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会下地狱,这是共识。但,为什么不是恶人会下地狱呢?难道一个触犯人间律法的人死后也会连同着他那份写满供词与罪证的一纸招册一同共赴地狱吗?
恶人犯罪后却只要交些银钱就不必被写下,甚至一些“小事”只需告知一声即可,而且人间的事地狱又怎会知晓呢?若是知晓,世间又何必会有冤魂,也许只有上天看在眼里,偶尔降下一两场昭雪,但不足以洗净人间所有的沉冤,远远不够。
如果我有罪,那请让人民来审判,而不是用高位者信手捏造的一纸文书和随口杜撰的一角地狱来草草结束我的一生。这本该是件无比荒唐的事,却被信奉为真理,并冠以最正式的借口,而里面却只写了三个字,是莫须有。
当你能看到上面这段话的时候,我想他已经死了,按照世人的说法像他这样的人死后是要下地狱的,哈哈,真是荒唐又有趣,纵使一切关于地狱的传闻皆是虚妄,但人们却都还是深信不疑。
这不禁让我好奇,还记得我生平所好是游历四方,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我都会问他一个相同的问题,那就是在你死后愿不愿意去地狱?而他们的答案是一致的,都是不愿。
那不妨让我走上一遭,毕竟,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那年我十七岁。
于是自那以后我开始到处寻找前往地狱的方法,虽然触犯人间律法被刽子手处以极刑是前往地狱的最佳方案,但我不愿这样做。
只能另寻他法了,为此我甚至消瘦了不少,但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终有一日,我在一位老者的口中得知了地狱的入口——岱山,于是我只身一人前往,在踏遍万水千山后,成功来到了岱山的脚下。
我有预感,地狱就在脚下,但我触摸不到,眼前似乎有道透明的摸不着的屏障,隔绝了人间和地狱,我称它为生与死之间的界限。
但我不愿放弃,于是只能选择登山,往更高处走,现在正是夜半三更,登山的人很少。我开始挑战这个山岳巨人,但我不是傻子,我只是在做我认为正确的事。如果硬要形容我,我想我算是一个勇敢者。
在我登山的途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他们大都毫无目的,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但我想也会有人如我一般,只是为了求得心安。
待我行至半山腰时,身后早已空无一人,我想他们该是半途而废了,但这又与我何干?我只管走自己的路,仅此而已。
在我抵达山巅之前,曾抬头看了看远方的天色,在心中细算了一下,在我将岱山彻底踩在脚下的那一刻正是朝霞破暝,白日将出之时。
这番风景实在壮丽,我已然忘乎所以,直到金色的霞光彻底覆映吾身时,我的五感才稍稍打开一些,只是令我有点意外,这独一无二的景色不再独属于我一个人了,有人来到了我的身侧,不过我很开心能有人与我一道分享这份难得一见的景象,只是她看起来不是很开心。
来人是个小女孩,个子不高,脸上脏兮兮的,但眼睛很干净,看起来约莫十六七岁的样子,两手扶在膝盖上,弯着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呼出的白气瞬间就凝结成冰,这里很冷,她能来到这里我很意外。
我怕她错过日出时分最美的瞬间,于是抬手示意她看向远方,但她的心思似乎不在风景上面,所以我也不再关注日出,侧目静静的望着她,直到金色的霞披从我俩身上慢慢褪去,我俩也都错过了最美的那个瞬间。但我并不后悔,人间的景色重复千万年都不会轻易改变,但人间的绝色也许就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展现,而一旦错过就永远难再见。
这个有点不开心的女孩长的很一般,一般到普通人家养的普通的一盆花都要比她艳丽的多,但她不需要开的足够娇艳,只要做自己就好,因为人间的绝色不在人间,它更像是来自别处世界的投影,只在一个特殊的日子展颜,只有足够幸运的人才能遇到。
现在这个瞬间就何其幸运,恰好的时间加上恰好的地点,恰好的我放弃了人间最美的景色才恰好看见人间最美的绝色。也许那个女孩不自知,旁人可能永远也无法理解一个瘦弱的,蓬头垢面的,还不开心的普通女孩有什么值得被注视的。但在我眼里,刚刚的她就是胜却人间无数的绝色。
在感受到我默默的注视后,女孩也羞红了脸,转过身来慌忙解释缘由。
“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不是偷偷跑出来的。”
“你看起来好像不开心。”
“我没有不开心,只是累了。”女孩矢口否认,我不再追问。
“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我话锋一转,询问起来由。
“来找哥哥。”
“你哥哥在这里?”我感到后背发凉,这里明明只有我们二人。
女孩似乎是看穿了我的心思,连忙解释道,“哥哥已经不在了,但我听说人的灵魂最后都会来这里,所以想着赶在哥哥离开人间之前再见他一面。”
“我还是来晚了。”女孩接着说,声音越发哽咽。
