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酒局后,将一身酒气的贵客们送走,沅伯野这会儿正站在玉柁楼顶,像我第一次见他时那样,凭栏远眺,下面几层酒楼的嘈杂像是丝毫影响不了他的孤寂一般,任凭微风吹着自己杂银的发丝,他需要独处,需要安静,需要清醒。
突然间,翅膀轻扑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回身,果然毕方已经利落地完成了变形。
“什么事?”沅伯野带着静思被打扰的不快与慵懒问道。
毕方于是将所有情况仔仔细细地汇报给他,随后便扑腾着翅膀离去了。
其实褚萸的身份,他早已知晓。
“新君啊……”他长吸了一口夜晚的冷风,陷入了回忆中。
当年,他还只是一个偏街小巷的小吃店主,苦苦经营着自己的一爿小店,同时还要担心生意入不敷出,因为还要拿出一部分收入支撑善堂,自己怎样都好,可孩子们不能没饭吃,这是他坚定的信念。
一个雨夜,临近宵禁,最后一位客人——一个脚夫吃完当天的最后一碗馄饨走了,尚有一头青丝的沅伯野开始收拾桌椅准备打烊,但巷子口一个踉踉跄跄的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
夜晚雨幕下,看不清面目,只能看见个模糊的轮廓。那人披头散发,浑身湿透,一手拿着酒壶,抬手喝了一口,晃了好半天才能往前挪一小步。沅伯野停下手中活计看着,没扑腾几下,那人终于支撑不住,轰然倒地,溅起路面一滩水花。他赶紧跑了过去,推了推,纹丝不动。
“遇着啥事,能喝成这样。”他自言自语道,总不能就这么躺着,还是先扛回店里吧。他将对方手往肩上一扛,一使劲,很容易就起来了。咋这么轻?那人的头垂在他肩上,他往后轻仰,一个清丽中略带英气的脸庞露了出来,居然是个姑娘?
“沅叔!”沅伯野透过雨幕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山一般高壮的少年批着蓑衣站在店门口望着他,“我来接你回善堂。”
“杭霆啊!来得正好,快来搭把手。”
少年闻言踩着雨水噼啪地跑了过来:“这谁啊?”
“不知道,远远看她倒这儿了,醉得跟泥一样,马上宵禁了,不能让她就这么躺雨里吧。先回店里。”
杭霆一搭手就轻松接过,将人带回了小店,放到后厨一个小躺椅上。平时要是收摊晚来不及走,碰上宵禁时间,沅伯野就会睡在店里这小躺椅上。
“刚才我回头看了一下,好像是个姑娘。”沅伯野道。
杭霆闻言将那一头乱发拨开,“果然是个英气的姑娘,咋喝这么醉。”说着就想将她手中的酒壶取下。
没想到那姑娘人事不省,手却还死死把住,杭霆一把居然没拉动。
“嘿,劲儿还挺大,站都站不住了,酒壶倒不肯撒手,肯定是个嗜酒如命的酒鬼。”杭霆轻蔑地说。他对于任何放弃自己在酒中沉沦的人完全不能理解,在他一个猎者看来,酒是为了让人在狩猎中提神壮胆或者暖身用的,他保持着不论身在何地都只当自己生长在危机四伏的丛林中的自觉。对猎人来说,不清醒是会没命的。
