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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蘸笔(1 / 1)


李明达在一边眉飞色舞地讲着今天跟石天在酒楼后院聊天的事情,长孙皇后就在一边静静地听着,偶尔插上两句嘴。

长孙皇后已经看出来了,李明达长大了,现在已经对石天动了春心了。

在她看来,石天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虽然不懂四书五经,但是他懂格物啊!而且做出的东西对大唐都有大用。

世人都读四书五经,那是为了科举,因为这是他们进入仕途的唯一途径。

石天就不同了,因为格物,他现在已经是个县伯了,如果不是李世民刻意压着,甚至早就成了候爵甚至公爵了。

四书五经对石天来说,并无大用,因为他不需要走科举这条路。

而且,四书五经读多了,人的心思就重了。相比一个满腹经纶的书生,一个简简单单的石天对皇家来说无疑是更好的。

跟长孙皇后讲了半天,李明达突然想起李渊的事情。这件事情可不是小事,李明达觉得有必要跟长孙皇后提一下。

“母后,皇阿祖今日去找过石天了,而且走的时候还把石天的包间给占去了。”李明达有些愤愤不平地说道。

李渊跟石天谈过什么,李明达不知道,石天也没跟她提过。因此,她只能拿李渊霸占了石天的包间说事。

李渊去找石天,长孙皇后并不意外,这事李世民跟她提过。

想要解决李元昌的事情,李渊可以无视李世民的意见,但是他却不能无视石天的态度。除了石天之外,对李渊来说,这件事情最大的困难在于满朝的勋贵!

石天那边还好说,石天才十三岁,在他这个七十岁老头的眼里,只是一个毛孩子,动动心思,给两块糖哄一下也就打发了。可是想要说服满朝的勋贵就没那么容易了。

李元昌这次是犯了众怒了,为了自身的安危,满朝勋贵必然不会善罢甘休。

处理李元昌是必须的,不但要处理,还要重罚,最起码也要让满朝勋贵满意才行。要不然,他皇家就失了人心了,而且世家之人也会以此事做文章。

“你皇阿祖去找石天干什么?总不会只是为了去抢石天一个包间吧!”长孙皇后装傻充愣地问道。

“不知道,皇阿祖走后,石天只说自己的包间被皇阿祖抢了,然后就让如玉如雪帮着他把包间里的东西搬出来挪到新的包间里去。

母后,皇阿祖今日跟我说,我小时候他还抱过我,我怎么记不得了啊!”李明达扶着长孙皇后的胳膊问道。

李明达虽然只有十岁,可她也不至于在李渊抱没抱过她的事情上纠结。

之所以在长孙皇后面前提起这事,李明达也是在向长孙皇后透露一个消息,李渊这是有意向她示好。

向她示好那就是向长孙皇后和李世民示好,李渊这是要缓和他们之间的关系?

听到这话,长孙皇后坐在椅子上思考了好一会时间才说道:“抱过,你那时候小,不记事。”

在长孙皇后看来,李明达不知道李渊跟石天谈了什么这也正常,李渊去找石天谈判,这本就是丢脸的事情,肯定不可能当着李明达的面。

之所以开口向李明达询问,只是想看一下李渊走后,石天有没有跟李明达提起这些事情。看李明达的意思,石天是没有提的。

这在长孙皇后看来还是很满意的,跟李明达提起这些事情,李明达帮不上任何忙,反而让她夹在中间难做。

跟李明达聊了一会,长孙皇后就起身离开了,他要去找李世民汇报,虽然大概率李世民已经知道李渊去见石天的事情了,但是汇报一下总不会有什么错的。

石天跟李渊谈了什么,长孙皇后的兴趣并不大,因为李元昌的事情已经不是石天的态度所能决定的了,想要处理,还得看勋贵的意见。

她现在想不明白的是李渊的示好,到底是为了在石天面前博得李明达的一时好感,跟石天谈判时让石天顾忌一下李明达的情绪。还是真的想跟她和李世民缓和关系?

