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沈琼芝不知道老父亲的胡乱猜测,不然又要憋闷好几天。
明明就是裴家表哥的功劳,怎么就给他们孙家捞去了。
秦管事拿着银票回来的时候,沈琼芝清点了一番,发现居然还多了一万两。
她疑惑地问秦管事:“不是二十万两吗,怎么借来了二十一万两?”
秦管事笑着说:“这是老奴临走时,老太太,大太太和二太太三个人偷偷叫住老奴,多给的银票。老太太给了五千两,大太太和二太太每人两千五百两,说是给太太您拿着花的,不用还。还说若是太太手里实在吃紧,又不好意思再找老太爷借,就去找她们。”
沈琼芝感动不已,同时越发坚定了自己做这件事的决心。
无论最后功劳落到谁头上,大盛免于一场席卷全国的灾难,身处本国的所有人受到的影响都是紧密联系着的。
别的不说,就说少折损那么多佃户,少荒废两年的庄子田地,以及免去因为受灾而低迷的生意市场,这其中的好处就是肉眼可见的,等同于挽救了不少的损失。
何况人在做天在看。她沈琼芝这次尽力防灾,至亲们也一定会沾着光,毕竟他们也出了二十万两的银子呢。
银钱到位后,沈琼芝命秦管事当即招募数百精壮熟路车夫伙计,又购置了车子骡马,组成三个大车队,分头前往三个州府大量收购那药方上的十三种药材,以薄利多销的方式价尽可能批发多买。
这些药材大都是些不值钱的山货,主要是用来煮水防止风寒的,效果也一般,平日里几文钱一斤都很难卖出去,也就比野草好那么点罢了。大多是堆在药店里白白吃灰放陈,直到实在不能放了才丢掉。
上辈子自从那个药方流传开来后,它们顿时被一扫而空,身价呈百倍增长也供不应求。
可再廉价的草药,想要长成也是需要时间的。市面上的库存被用尽后,即便现种也需要好几个月,这中间的空档不知道多少人因为没有药而死亡或者病残。
而这,也正是沈琼芝计划中的一环。
她要用有限的银钱,最大限度地调度出所需药材,尽可能地拯救多一些人。
车队都出发后,沈琼芝又命秦管事用便宜的价格大量够买没人要的沙荒地,然后雇人尽可能密集地种上沙团草。
沙团草,没有任何食用或者药用价值,垫床太硬,编绳子太软,做袄子太稀,当柴火烧烟大味儿呛人,简直是一无是处。
偏就是这种东西生命力很顽强,随便掐个蔓儿,丢在最差的沙地里再随便浇点水就能活,更别说肥沃的地了。它们根系深,拔起来很费力,是一直让人极其头疼野杂草。唯一的好处就是繁殖不快,不然真的伤脑筋。
可就是这个不受欢迎的沙团草,居然是防虫的最好材料。
只需要把晒干的沙团草放到火堆里去,烧出来的烟就可以熏死绝大部分的乱季虫,效果比艾草还要厉害得多,且成本低。
但问题还是那个问题,在发现沙团草的这个独特功效前,大部分人都把它视作碍事的东西,不是铲了就是埋了,等需要用到的时候方恨少。
沈琼芝决定现在先尽可能多种着,晒干了存着。这东西比药材要好一些,长得快也不需要打理,等明年春天来之前应该能存下不少。
不过光这样还是不够的,她打算用同样的方法,用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
即便秦管事遵照她的吩咐竭力低调行事,可孙府二太太大量收购烂地种沙团草的事还是过于匪夷所思了,消息到底还是传到了孙鸿渐这边。
他回到家,问沈琼芝是怎么一回事。
沈琼芝早就准备好了应对的话:“今年的虫子格外多,我们沈家在北疆的庄子遭遇了蚜害,当地的庄稼把式说需要沙团草驱虫。北疆那边的庄子实在太多,用量大,于是想着索性自己种,比请人天天拔的便利,也省好些钱。”
沈家的产业遍布全国,尤其喜欢购置各种田庄,在北疆有他们的庄子是很正常的事情,孙鸿渐早有耳闻。
今年虫子多也是真的,刚刚他回来的时候袍子边儿还扒了一个,是小厮高福拿扇子赶走的。
听沈琼芝这么一解释,孙鸿渐若有所思:“虽说京中离北疆隔着好几个州府,就怕等那边的庄稼祸害完了蚜害南下,途经都是些产粮的大地方。眼见着离秋收不远,此时若是遭灾,情况不容乐观。”
沈琼芝叹气:“我何尝不是这么想的?只可惜咱们人微言轻,除了干着急也没别的办法。我把手里的钱几乎都用尽了,就是为了孙沈二家的庄子留条退路,其他的想顾也顾不上。”
孙鸿渐沉吟半晌:“这事不归曹大人管,其他相熟的大人也不太方便,倒是你这边可以试试进言。”
沈琼芝一愣:“我这边?”
