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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鸿雁传情(1 / 1)


十月十七,朱渊告别了书院的人,告别了金湘玉,跟着宁王回京了。

时间回到朱渊来到江宁的那一天晚上,朱渊晕倒了在一个小巷中,那是江宁的乞丐窝,迷迷糊糊之间,有一个姑娘在他身旁放了一碗饭,那一刻,朱渊睁开双眼,第一次看到金湘玉,很美,犹如天上的仙女下凡,这是朱渊的第一感觉,姑娘并没有停留,似乎只是做了一件寻常之事,但是朱渊却记住了她。

第二日,朱渊入夜之后再来到乞丐窝,却并没有碰到金湘玉,根据附近的乞丐的说法,金湘玉是缘来客栈的老板娘,时常会将客栈剩下的饭菜送来给他们这些乞丐,虽不是天天来,但三两天就会来一次,所以受过她恩惠的,都称她为女菩萨。

朱渊到书院报到之后,时常到缘来客栈去看她,每次点一个小菜,一坐便是一个时辰,客栈也没人赶他,偶尔金湘玉还会送他一两个菜,似乎金湘玉开这个客栈并不是为了赚钱,但是她客栈的菜价又定的很高,不过味道也是极好的。

虽说菜价贵,但是客人倒是不少,而且多是文人墨客,缘来客栈还有个奇葩的规矩,那便是文采越高,优惠力度越大,若能成为擂主,食宿全免,朱渊发现金姐的文采似乎不是特别好,但是却很喜欢有才之人,而后一番打听才发现,不少在缘来客栈当过擂主的才子,每当要去赶考时,金姐便会赠重金与有才之人,说是希望他们能够专心读书,不为俗物所扰,希望他们能够高中,寻一个好的前程。

朱渊其实有些不懂,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因为金姐似乎不缺钱,朱渊想进一步了解金姐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不觉得金姐是一个有坏心思的人,毕竟能坚持给乞丐送饭的姑娘,心肠应该不坏。

九月下旬,朱渊便寻了个机会,留在缘来客栈帮忙,不上课的时候,就到客栈做事,到晚上客栈歇业才离开,而在九月二十五的那个晚上,朱渊无意中听到了金姐和伙计的交谈,似乎是有一个叫石林的才子,两年多以前在这里当过擂主,受过金姐的恩惠,似乎这次回来,便是专门来寻金姐的,朱渊想着,或许是来提亲的,但是按自己的听来的消息,似乎这个金姐对每个有才的人都是这般,所以朱渊决定去看一看。

第二日码头之上,朱渊隔了一段距离,发现那个叫石林的擂主已经娶妻生子,然后还给了一个袋子给金姐,想来应该是钱财了。

晚上的缘来客栈,朱渊看着金姐在算账,似乎并没有被石林的事情影响。

朱渊有些忍不住了,“金姐,今日我才得知石林大人已经成亲了。”

金湘玉瞟了朱渊一眼,“没想到你干活笨手笨脚的,倒是喜欢打听这些,你是觉得我应该伤心难过?我赠才子金银,一来,是希望他们高中,二来,确实也有那方面的意思。”

朱渊问道:“金姐应该不缺钱吧。”

金湘玉道:“钱财不过身外之物,但岂有嫌多之理,有钱好办事,这个道理,你可能不明白,不过我终究是个女人家,只不过希望自己的下半辈子过的好些罢了,至于送出去的金银,我也没想过收回,毕竟每次赶考的都有不少人,真能高中的又有几人,我不曾和他们许下过什么嫁娶的约定,所以失望是有的,但是倒也无伤大雅。”

金湘玉又道:“你虽说笨手笨脚,但也卖力干活,若是看上了哪家的姑娘,我可为你操办,聘礼之事,无需担心,日后有钱再还我便是,没钱还也无妨,不缺这点金银。世间之人,多为钱累,我不缺钱,但也想像其他姑娘家一样,嫁个好人家,你说,我有错吗?”

“没...没错。”

“天色不早了,你走吧。”

朱渊躲在门口,看见金湘玉给自己倒酒,一杯接一杯,想来还是有些不甘吧。

朱渊回到宿舍,想着金湘玉说的话,好像道理是没错的,哪个姑娘不想飞上枝头变凤凰呢?可是这样的人又能有几个呢,朱渊觉得或许金姐需要一些安慰,但是自己现在只是笨伙计,又该怎么去安慰她呢?