如果是前者,此事她也就只能装作不知,以前怎样处理她跟李渊的关系,现在就还怎样处理。

假如李渊真的有心缓和跟她和李世民的关系,她就该做出点回应,促成这件事情了。

李渊是李世民的心病。真能够缓和跟李渊的关系,对李世民来说,无疑是最好的。而且对他长孙家,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

从国子监逃出来,石天就想着跑进宫里,跟李世民聊聊从国子监退学的事情了。

可是想了一下,石天觉得,此事还不能急,最近几天还是先躲着孔颖达罢!至于进宫,最近还是少去为好。李元昌的事情不解决,他也不打算进宫了。

回府之后,石天没有再去折腾他的无缝钢管,而是找了几片铜片和铁片,继续起了他的科研大业。

石天想过了,鹅毛笔制造太过简单了,过不了今天,孔颖达就能搞出来。

铅笔的制造虽然复杂一些,可是整个流程石天都跟孔颖达聊明白了,想来用不了多久,他也能造出来。

鹅毛笔简单实用,只不过更适合书写西方的文字。想写好简化字,鹅毛笔还是差了一些。

铅笔画图练字还行,写出来的字不适合长期保存,而且容易涂改,肯定也不是长久之计。

估计用不了几天,孔颖达还会来找他的麻烦。即便他躲着孔颖达,不去国子监,以孔颖达的尿性,派人来石府堵他也不是不可能的。

想要打发孔颖达,还需要想点办法才行。于是,石天就想到了一种前世基本淘汰的笔——蘸笔。

蘸笔的制造并不复杂,打造好模具,直接冲压就能做出来。

现在即便没有模具,用手工敲打,也不算什么难事。只要做出一个样笔,试验之后没有问题,他就可以找工部的工匠手工打磨模具了。

蘸笔的材质,石天并不清楚,想来应该是用不锈钢片打造的,要不然,他儿子也不可能叫钢笔了。

既然不清楚,那就用铜片和钢片都试一下,哪种材质打造的蘸笔好用,就用哪种材质打造蘸笔。

铜片还好说,裁切下形状,开上墨槽,蘸点墨水写几个字,确认没有问题,再敲打出一个储存墨水的小舌头,镶嵌在笔头上就可以了。

可是钢片就难上一些了。

首先把钢片退火,打制成型,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再淬火,最后把舌头镶嵌上。一个简单的蘸笔笔头,石天忙活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

看着用一下午时间打造出来的两支蘸笔,石天迫不及待地找来两张熟宣,蘸着特地细磨的墨水,那熟悉的钢笔字体又出来了。

石天并不排斥写字,要不然他也不会有七斤证书了,只是不喜欢用毛笔写字而已。

日常书写,蘸笔要比毛笔的优势大多了。

首先,它不用频繁蘸墨。石天这种带储墨功能的蘸笔,蘸一次墨水,写上百十个字都没问题。其次,蘸笔是硬笔,书写起来更加省力,而且速度还快。

再一个,用蘸笔写字,上手速度快,不像用毛笔那样,需要练上几个月半年的时间才能上手。

最主要的,蘸笔成本低,等模具搞出来,一支蘸笔的成本绝对超不过一文钱,如果用的精心一点,使上两三年不成问题。

“明天找云宛儿要点金子,给李明达做一个金笔,她喜欢写字,自己正好可以教她硬笔书法。”伸了一下懒腰,石天如是想到。

石天虽然没练过字体,但是前世他也没少写过字,别的不说,宋体他还是能写出个样子的,毕竟前世的书籍大多都是用宋体印刷的。

等教会了李明达宋体字,让李明达鼓动李世民在大唐普及宋体,这样的话就不用再费劲巴拉的看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飞白体和狂草了。

看着边上剩下的那点钢材,石天突发奇想,觉得应该把它们退火之后拉成钢丝,然后制作成鱼钩,这才是他们最终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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