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在后边问道:“哥哥,我们住哪间?”
我自顾在前边推着车,寻找着属于自己的房间,
“还是110。”
乐乐又说:“我们能住109吗,这个号码比较安全。”
“110是报警电话,109是什么?”
乐乐有些不服气,
“报警不是911吗,109是消防队的,我就是担心着火,所以才住的109。”
我笑了笑,说:“不是的,乐乐,消防队的是119,911是帝国主义的报警电话。”
乐乐一声叹息,
“哎,我都搞混了,我爸爸跟我说打911是报警的。哥哥,万一我把你弄丢了,我打哪个电话啊?”
我回过头,看着乐乐说道:“别担心这个,在中国,你记住114就够了。”
“114是什么号码?”
“可以帮你查号码的号码。”
乐乐一脸坚定地说:“哇哦,真厉害啊。我记住了,我要是弄丢了你,我就打114。”
我开了门,这个旅店的环境果然要比之前的舒适许多,我一进门就注意到了沙发,十分平整,今晚再不用再拿毛巾垫着了。
“哇,这个旅馆好干净啊,哥哥,多少钱啊?”
“和上一家我们住的一样。”我把勇士靠在墙上,站在窗户边,看着街上依旧繁华,中介的门口没了人气,烧烤摊上聚集了许多小混混,听这里的人叫他们“日结少年”,但是老人们更喜欢叫他们“搅屎棍”...
只是我有些搞不懂,这些人怎么不去一城之隔的大城市呢,难不成还留有些乡愁吗?
“这家好便宜啊,而且门口的姐姐也好漂亮,这里可真棒!”乐乐笑着一下子躺到了床上。
我看着乐乐,又看看窗外蹲在地上的人,不知怎地,忽然想起了从小长大的死对头,那个曾经也让我蹲在地上的人...
他叫乐福,小学同学,自从我们的生活有了交集,他一直是副白白胖胖的模样。
他眼睛很小,只有一条缝,不仔细去辨认,都有些看不到眼球,眼角也微微向下耷拉,讲话时,右侧脸上的横肉乱颤,我总怀疑他是不是肌肉痉挛,厚厚的嘴唇伴着飞溅的唾沫,“叽里咕噜”的,嘟囔着一些让人听不清的语言,一个小学生,活脱脱的像个成年人。
而我从小一直瘦弱,个子也不高,每次看乐福的时候总是仰视,而他耷拉的眼角正好瞥着我,总给我一副爱搭不理,傲慢的感觉。
那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个子能够超过乐福,要让他尝尝被俯视的滋味。
后来我拼命的吃饭,运动,听说晚上睡觉前,踢被子可以长个,我把家里的被子踢扯了四五套,然后挨了好几次的毒打。
还有几次,放学我在学校的单杠上吊着,一直吊到胳膊快脱了臼。
送到医院的时候,我捂着胳膊对医生说:“快,看看我的腿!”
医生说:“到底是胳膊还是腿?”
不过这些偏方最终也没让我超过乐福,后来我听说他爸爸是养生专家的时候,心里的梦瞬间被彻底击碎了,怪不得他那么胖,那么高,就好像你倾家荡产般的去和一个女孩结婚的时候,乐福突然告诉你,其实只需要200块钱,你就能把她睡了。
我和乐福的交集就是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孩。当然了,班里还有许多男生也喜欢这个女孩,但是我觉得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乐福,因为他实在太高了,让我们这些追求者同时仰视他。
我们在他面前一个个都像待拔的胡萝卜,而他是白萝卜,粗壮高大。女孩们都喜欢这样的安全感,这让我十分的忧心。
但我并不想就此妥协,年少的争胜心要比年长时强很多。
我和几个伙伴们联合起来,悄悄的成立了一个洪兴社,我们太崇拜古惑仔了,准备给乐福一个教训,以求让他在这本不公平地竞争中,知难而退。
我畅想着,放学的时候,我们像古惑仔那样,把乐福堵到街角,然后他挨个向我们求饶。而我们都环着双臂,一副神气的模样,嘴里“哼哼”的冷笑着,实在是一场令人期待的景象...
可那天放学的时候,只有我和球球到了,其他人完全不知所踪。
球球抱怨着,这么多人,没一个讲义气的。
正当我苦恼纳闷之际,抬眼看到的,却是乐福带着更多的人,杀气腾腾的奔我们而来。
我和球球被围到了墙角,那是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的耻辱,推搡之间,不知被人踢了多少脚,而慌乱中,我从腿缝中看到球球抱着头,蜷缩在角落,像个球一样。
发泄完,最后他们一个个抱着胳膊,嘴里发出“哼哼”的刺耳的笑声,不知是不是被打傻了,我突然有些发呆似的,看着地上的一颗石子,心想,这本应是我的剧本,却被人篡改了剧情,我们被人出卖了...
而出卖我们的人太多了,他们的感情太廉价了,我实在无奈,洪兴社成立了不到三天便名存实亡了,后来乐福带着那帮人成立了东兴社,除了我和球球,班里的大多数男生都加入了东兴。
从此乐福就更加的肆无忌惮,我和球球成了众人凌辱的对象。
这时我又看着蹲在中介门口的人,像极了当年被围殴在墙角的我们。
乐乐此时玩起了我的手机,我又继续回忆着当年的往事。
后来球球忍受不了乐福对他的凌辱,最后转了学,然后只剩下我一个人去对抗整个东兴的帮派。
我当时倒是没有觉得孤单,反而愈发觉得自己是个英雄,我给自己定义为,为拯救心中的女孩,而努力与全世界抗争的男人!
我有一腔热血,一腔怒火,虽然身体瘦弱了些,但是意志力并不比任何人渺小。
也许班里的女孩察觉到我的正义感,有几个纷纷开始声援我。
我又重新组织了一个帮派,唤作钵兰十三妹。
不过除了我,都是女孩。
在那个年龄,女孩的身高都比男生要高很多,这点完全可以弥补力量上的缺陷。而东兴除了乐福,其他人都要仰视我们帮派,当然了,除了不用仰视我。
有了许多人的支持,乐福再没敢公然与我对抗,我在女孩心里的分量也越来越重要,好似一个守护神一般,而这给了我接近她最好的机会和身份。
当我以为所有的事情都在变好的时候,帮派里的一个女孩告诉我,她已经选择了乐福,他们牵了手,还接了吻。
那时我对感情的理解,还仅限于羞涩的笑容,一个女孩对我腼腆一笑,我觉得就是对我感情的接受,而他们居然做了我理解不了事情,我的感情观瞬间崩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