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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红尘积信力,苦品人间情(1 / 1)


漫长的两天,在众人翘首期盼下,慢慢到来。

一周疯狂,伤兵满营,有人欢喜,有人苦悲。

上官云雷收获了心境,明悟了江湖人心险恶。

离开黑魔谷,他及时给闻天发了一条信息,将发生的情况简要汇报。之后,就匆匆向东北方向吴江郡出发了。

胡神医的住处在吴江郡西南百里。

黑魔谷在中部山区,距离约五千里。

他立刻御空飞行,不再那些门派弟子有过多纠葛,全力向吴江郡出发。离开小金有一年多了,也不知道它近况如何,心里甚是想念。

踩在寒冰剑上,双手背后,一身白袍,青发飘发,剑目星眉,俊郎面容,挺拔身姿,穿梭云雾之间,俯仰天地,与日月争辉,何其潇洒自在。

飞行了两日。他落在一处较为偏僻地山坡。坡下,一个村落,炊烟袅袅,劳农归户,村口处,偶尔几声犬吠,大人呼喊孩童归家吃饭,声声入耳。

宁静,安详,幸福。

他静静地站在山坡上,注视着这一切。如果,当初他甘于沦落在小山村与小豆子一家生活,此时此刻,也应在享受人伦之乐了。

不知道张爷爷一家人过得如何了。

想想,心里便有了决定。等找到小金后,便继续南下,看看小山村各位乡亲生活是否如意安康,了却一段红尘情结。

他轻步走下山坡,沿着小土路,朝山村走去,领略难得的清静与安详。

已近盛夏,天气闷热,傍晚时分,草丛里,虫子已急不可耐地跳出来,在草叶上大声喘气鸣叫了。走在田边,清新的稻香,几声沉闷地蛙声,伴随一缕山风而过,另有一番风味。

村落不大,约有三十来户人家。清一色木屋,散落在一处山坳里,被后山巨大的身影严严实实包裹住了,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山,已是一片漆黑。

上官云雷恢复了游历书生的身份,背着书箱笼,一步一步走进村口。

村口许多小狗突然见到陌生人进入,顿时狂吠不已,引得许多好奇的孩童伸头出来观望。

“娘亲,你看,有位先生进村口了。”

“爷爷,你看,有人。”

“爹爹,好像是位先生。”

......

不一会儿。

村口涌来了十几位大人小孩,好奇地围着他。

一位长者模样的人 ,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问道:“老夫张本善,是本村之长。不知先生来本村有何贵干?是打尖还是借个地儿吃食?”

“小生云雷,打扰村长及各位乡亲父老了。小生奉家师之命,四处游历学习。今日到此地,不想被美景吸引,耽误了宿头。恰巧见到此地有村落,想借宿一晚,不知可否方便?”

上官云雷衣冠楚楚,文质彬彬,言谈举止,让众人顿生好感。

张本善回头征询了周围人意见,微笑回答,“先生若不嫌弃,尽可多住时日。张大勇,你家二娃不是刚好出外不在家吗?可否安妥先生暂住你家一晚?”

张本善对着一名中年朴实的农民汉子问道。

“村长。可以的。来者为客。二娃外出省亲,一时半会儿难以回来。就请先生委屈住我家吧。”

众人簇拥他一起走向张大勇家。一路上,小孩子们非常好奇,问了许多外面世界的新奇事物。他都一一微笑回答,不时还拿出一些糖果分给他们。

张大勇家有一儿一女。女儿去年已出嫁,二儿子随叔父在县城学习手艺,前几天刚回来,又外出省亲了。家里只有两老在。屋里非常空荡。

“大婶。今晚打扰您了。实在不好意思。”

