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得意的挑挑眉毛,“若非是我聪明,不然早让那些乌龟发现我过了境,到时指不定怎么来欺侮我呢!”
颜凉蹲下来稀奇的打量着眼前的小男孩,但见他一脸的臭屁表情,眉毛挑得老高,虽然顶着一张孩童的脸,但是言行之间满满都是一派老成,像个小老头儿,看着又违和又好笑。
“你还真的过了境啊!”颜凉笑眯眯的摸了摸他的头,被他不耐烦的挥手打开了。
“真是塞外翁失马,焉知非福呢,当初我们都以为你受了那么重的伤,保准是活不成了,谁曾想你非但活了下来,居然还一步跨过了境,重新来过锻造筋骨,简直是意外之喜,你应该高兴的!”
“有什么可高兴的!”王不留行嘟囔道,“我老头岂会在乎那些,现如今变成了这样,反而更麻烦了,对了,你们可千万别告诉别人,我就是王不留行!”
“当然当然,我们保准让你平平安安的度过这十年,绝不会让歹人来加害于你,然后看着你重新长大,锻造筋骨,变成四海内真正的强者。”颜凉笑眯眯道。
王不留行意外破境,实在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箫褚白低头捡起了一片薄茧残片,细细看着,但见那薄茧虽然破损但仍旧闪耀着淡淡的光晕,看起来流光溢彩,居然颇为好看,不知是不是谢半仙的内功烤炙使这薄茧改变了什么性质,才有了这奇妙的变化。
王不留行纵横江湖多年,也有不少的对手敌家,若被仇家知晓了现如今的王不留行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那他的这十年恐怕就不得安宁了。
来时两个人的马车里,回去时就多塞了个小孩,偏这小孩难伺候的紧,一会嫌马车厢里热得慌,一会又嫌挤,吃了东西又嫌东西少了不够吃,一路上吵吵嚷嚷,挑三拣四,吵得颜凉头都大了,忍不住抬手敲他一下,威胁道,“臭屁小孩,你给我老实点,你现在可不是什么一代大侠了就少摆点谱,信不信我揍你一顿先教教你怎么做小孩。”
“你!你敢打我!”王不留行捂着小脑袋回瞪着她,“真是岂有此理,箫褚白,你看看这恶毒的女人连小孩都欺负!”
箫褚白比颜凉的头还大,索性枕着双臂闭着眼睛假寐,谁都不想理。
“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您老都落到了这副田地,就该好好想想,怎么用好眼下的身份躲过仇家追杀,安安稳稳地活下来,以你现在的演技,说不上三句话,身份就会引人怀疑,到时能不能长大就是个问题了!”
王不留行立即闭了嘴吃起了糕点,也不再挑三拣四了,他当然知道过境之后的十年风险最大,偷偷度过这最为要紧的十年才是当务之急,只是他平日里自由自在大嗓门惯了,冷不丁给了他一个新的身体,到让他有些无所适从。
当小孩……那都是好几十年前的事了,他早忘得一干二净,根本不记得该怎么做小孩了,他一脸苦闷地道,“所以我现在应该要怎么办?”
颜凉笑眯眯地用手托着下巴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这件事你可问对人了!我毕竟也是过来人,想我那十年……”
颜凉回想了下,她的那十年,还真没什么好想的,她一个人躲进了绵绵秦岭,被一个老猎人收养了去,每天跟着那老猎户出门打猎砍柴,过的十分朴素原始,世人均以为她已经死了,根本无人寻她,到让她安稳度过了那十年。
不过怎么做一个讨喜的小孩她还是知道的,伸出两根手指将他的两边嘴角挑了上去,又将他的两只愤世嫉俗的小眼睛睁大了,嘴巴嘟起来,这样差不多就可以了,
“总之,睁大无辜的眼睛,喜欢笑或者嘟嘴装可爱的小孩子最讨人喜欢了,善解人意,能替大人分忧解难,不给大人添麻烦的,就是可爱的好小孩了!”颜凉言之凿凿道。
听起来稍有几分道理,“怎么叫不给大人添麻烦?”
颜凉找个了舒服的姿势窝下来闭起了眼睛,“比如当你看到大人十分困倦的时候就自己主动闭嘴,退到一边自己去玩自己的,别来烦我,别叫醒我,这就是不给大人添麻烦。”
王不留行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还想再争辩几句,却见颜凉几乎睡着了,撇撇嘴嘟囔着,
“这么没耐心带小孩,将来保准是个恶母。”
一撇头,连箫褚白都闭上了眼睛,可他睡不着,他在蛋里睡得够久了,现在浑身都是劲,一心只想出去玩耍,可他现在暂时受制于人,离不了这二人,委屈巴拉的缩到一个角落,自玩起了马车上垂下来的流苏。
马车慢慢悠悠地行到了蓝衣堂,三人下车,安顿好了王不留行后,颜凉便回去休息了,箫褚白只将王不留行过境成功的事告诉了端木鸿雁与方是闲,让端木鸿雁秘密保护王不留行的安全,对外却说是端木鸿雁新收的关门小弟子,保在他长门安稳度过十年。
京中如今局面并不安全,第二日,端木鸿雁便秘密带王不留行去了长门其他分堂,山高水远一路上鸡飞狗跳,吵吵嚷嚷,不一一而述。
安顿好了王不留行,颜凉又休息了两日,身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是仍旧会时常觉得浑身无力,反正她现在也不需要操心别的,整日吃饱了往箫褚白的怀里一缩,盖上她的小棉被,带上一车的吃食,两个人像是去度假一样的出发了。
去不见山要路过福禄山与泗水,这两地均是美景绝佳的地方,既然路过了,二人均不想错过,行到福禄山时,天上的雪下的更厚了,又冷又干的天气,马车的速度变得越来越慢,索性颜凉的箫褚白精心照料,身体逐渐康复,两人到达福禄山脚下的客栈时,她已经能披着大衣出来四处逛逛了。
福禄山雪景天下闻名,二人下榻了客栈的第二天,便起了个大早去福禄山看雪,那一天,与往常的每一天都无甚特别,山间雪道难行,二人一路互相搀扶着爬上了福禄山,正好赶上了清晨的朝阳第一缕霞光笼罩在了皑皑白雪的群山之巅,整个天地仿佛都隐隐透着一股浓郁饱满的金黄色泽,冬日的初阳不甚凛冽耀目,那金色浓烈却并不滚烫,那是一种冷静的热,一种克制的欲望,让人无端端,觉察到一种冰凉的热。
真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