“你看她衣料,一看就不是普通老百姓穿得起的,平时这种人根本不会出现在我们这片的偏巷,八成是喝醉迷路了。”沅伯野道。
杭霆哼了一声:“料子好又怎么样,还不是和普通料子一样会湿会脏。”
“对了,她这样穿着湿衣服会冻坏的,要换。”
“可她是姑娘啊,咱怎么换,我还没人要呢,这一换,我将来老婆嫌弃我脏了怎么办。”杭霆傲娇地说。
沅伯野无奈地笑了:“就你这么蛮的傻大个儿,谁敢找你啊。”
“大瑾的男人都太弱,搞不好就偏有人喜欢我这样的呢。”说着,杭霆又去拔那酒壶,来回拉了几个回合后,他火来了,猛地一用力,那姑娘直接被拉到前倾,哇地吐了他一身,随后又倒了回去,酒壶还是紧紧地抓在手里。
沅伯野这会儿已经笑得全身发颤。
“得,这下只能回善堂洗了,真是臭。”杭霆一脸嫌弃,只能自认倒霉。
二人赶紧趁宵禁前小跑着将人带回了善堂。一路上,青雅笛都趴在杭霆宽厚的肩膀上,觉得安全极了,就像小时候趴在父亲的肩膀上一样温暖。自从自己长成了女人中的大高个儿,父亲就再也背不动了,她就再没有体会过这种被宽厚肩背扛起的踏实感觉了……这么多年了,甚是怀念。
第二天一早,阵阵噼叭乱响,劈木头的声音把青雅笛吵醒了,她感觉有把斧子一下一下地在凿自己的后脑勺。扶着像被人开过瓢的脑袋在刺眼的亮光中醒来,她缓缓抬起沉重的眼皮,几个毛绒绒的小脑袋占据了整个视野。
“沅叔!沅叔!她醒啦!”尖利的童声刺穿了她的耳膜。
“嘶啊我耳朵……”一开口,她发现自己嘴唇紧绷干裂,嗓子完全哑了,像火燎刀割一般疼。
沅伯野走了进来,看到青雅笛已经坐起了身,正揉着自己的右耳,一群善堂的小娃娃围着她好奇地看来看去。
“你终于醒啦,还难受吗?昨晚你醉倒在我店门口了,怎么叫都叫不醒,也不知道你家在哪儿,只好先带我们回善堂了。”
“水……水……”她哑着嗓子说。
“杭霆!端杯水来。”沅伯野冲屋外喊了一嗓子。
青雅笛暗暗叫苦,我的右耳朵要聋了。
“来啦!”一声中气十足的吼声又从床左边的窗户传了进来。
青雅笛的左耳又像被炮轰了一下。她没预料到,只是想喝口水,能来两波耳膜袭击,这群人嗓门都这么大么……唉宿醉的头更痛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手到底是该扶头还是耳朵。疼痛恍惚间,看到一个人低头进了门,端着一碗水走了进来。
等那人进门后完全直起身子,青雅笛被他的身高吓了一跳,那人的头几乎要顶到房顶上了,上身只穿了个无袖的小褂子,健康的肤色和结实的胸肌腹肌在敞开的褂子后面一览无余。
“喏,喝水。”一个青年男人的浑厚嗓音响了起来,同时一条强壮无比的手臂带着杯子亮在了青雅笛面前。
她看着眼前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呆到失语。
她从小到大,几乎把瑜都城叫得上名号的美男子都涮了一遍,不管是儒雅还是纨绔的富家子弟,还是色艺双全的青楼名草,都是在锦衣玉食的包裹下成长起来的翩翩佳公子,个个皮肤白皙,面貌俊秀。还从没见过这种类型的,这身材让她想起了丛林间的野兽。而且,他不是个男人么?怎么衣不蔽体也不觉得害臊?不觉得不安全么?不怕非礼么?