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双手扶着门框,虚弱地样子,在门口迎接他们。

张大勇见妻子走出门口迎接他们,有些心疼,赶紧快步上前扶住她,”身体不好,就躺着。不用你出来的。唉。“

众人走进家里。围住在一起。

张大善居中,他坐在左边,其他人半蹲半坐在地上。

”先生。老朽见你年纪轻轻,约莫不到二十岁吧?如此年轻,从哪里过来游学的?“

众人也非常好奇。

”大爷。我来自大魏国汇东城书院,去年开始来大陈国,一路从三门城四处游历而来。算算到此地,约莫已经走了十万里。“

”什么?大魏国书生?走了十万里路?“

”哇。您也太厉害了吧。“

大人动容,小孩更是崇拜不已。上官云雷将一路走来遇见的风土人情、美食方物、奇人怪事简单讲了一遍。

张大抚须长叹,自己白活了几十年,连个县城都没去过几回,一顿长吁短叹,后悔不已的样子。

送走了众人。张大勇做好饭菜,三人围坐一桌。今天难得来了一位先生,他杀了一只养了一年的公鸡,好好招待这位贵客。

上官云雷非常感动。要知,农村养几只鸡真是不易,一年到头只有喜事或大事方宰杀。今天,就为接待他,破费不小。

张大婶一边吃饭,一边不停地咳嗽,表情异常难受。

上官云雷一眼便看透了她的病情。风寒入肺,似乎已有些时日了。如果不及时救治,恐怕年底都难过了。

”张大叔,我瞧大婶病情不轻,怎么不去救治?“

”唉。家里没钱。去一趟县城看病,少说也要十两银子。你看,家里穷成这样,哪有钱去看病。唉。该借的,该卖的,我都想办法了。实在对不住孩子他娘。“

张大勇心里难过,轻轻放下碗筷,看着妻子痛苦长叹。

”孩子他爹,别在先生面前出洋相。生死有命。我已经为张家留后了,即使死了,也无憾了。“

张大婶倒是看得开,反过来安慰丈夫。

贫贱夫妻百事哀,但却不离不弃,真爱耳。

既然有缘,便顺手而为吧。

”大叔,大婶。你们放心。我自小学会一些岐黄之术。饭后,我给您把脉一下。“

”真的?“

张大勇惊喜地站起来,差点没跪下感谢他了。

凡人本来要求不高,有吃有穿有住,健康安逸,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一辈子足矣。

饭后,张大婶躺床上。他假装轻搭脉搏,闭眼聆听,实则轻轻输入一缕灵气,通灌全身,片刻便疏通了经脉肺经。然后,假装写了一付风寒药方,叫张大勇上山去采摘几种常见草药回来煎煮。

