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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6章 奔跑的夏米(1 / 1)


夏米有些囧,他没钱买酒,没法请姑娘喝,脸上有些红起来。而且他见姑娘注意到自己的断臂,更是自卑,不敢搭腔。

那个姑娘看他的样子,要了个小杯,提起自己面前的一个小酒壶倒上,推到了夏米面前。

夏米见她不嫌弃,心里定了一些,举起酒杯来,与姑娘碰了一下,喝了一口。说道:“看姑娘的样子,像是在外奔波日久。”

姑娘道:“是,我自己出去闯荡已经两个月,前两天在路上遇到一伙强盗,她拼死杀了出来,却丢失了自己的包袱,钱财尽失。”说着,那个靓丽姑娘举杯又喝了一口,接着道:“要不是我贴身还带了些钱,怕是要游浪街头了。”

夏米听说此事,也无从安慰起,只好举杯邀姑娘再喝口酒。姑娘看他杯中已无酒,又给他盛上,问道:“你呢?你是做什么的?看你的样子不像是苏州城人。”

“我还真是苏州城人。”夏米心里说,只是自己已经一无所有,在苏州城没有立足之地。

“我….”他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说,想了想道:“我希望能够找到个工作,挣口饭吃,能有个家安顿下来。唉。”说着轻叹了一口气,举杯独自抿了一口。

“你一定能够做到的。”姑娘说道。

“可是,我现在找不到活干,老板一看到我断了一只手,根本不收我。” 姑娘不嫌弃他穷苦残废,还请他喝酒,夏米对姑娘好感大增。夏米算是找到了个说话的对象,把积郁说了出来。

姑娘说道:“我听父亲说过,在西边,神圣帝国的南部有一个部落,叫蜂族人,那里的蜂族人会做一种机械假手,装在断手上,可以活动如初,跟你原来的手一样灵活。”

“真的?”

“我父亲说的,应该不会骗我。”说到她的父亲,姑娘的情绪低落下来。

从姑娘的衣着和举止,夏米知道她不是穷人家的女儿。他关心地问道:“你家在哪?怎么不先回家?”谁知姑娘听他两个问题,眼睛一红,低下头。

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双眼有些红,说道:“我还想出去闯荡,我喜欢冒险的生活。”

“你一个人出门,可危险得很。”

“是,我先在苏州城呆几天,过一段时间再出去。”

姑娘心里暗暗骂自己的哥哥,要不是他,自己也不会流落到这步田地。她什么也没有说,也不再搭理夏米。

夏米不知道自己触到了她的哪根敏感神经,也不再说话。他没好意思再喝酒,两口喝完自己的面汤,对姑娘笑了笑,轻声道:“我先走了,回头再见。”

姑娘的心情也好了一些,冲夏米点了点头。

从酒馆出来,夏米先要找到过夜的地方。城外沙漠里不安全,城内一样。守卫士兵和猎奴人会抓捕那些无家可归者,只要夜里在外流浪,无家可归者都有可能被抓走。

凭自己对苏州城的了解,夏米在老区找到了一个藏身地,算是暂时安顿下来,继续找工作。狼肉很快吃完,夏米还是一筹莫展,没有人愿意雇佣他。

饿了几天,他不得不再次出城碰运气。

城门外不远处,他幸运的再次碰上了一只被杀死的沙虫,让他又苟延残喘了三天。喝过三次沙虫身体里粘糊糊的绿汁,他心中的障碍小了些,没有再觉得无法下咽,闭上眼睛,屏住呼吸喝下去。接着他用武士刀割下不少沙虫肉。

突然,城内冲出六个武士,一队联邦士兵紧追在他们身后。武士们见跑不掉,只好转身接战。夏米虽然不懂武功,却也看得心惊。武士们的身手不凡,极力与士兵周旋,但最终由于装备差得太多,面对两倍的士兵,被一一打倒。四个还没有死的被士兵们抓回了城。夏米看见地上还倒了两个家伙没有人管,心中一动,急忙抢上前去,将武士身上的东西扒了个精光,其中最值钱的要算是两把忍者剑了。

他快步进城,找了个杂货让卖掉两把剑,买了一个大背包,算是给自己的流浪生活增添了点装备。此外,竟然还剩下些钱。他心中一动,找到了一个活命的工作。他从小在苏州城,知道这里经常发生打斗事件,不是猎奴者抓人,就是守城士兵击杀闹事者,有杀人,就会有东西可捡。

从此,夏米成了一个拾荒者,勉强活了下来。

他虽然暂时能靠拾荒维持着,但他的日子可以说朝不保夕,只要他没有自己的住处,不定哪天就被猎奴者抓去卖为奴隶。

他几乎每隔几天就能看到猎奴者押着抓来的奴隶进城,送到奴隶市场。这天早上,他又看到了这样的场景。一个奴隶的腿受了伤,倒在了城门外不远的地方。两个猎奴者对他极尽凌辱。看着最终死在沙地上的那人,夏米心底涌起一股剧烈的恐惧。

他必须摆脱这样的命运。他一定要活下去。

在这个世界上,在城市联邦国,要么有钱,要么有高强的武力,否则必将沦为奴隶。他既无钱,又不会武。

那就从逃跑开始吧!至少他要能够逃避危险,遇上猎奴者时,能够逃出他们的魔爪。

拾荒所得让他食物暂时无忧。夏米开始在城里和沙漠里狂跑。最开始他不敢深入沙漠,绕着城墙跑,经过一段时间,他越跑越快,越跑越远。特别是当他喝了沙虫的绿血后,他更是感觉到体力充沛,仿佛怎么跑也不累似的。他逐渐向沙漠深处跑,即便遇到沙虫,也不再害忙,他跑得那么快,沙虫根本追不上他。

这天,他又捡了两把刀,换了五天的粮食,他装满一袋水,跑出了苏州城,向西南方向而去。在沙漠中练跑步,还有一个夏米都没有意识到的好处。在软沙地里是很难跑起来,一脚下去,就会踩出一个深坑,脚陷入沙中。夏米在沙地里练出了神奇的步法和体力,他既能够从沙地里拔出自己的脚,还逐渐掌握了一种轻快的步法,避免自己深陷进去。

他一路向西飞奔,风在他耳边呼啸而过,他似乎在这种奔跑中找到了自我,忘记了一切烦恼,找到了快乐。直到他被一队逃亡的奴隶堵住了去路。他们想要从夏米身上抢走粮食、水和一切。

他急忙转身往加。这些逃奴根本追不上现在的夏米,很快就落在了后面。不过他们却还没有放弃,仍然大呼小叫地追在身后。

夏米压住速度,慢了下来,拖着这批人向苏州城方向。他只要将他们引到城门,守卫肯定会捉拿他们,没准还能从他们身上摸到些东西。

不过,夏米的如意被打碎了。一个武士路过,好心地救下了夏米。他一人面对二十几个逃奴,三两下就把他们全打趴下了。

夏米看着这一幕,被深深地刺激到了。显然光能跑不够,他想要成为武士那样的人,一个强大的武士,可以像砍瓜切菜一样干掉对手。到那时,你就可以为贵族当保镖,挣很多钱。不用再像狗一样地活着。

好心的武士将那些想要抢劫的人打倒后,飘然而去,没有搭理夏米的呼喊。

没有人教,他连刀都不会使,更不要说成为武技高手了。而且他现在还断了一只手……

他想起小面馆那个姑娘告诉过他,遥远的西方有蜂族人会制作机械假手,夏米决心至少先去解决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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