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第三次谈判结束,魔族方面可谓是一无所获,只要稍微有点不合理的地方,云国的丞相楚江田都会义正言辞的拒绝。
夕央使者回到魔君的宫殿,魔君听到谈判一无所获后勃然大怒,随后立刻就要和云国开战,一旁的相国李裘劝道:“大王不可因一怒而误全局。”李裘长着一双猫眼,让人一眼就觉得他是个点子多的人。
“那你说,该怎么办?”
“大王认为到底是什么组织阻止了我们的发展?云国?妖族回涛?不,真正的障碍其实是启明殿。”
魔君听后深沉思了一会,说道:“我当然知道,可是,要怎样除去这层障碍?更何况林瑞雪还站在启明殿那边。还有那个下不落明的叶子秋。”
“叶子秋?大王将军已经说了,他死了。”
“死了?那尸体呢?尸体都没见着你们怎么证明他死了?”
“大王,将军说……”
“不。我要见到人,我要见到他躺在我面前。”
李裘叹了口气:“如果大王恐惧的是叶子秋,为何不派遣内应去云涧呢,既然林瑞雪在那边,叶子秋八九不离十也在那里。”
“内应?李大人可知如今全国都急需人才?可知现在国库空虚?”一旁的财政大臣问道,“你要如何花重金找用一个难以找到的内应?而且云涧四面环山,基本上与外世相隔,内应要如何打入?”
财政大臣的这番话语完全否定了李裘刚才的方案,李裘看着天花板叹了口气,心想:确实如此。
一阵沉默。
突然,李裘灵机一动,奸笑着说,“大王,我有一计。我们可以派死囚去啊。”
“荒唐!内应都不好打进去的地方,死囚打的进去?”财政大臣不屑的反驳李裘。
“方才我们都被误导了,我们只把重点放在叶子秋身上,其实我们完全可以看林瑞雪的反应,她可是完全杜绝神族和魔族进入云涧。如果叶子秋还在,又有一群魔族的罪犯去了云涧,林瑞雪会怎么样?会有什么反应?”
“这道理我也知道,但是我还是不明白,死囚到底要怎么进去?”
“罪犯就该让其用罪犯的方法,让他们成立为一伙犯罪团伙,让他们犯罪。然后从云夕边界一路向云涧进发,这样不仅比内应方便,不容易被怀疑,可以光明正大的闯入云涧,也能省下国库里的金银。”
“我还是有疑问,万一在去云涧的路上被抓了怎么办?同时我们要如何让死囚听话?”
“很简单,死囚去但是并不一定只派死囚,我们可以混两三个士兵进去,虽然不一定打得赢,但是至少有几个兵在里面不会那么容易被抓。同时只要向死囚的保证,我们会让他们的家人衣食无忧就可以让他们听我们的话。”李裘说完得意的笑了笑。
“那你要怎么让云涧的人知道这是魔族的犯罪团伙?”
“他们走不出云涧的。”这时魔君说道。
财政大臣顿了顿,夸到:“妙。”
魔君对李裘的主意很是满意,赏了李裘一杯酒。李裘一饮而尽。
三个月后,云涧,魔君的死囚们已经抵达了云涧的外围,准备整顿一晚再进入云涧。整个团伙一共十八个人,九个死囚,九个士兵。夜幕落下,十八个人就地生火休息,每个人脸上都透露着疲惫。这三个月他们选择了一行十分肮脏的勾当,贩卖外附器官。李丞相告诉他们,他们绝不能以一种普通人的身份进入云涧,这样最容易被怀疑,所以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提议干他们入狱前的事,于是选择了继续犯罪,同时加上他们的队伍里有士兵的加持,贩卖外附器官成为了最终通过的提议。
但是也正因如此,他们三月都在被追缉着。外附器官是人们体内元素力的外在表现,比如启明殿张彩翼眼角的凤鳞,夕央丞相李裘的猫眼,这些因为体内元素力而生长出的额外器官以及因元素力转变的原有器官都被称为外附器官,其本身含有浑厚的元素力。同时并不是所有人的外附器官都是显现的,魔族夕央和妖族回涛中大部分人的外附器官就是直接显露的,而云国神族和蓬莱仙族则与之相反,一般只有在使用元素力的时候才会显现出来。
但是有些特殊的东西一但存在就会招来不该有目光,像熊掌,鹿茸,蛇胆这样的珍贵之物一样,外附器官也被开发出了不应该有的价值。因为其本身浑厚的元素力,在很久以前就被发现了人们食用他人的外附器官可以增幅自己的元素力,虽然外附器官的失去并不会造成致命的影响,但是会形成严重的创伤。还好在这价值被发现后不久就被各国严令禁止。
好在有魔君对他们的承诺,九名死囚无一人因为被追缉而逃跑。
“我们一定要进去吗?云涧里的人都不是吃素的啊。”一个面黄肌瘦的人向士兵那边问。
“这是魔君要求你们必须去的地方。”一名士兵十分认真地说道,“如果你们觉得干了那些肮脏的勾当,赚够了钱就可以走了的话,小心你的脑袋!”