这些草药非常普通,附近山坡上都有。

第二天,天未亮,张大勇便匆匆出门去了。中午时分,兴奋地背着药篓跑回来,像个小孩子。

一个时辰。当张大婶喝下草药后不久,匆忙上了一趟茅房,回来脸色已经红润很多,走路沉稳有力,呼吸顺畅,哪像大病一场的样子。

”孩子他爹,我好了。我好了。“

张大勇抱着妻子,左瞧右看,真的好了。

上官云雷正在房间津津有味地看一本游记。屋外发生一切,早已清清楚楚。

”先生,你真乃神医也。“

夫妻两人敲开房门,便齐齐跪下,郑重磕头。

上官云雷岂敢让他们磕头,连忙扶起,连说小事一桩,举手之劳。

张大勇夫妻拜别他以后,匆忙出门去了,说有事找村长。他也没在意,趁机清静一会儿。

过了半时辰。

屋外,突然人声鼎沸。村里涌来了一群村民,将张大勇家门口堵了水泄不通。

”云神医。您在里面吗?“

张本善激动地询问。

上官云雷好奇地打开房门,见到如此多的村民伸头探望,张本善在张大勇搀扶下,期待地看着他。

”村长,你们这是怎么了?“

原来,张大勇将他会治病的事情告诉了村长。张本善一听说昨晚那个先生竟然是位神医,于是便召集村里有病的村民一起过来,给他帮忙瞧瞧。

凡人世界有病难治,穷啊。

上官云雷想了想小凡讲的话。救人于七级浮屠,积累点人间香火,算是积累阴德。既然来这么多人,干脆将看病地方移到村里最开阔之地,统一为他们检查。

排队看病村民,有五十七人。大多为陈年旧疾,如风湿、瘫痪、心肺、风寒等疑难杂症。

忙活了大半天,才将众人病情梳理清楚,妙手回春。许多病人在他一缕灵气调理下,现场臭屁不断,或匆忙奔向茅房,场面好不热闹。

最为严重的三位瘫痪患者,第二天竟然能自行走路了。

张本善知道这位先生非普通人,是他们张家村福星高照,引来了神仙赐福。于是,召集全村人,要求家家要为上官云雷立长生牌,香火供奉,以示尊敬。

住了三天。因果已了,上官云雷便悄然离开了。离开时,他突然感觉到,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之力从天而降,落在身上。

离开张家村,继续东北走。忽然连续小雨天气,让他狼狈不堪。

翻过两座山。山下突然出现大片坟地。密密麻麻的坟头,新旧都有,细数约有万座之多。

”这里何地?为何如此多的坟地在此集中?“

看坟头制式,大的像小山,小的普通如土块,形形色色,层层叠叠,格外渗人。

路边,一块石碑,雕刻着”鬼山“二字。

方圆百里,没有一个村落,何来的坟地?此地有邪。

堂堂金丹修士岂能在乎这些妖魔鬼怪。但是,如果出来祸害百姓,就另当别论了。他没有理会,径直穿越,朝前方而去。

他离开后不久。石碑边,闪出几个虚幻身影,灵体状态,飘浮在空中。为首的,是一名着将军服饰的金丹期高大男人,久久注视着上官云雷远去的背影,”此书生身上有浩然正气,不可靠近。“

修行界,有修武修灵者,修灵又分修仙、鬼修、魔修、妖修等。大道三千,草木虫鱼,精石鬼妖魔,皆可修。鬼修,修是鬼气,通俗说就是吸取尸气。有些邪派,开创附体之术,将鬼气附上人身,吸取活人精气,加快鬼修速度。但鬼修有一大弊病,很少能突破到元婴期。因为元婴期要经历雷劫。雷是一切鬼修邪神阴物的克星。渡雷劫,将灰飞烟灭,身死道消。

方圆百里,一路走过,阴气浓郁,死气沉沉,宛如人间炼狱。

”小凡。你有什么意见?“

”鬼府之地。“

”你说这里是鬼府之地。我怎么会走进这样的地方。刚才百里外明明是大白天啊。“

凡剑没有再回复,最近有点虚弱。

越往前走,坟地越多,小雨蒙蒙,磷磷鬼火,呜咽幽幽,令人毛骨悚然。

”相公,你来了?我可等你好久了。来,我们回洞房吧。“

突然,一名红衣红裙红头盖女人出现在面前,含羞娇滴,白脂软指,柔手环搂,红唇送吻,悠悠向他走来,欲牵其手。

他微微而笑,任由她牵手,两手接触瞬间,一道雷电之力,从他手指尖闪出,转瞬传导进那个红衣美女身体。

”啊!“

红衣美女全身颤抖,身体瞬间被雷缠绕,青烟四起,衣服消散一空,露出一副女人骷髅。

一阵微风而过,化成粉末,飘荡四方。

”哼。小小鬼物,竟敢出来祸害人间。当斩!若非念尔等修行不易,天道有缺,如若再让我看到一只鬼物出来丢人现眼,你们这里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

他冷哼一声,挥一挥衣袖,头也不回,飘飘然而去了。

那一袖,竟然将方圆几百里阴气一挥而散。天空立刻露出明媚的阳光,万道金光普照在这片天地,顿时黑气滚滚,哀嚎四起。

”小神,谨遵法旨!“

一道谦卑怯懦地声音缓缓从地府响起。

鬼府存在自有天道之理,负责将各种游魂野鬼拘禁管理起来,不让它们四处祸害凡间,为所欲为。等到地狱之门开启之时,鬼府便将这些游魂野鬼送入阴间,转世投胎,轮回为人。

就这样。上官云雷一路红尘行走,以云雷之名,行善积德,广积信力。三千里路,广播善行,普慧万众,久而久之,竟然在大陈国东部农村一带,获得了广大凡人的爱戴供奉,世间称之为”云天妙手仙“。

