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管制刀具都还没有概念,村里都还要几把用来打狼的猎枪,宋宋她爹就是练家子,什么都能丢,就是看家的本事不能丢,她这一趟运的正是自己家的长刀长枪。
只见宋宋手里的鹿皮包一扔,里面包裹的刀枪都露了出来。
俞军里面就慌了神,但他这个年纪的二流子,最是要面子,心里明明怕的很,嘴上还是要说几句硬话。
“怎么?让我说中了,你还想打人是怎么着?”
宋宋没有开口,她因着搬行李而脱了外面的鹿茸大衣,身量看起来要比俞军单薄一些,弯腰去捡兵器的时候微微低头,露出了她一段白皙的脖颈,她整日的穿着灰扑扑的,因此这一段白皙的皮肤有些各位的惹眼。
俞军看着那段脖颈,微微晃神。
宋宋拾起一杆长枪来,没有枪,只有棍,她在俞军愣神的时候,微微侧脸,手上的棍子稳稳的落在俞军的肩膀一侧,硬生生的将他打翻在地上。
俞军被打的疼出了眼泪,一开始还想着还个手,可他那两招不是逗猫就是捉狗的,完全不是宋宋的对手。
宋宋也是知道轻重,没有往要害处打,只不过打的地方都是些极为痛的地方,没一会儿,就把俞军这个大小伙子给打哭了。
俞军哭的眼泪鼻涕一大把,拔腿就跑,便跑还说自己一定找人来。
那些看热闹的则纷纷讨论,宋宋的招式真的好看。
程染对于外面的流言蜚语什么的根本不知道,因着宋宋买她家旁边的地,给了她不少钱,她看了看这个啥都缺的家,先去给村长家给猪崽买了袋糠,好歹不能饿着猪。
人不如猪。
回来的路上,程染看着村里唯一的一家小卖部,现在是叫做供销社,卖些日常用品,程染买了袋盐,又买了袋酱油,最后她看着那桃酥,走不动道了。
其实她算不上是喜欢吃桃酥,长大之后就没有再吃过了,只不过现在这个条件,她三天饿九顿,吃个窝头都要哭出来,看到桃酥完全是生理性的走不动道。
程染还是忍痛买了一片桃酥,吃的开开心心,泪流满面。
吃到一半的时候,就在门口碰到了搬东西的宋宋,因着地基还没有起,宋宋只能先把行李搬到程染家里,此时这碰上了,程染看了看手里的半块桃酥,又看了看望着她的宋宋。
在程染的认知里,当你吃东西的时候,要是旁人看着你,必定是要分享一点的,如果这个人不想吃,肯定不会如此目光灼灼的看着你,那必定是扭头跟你说两句话便完事了。
因此当宋宋一直望着程染的时候,程染犹豫再三,掰了一块放到宋宋的嘴里。
“甜。”
宋宋吃的不客气,吃完就去放东西去了。
程染也不墨迹了,三两口就塞进嘴里。
程染这几天琢磨了一下一个二傻子应该要怎么演,她想起来以前见过的傻子,都穿的破破烂烂,蓬头垢面的,然后坐在村口傻笑。
她这也不能一天到晚的坐村口傻笑啊,她这头猪崽,隔两个小时就要吃饭,这两个小时都不够她村头村尾的跑一趟的,这还没等坐在村口傻笑就要赶回去喂猪。
因此坐在村口傻笑的这件事情就被程染给放弃了。
村口不行就路口吧。
于是宋宋每次搬东西回来,就能看到程染抱着猪崽路口对她笑。
一次两次还可以说是巧合,三次四次宋宋都开始怀疑,程染是不是专门在路口等她的。
这个时候倒春寒,别人都在家里睡大觉,只有程染一个人傻傻的顶着风抱着猪在路口,以至于宋宋隔着远远的距离就能看到一个瘦瘦的人影。
一天下来,程染笑的脸都被风吹僵了,天色逐渐昏暗了起来,程染决定收工了,这演傻子还真的是力气活。
她刚刚将火烧起来,准备烧个热水,泡泡被冻裂的手,宋宋便提着大包小包 的东西走了进来。
一手提着野鸡,一手提着野兔子,顺便提了几块腊肉,还有村口供销社的一包桃酥。
然后,在程染的目瞪口呆之下,宋宋熟练的将程染烧热的水拿了过去,将野鸡脱毛处理,或许是看着程染在一边没事干,扔了一块桃酥过去,让程染先啃着。
程染看着手里的桃酥,终于感受到了一丝女主光环的好处了,果然,抱主角大腿就是走上人生巅峰。
宋宋架上火堆,烤了半只鸡,顺便在火堆下埋了几个红薯,她做完之后侧头看向程染,只见对方捧着桃酥,吃相算不上如何的好看,全凭这么一张脸,硬生生的将动作给美化了,对方的眼睫很长,在火光的映照下呈现出一种纤毫的浅色。
其实安静下来的程染面上没有太多的神情,沉默或者是死寂,都不足以形容她,有时候宋宋看着对方,总是恍惚到产生了一丝错觉,对方无喜无悲,又宜喜宜嗔,好似是做了一场戏。
宋宋是七岁的时候跟着父亲来到这里的,她只记得自己母亲是个裹小脚的漂亮女人,她不是一开始就当成男孩子养的,小时候母亲还会在她额头上点上凤仙花汁绘的花,后来母亲被人拉去改造,没挺过来,她爹又受了伤,心灰意冷带着她来到了这个村里,她也就当成了男孩养。
或许是幼年母亲模糊的回忆在宋宋的脑海里被自动的美化了,本就漂亮的母亲在宋宋的记忆中又被赋予了更多的光环,以至于宋宋见到生的好看的人便会下意识的想要亲近。
月光倾泻在冬雪日,落在灼灼的火堆上,好似晕染出了烟雾一般的光影,宋宋隔着影影绰绰的火光望向对方,忽的想起来她在学堂上学的一句诗来:林下漏月光,疏疏如残雪。
而如今,残雪,月光,与彼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