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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故事原委(1 / 1)


“这——”

“就是无极金刀了——”

一个人说着,把插在小土坟包上的无极金刀,给拔了下来。

“无极金刀,委屈你了,如非感知到了你的存在,我真是要错过了你呢……”

那人说着,手像温柔的情人,触摸着此刀。

他的手掌,腾地冒出了一股气旋火焰。

火焰卷入金刀,嗡一下,金刀发出欢快的鸣响。

又一把神兵,诞生了!!!

此人笑了起来。

“时也,运也,命也,此天意也,天意也要让我——大开杀戒吗?”

他说着,忽然舞动金刀,身似蛟龙,整个人腾空起舞,但看见他,人随身转,刀随人走,画出了一条条,一道道,火流星般的刀痕。

地面,飞沙走石。

空中,气浪排空。

火光随刀与空气间摩擦产生,形成了一条条火龙模样,在腾空,在盘旋,在飞舞,在爬升。

这,才是真正的,无极火龙旋风刀。

它由无极金刀的刀法,火龙功的内功,旋风掌的掌力,三种力量结合起来,才是以一当百,力能敌千的无上神功。

它是昔日神剑王朝的镇国武学。

由于此功厉害,所以被一分为三。

既保证了传承,又限制了威力。

有多少人敢于贪多,一下子三门功夫全修炼的?

这里面有个关键。

学一门,速度尤可。

学两门,就会一下子慢了下来。

除非学三门,会在入门时极其困难,可一经入门,之后就是坦途,甚至越到后面反而越快。

大多数人哪里明白此理?

他们两门一练,就会知道厉害,会调回头去,修炼单一功夫。

殊不知单一修炼,太慢了。

一个人练到死,最多也是把第二门功夫练到一半多点。

这个秘密,一直没人知道,直到后来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小子莫名其妙的炼成了。

原本这也算了。

但此人又莫名其妙和王妃搞上了关系。

国王老了,王妃却是年轻的。

可不是得出些事么。

相比又老,又丑,胡子一大把,身体污臭,还多痰的老国王,当然是年轻健壮的傻小子侍卫让王妃喜欢了。

王妃委身于他,还生了孩子。

生了——一对孩子。

这,是对国王,最大的羞辱!!!

原本还想缓和解决事情的国王暴发了。

哪怕拖着这个国家下地狱,这种行为也无法原谅啊!!!