上官云雷感到身上那股信力越来越多,凡剑气息似乎正在悄然发生一丝变化,他身上的气息愈发普通,缥缈不定。

吴江郡,我又回来了。

小金,我来了。

进入城内,他找到天海楼分部,安排了一辆马车前往胡神医住所。

非常巧,接待他的,正是当年护送他二人中的一位执事长老。执事长老名陈合正,筑基期中阶。

”您不是当年那位上官大人吗?“

对方不知道他在天海楼天怒组织的真实身份,只知道是闻天大长老亲自下令送来的大人物。

其实,上官云雷根本不知道是何人护送他去胡神医住所的。一番交谈,才知道眼前之人竟是自己的恩人。一番感谢后,陈执事亲自驾车送他前往目的地。

”陈大哥,你在天海楼工作多少年了?“

”三十年了。我天资愚钝,混到如今,方为筑基中阶。让大人你见笑了。

”陈大哥。莫要气馁,只要你坚持,外出再找一机缘,我相信会有突破的一天。我见您中阶已非常牢固了,近期如有机缘定可到圆满。“

上官云雷见他为人实诚,认真负责,亲自为自己驾车,心里有点过意不去。其实,他完全可以帮他渡过这个小境界。与人鱼,不如授人渔。

马车走了两个时辰。轻车熟路,来到了胡神医住处。

”胡神医。您在吗?云雷回来了!“

呼唤了良久。庄内未见回音。

护法大阵氤氲泛起,一道符光显现,“各位来客,老夫外出访友半载,概不接客。”

千里迢迢, 载兴而来,败兴而归。

一路上,上官云雷心情有些压抑,默默无语。

“大人。我叫组织查一下,看看胡神医去何处了。说不定,有些许线索。”

他眼睛一亮。对啊。放着天海楼这个大后台不用,岂不是浪费了吗?他想了想,给闻天发了信息,委托他安排人帮忙查找一下胡神医行踪。相信天海楼的实力,应该不难查到。

回到吴江郡。他找了家酒楼住下,静候佳音。

也不知怎么回事。闻天迟迟未回信息。按以往惯例,信息几乎秒回。

大人物作风,实在猜不透。

无聊之余,他只好独自外出闲逛游玩,打发时间,以美食好酒填补空虚。他端着酒壶,坐在湖边,闷声喝酒,轻狂高歌。

“十里湖光十里莲,

半步行人半步癲。

欲问拂柳游帆处?

今年欢笑付明年。”

“好一句半步行人半步癲!”

一个好听的女声从他后面传来。

上官云雷没有理会,心情低落,想到小金是不是被那个老神医给拐跑了。

“你这书生,竟如此无理。连我家小姐问话都不回吗?”

一个年轻女孩窜到他面前,双手插腰,气鼓鼓地指着额头骂道。

青发双髻,娇小玲珑,两个小酒窝,含苞待放,甚是可爱。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

这狂书生,一口酒,一口诗,张狂至极。不过,好像吟唱得挺朗朗上口的。仔细一瞧,还挺帅气呢。

“小鱼儿。回来吧。莫要打扰这位先生雅兴。人生悲苦,酒中知,诗里涌。”

那名小姐轻轻将自己的婢女叫回。两人撑着雨伞,静静站在后面,默默聆听。

酒香,诗意,狂浪,洒脱。

“小姐。他好年轻啊。似乎比你还小。如此年轻,为何伤感至此?”

小鱼儿,轻轻拉了拉小姐的手,低声问道。她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好可怜。虽然,听不懂他的诗意,但含糊听得出一丝味道。

“傻丫头。世间悲苦之事,岂能以年龄论之。唉,是个可怜人。有如此才情,却沦落红尘,着实可怜。”

上官云雷今天喝得有点醉了。他没有用灵力化酒,纯粹地想一醉方休。他踉踉跄跄站起身,漫无目的,四处乱走。走一段路,吟唱一首诗。引得路人纷纷驻足观看,指指点点。

“多好一个书生,竟然疯了。”

“多俊啊。你看他,又年轻。”

......

