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谷大厦顶层,郑思益靠坐在宽大的办公椅内。房间内没有开灯,只有办公桌上一盏台灯在散发着柔和的光明。
房间内两台价值40万美金的最新款Sphaeron Excalibur音响,正播放着由丹尼尔·巴伦博伊姆演奏的《贝多芬悲怆第三乐章钢琴曲》。
这首音乐被人所熟知是因为做了《神探夏洛克》的电视剧插曲,同时这首《悲怆三》也是许多钢琴练习者心目中的装逼利器,许多人苦练钢琴,就是为了能够完美弹上一首《悲怆三》,从而接受所有普通观众的称赞和羡慕。
值得一提的是,演奏者丹尼尔·巴伦博伊姆更是华夏钢琴王子朗神的老师。由他演奏出来的《悲怆三》并没有我们平常听到的那么波澜壮阔,气势雄浑。但却是别有风味,显得优雅婉转,百折千回,好似藏在海平面以下的暗流汹涌,情绪浪叠层层,动人心弦。
郑思益轻松抿了一口手中的威士忌,继续闭目沉浸于音乐的世界中。
自他从老头子手中拿到这益华董事长的位置以后,他就在这公司办公室的隔间开辟出来一个休息室,工作休息都在这里,平时也只有在周末时才会回家休息一天。
而这里也成了益华这样一个百亿大公司的最高大脑,每天至少有几百条指令从这里发出,维持着益华这样一个大机器的运转。
别人都说他是工作狂,其实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要的是什么,就是这种大权在握,俯瞰层云,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权势才会让人迷醉,至于亲情?爱情?呵呵,对于他来说,那不过偶尔工作之余的调剂品罢了,必要时候更是能够被他轻易当作交易交换的筹码。
他转头看了一眼窗外,作为蜀都第一高楼的“华通大厦”就屹立在自己公司的旁边,作为蜀都的地标建筑,与自家这座金谷大楼并称为蜀都双子星。
四下无人,看着华通大厦耸立于黑云之上的楼顶,郑思益满眼都是掩饰不住的羡艳与疯狂。
“真是令人羡慕啊,那就是第一的感觉吗?”
自从这华通建了这座高达468米的大楼以后,后续其他地产公司的所有项目就没有一个比它高的。是别人不能建比它更高的吗?当然不是,物理的高度能够被轻易地超越,但是权势的高度才是那座永远翻不过去的大山。
即便其背后的宗家没有就这件事说过一个字,但在蜀都却成了所有圈子里约定俗成的规矩,甚至连官方都要为之张目,劝告所有准备挑衅宗家威严的愣头青。
每每想到这里,郑思益就感觉一阵热血沸腾。
他不惜代价,屈身攀附,毁掉老头子二十年心血,出卖亲弟弟的终身幸福,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自己也能登上这权力巅峰吗!
伸手向前,五指虚握,郑思益目光迷离,嘴中低声呢喃:“彼可取而代之!”接着他表情逐渐狰狞,嘴巴大张,发出一声长笑:“哈哈哈哈……”
突然,门外响起一阵不和谐地敲门声,秘书的声音跟着响起,显得十分焦急。
“郑总!”
郑思益止住笑声,忍住心头的不悦,让自己恢复到从前文质彬彬地样子,朗声道:“进来。”
秘书推门而入,额头上全是细密的汗珠。
郑思益眉头一皱,他有很严重的洁癖,最讨厌别人衣衫不整,满头大汗的样子,所以凡是向他请示汇报的下属都必须衣着整洁,此刻看到秘书这副样子,不禁冷哼一声道:“到底什么事,连规矩都不懂了吗?”
郑思益积威甚重,秘书听到他的呵斥,不禁吓得一哆嗦,泛起一阵脸红。但还是没有忘记此来的目的,连忙急声汇报:“郑总,不好了,蝴蝶任务失败了。”
“什么?”郑思益语调一扬,往前俯身盯住对方:“你再说一遍。”
秘书被盯地低下了头,浑身轻轻颤抖,还是如实说道:“蝴蝶来了消息,任务失败了,一个小队全灭了。”
“全死了?”
“蝴蝶没敢确认,他逃掉了。”
“他们不是自诩北欧第一杀手组织吗!这么轻易就失败了?真是废物!”
郑思益骂人,秘书不敢说话,瑟缩地站在一边。
他点了一根烟,使劲吸了一口,这才开口说道:“手尾干不干净,会不会被咬上来。”
秘书连忙回道:“我都是和蝴蝶单线联系,只要他没被抓,就查不到我们。”
听到这,郑思益悬着的心才稍微放下一点,身子往后一靠,慢悠悠吸了一口烟,烟头的红点在昏暗的办公室甚是刺眼。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转头问道:“那蝴蝶人呢?”
“蝴蝶说对方实力太强,他受了伤不敢露面,要我们提供庇护所,安排他返回欧洲。这会儿……这会儿应该朝这边过来了!”
“什么!”郑思益怒目圆睁,大声道:“你让他过来了?”
秘书吓得一抖,也知道自己闯祸了,补救般说道:“蝴蝶说他已经把人甩掉了,不会有什么问题。”
“他说你也信?”郑思益怒吼:“人家能轻易灭他一队,为什么要单留他一个人,为了过年吗?不就是想套出幕后主使,真是狗东西!”
