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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必看)王爷别扭起来了,一纸休书给我?(1 / 1)


沈云娇被吊起了兴趣,嬉笑着看纸上的内容,以为又是什么情书呢。

一边看,她还一边心底默念。

“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

只看前面,沈云娇还在感叹孟九玄文采斐然。

直到看到后面,她才发现不对。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这压根不是情书,而是休书啊!

“这?”沈云娇惊讶地张大嘴巴,不可置信。

孟九玄却没什么表情,找来一个信封,在上面写了三个字——放妻书。

不是‘休妻’,而是‘放妻’?

“有了这封放妻书,你应该心里就会踏实了吧?”孟九玄淡淡道,情绪没什么起伏。

沈云娇看着墨迹没干的放妻书,这里面的内容,确实妥妥的‘和离’,而不是被休。

她点了点头,眼里亮晶晶的,很感激:“多谢王爷成全。”

真没想到,真真没想到,孟九玄这人确实还不错。

“王爷你放心,和离后,聘礼臣妾会如数归还的。”

“不必。”

“要的要的,臣妾嫁进来也没带什么嫁妆,那聘礼自然是要退回去。”

见她这么坚持,并且好像还很高兴的样子,孟九玄不再争执,而是淡淡道:“随意。”

“嗯嗯。”沈云娇点点头。

吹了吹墨迹,待墨迹干了后,把和离书小心翼翼地放进信封里。

有了这封和离书,她离开就方便多了,不会给侯府添麻烦,没有后顾之忧。

看来孟九玄真是个情种,爱杨雪霜爱的深沉呀,没有对自己这个替身起任何情愫。

师姐走时还说什么日久生情,当时自己就笃定,不会发生这种事。

日久生情,对两个感情空白的人有用。

但对心里已有人的两个人来说,是没用的!

沈云娇把信封藏进衣袖里,热情起来:“王爷,消食了没?消食了的话,你躺到那边榻上去,臣妾给你施针。”

孟九玄面色阴沉,一言不发。

见到沈云娇高兴地都快把嘴角咧到耳边,他心里却堵得慌。

和离书是他自己心甘情愿写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写完后,非但没有心情舒畅,反倒更难受了。

“施针改日吧,本王今晚有事。”

“那行。”沈云娇有些狐疑,看了眼窗外的一轮明月。

古代这个时候,就该洗漱睡觉了。

这么晚,他还有什么事?

不过,已经拿到和离书,两人都把关系挑明,她便什么都不再多问。

毕竟他们算是合约夫妻,并不是真夫妻,她没有权力,也没必要去管合约丈夫三更半夜要干什么。

估计孟九玄也不想她管,所以才会拿出和离书,把双方的关系彻底挑明。

“臣妾恭送殿下。”

沈云娇笑盈盈道。

孟九玄迈着大步离开,听着女人如莺啼般的声音,郁闷的不行。

“殿下,这么晚还要出去?”

追风跟在后面,知道一切实情,不禁关切地询问。

孟九玄冷着脸:“去给齐王递信,邀他来醉乡楼。”

一听醉乡楼,追风的脸立马绿了。

殿下洁身自好,可是从来不去那种地方的啊。

虽说这醉乡楼和一般烟花巷柳不一样,女子只卖艺不卖身,且去这里的客人,基本都是京城的达官显贵。

但是毕竟是青楼!

孟九玄的命令,追风不敢忤逆。

尽管不想自家殿下去这种地方,但还是吩咐小厮去齐王府传信。

醉乡楼里灯火通明,白天看着不怎么样,到了晚上,这里便是仙境!