“小姐,他好可怜。不如我们帮他一下吧。你看他都醉倒了。”

小鱼儿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小姐。

那名小姐叹息一声,叫停在路边的马车快速跟上去,将醉倒在地的上官云雷扶进马车,疾驰而去了。

马车驶进了一座大宅院。正门,牌匾正面,赫然写着“吴府”。

两名女子看着下人将他扶进了厢房,吩咐好生照看,便离开了。

一张清秀俊郎的脸庞,剑目星眉,满身酒气,动也不动躺在床上。

他最近太累了,事事顺利,心态有些失衡。既然选择红尘历练,不应该以修灵者身份出现在凡间,过多参与修行界事务。

小凡看明了这点,干脆直接将他的灵力全部封印起来,让他完全成为一个凡人,打磨历练,体味人间百苦,磨砺凡人圆满心境。破凡之日,便是化茧成蝶之时。

上官云雷迷迷糊糊地在床上睡了一天。醒来时,发现身在一间陌生房间。身上衣服已被人换洗。

奇怪了。堂堂金丹期修士,喝一点酒醉成这样。不太对。他认真检查身体,发现灵力没有了,只有大宗师境界存在。无论如何沟通丹田之气,小凡沉默不回。

他思来想去,终于明白了小凡的苦心。凡剑,以凡入剑,以凡化神。他如此不伦不类半凡半修,如何打磨红尘之心,如何入凡,如何配得上凡剑?

从今天起。他就是一个凡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书生。

他轻轻起身,拿起床边挂着的衣袍,慢条斯理地穿起来。

门外,下人听到动静,敲门进来。

“先生,您醒了。小姐吩咐,等会儿洗漱好后,请您过侧厅吃早点。”

不一会儿。下人带路,来到了侧厅。

一位女孩子静坐在位,着黄娥摆裙,双辫子垂胸,浅浅刘海,轻眉淡妆,眼若星辰,鼻梁微隆,口似樱桃,配着一张国色天香瓜子脸,真是人世尤物。

“小生云雷,感谢小姐昨晚施救之恩。”

上官云雷上前恭敬作揖,态度极为认真,较昨日张扬轻狂之举,判若两人。

“先生免礼。请坐。小女子吴薇洁见过先生。 ”

两人坐下。

上官云雷昨日酒醉断片,许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了。一时间,竟不知从如何找开话题。气氛有点尴尬。

还好,小鱼儿在旁边。

“云先生,昨日你喝多了。在湖边又哭又唱的,醉倒在路边。是我们家小姐路边将你带回来的。”

上官云雷俊脸一红,只好再次起身致谢。

“先生为何如此痛苦,我见先生诗情处处显离别思念之苦。莫非与心上人分开了?”

吴薇洁颇有点好奇,轻声问道。

“非也。非也。在下志在四方,岂是儿女情长之理。想起了一个失散多年的朋友,一时感慨。”

“想个男人,至于如此痛苦吗?害得我们以为你痛失佳人呢,想跳湖自尽。瞎担心一场。”

小鱼儿在旁边嘀咕嘀咕的。

“生欢死别,历历在目。无论对方男女,如在我心,失去即是失去,为他或她做一场告别,亦是常情。哪怕一杯酒,一口饭,一首诗,一句言语,都是珍惜。”