他越想越气,随手拿起手边的酒杯,对着秘书就砸了过去。
“啊!”秘书一声惨叫,捂住额头,鲜血从指缝间溢了出来。
酒液弄脏了地上名贵的地毯,碎片到处都是,但是郑思益却连看都没看一眼,站起身,扶住身前的办公桌,从牙缝中恨恨吐出几个字:“他妈的,引狼入室,可恨!”
等到十几秒钟过后,他用强悍的理智将怒气平息,眼神又恢复成往日古井无波的样子,但是细看之下仍能察觉到最深处的怒气。
整了整自己的领带,他冷冷吩咐道:“通知下去,封锁大厦所有入口,不许外人进入。”
“是!”秘书捂着额头,依旧恭恭敬敬领命而去。
郑思益将烟蒂随意扔在地上,烟头瞬间将地毯烫了一个洞,用脚撵灭。他摸出手机,播了一个号码出去。
等到那边接通,他立刻换了一副谄媚地笑脸,说道:“秦叔……”
电话打完,他迅速变脸,又成了那副冷漠阴郁的表情。
原本这个人情是打算用在宗家择婿之上的,没想到今天就这样白白用掉,一想到这里,心里就无比肉痛。
在心中骂了一句蝴蝶该死,随即来到身后的休息室,从里面拿出一件大衣披上,然后带上一顶帽子,贴上假胡须,低着头快步走了出去。
…………
面具人东躲西藏,花了快两个小时才踉踉跄跄来到金谷大厦门外。脸上瞬间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活下来了!”
看了一眼背后没有人跟踪,他这才一瘸一拐地朝着金谷大厦后面的小门走去。只是刚走到门口,就发现这里已经多了三个穿着制服的保安。
“什么?不许进,你们知道我是谁吗?”
“我管你是谁,这是大老板的命令,闲杂人等一律不准进入。”
面具人恨得直咬牙,这个黑心的郑思益,居然敢卸磨杀驴。
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如果不是自己身受重伤,哪里轮得到你们这几个破保安在这里嚣张。
形势比人强,别人不让进,自己也不能坐以待毙。只能步履蹒跚地掉头去寻其他安全的地方。
“原来还真是郑家派你们来的啊!”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面具人悚然一惊,猛地回头,结果“砰”地一声,整个人就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呵呵!”王一一笑,将面具人随意仍到一旁的绿化带内。
然后抬头望了望眼前的高楼,王一往后退了两步,一个健步冲刺过去,灵猿攀月全力施展,如同电视剧里的武当梯云纵一般,整个人脚下踩的根本不是光滑的玻璃幕墙面,而是像蹬台阶一样,身体借着这股冲刺的力量,一口气往上蹬了十几米。
别人的飞檐走壁能翻个二层小楼就顶天了,而王一的飞檐走壁直接攀的是四百米高的蜀都第二高楼。
有人如果在旁边看去,就像一个人退后助跑,然后以极快地速度冲刺,双脚连踩,整个人居然贴着大厦的玻璃幕墙飞到了大厦三楼那么高的位置。
到了此刻,王一的上升势头方才一歇,然后身体在重力的影响下,开始下坠。就在这危急时刻,他的双手突然变成青黑色,十指一抓,原本外层十分光滑且充满弧度的钢架连接处,被他以强横的指力硬生生插了进去,整个人贴在外墙上,好像半空中吊着一个人形娃娃。
此时如果全世界最厉害攀岩选手在这里也只能说一句卧槽,他们经过日积月累的锻炼,或许可以攀爬十分危险的垂直山体,但绝对做不到在如此光滑的墙面上快速行进。因为这非常考验人的视力和神经反应速度。
得益于灵猿攀月的特性带给他如此强大的敏捷属性。再加上金刚不坏的身体,和高达50的力量属性,才能让他以接近300斤重的身体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中攀爬前进。
借着十指之力,王一悬在半空,抬头一望,发现四米高的地方又有一根这样的弧形钢架。
只见他双臂陡然用力,胸腹一股,借着手臂上强大的爆发力和强悍的核心力量,稳住身形,凌空一跃,居然又飞了四米高,而后青黑色的手指猛地一抓,又在间不容发之间于那半空之中,牢牢地插进了钢架。
幸亏这是在深夜,路人不多,不然这画面不知有多么震撼。此时的王一简直比那些常年在深山老林中生活的猿猴们都不遑多让。
如此反复施为,在钢架和幕墙之间不断飞跃,四百米的大楼,王一只花了差不多十分钟就爬到了顶层。
此刻他身在四百米外的高空,周边是罡风呼啸,吹得衣衫猎猎作响。而且现在又是冬天,晚上气温已经接近0℃,一般人在这样的环境下估计一分钟都坚持不到,要么冻死要么力竭摔下去。可是王一偏偏凭借他那变态的身体素质,稳稳地屹立在这恶劣的环境中而面不改色。
正应了那一句:登峦云低幻若仙,似有轻功五峰揽。
郑思益乔装改扮后,进到电梯,混在两三个加班后准备回家的上班族中间。电梯缓缓下降,恰巧遇到中途有人搭乘,停了下来。
他此时的精神高度紧张,所以四周的动静都十分警觉,随着电梯门开合,他猛然看到人群背后的玻璃外墙一个人形黑影向上飞速而去,一闪而逝,心中不由大骇,情不自禁惊叫道。
“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