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荣压低声音:“可是……我喜欢你好多年。”
丁憩面无表情,“抱歉啊,”
停顿了一下,说:“可我……想把她……留在身边。”
“就算,就算,对不起我?”
李嘉荣满眼委屈,又无可奈何,本来就不是她的,没资格争一把。
“我可以对不起世界。”
丁憩说完话后也不顾自己腰上的疼痛,赶紧站起来,目光注意到门口的一只黑色毛绒拖鞋,另一只掉到外面沾了水,不能穿了,就没拿起来。
丁憩大跨步奔跑着去找元靓,天黑了,小孩喝了酒在外面挺危险的。
李嘉荣坐在椅子上,知道丁憩没说完的那半句是“但不能对不起元靓”,整个人陷入沼泽般无力。
当过他一次临时助理,知道,丁憩就是里的校草男主,家里有个互联网公司,身上休闲服一套下来都没下过五万,脸是万里挑一,性子挺拽的,女朋友谈了一批又一批,早就被预订的刑法直博生……好像这个人的存在就是让人嫉妒。
若不是星星陨落,她和他也没有交集。
七年前,只是知道丁憩失手把他养妹丁妍当时的男朋友王劲从八楼推下去,那人脑瘫积水,现在还是植物人,据说丁妍当时在场,只是开庭指认丁憩后莫名出国消失几年,回来就嫁给一个红酒商,现在挺幸福的。
当时的案子就是有许多疑点,比如丁憩腰莫名严重受伤,只是目击者的指认定了性,不然疑罪从无,也不会有七年牢狱之灾。
雨已经停了,出了地面湿滑的青石板小巷口,柏油路面上的雨水干得差不多了,冷风嗖嗖地吹。
十字路口的马路牙子上,老远就看到元靓光着脚板子蹲在路边,看样子是在哭,时不时地抬起右手擦鼻涕。
元靓左手边上有个黑色月球路灯,昏黄灯光洒在她身上,可怜极了。
丁憩又心疼又想笑,小跑着上前,忍着腰痛,弯着右膝盖半跪在地上,伸出左手扶着元靓的脸颊,右手轻轻给她擦眼泪。
元靓喝了酒,眼里全是红血丝,本来的杏眼此时像是桃花眼,轻轻扇动睫毛,眼里的大泪珠子便不要钱地往下掉,嘴巴轻轻嘟起来,像是肿了一样红,及胸的微卷黑发被雨后风吹得有些乱。
“怎么喝酒了?”
丁憩感觉心都被剐了一下,元靓眼睛澄澈,无杂质,偶尔经过的车辆打了白灯双闪,这小孩的眼睛都会发光。
“难受,”元靓强撑着眼皮,有些虚弱又认真地说:“我心里有一团火,烧得难受。”
丁憩长睫毛微扇动,桃花眼温柔下垂,注意到元靓还光着脚,便蹲着脱下自己的白板鞋,让她穿鞋,自己穿着袜子蹲在柏油路上。
又快速地脱下自己身上黑色鹅毛棉袄给元靓披在身上,元靓里面穿着自己的开襟黑扣睡衣,真是有一种小孩偷穿大人衣服的感觉,袖子长到当手套。
丁憩也没再说话,只是听着小孩儿说。
“丁憩,”元靓低头穿着丁憩的白鞋,两只手轻轻搂着丁憩的脖子,整个人紧张得不行,深吸一口气后准备说出自己憋了七年的话,在酒精的催发下壮壮胆,不要脸一回。
“那……火怎么不发出来?”
元靓刚打好的气,瞬间泄了,整个人蔫蔫的,小声说:“我的尊严只能到这儿了。”
“小青见啊,”丁憩抬起左手,轻轻勾起元靓下巴,直视小孩儿哭红的眼睛,顿了不到一秒后说:“哥哥能不能……变成你的一团火?”
你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都是一团永恒的活火。
元靓脑子依旧沉重,可稍微清醒了一点,但还是反应不过来是什么意思,表情特别懵圈,眼里带着清澈的愚蠢,一动不动。
就这样蹲着,两只手乖乖地扶着自己的膝盖,像个流浪的小橘猫似的。
身上披着丁憩袄子,比刚刚要好一点,不冷了,就看到丁憩里面就一件白色短T恤,手臂有一种病态冷白,他的微卷白色头发在风中凌乱,真是破碎感美人,耳朵在白头发的衬托下红得滴血,那几个血痣就是证明。
丁憩轻笑一声,继续说:“我的意思是,我能不能当你男朋友?”