上官云雷轻轻喝了一口小米粥,吹了吹热气,喃喃自语。

吴薇洁有点惊讶他的表现。没想到,他竟然如此洞彻离别与拥有。

她不知道,上官云雷经过了丧师、丧父、离母、失友、孤独、流浪一系列磨难。小小年纪闯荡江湖,混迹丛林,身陷地下洞窟三年,什么苦没尝过。亲情,友情均已深悟。

他现在唯一缺的就是爱情。

人间情感圆满,凡心圆满,化凡可待。

在吴薇洁挽留下,上官云雷决定停下脚步,领略世间最美好的回忆。

吴府上下,除了吴薇洁和小鱼儿,双亲、兄弟姐妹均未见过。他非常奇怪。

后来偷偷问小鱼儿。她说吴家不在此地生活,在大陈国都城。这里是吴家一处产业,小姐小时候长大于此,比较喜欢安静的环境,所以每年她都带着下人来此地生活一段时间。

吴薇洁喜欢外出走走,特别爱去野外郊游,身上有股与大自然亲近之感。每次出行,她都带一箱书籍,有小鱼儿和一名车夫陪同,在吴江郡四周山林河谷边露宿。

小鱼儿问她,不怕有坏人吗。她总笑着说,人世哪来这么多坏人。人坏,是因为利益相争。我与他们无利可争,何来的仇?

在她眼里,人就是人,不分好坏,只分喜欢与厌恶。她觉得可交往,就是好人。觉得有厌恶感 ,拒之千里。

所以,无论在京城家里亦或此地,所有下人或邻里都喜欢尊重爱戴她,私下称她为“女菩萨”。

她肯听小鱼儿的劝告,将酒醉的上官云雷带回家里救治,请他一起吃早点,聊天谈诗,在外人眼里已是不可思议了。如今,还挽留他,带他外出郊游,享受生活乐趣。让经历人心险恶的上官云雷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中秋节,如约而至。

吴薇洁拒绝返回京城,留在吴江郡,想过一个特别的节日。

晚饭后。三人出城,来到城外一个名叫镜泊湖的湖边,搭起了帐篷。

上官云雷自小在丛林中混迹,生火烧烤,娴熟异常。

“云先生。没想到竟然会烧烤?好惊奇啊。”

吴薇洁和小鱼儿都非常惊讶。她们以为,一介书生,除了喝酒吟诗外,一无是处才对。

上官云雷哈哈大笑,“本人游学十万里,行万里路,读万本书,喝万瓶酒,吃万种美食,怎么可能不会烧烤呢?”

“你就吹吧。等会儿,不好吃,罚你今晚不得喝酒。”

小鱼儿一脸不信。她跟上官云雷混熟了,发现这家伙有时脸皮非常厚,跟墙壁似的。

不一会儿。上官云雷将火烧起来了,起身朝湖边走去,一边走,一边脱也衣服。

“你干什么?光天化日,竟然当众脱衣服。”

小鱼儿被他的举动吓坏,以为要图谋不轨,行劫色之心。

“不对。现在是夜晚,不是光天化日。”

吴薇洁偷偷两人举动逗笑了。明明对方是朝湖边走去,怎么说他图谋不轨呢?充其量,有点...暴露狂。不过,月光下,他一身结实肌肉,微隆的双臂,挺直的身躯,似乎有些令人迷离。

她看着看着,突然脸红起来,含羞得低下头,假装故意去加柴火,火光掩饰了那一抹微红与心跳。

小鱼儿眼睁睁看着上官云雷一个漂亮的猛子扎进水里,一会儿,消失在漆黑的湖面下。

“酒鬼,疯子。大半夜,跳湖做什么。”

小鱼儿实在想不明白,摇摇头,返回了火堆旁边。

吴薇法正捧着一本话本津津有味地看着,脸上时笑时皱时痴时迷,似乎入了迷。

小鱼儿心想,今天这两人都怎么了,怪怪的。一个比一个不正常。她偷偷瞧了小姐一眼,为自己乱想吐了吐舌头。

“哗啦 。”

一道出水声音响起。

上官云雷从湖里走上来,左右手,各抓了一条银白色的大鱼,足足有五六斤。

“小姐,小姐,先生上来了。他手上有鱼,大鱼。”

小鱼儿正百无聊赖,听到湖边有动静,赶紧跑过去,哇,真是两条大肥鱼。

吴薇洁虽说看话本入迷,可她的心却是七上八下的,生怕上官云雷出事。小鱼儿这么一闹,她只能放下书籍,迎上前去看个究竟。

“果然是银鱼。吴江郡特产。”

