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然又把我带进蘅芜宫,伊睨佳桂确实很宠金铃这个侄子,后宫本来是装女帝的男人们的。在伊睨佳桂和骊水王合作夺了衰弱女帝国天下后,她现在的后宫可比我在的时候热闹多了,各宫里装着不同的男人,我遇到过一个被宫人簇拥众星捧月般的俊男,肚子鼓起,被许多人小心呵护的出行,宫人贵族在他们宫苑之间来来往往。
伊睨佳桂倒是很懂怎么当封建主子,死了大女儿,一登基就造新的孩子,造别的继承人。
我异样的在蘅芜宫前的湖水边,看着水面倒映的别宫灯火。
在这片水面上,陆秀琅就死在这里,尸体漂浮,身上插着弓箭。
宫人已经把这片湖面清理得干干净净,曾经这里尸横遍野,现在歌舞升平,成王败寇,新主人的男人孕育另一个小主子。
我既然知道自己不会是第一遭重生,现在得想下一世重开怎么解决我这辈子遇到的问题,怎么避免陆秀琅的死、他姐姐的死,怎么防备叛臣,怎么保住兰章,怎么让蟾宫宰相和摄政王姑姑不要横死,怎么保住女帝国。
伊睨人克制东南虫族,如果伊睨又逃走叛国,联合北方的骊水........
伊睨世家叛国夺位,是从前女帝开始,到我纵容起义的百姓抢掠京城富贵大族,被逼迫的吗?
我得冷静下来,在这辈子结束之前,多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
毕竟大厦将倾,没放过任何人,对我也是真无情。
我盯住湖面,我可以跳进去游泳,从水道逃离。
“姑姑入主皇宫时,自水源口一直飘出尸体。”金铃来在我身边轻说,“工匠就在水道处打了木桩格笼,滤停大的异物出入。”
我眉毛一挑,嘴角动了动。
金铃脸颊有些发红,倒不是害羞,像是发热的,目光里透出愉悦悠闲。
我闻了闻,“你喝酒了?”
“喝了几杯。”金铃微笑,“再见到项珝妹妹,我很高兴。”
“我也要喝!”
“养伤不宜喝酒,妹妹等等吧。”
“少废话。”
金铃说,“去蘅芜宫,我陪你。”
蘅芜宫还和以前一样。
兰章因为身体底子虚弱,喝的是养胃的茶,从来不沾酒,我在他那里见过质量极好,像艺术品一样的茶具。金铃比兰章身体强壮,他的茶具就一般,但是酒具非常齐全,今天我现在才察觉,也许金铃喜欢喝酒。
他拿出金壶银盏,倒给我一杯。宫人摆上射覆的壶跟箭,让我们娱乐。
我把用两跟手指捏住的细颈子小杯扔了,抢走金铃的酒壶吨吨吨往嘴里灌。
喝着喝着,我就继续哭,说兰章的事。
其实我真不怎么在意小兰章的脸看起来多狰狞和受损了,我对学霸学神是敬重佩服的。
他是个有脾气的小学霸,也就增添了可爱和认真吧。
毒舌和小心眼后面隐藏的认真,在我这个老阿姨眼里,就像一个小孩子冲我撒娇撒气的要关爱似的。
我挺怜爱他的,我也知道兰章的脸恢复了是多么俊美的好模样。
我泪水流淌,“我有一张他的画像.......”
我大起舌头,啰啰嗦嗦的说。
期间有宫人进来,跟金铃说:“秋皇后送来一份百珍鸡并果盘美酒,知道王子这里招待故人,请王子慢用。”
金铃给宫人金叶子做的赏赐,笑道:“谢谢秋皇后,来日请皇后聚一聚。
宫人笑眯眯的走了。
我抱着空酒壶发呆,金铃在我面前坐下,切下一块菌子果子香料炖的鸡肉,夹到我碗里。
“这是天府盆地的风味。”金铃温声说,“吃些食物,空喝酒伤损脏腑。”
我吃了几口,食不知味,酒气在鼻子嘴巴乱冲,泪水纷纷砸到碗里,金铃看着我叹气。
蘅芜宫点起灯烛,金铃吩咐宫人说:“晚上寒冷,将酒热了,别让她喝凉的。”
我抱着空酒壶,宫人来续热酒,我开始糊涂乱生气。
越喝越热,百珍鸡肉还是个辣的,我感觉每个毛孔都在冒汗,背后铁钩留下的伤针刺一样发疼,这好像让我获得一种变态的快感,在愧疚自责中虐待和提醒自己。
金铃也喝热酒发了热,将袖子挽起来,露出白长健康的手臂。跟我喝热酒吃辣的他,脸上愈红,嘴唇鲜润得像雨打过的红樱桃。
我也卷起袖子,脱了外衣,又脱中衣。
金铃按住我,他的语气里也有些振作的清醒,“陛下,晚上风冷......”
老娘要脱!
我在家短裤背心大西瓜过夏天,是你们古代人保守!
宫人开始捂脸,金铃无奈把自己外衣脱来披给我,被我拉下去扔到一边。
我就穿着个肚兜和亵裤,胳膊夹着酒壶,抱着百珍鸡的盆子,在辣椒里找肉找菌子。
金铃跟男官说:“去问秋皇后那里还有没有百珍鸡,现在将厨子借过来也可以。”
我醉得眼神不好使,错将一块夹了花椒的干红椒吃进嘴里,辣汁冲脑冲喉冲肺,刺激得满脸泪水汗水,吐出舌头扇风哈气。
看到我这个笨蛋样子,金铃捂住嘴,噗嗤发笑。
“我就是没你聪明!”我瞪着他,颤抖的大声说,“兰章,你来了?”
我捉住他光光的膀子,低头去闻兰章身体让人安心的味道,闻着闻着,就抱得紧紧的,不愿意撒手。
我的小学霸未婚夫啊。
命薄如纸,痴心更可怜。
烛影摇红,雪宫金阁玉楼,凉风细雨幽夜,醉眼困倦情乱乱。
我躺在光裸的金铃身上,在日照下呆傻了。
趁他没醒,马上抓起衣服要下床,从他腿间把我的腿脚抽出去,金铃轻嗯一声,睁开一双敏锐的眼睛。
我听到背后衣服和被子的声响,不敢回头,捡抱起一地的衣裤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狂穿衣服。
金铃在后面说:“陛下,不负责么?”
宫人关上门,我抬起一脚踹门,穿错脚的鞋子先飞出去,被侍卫带着笑捡起来还我。
金铃慵懒的说:“陛下力气大,折腾得人好消受,叫我兰章弟弟时,还是怜惜了吧?”
我光着一只脚,古代人繁琐层叠的衣服乱堆身上,敞着乱摇衣领,满头大汗的回头。
“对、对不起。”蚊子似的音量。
“你也赚了。”
我不敢看他。
“赚得你肯与我欢好?”金铃一笑,两脚下地穿起外衣,“与我离京回家,生女育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