愤怒的国王杀了王妃,这个他曾经臻爱的女人。

然后,他就失败了。

武功大成的傻小子打败了所有对手,他一手持无极金刀,一手持镇国宝剑,以一己之力,把自己的孩子带走了。

等到他,把自己孩子安顿好后,神剑王朝,因为失剑,而亡国了。

先是太子在外被杀。

同时国王病死在朝。

国死君。

君无继。

而后天下崩。

到处是危情。

沙化严重,水土流失,曾经环绕王国的那片海子消失了。只留下什么也没有的,干涸的河床。

牲畜死绝。

人口流失。

外敌更是直接入侵。

就连那些不入流的马贼也践踏在王朝的国土上。

人民在水深火热中四散逃离。

王朝为了维护最后的尊严,没有逃离,他们收拢所有的财富,举国葬于沙海之下。

一切的荣耀,影子与尘土,都没了。

历史尘封了一切。

这让曾经的侍卫悲痛于心。

他认为,一切是由他造成的。

如果不是他,如果一切都……那或许,这个国家就不会灭亡。如今,国家灭亡了,什么都没有了。

曾经的朋友,儿时的玩伴,旧时的一切亲友,全都没了。唯独他,不仅没死,反而拥有了一身傲古绝今的绝世武功。

这让他感到了深深的——羞耻。

于是乎这位想不开的便开了一家客栈过隐居生活。

直到飞沙卷走沙丘,他才重新回去,归还了那把宝剑。

只是,一切都晚了。

失去镇国金剑,国破山河亡,什么都没留下。

回去后,这个男人带着一生的悔恨,郁郁而终地离开人世。

他死了,他的一双儿女,成了败家子。

不旦没有学好他留下的武功,也有这个人不想教,不认真教导的原因,结果就丢了家传的武功,金刀,甚至这间客栈。

什么都没落下。

不,有的,旋风掌功夫留下来了,被这个人修炼至极境。

他不仅把旋风掌练出了花,更是悟出了疱丁解牛,以有间入无间的诀窍。

“不过……”这人看看手掌。

他轻轻一叹。

神剑王朝亡国,是有原因的。

原本神剑镇国,纵是国家丢了神剑,又哪里会亡国呢,真当神剑是死物吗?不是的,神剑有灵,它是真灵。

当年,侍卫的孩子,是难产。

王妃为了生下孩子,动用了金龙神剑的龙运神力。以这龙运神力护住了孩子,才让孩子顺利降生,并且拥有长生体质。

但这是虚假的,是有时效性的。倘若一直用金龙宝剑傍身,或许可真能得到长生。

但后来侍卫爹后悔了,把剑归还。

这导致了神剑失主。

也就是神剑一直在废宫地下,这才让他一直继续享受长生。

现在,神剑再度易主,到了某位大小姐的手中了。

也就是真正的有了新主。

所以就再不能有一丝的神力加持了。

长生体质,也就没了。

“以后不能长生了,妹妹全要靠我自己了……”少年人喃喃自语。

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喜欢傻笑的妹妹。

三百年啊。

一直在一起啊。

算了,还得先找到掌柜的。

这么多年了,客栈易手不知凡己。

他早习惯了。

不是自己名下又能怎么样,是别人的又如何,自己一直就经营不好,不如给别人经营。而这许多的掌柜,也就目前这位最为顺眼。

嗯。

这个得救。

他收了刀,匆匆离去。

现在,他从沙里金尸体里摸到了火龙功秘籍,从这里得到了无极金刀,又加上他本人早就练习至火炉火纯青的旋风掌,他有信心横推西方商道一切敌。

“今后沙漠,我才是神!”

少年人哼唱着小曲,消失在沙漠中。

天明。

一支大旗树立起来。

上书。

欢喜。

二字。

欢喜王的军队。

在西方商路上,可以夸称拥有一支军队的,也就他了,欢喜王。

一来是普通人,养不起。

时代不一样了,长年累月的诸国征战,西方诸多小国相互间不计成本,不择手段,不计代价的内卷,其结果就是把西方的原本生态环境给毁了。

世人只知西方诸多小国,多起来甚至有二三百之多。这么多小国,在当时是要拥有自己城邦的,哪来的城邦呢?当然是建了,怎么建呢?答案只有两个字。

砍树。

其后诸方诸多的战争,往往仗还没打,先把树砍了,或制车,或打梯,最终是付之一炬,再加上城邦聚集了众多的人,消耗的火薪也是个越来越大的数字。

如此一来,在短时间里,因商业而兴盛的西方诸国破灭成了三十六国,又在如今成了大大小小,若干不一统的绿洲。

绿洲可以容纳的人就太少了。

所以这西方商路上,能够供养的兵马也就少了许多。

过去极盛时二三十万甲兵的盛景,终成梦,成过去式。

就连神剑王朝也能拥有五千兵马。

可现在呢?

欢喜王,最大势力,他敢于长期供养的也就三千马骑军。

在这三千,看起来,穷凶极恶的马队骑兵中,有一支特殊部队。

这支部队有百十人左右。

全都是女子。

最长者四五十,年轻的才十几岁。

这支全女子军队,都是强者,能打会砍的狠人。其中很多女兵,那一身肌肉,夸张的胜过男子。

她们也有旗号。

一个字。

白。

知道的都知道,懂的都懂。

这是心比天高,白酒的旗号。

欢喜王座下,四大酒使里,最漂亮,也最好斗,甚至好战的一位。

据说,她十分美丽,所以,总是白巾覆面。

此时这一队人过来,杨雪雁上前相认。

正常人很难做出这种决断。

但杨雪雁敢。

除了她是大家族子弟外,最重要的是在欢喜王不遗余力的努力下,很多人都相信了他的信誉度。

诚然,欢喜王过去的信誉是个笑话,他是靠欺骗起家的。但实话实说,这年头底层上位的,哪个的第一桶金是干净的?

没有第一桶金,你再大的才情也施展不开。

这是血淋淋的现实。

所以,才有了那句,英雄不问出处。

真的。

你真追究了,没几个屁股是干净的。

“可是白酒使当面!”

杨雪雁大声招呼。

一匹雪白的马踏蹄而出。

马上人,白酒。

白酒做为白酒使很特殊。

她哪怕蒙了面,穿着把手脚都包起来,严密的衣裙,也能看出,她是个漂亮,且身材极好的美女。

这不由让人产生了一种质疑。

这样漂亮的女人,欢喜王怎么舍得不睡她的。

要知道有些秘密,是瞒不住的。

假若欢喜王搞下属,睡了白酒,那这件事一定会被传出去的。

可是,欢喜王自中土闹了很多男女故事外,回归西方商路后,就再没了动静。

他虽广纳后宫,但都是当舞姬和服务员的,自己最多看女孩们跳舞,却绝对没有睡过一个人。

所有人都知道,欢喜王喜欢的,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那是一幅画。

这事很出名,所以人们也就渐渐接受了白酒这样特殊的存在。

此时的白酒,一脸平静,她伸手。

马队止。

静。

然后她才道:“可是杨大小姐当面?”

杨雪雁道:“白酒使你客气了,正是在下,你们王爷呢?”

白酒有些苦恼,道:“王爷最近不大痛快,有一个老对头缠上他了,一直是没时间过来。不过不要紧,此行我会带一百人帮你的,而且我也给你们杨氏发了私信,你们杨家第二队人已经上路了,应该快到了吧。”

杨雪雁笑……咪咪道:“这样啊,那我真的是——要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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