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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5章 天不绝人(1 / 1)


忙碌了整整两个多月,终于可以歇口气。

锺离浩坐在家具粗糙但窗明几净的房间里,左手支着腮,看着窗外发呆。

看着外面云淡风轻的景物,锺离浩仿佛回到了自己以前曾经的生活。在他的记忆中,他经常在这样的环境中坐着看书,累了的时候,也会这样侧着脸,看窗外的景色。明媚的阳光也是这样照进来,照在他的手上。恍然间,他有点搞不清楚哪是处境,哪里是现实。阿拉米德远远的坐在另一张大桌子边。以前好像也有其他人跟他一起坐在这样明亮的房间里,他想不起其他人的面容,记忆本来就有些模糊,现在感觉变得更加的遥远。

这间房子在山谷中的一个小高地上,是村子中除了瞭望塔外最高的一栋房子,窗子向东,从窗子望出去,可以看到远处一片麦田,刚播了种,深土翻起来,跟周围黄沙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冬麦种子早已播下,冒出一点嫩芽,在黄黑色的土地上,泛着一层软软的绿。远处山坡上,树上的叶子已经开始掉落,没有风沙的时候,开格外蓝。

她现在在做什么?锺离浩不禁想起茉莉来。

他答应茉莉会回去,但是形势所迫,从世界之颠到城市联邦国绕了一圈,锺离浩最终不得不回到了自己一手初创起来的营地。

她也在想我吗?

神圣帝国是不是在进攻富洛山?

她是不是在跟帝国军队在战斗?

想到战斗,锺离浩脑海中浮现出茉莉那俏丽的样子,在战场上又像是一头雌豹,不,用豹子来比喻不合适,应该说象一朵带刺的玫瑰。玫瑰却又远不足以表达她的杀伐果敢。那她像什么呢?

还是像一朵紫色的紫菀,不,紫菀太平凡了,应该是一朵藏红花。她那红红的唇,不正是藏红花的那艳丽的花蕊吗?

唇。

想到茉莉的唇,锺离浩心中一动。他没有亲吻过茉莉,那十天的相处中,两人虽然情投意合,但却相敬如宾。锺离浩不知道当下的小女人是怎么看这件事的,因此,在茉莉没有动作前,锺离浩一直没有做出新近的举动来。但越是这样,却更是有一种强烈的吸引力。

想到那红唇,锺离浩不禁有些激动。他抿了抿嘴,甩了甩头,把旖念暂时赶出了脑海。又转念想起世界之巅上的研究院和它的创始人芬奇。因为猎宝人的搅局,他没有能够再进去跟他多聊聊,读一读那里面的书。对了,下次让小毕把书都记下来,他肯定能够做到过目不记忘,那就成了一座移动的图书馆了。

这一行还有一个小遗憾是没有能够到城市联邦国去多转转,实在有些可惜。若不是在那个采矿场莫名其妙地被守卫攻击,他们应该有机会进苏州城看看。听他们搭救的那个商队老板说,当时他们已经离苏州城很近了。

对了,他还救了一个商队的伙计,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不知为何,锺离浩想起那个被沙虫咬掉一条胳膊的人。

此时,那个少一条胳膊的人还挣扎在苏州城,靠着两只被别人杀死的沙虫,苟活着。

沙虫不是天天都有的。没有沙虫这种恶心的虫子为食,他将以何为生?这两天,他一直在城门附近守着,期待着有沙虫再来,却没有了之前的运气。

城门外不少与他境况相同的人,不允许在城内乞讨,被赶了出来。沙地上,躺着几个人,他们已经饿得奄奄一息,只能在那里等死。连猎奴人都已经懒得抓他们。

城内一行人走出来。在前开道的是八个全副武装的板甲武士,出了城门后,一边走一边高叫着:“让开让开,见到那郡守要低头让道!低头让道!”