“你的耳朵红了。”
元靓也不知是否看错了,便抬起两只手轻轻捏住丁憩的两个耳垂歪着脑袋,好奇地笑了一下,又使劲地吸了一下鼻涕,灌了一肚子冷风。
“先回去,好不好?”丁憩抬起右手,从元靓穿着的棉袄左口袋里摸出一包餐巾纸,还没开口呢,又认真地用左手扯开透明开封条,拽出一张纸,捏着纸边一抖,抖开后给小孩擦鼻涕,小孩一到冬天就容易流鼻涕,现在还这样。
“你还没问我问题答案。”
元靓有点害臊地被拧了一下鼻涕,嘴巴嘟囔着,刚刚捏他的两只手也乖乖放在自己腿上。
“好,答案是什么?”
丁憩给面子的说着把那张沾了点鼻涕的纸塞到自己左边裤兜里,又顺手把这包纸塞到原处。
“靠近点,我没力气说了。”
元靓声音很小,带着神秘的感觉,嘴巴嘟起来,红红的,特别可爱。两只手扶在膝盖上甚至跟着说话的语气动来动去,抢戏似的。
丁憩蹲着小碎步挪过去,本来就十几厘米,算是给个面子。
丁憩穿着白T恤还是冷的,也没之前年轻了,腰现在还酸痛,像是被扎了好多针,拔也拔不到,只能受着。
元靓吸了一口气,右手捏紧,左手也紧张加试探地半弯着伸到丁憩右脸颊上,睁大眼睛,认真地将自己的嘴巴凑过去,对准丁憩的唇,啵唧一下亲过去。
一秒之后又松开了,还是跟孩子表达喜欢似的亲。
感觉整个人被雷劈了似的,热血哗啦哗啦地往脑袋上涌,恨不得钻到地缝里的害羞感觉。
“还是个小孩呢?先回去。”
丁憩真的是无奈至极,左手扶着腰,有些艰难地站起来,又伸出右手朝元靓递过去,等元靓把左手递给他时,丁憩松开手,右手一横,紧紧搂住元靓肩膀,跟亲爹似的给她整理棉袄。
元靓整个人处在发烧加喝了酒加亲喜欢的人三重脸红之中,脑袋现在已经迷糊到不行,穿着丁憩42码的大白板鞋,踩了个滑板鞋似的。
十字路口时不时有灯闪过,远处大楼的灯始终没有熄灭,天桥上的霓虹灯依旧绚烂,每十秒钟变换一下颜色,还是能听到老猫不轻不重的发情叫唤声。
瑶池区是老工业区,这一片又正好属于工业家属区,房子很旧,没几个高层大厦。
最近几年响应国家的号召,绿色发展,道路两边也种了不少樱花树,也到了开花的季节,刚下了雨,花瓣都黏在地上,成了一片粉雾海。
元靓就在丁憩的“胁迫”下一脸不情愿地跟猴似的半挂在他身上,一边咳嗽一边独立自主地走回家,本来丁憩说要背她回家,可元靓之前就注意到丁憩腰不好,就拒绝了。
丁憩家的灯还是开的,桌上已经收拾干净了,只剩下还没喝完的牛栏山白酒。
元靓一句话没说,脑袋晕得厉害,在丁憩半拎着下走到房间,空调还开着,很暖和。
“丁——,嗯~,嗯~,哈?”元靓刚和丁憩进房间,整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轻轻推着门上,脑袋没磕到,因为丁憩伸出左手护住了她的头,身上的大黑棉袄已经被弄掉了。
元靓嘴唇被含住,能感受到丁憩轻轻咬着自己的下唇,又舔了好几下上唇,有点痒。
没几秒就停了,也没往里伸舌头,元靓两只手拽着丁憩肚子前的衣服,居然还有点小失落。
“会了吗?”
