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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放纵的开端(1)(1 / 1)


有一天,我在路上走,漫无目的,像曾经跟思辰那样。我看着路边正在泛黄的叶子落进水里,一群鱼,亦或是虾,连忙游去,围着那叶子,竟然戏耍起来。

忽然,背后有人敲打着我的肩膀。

“嗨,兄弟,你怎么也在这里啊?”他的表情吃惊到让我难以置信,似乎发现了比金字塔的秘密还要神秘的世界之谜。

这家伙不是别人,正是史云龙,跟我之间的交情仅限于呆在派出所的那个下午,其余时候,我与他是截然不同的两路人。

“嗳,是你?”我也很惊讶,能在这地方遇上他,“怎么?你也在复读?”

“能怎么样呢?没大学肯要我啊。”他很无奈地说。

我们一起往前走。

“随便找个大学,应该不成什么问题,只要你愿意拿钱。”我说。

“可那种大学有什么意思呢?只要花钱,谁都可以进,鱼龙混杂的,多没有意思啊。”我没有料到他的嘴里会吐出“鱼龙混杂”这四个字,也没有料到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居然会走复读这条路。不过他接着告诉我的一个原因倒还令我信服:“不入流里的大学,什么也不入流,连女人也不入流。谁都可以碰的女人能是好货色么?毕业之后,我也就成了个不入流。哈,鬼才去呢。”

“是这么个理。”我点点头说。

“你怎么也复读?你的成绩不是很好吗?”他问。

“事情总有难以预料的嘛。”

“也是,不过你别担心,今年准没问题的。”

“但愿如此吧。”

接着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在楼下分别。

此后,我们又在学校里偶然碰了几次面,多番交流之后才算真正认识了他。

*

一周以后便是我的生日,这天凌晨,刚过零点的时候,我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如下:最早的祝福给最亲爱的你。发件人是史云龙。我感到一阵惊讶。

他是属于那种玩世不恭、游手好闲之徒,又好夸海口、吹牛皮,狂妄得让人厌恶,而我虽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但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也称得上是个乖乖孩。但现在,他却主动地跟我套上了近乎,由于我们同在复读,所以难免产生“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既然他有心,我又怎么能拒绝呢?

我躺在床上,再次想起史云龙这个人,便觉得不那么厌恶了,并且愈发的可爱起来。

他的父亲可真是个了不得的人,自己开了一家工厂不说,还是个“放水”大户。所谓“放水”,书面的叫法就是放高利贷,只是在民间口耳相传,叫作“放水”而已。既是干这行的,底子自然不能太薄,人也不能太善,要凶,有狠劲,否则遭人算计了还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据他所讲,他的父亲曾在赌坊放给一个人二十万,那人最后输得精光,便一走了之,最后他逃到台湾,还是没有逃脱,不但乖乖地卖了房子还了本金和利息,还被剁掉了一个手指头。

“那也太狠了吧。”听的人齐声说道。

“狠,那有什么法子?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弱肉强食,你不狠些,人家就要来狠你,请问你是想要做狼还是羊呢?”他说话的样子让所有的人都感到惊讶,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话是从一个还未涉世的高中生口里说出来的,而他又说得那样自然、平静,全无半点浮夸之相,宛然一个历经沧桑的前辈为一群孩子传经授道。

“那个人就甘心吗?他不去报警?”

“他还敢报警?小心了他的狗命!”他说这句话时,每一个字都像从嘴里蹦出来的一块石头,铿锵有力!

从此,周围的人便对他刮目相看,但眼神总不是那么纯正,既畏惧又有些鄙夷。畏惧自然不消说,怕哪天得罪了他也被剁掉手指;而鄙夷则大约是他们自命清高,不愿与他为伍罢了。可是每当史云龙开始讲他那些传奇故事的时候,周围的人又都像云一样聚拢在一起,一边听,一边叹,一边笑,一边赞。人群散去之后,流言便从四处传来。我常听人在背后对他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由是,我便感慨:世上的人真是奇怪!而我,既不听他讲故事,也不去说关于他的种种是与不是,我不与之相交并不出于任何偏见,仅仅是志道不相和而已。

此外,他抽烟成性,嗜酒如命,玩起女生来更是不知天昏地暗。抽烟是每个人都看得见的,一天至少一盒烟,由于常常要给别人找,所以包里总备有两盒。他抽烟是不分场合,也不分时间的,厕所、走廊、宿舍、食堂、教室几乎都留下过他抽烟的影子。即使老师站在面前,也照抽不误。在我的印象里,他的烟气唯一没有污染的便是课堂,“做人不能太过分,老师的面子多少要给点”,这是他的原话。喝酒我倒没亲眼目睹过,但是与他喝过酒的人不少,都是这样说的,他一个人能喝上一斤半的白酒,啤酒在一箱以上,这都不是凭空之谈,而是有证人的。他玩女生的事,我没有深入了解过,但仅从旁人口中打耳边风便知道,他在上高中以前就有过几个女友,而且她们都跟他睡过,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也正和一个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的女孩子谈恋爱。不过很快就分了,原因我自然不知道。

“她们都心甘情愿跟你睡吗?”一个人问道。

“那还有假?谁愿意强迫一个女人去做那种事?”他将女生说成女人丝毫也不奇怪。

“听人家说,女孩子越反抗感觉越兴奋啊。”另一个人抢着说。

“你没有亲自试过,仅凭人家信口雌黄,当然不能当真。一个女人若是反抗,说明她心中还有几分愿意,只是顾虑多了些罢,只要施些手段,还能让她心甘情愿的;而真正不愿意的女人,连反抗也不会,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跟僵尸似的,只会让你倒胃口。”

众人恍然大悟,像悟得人生真谛一般,都“哦”地点点头。

“我就遇上过一回呢。”他补充道,“要不我怎会知道呢?但说不定心理变态的人倒喜欢跟死人睡觉。”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一脚将她踹下床,叫她滚了,她只顾哇哇地大哭起来,然后脱光衣服,跪着求我,我又不是个要饭的,求我有什么用呢?后来再也没有见面了,不知死到哪儿去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世界里似乎永远都充满着我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稀奇之事。他常说他已看透世间的黑暗。可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却早是人们眼里黑暗的代表。虽然周围没有人喜欢他,甚至都厌恶他,但是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振臂一呼,所有的人也都云集响应,聚在他身旁,任由他摆布。大家也乐意听他摆布,从无怨言。但事后又要千篇一律地在他背后指长道短。他似乎知道这些,却从不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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