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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司法改革(1 / 1)


陈玉:汉承秦制,在律法方面尤为明显。汉朝初年,法律多沿用《秦律》,严格苛刻且刑罚以肉刑为主。

汉初,统治阶层注意吸取严峻刑法导致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

恰好又发生了淳于公一案,推动了律法尤其是刑法方面的改革。

淳于公,原名淳于意,生于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卒于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秦末汉初临淄(后世山东淄博)人。

淳于意曾任汉初封国齐国太仓令,精通医道,号脉诊断的时候理论联系实际并注重经验技能的积累,因而治病效果显著,往往医到病除。

淳于意曾经跟着明医公孙光学习医术,之后还追随公乘阳庆学习黄帝、扁鹊相关的医书。

齐文王患肥胖症,气喘吁吁、头痛欲裂、两眼模糊、行动迟缓。淳于意得知后,认为齐文王应当“管住嘴,迈开腿”——注意调节饮食,加强运动。

可是齐王府最终让另一名医生对齐王针灸,效果那是相当的明显——其文王病情加重,很快就挂了。

齐王府上下开始疯狂甩锅,最终找到了倒霉蛋,他们无耻地诬告淳于意“不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者。”加上赵王、胶西王、济南王多次请淳于意治病但淳于意有事未到,也在旁边助咬。

陈胜:一个“助咬”生动形象地说明了刘邦及其后代人品败坏,不说人话,不干人事!齐王府嫁祸于人不干人事,“助咬”的三头更是连人都不是!

汉高祖:“破车王”又来碰瓷,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赵王:高祖所言极是!

胶东王:“破车王”你才不是人,不要再带节奏了。

陈胜:那你们几头为何构陷明医淳于意?总不至于他不会淄博烧烤吧!

济南王:诶,还真让你说对了,淳于意还真不会!因为,此时只有临淄,没有你“破车王”说的淄博。

陈胜:就一个鸟样,栽赃嫁祸!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无耻!

吴广:无耻+10086!

……

陈玉:最终官府听信了诬告,把淳于意传到长安受刑。

陈胜:衙门向南开,无钱无权莫进来!

吴广:可悲!

陈胜:所以,需要时刻响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汉高祖:你能确定你上位了就能避免这些事情?

陈胜:不能!

汉高祖:那你说个锤子。

汉文帝:父皇所言极是!“破车王”你行你就上,不行别比比!

……

陈玉:淳于意生了五个女儿,当汉文帝下诏书让他进京问罪时,他感伤无儿子随行。

小女儿缇萦坚持随父进京,并抓住汉文帝外出的机会上书,申述父亲无罪。

缇萦说起肉刑之后犯人身体不能恢复原貌而失去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声泪俱下,表示愿意为奴以换取父亲免于肉刑和重获自由。

汉文帝当庭诏问,给淳于意洗了冤屈,并赦免了他。缇萦的这一壮举被称为缇萦救父,不仅帮助她父亲洗刷冤屈,更是推动了汉朝废除肉刑的司法改革进程。

孝文前元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汉文帝下令进行律法改革。由丞相张苍和御史大夫何敬牵头,对汉朝律文进行了修改。

总体上看,用劳役、答刑等代替原先的黥、劓、刖等肉刑,减少了毁损普通犯罪之人身体的刑罚种类,迈出了废除肉刑的第一步。当然,也存在用刑偏重的问题,还有将肉刑改为死刑更是本末倒置。

到了汉文帝儿子汉景帝时期,汉朝再次减轻了肉刑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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