武士后面是一个身穿锦服的一个中年男人,骑在高高的古鲁兽上,鄙睨地看着道路两旁的那些穷人。

“你!为什么不低头?还敢看贵人?”开道的武士突然冲一个人大喝道,话音未落,手中长刀已经劈了过去。

“把他们赶开就行了。”古鲁兽上的那个贵族声音低沉地道。

那人已经被砍中了一刀,鲜血直流。武士听到主人的吩咐,不再管他。

看着道路两旁低伏着的人,夏米胸中一股气升起。他不愿像狗一样在这里死去。尽管他生活在城市联邦国的最底层,却仍有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傲气。

“与其在这里像狗一样苟延残喘,最终还是要像狗一样死去,不如到沙漠里渴死算了。哪怕被沙虫吃掉,也好过这样没有尊严的趴在地上,动弹不得,连狗都不如。”

夏米向沙漠深处走去,想就此了结自己可悲的生命。

他向前走着,想到被沙虫咬死,全身有些哆嗦,随着深入沙漠,沙虫出现的机率越来越大,他越发害怕起来,然而这种恐惧不是对死亡,而是对于沙虫之口而生。

前面一望无望黄沙上出现了两个黑点。

夏米心脏狂跳起来。是沙虫?!

他右手用力按压着自己的心脏,强忍着转身的念头,慢慢向黑点走去。

越来越近,黑点也变得大起来。

他终于看清了那是一头狼和一个黑衣武士。一狼一人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格雷沙漠虽然很大,但其中不乏狼群。

夏米走到近前,查看那个黑衣武士。他的右腿被狼咬断,身上衣服也被扯烂,身下的沙地被染红了一片,已经死了。

黑衣武士多半是遭到狼群攻击,虽然杀死了一头,但自己也被狼群咬死了。但不知为什么狼群没有吃掉他。又或者是跟这只狼同归于尽?

武士手上还握着一把武士刀,看起来还不错。夏米大喜,上前捡了起来,又从他的腰上把鞘也解下,挂在自己腰间。

看来是天不绝我夏米。他心中暗道,又想起上一次被不知名的人相救的梦境。虽然已经过去十多天了,但他竟然对梦中的那个高个子年轻人记忆犹新。

他用武士刀慢慢地将那头狼的狼皮剥下,再将狼肉砍成了几块,装进用布做成的包袱。这么多狼肉,至少够他吃七八天了吧。

活下去的决心重新在他心中燃起。他又将黑衣武士身上还有用的东西都拿上,转身向苏州城走去。

此时太阳已经快要落下,将余晖染红了天边的云霞,光线透过红云,将沙漠映照得火红一片,明暗相间,煞是好看。远处,苏州城城墙和城门边高高的哨塔,也泛着金光,仿若黄金之国。

夏米一边感叹着沙漠中的美景,一边快步向城门走去。城门处依然有一队萨摩士兵守着,夏米心下不禁猛跳,生怕又被城门的守军拦住。

此时他衣衫齐整,腰间还跨着一把武士刀,背上一个包袱鼓鼓囊囊的,守门的士兵看了他一眼,没有任何为难,让他进了城。

进了城,夏米放下心来。苏州城很大,城中人流如织。此时虽然天色近晚,街道两边的店铺都还在营业。酒馆和客栈更是酒旗高飘,热闹异常。

夏米从小在苏州城长大,对城中很熟悉,径直直进一家皮货店,将自己剥的狼皮换了些钱,算是脱离了身无分文的赤贫状态。若是将那把武士刀也卖掉,应该还能换回来不少钱。不过他现在暂时不愁吃的,暂时还挂在腰间。

从皮货店出来,天色已经擦黑,他摸了摸口袋里的钱,转身走进了一家小酒馆。这是一家平价酒馆,以卖些价钱便宜的小食为主。馆子很小,只摆了四张小桌,老板兼伙计正在灶上煮着一锅面。夏米舍不得花钱,只要了碗面汤,又央老板将自己的水袋装满,找了张桌子坐下。

小店里,顾客都挤坐在一起。夏米坐下来喝了三大口面汤,感觉胃中舒畅,抬起头来四顾。这时,他才注意到旁边坐着一个年轻女子。她头上戴着一顶圆布帽,两块布从两鬓垂下,是沙漠中行走的常见装扮。帽子上满是沙土,头发也有些凌乱,但五官清秀,容貌出众,一双眼睛顾盼间很有精神。她身穿一套皮甲,看得出来,身材很好。

看到夏米视线转过来,她大方地说道:“哈,从来没在这里见过你,一起喝一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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