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三现在很得康王赏识,还军服都可以随穿随脱,进出大营更是自如,他是康王现在真正的心腹,甚至有点朋友的意思,虽说是主仆,但说话做事都比一般的主仆要随便得多。
“王爷,奴才已经了解清楚了,这边城虽说有点乱,但来往的客商还真是不少,有钱人多的是,咱们手里的那些货不愁销路,但是要在固定地方摆个摊位卖不合算,这些货多是女人家用的贵重物品,摆摊在那没几个人认识,所以奴才觉得送货上门比较适合”。
连三一边帮康王梳头束发,一边和他闲聊。
“你想一家一家上门去叫卖?别忘了你是爷的得力帮手,没那么多时间给你去游逛”。
现在的连三对康王非常重要,吃喝拉撒睡都要他过问,因为只有他最让人放心,也正因为他的忠心,所以传活发布命令也要他去做,金银钱财更要他管理。
“费不了多少时间,奴才已经把城中的情况打听了解得差不多了,边城里青楼的生意最红火,特别是有一家新开不久叫“醉红尘”的更是热闹非凡,听说里面的头牌兼老鸨是位来自京城的大家闺秀,不但人长得千娇百媚的,还识文断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火得很,赶明儿奴才拿上几件货品去看看,卖货的同时还可以看看那小娘子是否真如传闻中的一般,真要是那落了难又知书达理的大家千金,爷闲着无事时也可以去听听琴,谈谈心”。
“就你小子机灵,去吧!不过多带上几个人,那里面乱糟糟的,危险!”
“奴才一个人去就行了,又不长时间卖,没必要让人知道奴才是大将军的人,等咱们钱赚得差不多,想好了开个什么铺子再亮出王爷的名号,又赚钱又威风,现在只是去处理一下积压的一点货物,对边城又不太熟悉,打听消息要紧,还是不声张的好,王爷觉得奴才这主意咋样?”。
康王知道连三的意思,他是不愿让别人瞧不起自己,也正因为如此,才觉得他是自己家人,所以才会对他十分依赖,把什么事都交给他打让,这种信任和关心是发自内心的。
“你能保证证那些个地痞流氓不为难你?”
“奴才又不挑个幌子挂个招牌的,就作一般的打扮进去一家一家走访,别人不知道我带了那么多管钱的东西,来来往往都一个人,不会引起别人注意的,方便得很”。
连三并没有一开始就去青楼,而是先去找那些有钱的人家,若是先去了青楼,那些夫人们会觉得膈应的。也是连三运气好,有人用过那“连理枝”的化妆品,正愁接不上趟的,正好连三送上门,一模一样的东西,一百二十两一盒,应该比自家人买的贵,不过走了这么远的路,加点价是应该的,所以便买了,连三又是个能说会道的,甜嘴哄得人开心不已,顺便把香皂也卖上几块,卖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连三的生意做得不错,更主要的是他有了个天大的发现。
“王爷!可不得了啦!”
连三的货出得差不多了,这四五天来,他每次都要带些额外的吃食回来,虽然味道没法和“三旺楼”的相提并论,但总比军营中的要好,康王很享受这样的日子,今天连三这人未到,声音就是到还是第一次,不然他都是悄眯眯进了大帐,一边从竹筐里往外取东西,一边说他今天卖了多少东西,共得银子多少,刨去成本(出成本的人已经埋土里发臭腐烂了,没有成本的!所得的银子全都是赚来的),净赚多少,又花了多少,并不是不放心他管钱,而是主仆俩也没个说的话题,京城和一路上知道的已经讲过几遍了,而且大多越讲越生气,所以主仆俩人都心照不宣的达成默契,不再提京城的事,努力把自己当成土生土长的边城人,其实,生活在边城的大多数人都这样,尽量不去想过去的生活,就把自己当成土生土长的边城人,该吃的吃,该睡的睡,因为他们即使有钱也不能离开这里。
“怎么了?有人抢你货品还是抢你银子?谁敢这样,本王这就去剁了他的狗头!”
康王现在脾气可是越来越大!自从杀了刀氏父女之后,那些普通士兵见了他都有点小腿打颤,都知道眼前这位大将军虽然没有正经打过仗,但却是货真价实的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虽残废了,但仍然是大盛的皇子、王爷、大将军,可得罪不起,就连自己花大价钱娶的王妃,就因为出言不逊就被杀了,连她的神医老爹都一并杀了!本来还要诛九族的,只是她就只有一个老爹和自己,莫说诛九族,是彻底灭绝!断根了!
“都不是!是奴才有了一个十分重大的发现!奴才在青楼发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人,准确说是一个罪大恶极的逃犯!女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