吴薇洁自小在吴江郡长大,当然知道鱼的品种。

“先生,你好厉害啊。竟然能徒手捉鱼。”

上官云雷将衣服穿好,在湖边将鱼处理干净,砍了几根木棍,削尖窜好,再将火碳轻轻摊开,四周架上石块,把两条鱼放在石块上,架空,慢慢烤起来。

吴薇洁和小鱼儿两人被他的熟悉动作感染了,看来,对方本事不是吹出来的,是吃出来的。动作娴熟,步骤分明,一看就是高手作风。

他一边翻转鱼身,一边在其上面洒一些奇怪的粉末,不一会儿,鱼越来越香了。

“先生。你在上面洒的东西是何物啊?为何,越洒越香呢?”

小鱼儿毕竟年纪小,没见过世面,好奇地问。

“这叫烧烤粉。是将各种香料磨碎混合起来的一种配料。”

“看来读书也不是坏事,懂得事儿挺多的嘛。”

小鱼儿心里服,嘴巴却不软,难得表扬了他一回。

吴薇洁看着两人斗嘴,在一边捂着嘴偷笑。上官云雷年纪比她小一岁,但心智有时也像小鱼儿,活泼好动,嘴巴挺厉害的。关键,有时你想反驳,竟然找不出理由。

“小姐,鱼烤好了。如果不好吃,今晚您罚他不给喝酒,看他怎么过。”

话虽如此,可她口水已经止不住往下滴了。她轻轻将一条烤好鱼,送到小姐面前,恨不得一口咬上去,把这人间美味吞个干净。

两人慢条斯理地撕下鱼肉,细细品尝,眼睛微闭,每吃一口,轻叹一声。如此人间美味,岂能无酒相陪呢?

“先生,上酒。无美酒想配,怎个了得?”

吴薇洁突然小声叫了一下。

上官云雷正在烤鱼,被她突然叫酒吓了一跳。为何如此文静斯文端庄大方之淑女,忽然想起喝酒了呢?

还好。他的储物袋还能打开,假装从一个包袱里摸出了一瓶美人醉。

"哎呀,你们真是幸运。这可是我最后的珍藏了。三门城鼎鼎大名的美人醉。天下仅有了。"

他拿出两个酒杯,轻轻为两人倒了半杯,小心叮嘱道:“慢点喝啊,这可是珍品。我可是为了它,付出很大代价的。”

“小气鬼。”

小鱼儿又是不信,将酒杯分别放在面前的石块上,端起一起给吴薇洁,然后又闻了闻,“小姐,这酒好香,有点像你身上的味道。不信,你闻一下。”

吴薇洁端起来,放在鼻前,轻嗅一下,果然非常香。

“先生,你也倒上。今晚,我们三人不醉不归。”

她突然大声喊道,一手杯,一手肉,豪爽大方。

“喝!”

小鱼儿也起劲喊。

上官云雷苦笑摇头。酒是好酒,就怕明天你们醒不醒得来。幸亏,他已经兑了普通酒水,否则,她们便爆体而亡。

一杯美人醉,两杯凡心归,三杯同世苦,千杯忘前尘。

令他惊讶的是,吴薇洁竟然酒力惊人,连续喝了五杯,依然不醉。小鱼儿早倒在草地上,呼呼大睡了。

“先生。您过来。陪倍我喝。今天我非常开心,高兴。这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最好的中秋节。你能给我吟唱一首诗歌吗?以示纪念。”

吴薇洁拉着他手,将其扯到旁边,按坐在小鱼儿的位置上,娇红欲滴的脸庞几乎贴在他脸上了。

此时,圆月高悬,金桂历目,嫦娥滴泪,玉兔梳懒。

他想了想,便高声吟唱。

“明月几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

转朱阁,低倚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想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别,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吴薇洁静静端着酒杯,痴呆着望他一气呵成,吟唱了人间情话。又低低品味,“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突然,她的泪水轻滑,落入酒杯,化为一颗融化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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