想了很多法子,最终敲定了,但是朱渊有些不自信了。到底该不该写呢?若是写的话,她会不会猜到是自己写的,然后又取笑自己呢?朱渊想了很多,最终还是尝试去写,若是被发现,不承认便是了,朱渊还是下不了笔,不过想到金姐的孤独和希望,最终还是下定决心去写,不过要以寄错信的方式。

“梧桐妹妹,收到你的来信,我也很难过,我知道你...因路途远过万里,谨以鸿雁传书。”

第二天,朱渊选择了一只美丽的信鸽,将这封信扎在鸽腿上,希望这只信鸽带着这封信,能够将他的关心和鼓励传递给金姐。

信鸽在蓝天白云间翱翔,最终飞抵了缘来客栈后院。

金姐接到了这封信,看到寄信人的化名“幸福”,她不禁为之一震。

信中的温暖和鼓励仿佛是一阵清风,吹散了她心头的阴霾,她被这份陌生人的关心所感动,感觉到自己并不孤单,内心的脆弱和坚强在这一刻交织在一起,不过金姐并非常人,第一时间便想到了朱渊,不过很快又否定了这个想法,一个笨头笨脑的伙计,怎么会写出这般的言语。

自此以后,“小玉”和“幸福”开始了书信往来。

在信中,他们分享彼此的生活、梦想和故事,建立起一段深厚的情感,尽管他们从未见过面,却在心灵的交流中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就像是认识很久的朋友一样。

到了十月初,凤姐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自己晚上写信,第二天就能收到回信,有时候白天写信,晚上就能收到回信,而且信的内容,似乎是熟悉自己之人的手笔,所以这写信的人,很有可能离自己不算太远,便想着约出来见一见面,时间定在了十月初八。

朱渊收到回信的时候,很纠结,曾一度想要逃避,经过了漫长的心理建设,他决定还是去见一见金湘玉。

码头,两人相见后,金湘玉一开始楞住了,而后微微一笑,便离去了,一句话也没说,直到朱渊决定参加武比,鼓起勇气写了一封信给金湘玉,金湘玉收到之后,也没有回信,只是在想这笨小子能不能做到,于此同时,还有另外一个人闯进了她的世界,那便是宁王,两相比较之下,一个天上,一个地上,不过朱渊的影子却在她心里挥之不去,想着,和宁王试一试吧。

比试前的那个晚上,缘来客栈内,金湘玉房间内,叶依水看着金湘玉惆怅的样子,不由的笑出了声。

“我道你只是玩玩,不曾想却动了真心。”

金湘玉淡淡道:“我终究还是个人,不是冷血无情的杀人机器。”与平日风情万种的老板娘截然不同。

叶依水道:“七年前,我寻到你,便说过,你若离去,我不会阻拦,如今该是你做出选择的时候。”

金湘玉道:“我很犹豫,宁王名声在外,但我知其野心,不过于我而言,倒是无所谓,他想做什么,与我无关,倒是那个笨小子,不知道他能不能做到呢?”

叶依水想说些什么,但还是忍住了,“你决定要离开了吗?”

金湘玉道:“有些累了,是该寻个归属了。”

叶依水道:“十年前,天上白京,七年前,天上白玉京,往后,天上白京,人间烟雨。”

金湘玉笑道:“怎么,我连名字都不配留下吗?”

叶依水道:“要断,便断的干净,不管你选择谁,离开了,便不要再回来了,正如你所言,你累了,便好好休息吧。”

金湘玉闻言,看着窗外,“你的事,打算怎么解决?张相若是不复出,你便是天上白京之主,人间烟雨楼主,也难以达成。”

叶依水道:“十年都等了,不在乎多等两年,往后,你自己小心。”

十年来,江湖上的势力起起落落,其中白京发展到现在,已经是天下第一情报组织了,势力遍布诸国,无论是各国江湖,还是朝廷,都有眼线,唯独各国皇室没有安插眼线。

烟雨楼,天下第一杀手组织,除了各国皇室之人不杀,便是权倾朝野的重臣,只要代价足够,那便也能杀,七年前,年仅十七岁的金湘玉入驻烟雨楼,数年之后,被称为大夏第一杀手,人送外号‘夜无命’。

很少有人知道,白京之主和烟雨楼主是同一人,很难想象一个女子,如何让两个势力都做到天下第一的。

叶依水多年以后再回想起这段前尘往事的时候,已经嫁为人妇了。

再往后便是十月十五,当日发生的事情了,安妙依之所以冒用金湘玉之名,便是看准了金湘玉心里的人是朱渊,而朱渊的身份,她在前几日便得知了,所以她也愿意成全这段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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