这时候一个面样凶恶的人说到:“呵,军爷,别说得好像您没拿那份脏钱一样。”
“你!”刚才那个士兵听后坐不住了,站起来就瞪着那个面样凶恶的人说到。
“停停停!”另一个士兵发话了,“这是我们的最后一站了,别吵了,大家都好好干,而且依照李丞相的要求,在云涧我们并不需要闹出太大动静,只要让他们知道我们来过就好了。”
“哈哈,不要闹出太大动静?云涧人的元素力普遍的高,随便搞几个小孩子的外附器官都可以买很高的价钱。”刚才那个面样凶恶的人肮脏的笑着说,“为什么不搞一票?”
有几个士兵一脸看不起他的样子。凶恶脸看着他们也是一脸不屑:“拿了钱还装什么高尚!”
第二天,云涧,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有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在吃完午饭后不久,就急急忙忙的搬起一张凳子,坐在家门前,瞪着纯洁无暇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天空,在期待着什么,隔壁酒馆里的三爷看见了,就问道:“秋儿,又在等星星?”
三爷是隔壁酒馆里的常客,精瘦的脸上有着不是很茂盛的络腮胡子,一双十分有神的双眼,头发黑白相间,整体呈现出灰色。
“是啊,三爷又来喝酒。”林夜秋回答三爷,但是并没有转过头去,而是继续目不转睛的盯着蓝蓝的天空。
“秋儿,回答人家问题要看着对方。”屋里头传来训斥声,林夜秋的妈妈叫林瑞雪,是一个天生白发的女人,就连眉毛也是白的。精致的五官,与她的白发相得益彰的黑色眼眸,使整个人了看起来十分清新脱俗。
“知道啦!”
“秋儿啊,现在离天黑还有要一段时间,你要怎么样等到星星啊?”他知道孩子都喜欢干一些天真的事,但是三爷酒兴上来了,想逗逗他。
“三爷,天没黑也能看到星星,就像天还没亮大家就能看到黎明。”
这小子又去翻书了。三爷心想。林夜秋平时就两个爱好,看书和看星星。因为家里有藏书,林夜秋很小的时候看到妈妈闲着的时候在看书,于是就凑过身去跟着妈妈一起看,起初虽然看不懂,但是妈妈会耐心教他,慢慢的便养成了看书的习惯。三爷一眼就看出林夜秋后面这句话是从哪本书上看来的,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懂这样的句子,但是三爷貌似想起了什么,皱了皱眉头,喝了口酒。
三爷又喝了口酒,又想逗他:“天上哪有星星?我没看见。”
林夜秋气不过,用手随手一指,就说到:“三爷你看,那就是星星。”
三爷往天上看去,这时候林夜秋坏笑道:“三爷上当咯。哈哈哈哈。”
“臭小子。”三爷也跟着笑道,随后又喝了口酒。店里传来了一声:“三爷,您的菜!”
“好嘞。”三爷不再多言,专心吃起了酒。
晚上,林夜秋吃完晚饭又出来等星星,这次他等到了,一颗,两颗,三颗,慢慢的整个天空都被星星占满了,加上太阳的余光还未消散,在太阳消失的地方是暗红色,天空呈现出暗蓝色,而在月亮出来的地方则是暗紫色,天空变得充满梦幻。而林夜秋等的就是这一刻,作为一个看书孩子,他对美这件事充满敏感。夜空的美在他的排行榜中是第二,第一是他的妈妈。他决心再等到最后一颗星星,但是小孩子怎么会知道最后一颗星星什么时候出现?他的评判标准仅仅是他困了,如果他困了,那么最后颗星星就出来了。
不久之前,在林瑞雪听到儿子要等最后一颗星星时,差点就教训了林夜秋,如此荒唐的要求她怎么会同意,大晚上的不睡觉还居然等最后一颗星星。不过好在她最后发现其实他困了之后会自己去睡觉,就不再管他了,左邻右舍都是自己人,其实整个云涧都是自己人,没有什么好怕的。
此时,林夜秋看着天空,努力回想在书中看过的句子,最后只想到了一个一般的句子:“太阳刚刚消失的夜空。”他叹了口气,显然对这个句子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