丁憩低头看着元靓害羞地在玩他肚子前的衣服,睫毛浓密,元靓是有双睫症的,从小睫毛就密得很,在一定的高度往下看就非常的好看,像个小精灵似的。
虽说元靓看起来有一米七,不过因为瘦,这身高是虚数,接吻时就知道了。
元靓低着脑袋,点了下。
“好,交作业了。”
丁憩习惯性地用左手给小孩儿撩了一下头发,刘海碎发都沾到眼睛上了,湿了都。丁憩又伸出右手搂着元靓往床边走,空调开的,也不用担心小孩冷。
“啊?”元靓走路不自禁地就反问了一下。
“吓唬你的。”
丁憩让元靓坐床边上,自己抬起左手抓住床头柜上的蓝色北极熊婴儿洁肤湿纸巾,保持上升不动,有些吃力地用右膝盖跪在地上,右手接连不断地抽出四张湿巾,低头认真地给元靓擦脚,用了七八张纸才擦干净,她的小脚板子把一马路灰都沾过来了。
“丁憩。”元靓脑子还是很迷糊,白酒后劲已经上来。
元靓脸上了绯红,都不用涂腮红了,还伸出两只手轻轻插在丁憩白色卷毛上,玩似的揉着。
又继续说:“我们现在是男女朋友了?”
“嗯。”
丁憩给他擦完脚后又顺便给小孩儿的裤脚叠起来,叠了两道痕,总算没有拖地。
“那她,”元靓顿了一秒,没有继续下去,又转了话题,“你手有点凉。”
“小青见,不喜欢金融啊?”
丁憩假装淡定地回答,实则鼻酸。
丁憩转移注意力地站起来僵硬地拉开床铺,又左手拿着电热毯遥控器,皱着眉头调高电热毯的温度,第四档加热。
他怎么知道我退学了?
他应该找过老李头了,所以才突然表白。
头真的好晕,酒在肚子里翻山倒海,真的是少年不识酒滋味,好难受,就不该意气用事,喝了一斤多白酒。
“等会难受吐垃圾桶里,我在边上,躺床睡觉吧。”丁憩看着元靓侧卧在床上,也没有离开,就这样静静看着。
“你不睡觉吗?”
元靓实在困到不行,刚说完还没等回答,两只眼睛已经睁不开了,陷入生理性昏厥中。
丁憩坐在床边,抬起左手拉过元靓的右手,又伸出右手仔细的查看她右胳膊的绷带,没散开,也没沁出血渍,应该没多大问题。
丁憩唇间带着满足的笑,轻轻放下元靓的手,看了好一会儿才到厨房给小孩煮粥。
丁憩走到厨房时发现装馄饨的锅已经干净了,应该是李嘉荣倒掉的。
还是愧疚的,毕竟那七年真的以为狱警口中的妹妹是丁妍,所以每次拒绝探监。
所以跟她在一起一天。
也只是愧疚。
李嘉荣,他没喜欢过。
一点点都没有。
而元靓,
他想跟她说早安、午安、晚安。
这不是爱情。
但是,丁憩想试着去爱元靓。
本来想将元靓从他的世界拉开。
可,舍不得。
叹了口气后,丁憩有些不熟练地使用高压锅煲粥,今天才学会的,结束之后,便走到客厅顺手把弄堂门拴上。
外面又下雨了,雨水敲打着窗户,啪啪作响,最好不要打雷,小孩肯定又会害怕,到时候不好哄睡觉。
丁憩顺手从餐桌椅子上拎起来个可回收超市无纺布袋子,这是转账让李嘉荣在超市买的,也不知道小孩口味变了没有。
丁憩左手手腕嘞着袋子就往卧室里走,放低声音坐在沙发上,轻轻放下袋子,这才注意李康年给的七个笔记本,还没看。
丁憩左手拉过纸袋子,右手往里面掏出来一个本子,外壳是带着布灵布灵亮片的粉红独角兽,塑料皮壳子边缘有点发黄。
丁憩把本子放在半弓着的腿上,右手扶着,左手翻页,看到第一页,整个人僵住了。
他猜到了。
元靓眼里的喜欢是藏不住的。
可又很震惊。
她那么早就喜欢上自己了?
2010年9月28日晴星期六心情笑脸
今天,我遇到一个哥哥,他很好看,我变得有点奇怪,只对他一个人耳朵红。
我喜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