“不一定啊。”我安慰道,“你有什么想对哥哥说的话可以在这里大声的喊出来,说不定他会听到。”
“真的吗?”女孩有点吃惊,望着我一脸的不可置信。
我微微点头,女孩看到连忙抹干净眼泪后用力挤出了一个笑容冲着远方大声喊道,“哥,我想你了,不要留下我一个人好不好?你回来好不好?”女孩的声音带着思念回荡在层层被朝霞染成金色的云海里,传遍了整个人间。
却唯独传不到地狱中,尽管这里是距离地狱最近的地方。
而大声喊叫的确是宣泄情绪的最好方式,但在情绪稳定后之前宣泄而出的又会如同潮水一般反扑,一般人可能就会被无情的淹没了,但女孩比我想象的要坚强的多。
女孩在宣泄完情绪后也只是呆呆的望向远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不了解女孩,更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我憋了半天也没能从嘴里挤出一个字来,可是女孩却突然跪坐在地崩溃大哭,哭的一发不可收拾,嘴里还不停的诉说着些什么,可我一个字也没听清。
看着女孩悲伤的样子我的心也很痛,我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默默的守在她身旁,在过了很久很久以后,直到我耳边传来咕咕声时我才回过神来,发现女孩已不在我身边了,我开始怀疑先前发生的不过是一场梦而已,可身后却传来了一道声音。
“你醒啦,我已经没事啦,哥哥不在了,我一个人也要好好的。”
我回头时,映入我眼帘的不是梦里的那个不开心的小女孩,而是个拥有比太阳还要耀眼比花朵还要灿烂的笑颜的姑娘。
这时我才知道,是我睡着了不错,但那不是梦。
她的笑容感染了我,我也同样报以我最真挚的笑意回应了她。
“你……”我不知道说些什么。
女孩问我饿不饿,我说有点饿了。她点头示意我低头,我才看见她双手捧着的几枚新鲜野果。
“是给我的吗?”我一怔。
“不是……才怪!”女孩特意把话音拉长了些,我在短暂错愕后伸手接过女孩手捧的野果狼吞虎咽起来,我饿极了,三两下就将其消灭殆尽。
“好吃吗?”女孩问我,而我说。“不记得了,吃太快了,要不你再给我几个?”
我看见女孩身后的石头上还放着几枚野果,就不怀好意的打起了它们的主意。
“不行不行,那些是给哥哥的。”女孩循着我的目光洞察了我的想法,“你要没吃饱的话,我再去摘些,树上还有很多,只是你不能浪费。”
女孩挥挥手臂,示意自己还有不少力气,上树摘些野果什么的,不在话下。
我被女孩的行为感动到了,明明我比她要大的多,被照顾的人却变成了我。
“不了不了,我饱了。”我尴尬一笑,随后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一时兴起想要逗逗女孩,便假装闪了腰,哎呦哎呦直叫,却不料因演技太过拙劣被女孩一眼看穿,逗的女孩咯咯直笑。
很开心,女孩说她好久都没这么开心了,我也趁机和女孩聊了很多,和她逐渐熟络起来了。
女孩对我知无不言,我知道了她的过去,包括她和她哥哥的名字,她叫陈五一,她的哥哥叫陈两七。
“陈五一,你的名字很特别啊,是有什么说法吗?”我好奇的问道。
“没什么特别的啦,只是我凑巧出生在五月初一,如果我出生在六月初一或者七月初一可能就叫陈六一或者是陈七一了。”女孩傻笑着解释道。
“这样吗?”我想了想又接着问,“那你哥哥是出生在二月初七啦。”
“才不是,哥哥的两七是二两七钱的意思。”
“啊?莫不是你哥哥出生的时候只有二两七钱重?”我装作很吃惊的样子。
“怎么可能?那也太轻了,是骨重二两七钱。”女孩接着补充道,“这个称骨算法据说非常灵验,哥哥这个二两七钱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之命,但平稳的度过一生还是可以的。”
“可是你哥哥他?!”我话说一半就萌生悔意,赶忙捂住嘴。可女孩却并不在意。
“所以说啊,我才不信命呢。”女孩撇撇嘴并把头扭到一边,使我看不到她的脸,但是她颤抖的身体告诉我,她很难过。
见状我脱下我的一件外衣披到了她的身上没有说什么,却胜过千言万语。
寒衣可以御寒意,暖行亦可暖人心。两七还是二两七钱的两七,五一却成了无依无靠的无依。这个女孩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坚强。
我没办法陪她在这里待很久,我不远万里来此也不过是为了一个答案,我似乎有些明悟了,我也该走了。
片刻后,我对女孩说,“我要走了。”
女孩只是点头。
我把我身上所带的一切都留给了她,临走前还特地为她擦拭了脸,最后只留一件单衣还有一双被磨破的布鞋独自下山。我要赶在公道被彻底遗忘之前重新拾起它。
在我的身影和夕阳一道消失在她的视线的前一秒,我对她说,“陈五一,你回头看,岱山的落日,很美!”
我们可能不会再见面了,但我不希望她在心里留下遗憾,错过了最美的日出,就不要再错过最美的日落了。
可是夕阳把女孩的影子拉的特别特别长,恰好我走的很慢,女孩的影子很快就越过了我。
我低头看去,影子从出现到消失是一直不变的。
也就是说,昨日和今天,我们都在不同的程度上错过了人间最美的光景,但都不约而同在彼此身上看到了人间最美的绝色。
人间来此一趟,值!
