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时候,面对美丽的女性,你缺少的只是三十秒的勇气。
不要害怕,不要担心以后朋友都做不成。
鼓起勇气,大胆的表白,你的人生将会彻底不同。
愿意就在一起,不愿意就拉倒,大家都这么忙,别浪费彼此时间。你怕个球啊!
天色渐渐发白,列车员推着餐车出现,我问旁边的姐姐,想吃点什么。
她愣了一下,似是没有想到,我会开口和她说话。
她也挺有意思,不像某类小女生,非要装清纯。
她告诉我,火车上盒饭不干净,吃个泡面好了。
我知道麻烦了,我又遇上了直爽泼辣的女性,天命啊!
我要了两桶泡面,两根火腿肠,四个袋装的茶叶蛋。
列车员直接倒上开水,我们两个趁泡面尚未泡好的这段时间,闲聊起来。
对面那对小夫妻很是挺健谈,竟然主动加入了聊天,四个人笑成一团。
年轻真好啊,走到哪里都能认识很多朋友,不像现在,眼里都只有钱,聊什么聊,浪费时间。
那小夫妻中,戴着眼镜的男生,问我和这姐姐,谈了多长时间了。
那姐姐头转向一旁偷笑,并没否认,我自然不会那么无趣,只说不长,并没回答这个问题。
吃了泡面,很快就要到终点站。
下车前,这姐姐从包里拿出一个小本子,写上了传呼号,撕下来递给我,让我联系她。
下了火车,分别之际,我也不知道咋想的,突然抓住她的手,有点舍不得放开。
她冲我笑道:“我一个男性的朋友,在车站外接我,你不要和我一起走,不要和我说话,装作不认识。等过几天,你再和我联系。”
我点了点头微笑道:“好,你先走吧。”
这姐姐好像姓葛,我给忘了,记不清了。
她转头离开后,我面色立马变冷,把那张写着她传呼号的纸,直接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
我的麻烦事已经够多了,什么男性朋友,当我傻子吗?分明是男朋友好不好。我可没兴趣为了女人去争风吃醋,惹一身骚。
普通男性谈个恋爱不容易,我这种人只是过客,没必要那么缺德。别看许多女人会和我睡觉,但真要提到结婚,估计全会跑光,一个都不会留下。我不想破坏别人的人生。
我回到家,稍作休息,先到法院报道,然后找到了一处纹身的地方。
卷毛新认的大哥波哥,在背后纹了一副巨大的钟馗图案,说是辟邪,卷毛也在里边纹了满身龙。
当然不是彩色,那里面没染料,钢笔水纹的。
监狱里有精通纹身的犯人,很受欢迎,给波哥和卷毛纹身的那哥们,出来后还开了个纹身馆,生意不错,我还陪着卷毛去过两次。
我想在背后纹上一副夜叉图案,我本来就喜欢高仓健主演的电影《夜叉》,算命的又说我命犯夜叉桃花运,那我干脆就在背后纹个夜叉好了。
传说中,夜叉是婆罗门教,也就是印度教的一种半神,既会食人,亦会保护人。
我偏不信这个邪,我倒要看看,这副夜叉图案,能不能要了我的命。
我这人有时候脾气异常倔强,非常咬牙,哪怕见了黄河我都不死心。
我看过许多佛经、道家典籍、古.兰.经和圣经,可还是毫无半点虔诚之心。我都是当成故事在看,在我理解中,这些精神安慰,都是用来给穷人当寄托,一种枷锁罢了。我不要福报,直接给钱多好。
有了纹身,那等于大部分工作都不会聘用我。
好在我纹身的地方是后背,哪怕是夏天,只要不光着膀子也没人会看到,难不成找份工作,还要脱光了检查,那是应聘啥工作呢?岛国电影男星吗?那有纹身说不定还能加钱呢!
我回到了公司,继续我混吃等死的人生。
普通人的悲哀就在于只有幻想,没有理想。
我想要的东西很多,我也曾有过梦想,我甚至想过走遍全世界,放飞自我,追求极致的人生。
但现实却让我不得不低头,我只能找份工作填饱肚皮,养家糊口,这就是普通人的悲哀,想着以后有钱了再去实现梦想,结果有钱了又要买房结婚生子,养育儿女,担子反而变得更重。一耽搁就是一辈子,到死都没机会了。
夜晚,会所的经理李MM,知道我上班了,给我值班的地方打电话,照常找我聊天。
只是她告诉我,下个月她就要辞职不做了。她决定跟男友回河南老家结婚。
我知道她一定做不长,但没想到会这么快。
混迹在会所这种地方的女性,大部分都活的浑浑噩噩,许多还沾染了抽烟喝酒麻将赌钱的恶习,吸那个的我也见过不少,但我不想说。
这类女的通常是过一天算一天,花钱大手大脚,没有具体的人生规划,并不去想明天的事。
这些女的当中,有一些年纪到了三十五以后,会去考虑自己的人生,其余的则可能会做到四五十岁,甚至有一些结了婚生了孩子,又会重操旧业。原因太多,习惯了快速赚钱,很难适应正常工作。
李MM和这类女性不同,她不抽烟不喝酒,不沾染任何恶习,而且非常有分寸,轻易不会让男人占到便宜。
她从不买奢侈品,大部分钱都存了起来,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人生方向在哪里。
她告诉我,以后不会再和我通电话了,这让我既有些难过,又替她感到高兴。
她的男友也是河南人,个子不高,一米七三四吧,小圆脸,穿着土里土气,和外人说话时有点紧张,一看就是老实腼腆的男人,普通话说的极其蹩脚。
我见过这男生来找她,听会所小姐说,这男的还经常上门帮李MM洗衣服、做饭,一直默默的守在李MM身边,在河南老家时就是如此。
哪怕明知道李MM的工作性质,明知道李MM和我关系复杂,从来都不会抱怨一句,每次见到我,都是腼腆的有些不敢抬头看我。
当时我挺瞧不起这男的,要是我女友敢不听话,我要么直接分手,要么早一巴掌糊脸上了。
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太不成熟。像李MM这种精明的女性,清楚知道自己要什么,只有这类男人,才有可能守得住,一般男人除非很有钱,否则降不住。
不要小瞧“真心”这两个字,人心都是肉长得,哪怕冷血女人,遇上这种男人,也会产生动摇。
李MM需要的是一个真心陪伴在她身边的男人,我做不到。
我输了,哪怕我不顾一切去和李MM在一起,可能会获得暂时的快乐,但绝对不会有好结果,铁定是个悲剧。
我的性格就注定,需要女人陪伴我,而不是我去陪伴女人。
男女在一起最好互补,性格太一致,那实在太累了,还是当哥们战友同事比较好,生活在一起遭罪。
现在想想,我有点羡慕这男的,一辈子守着一个女人,只要对方开心就好,不在乎自己得失。不像我,身边走马观灯,女人换的比衣服都频,可一个真心跟着我的都没有,全都是过客,人生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