孙鸿渐点头:“如今六部里许多都是九千岁的人,黄掌班和他们也是极熟的。我写一封帖子你以沈家名义拿去给黄掌班,不管最后是否采用,好歹也算是还了先前的人情。”
沈琼芝看着他,有些不明白他这么做的动机:“我替你递过去,以你的名义岂不是更好?”
孙鸿渐笑:“我们两家如一家,何必分什么彼此?况且我与那黄掌班没什么交情,写我名反而尴尬。劳烦芝儿替我磨墨,我这就动手写帖子。”
沈琼芝只好答应了。
她拿来文房四宝,孙鸿渐铺纸选笔,她轻提湘袖,磨起了墨。
磨墨好时,孙鸿渐也想得差不多了,提笔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虽然不太想承认,可沈琼芝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写的字很好看。
先不论内容如何,仅仅是这一手精彩的好字,也会让收到帖子的人产生极大的兴趣,从而认真看下去。
“写好了,芝儿你先替我把把关?”
孙鸿渐把还带有墨香的帖子给了她。
沈琼芝看着看着,不禁又想起了前世的一些事情。
上辈子孙鸿渐一直不得意,明明才华横溢,却始终做着很不起眼的小职,还有时候空闲无业。
可他却从来不以为意,也不哀叹埋怨,连时兴的感怀诗都不曾写过半首。仿佛一辈子这样也很好,自得其乐。
别人都还记得他年少时的文采飞扬,也都看出来他并非江郎才尽,才干还是有的,可就是时运不济。
这样不得志的人生,外人尚且惋惜遗憾,而他却很平静,看起来十分淡泊。
可只有沈琼芝知道,他心底不是不落寞。
的确,他不曾写那些哀怨诗词,可他画画。
身为多年的亲密夫妻,她又怎么会看不懂藏在他画中的那些失落与悲哀?
千山万雪,孤舟蓑翁,船尾却是一柄宝剑。
就像他空有一腔抱负和野心,却因为说不出口的原因,只能化作寻常清欢,自娱自乐。
那时的沈琼芝很心痛,却只能假装看不懂。
因为点破了这件事,除了让夫君难堪以外,没有任何意义。
倒不如装糊涂,给他体面。
她恍然想起了上辈子孙鸿渐临死前的情形。
本来好好的人,忽然发了个急病,口吐鲜血面容青紫,多少大夫都救不回来。
那时候的她仿佛天塌了下来,惊恐地握着孙鸿渐的手,哭喊着他的名字。
而头发花白的他也紧紧握住她的手,艰难吐出了最后的遗言。
“芝儿,若有来生……”
后面的话没有说完,他的手便软绵绵没了力气,双眼也渐渐合上了。
沈琼芝撕心裂肺,嚎啕大哭。
那句话成了她当时最大的遗憾。
若有来生,又会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