“你身为一个男人,怎么衣衫不整啊?”青雅笛有点脸红,接过了水,喝了一口。
“我在砍柴,热。”那人答道。
沅伯野接话道:“小姐不必介怀,他从小打猎,在山野间长大,是个粗人。和人交往的规矩也正在学习中。”
“你穿这么暴露,不怕被非礼么?这满街可都是会抢人的女子呢,男子在社会上要懂得保护自己。”
杭霆哈哈一笑:“我怎么穿是我的事,她们思想龌龊是她们的事,她们敢出手我就敢拧断,怕啥。不管大瑾女子权利多大地位多高,在我们丛林里,男人强壮的身体就是最厉害的武器,这个武器,女人永远不可能拥有。”
从小在皇家朝堂长大的青雅笛内心鄙夷一笑:蠢男人,真是没见过世面,在绝对的权力面前,男人肉体就是盘餐前小碟,有当然好,但没有也无所谓,没有人会为了吃它而组个局起来的,甚至一个人吃饭也不会只吃餐前小碟的。
“霆哥,你不是因为那唯一的一件衣服昨天被她吐脏了有味儿你才不穿的么?”一个女孩子天真地说。
“……”
“噗……咳咳咳……”青雅笛一下没忍住笑,一口水喷了出来。
杭霆本就不白的脸羞得像烧红的木炭头,在青雅笛看来,平添了几分可爱。
“你叫杭霆?是这儿的下人么?”青雅笛问,在她看来,端茶倒水、劈柴生火这些事是只有下人才干的。
“嗬,可真是高高在上的纨绔大小姐,一口一个下人。”杭霆哼了一声,转身出门,临了头也不回道,“我们这儿没有下人更没有小姐,只有手足,姐妹兄弟,不相残的那种。”
“这孩子……”沅伯野接话道,“这位小姐别见怪,他也是我们善堂收留的孤儿里的一个,由于年龄、块头都比较大,所以照顾这帮弟弟妹妹的体力活就交给他了。”
“你们……都是孤儿?”青雅笛惊奇地看着这满屋的孩子,几乎清一色的男娃,只有一个女孩。从小在皇亲国戚围绕、百般呵护下长大的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没爹没娘的孩子。
惊奇之后,她第一次认真打量起自己躺的这间屋子和屋子里的人。
自己身下的床是全屋唯一的一座炕。上面简单地铺着补丁贴补丁的垫被。角落里散着一些明显已经残缺的旧玩偶,和被子一样,打着小补丁,应该是孩子们睡觉时抱着玩的。除了这炕外,房子里没有其他任何可以称为“家具”的东西。地上一个褥子,两个更小的娃娃就趴在上头自己玩儿。
她看着那些补丁,突然想到了什么,低头掀开被子一看,果然!自己的身上也被套上了带着补丁的粗布衣,“这?”
“噢,你昨天那衣服全湿了,还沾了些酒后秽物,杭霆已经洗好晾在院里了。”沅伯野一看她动作就明白了,赶紧回话。
“姐姐,你衣服是我一个人给你换的,男孩儿们都没在。”刚才说话的那小姑娘抢着自豪地说,“我是这儿唯一的女丁。”
“你叫什么名字?”青雅笛看着眼前这个八、九岁的姑娘问道。
“俺叫巧音,因为大家都说俺嗓子亮!”
青雅笛想起刚醒时的那声尖叫,觉得这很贴切,“姓什么呢?”
“俺们都没有姓,沅叔说,等俺们本事学好了,成了能申报的特殊人才,就可以自己决定叫什么了。”
这项给予特殊人才身份的制度,青雅笛自是十分了解的。可眼前的景象给十几岁的她第一次一个直观且巨大的冲击力:这是她活这么大,头一回发现,一项如此细小的政治制度,居然能给这么多鲜活的生命造成如此巨大的命运改变!甚至有可能成为他们生存的一个目标!
随后她立马想到,之前,为了得到兰草阁败公子的欢心,自己偷母君私印,随意摆弄官员和刑罚的行为有多么不妥。这和为博妲己一笑而对人使用酷刑的纣王有什么区别?
她第一次理解了母君的愤怒。也似乎突然想明白了,倘若自己真的将败神聪迎娶,会是一个好的结局吗?自己会不会继续为了搏他一笑而突破更多法律限制,干下更多伤害平民百姓的事?哪怕他的继父对不起继子,自己滥用国家公权力残暴对待一个手无寸铁的百姓是有正当理由的吗?
青雅笛突然又想起自己出一个月禁闭后,发现心爱的败神聪已经成了自己母君佳人的那种心痛,一下子又陷入抑郁了。哪怕母君是为了自己好,可这将来都在宫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太痛苦了。
“姐姐?你怎么了?”巧音看她眼神呆滞,半天没动静,担心地问,“是不是难受?昨晚你发了一夜高烧。”
“我发烧了?”青雅笛摸摸自己的额头,难怪这么难受,嗓子都烧哑了。自己平日里醉生梦死也不少,醒来可从没有像今天这么难受。
“是呀,你喝醉了,又淋了一夜的雨,这眼看就要入冬了,可不就冻病了。半夜医馆又没开,况且还有宵禁,杭霆哥照顾了你一夜没合眼,天亮了你的烧才退。”
“杭霆……是怎么照顾我的?”