水晶玉璧做灯,珍珠明石做帘,红木金石做柱。

朱漆圆台,雕梁画栋的屏风,一群穿着霓裳的女子翩跹起舞。

宾客的坐席铺着名贵的罗裘,摆着青瓷玉枕。

脚下踏着白玉石板,凿地画莲。

到处是美酒,处处是笙歌,纸醉金迷。

孟九玄有胃疾,所以平日很少喝酒。

哪怕是吴帝宴请文武百官,他也只是敷衍地呷上一口酒。

可此刻,端着琼浆玉液,一整杯往肚子里灌。

哪怕是新婚那日,他都不曾喝的这么放纵过。

他很郁闷,郁闷沈棠不喜欢男人。

更郁闷自己,好像和她处出了一些感情。

这种感情他说不清,到底是同情,还是钦佩。

是同情她的身世,以及在娘家的处境。

还是钦佩她的智慧、能力出众,对她高看?

不管是哪种情愫,他都清楚,至少是在意她的。

可那个臭女人,好像并不在意他。

不对,也在意,在意他的胃疾。

但这种在意,只是有来有往的感谢吧?

她一直说他是好人,要感谢什么的。

好人,呵呵,他可不是。

战场上杀人如麻,他自诩自己从不是个好人。

孟九玄觉得自己大概是喝酒喝懵了,想的东西也乱七八糟的。

一旁,齐王看他一副买醉的模样,蹙了蹙眉。

目光犀利,看向追风:“你家殿下这是怎么了?”

追风低垂着脑袋,不敢说自家主子的是非。

齐王的眉头不禁紧蹙。

他从没见九弟这么失态过。

也从没见九弟这么放纵过。

“九玄,你有伤心事?是因为宫里那位,还是……弟妹?”

说到‘弟妹’两个字时,齐王自己都不太自信。

孟九玄嘴角噙出一抹笑:“四哥,臣弟与贵妃早已分道扬镳,她是贵妃,算是臣弟的继母,臣弟自知君臣之礼,伦理纲常,早已封心……封心绝爱。”

听到这番言论,齐王的眉头松了松。

这倒像九弟的性格,向来循规蹈矩,孝悌、仁义。

“那就是因为弟妹?”齐王不确信地重复问道。

“沈棠惹你不高兴了?”

听到‘沈棠’这两个字,孟九玄总算有反应了,摇摇欲坠,说话半醉半醒:“她……很好,没惹臣弟,是臣弟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齐王闻言,眉头不禁深锁。

已经能笃定,九弟就是为了沈棠而烦心。

他不禁好奇起来。

这个沈棠倒是有些手段,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左右九弟的心思。

让封心绝爱的九弟郁郁寡欢。

“今日你不是陪沈棠归宁么?难道,因为此事闹了不愉快?”

孟九玄心情不好,只想找个人陪喝酒。

他看着醉醺醺,实则没全醉。

什么话该说,什么不该说,他还是有理智的。

“四哥,不说臣弟,聊聊你与越国长公主?……臣弟想听,你们的故事。”

一提越国长公主,齐王的嘴角便不禁上扬,陷入到回忆里。

回忆是阳光明媚的,他们兵戎相见,她英姿飒爽,骑在一匹高大的白马上,手里拿着长枪,挥坚执锐,所向披靡。

只用了三日时间,便把吴军打的溃不成军。

他带着残兵败将退守嘉宁关,那时正值冰天雪地,天寒地冻。

沈云娇带领部下,将他们围困,嘉宁关成了瓮中之鳖。

他被俘虏了。

可被俘的那段日子,却是他最开心的时光。

沈云娇并没有虐待他,相反,日日来与他斗智斗勇,劝他归降。

他永远记得她面具下那双澄澈的眼眸,虽然寒冷,却并不是杀人如麻。

“当时本王一条腿被冻坏,面临截肢的风险,是沈云娇保住了本王的腿。”

齐王说着,不自觉地把手落在右腿上。

沈云娇给他治腿时,他迷迷糊糊中,看到了她掌心上有颗痣。

民间有个传说,有掌心痣的人,代表上一世和某人有个约定,今生还要见面。

他坚信,自己就是沈云娇今生还要见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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