——那年我二十七岁。
我与她不过是萍水相逢,但我明白,她很苦,可人间如她一般苦的人也有,那这样的人间和地狱又有什么分别呢?
经此一事后,我不再过分执着于追求往生地狱,而是选择剃度出家,以一个苦行僧的身份同时秉承着一颗善良的心重新行走世间,同时被赐名法号道明,相比十年前我变得更干净了也更纯粹了。
也许我不去主动见山,山也许会主动来见我。也许我主动拦下世间所有的苦与恶,就能换来人间一时的太平。我是这样想的,也去这样做了。
我就这样平淡的度过了人间一个又一个十年,在这数不清的岁月里,我在人间的高原、雪山、雨林和沙漠都留下了我颂经的影子和我虔诚不变的信仰。我也因此成了世间有名的得道高僧,但我好像忘记了什么。
直到我坐化之际,忽然之间凭空刮起了二两清风,我才幡然醒悟,记忆在脑海里翻涌,风吹动了寺外高高悬挂的幡旗,我的心却动了。
一个故人的身影悄无声息的占据了我的人生的全部记忆,致使我半生苦修的禅顷刻间化为了乌有。
是一个女孩独坐山岳之上的瑰丽画卷,是她,她还在等着我。
我又岂能失约?
我的生命已然走到了尽头,但我的意志如同那风中残烛一般不屈。我混浊的眼眸第一次透出一股子清明,整个身子越发轻快,我抬起手轻轻握了握,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我起身离开了寺庙,无人敢拦我,因为我年岁太大了。
我要去了却一桩因果,面对众人的询问我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其实只有我知道,我只是为了不留下遗憾罢了。
时隔多年,我又一次来到了岱山脚下,此时我不为找寻地狱而来,只是为了一位故人,但我却感觉地狱和人间之间那道模糊不清的屏障不见了。
我不管不顾,朝着山巅走去,很累很累,不过寻常人家散步的距离,我却早已气喘吁吁,汗如雨下。我越往上走就越能感同身受,当年的小女孩不过十六七岁,与我这年迈的身躯不相伯仲,却只比当时正直青年的我慢了几步。
我的肉体其实早就死了,全凭一口气支撑,我看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想着赶在太阳升起前赶到,但没能做到。
我稍稍迟了一步,但两次错过日出的我心境早已非同一般,尽管我在乎的和我不在乎的都已错过,但我来到这里也不过是还自己一个心安罢了。
五岳之首今犹在,不见当年梦中人。
我松了口气,面朝太阳盘腿而坐,阳光为我镀了一层金色的外衣,我口中还不断的念诵着往生经文,我超度了我自己。
我死了,彻底死了。
——这年我一百零七岁。
死后的我意识脱离了肉体,在一道声音的指引下辞别了人间,进入了传说中的幽冥地狱。
地狱很广,一眼望不到头。不知为何,我眼前的地狱一片祥和。而我也依然保持着圆寂前的身形和样貌,赤足踩在大地上,不动声色。
片刻后,大地干裂,从裂缝中不断喷射出青色的火焰,忽高忽低的火苗炙烤着我的脚底,但我没感到一点痛意。
原来是我生前苦修八十载换来的功德化作的金色袈裟,帮我抵御了业火的侵袭。地狱虽然广袤但并非没有尽头,只要我一直往前走就一定能走出地狱,到时候等着我的应该是两个选择,一个是轮回转世,另一个是立地成佛。
我往前走着,路上也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的破衣烂衫,有的脚上绑有枷锁,有的被割去了舌头,有的已经倒下了,而有的和我一样身上泛着金光,这些人都是有大功德和深厚福缘的人,他们见到我都很高兴,招呼着我与他们并肩而行。
我摆手拒绝,转身走向那些苦难者,我的心里很自责,这里和人间又有什么分别呢?我走近一个倒地挣扎着起身的人,把我的袈裟撕碎一片裹在了他的脚踝,他的身上随即浮现出一点淡淡的金光。他很诧异,目光中充斥着疑惑与感激。
周围所有人都看见了,身着金衣者对我之举动嗤之以鼻,身受苦难者朝我投来求助的可怜目光。
我说:“救一人是救,救万人也是救,我愿舍我一人命,还万万人得生。”说罢,我原地打坐,口中念诵着地藏王菩萨本愿经,我身上的金光愈来愈盛,直接笼罩了小半个地狱。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这句话不仅仅是地藏王菩萨的宏愿,也是我的。
我的功德说不上无量,也就终有用尽之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得生者愈多,我的金光就愈减,待到最后一人来到我的身前时,我的双目早已失明。但我仍伸出我的一只手在他的额上轻点,我身上的最后一点光亮就此消散了。
我八十载的功德全失,我的样貌和身形也回到了二十七岁那年。
只是在我五感全失的前一刻,一道声音响起正好填补了我内心中的一块空缺。
“谢谢哥哥。”
我短暂愣神后微微一笑道,“真是一番好光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