“他每隔一会儿就用温水给你擦拭额头、手臂、手心、脚心,还不时给你喂水,说他们猎人发烧基本都是这么干的,可以防止烧坏脑子。他还说人平日经常要活动筋骨,身体才能好。身体强壮,只要不是瘟疫那种传染病,这种程度的发烧很快就可以靠自身扛过去的,如此痊愈后的身体会比吃药痊愈更结实。”
难怪自己半夜总觉得头手脚湿漉漉的,还感到有人喂水。照这么说,自己身体素质应该还行。
刚想到这儿,杭霆就端着一碗粥弯着腰进来了,站定后,像变戏法一样从身后摸出了一个鸡蛋和两个果子。看得那几个小娃娃两眼放光,开始咽起了口水。
青雅笛觉得自己没什么胃口,刚想拒绝。没想到一开口,就被塞了个果子,堵住了。
青雅笛都愣了!自己长这么大,哪怕是开玩笑也没人敢对她这么塞东西!
接下来的操作更是让她发蒙,杭霆直接在她身边坐了下来,青雅笛瞬间感觉天上落了一堵墙在身边,她发现自己坐在床头,四面环墙。
这人不会要逼我吃吧!
虽然大瑾女人从来恃强轻视男子,但这种一对一的体型上悬殊的压迫感实在是难以让人不害怕,这是一种生物本能,就像一个哪怕再强壮的人被一只熊给逼到悬崖的那种害怕。此时她一点也不觉得那胸肌腹肌迷人了,反而觉得特别可怕,唯一的念头就是想逃。
正在她试图从床上抽离身体的时候,杭霆那黝黑又带棱角的脸,突然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露出了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好吃吗?我一早上山去给你采的,这种野梨最润嗓子了,是我们猎人的神药,我每次发烧最期待的就是吃上这一口。”说完,眼里满是期待的光芒,像个孩子发现好吃的分享给别人并热切期待得到认同的那种真挚。
他之前的木讷、凶狠和现在的纯真炽热形成的巨大反差,一下就击中了青雅笛的内心,让从小活在皇家规训和诗书礼仪下的她完全无法拒绝。她想拥有他,这种感觉甚至比之前面对败神聪时更加强烈!
“是吧是吧!好吃吧!”他快乐又期待地说。
此时,青雅笛才发现,自己已经咬下了那口梨,瞬间,清甜带着草香的梨汁流进了像被火烧过的嗓子,缓解了所有不适。不得不承认,这是她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梨。
“好吃。”她觉得自己无条件投降了,这回是真的栽了,她吞着梨,心里对自己默默地说。
之后的几天,青雅笛快乐地穿着破布衣裳,看沅伯野出摊儿,看杭霆砍柴做饭,用奶瓶一点一点地给那两个还不会爬的弃婴喂羊奶,和孩子们在善堂做游戏,用心地教他们认字读书,给他们讲外面繁华世界的各种美好,当然,她隐去了那个世界腐朽、残酷地另一面……这是她出生以来,最无忧无虑、笑得最没心没肺、觉得自己最有用、过得最有意义的几天。
这几天日子让她重新审视起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她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和要做的事情居然有这么多,她开始思考自己如果上位,对世人所能发挥的最大作用——生平第一回,她感到了作为一个储君,身上所背负的重担和责任。
来自生活的直观感受对一个人的冲击,是皇家老师们无论如何苦口婆心地教学都永远不能达到的效果。
几日病痊愈后,青雅笛感觉自己脱胎换骨般找到了人生的目标。
她觉得人生突然有无数的事情比败神聪更重要。
既然他成为佳人这件事已经无法改变且是自己当前痛苦的根源,那不如干脆就不见,把他和那个自己不知如何面对的母君暂时剔除出自己的生命,用一段时间在这里为孩子们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现在母君正值盛年,身体状况很好,自己还能选择一段当前想过的生活,但将来总有自己担当大任的一天,届时,希望自己能无悔地接过天下,不退缩地成为一代明君。
想清楚后,青雅笛重新换上一身华服,回到皇宫,和母君申请至宫外道馆修行一年。得到应允后,她打包上最简单朴素的几件衣物——她从没想过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居然才那么少——满心欢喜地回到了善堂,度过了这辈子最轻松又有意义的一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