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托·班森是铜盔家族铜盔伯爵三子。
今年二十七岁,是一名武技高强的骑士。
因为有两个兄长在,从出生之日起,他就没有家族领地和爵位的继承权。
好在维托并不向往那些贵族的奢靡生活,以及那虚无缥缈的所谓爵位和荣耀。
他从小就喜欢独自一人到处游荡。
哪儿有好玩的就往哪里去。
在其父铜盔伯爵看来,这个三子是个不争气的玩意。
从小就不怎么喜欢他。
灰熊领的突然崛起,成功引起维托的注意。
别人都在说这个地方怎么怎么邪乎,听的维托心里十分痒痒。
他觉得光听传言太不过瘾了,反正他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钱,武技也高。
想去哪就去哪。
没有不能去的地方,只有感不感兴趣的地方。
维托决定亲自来灰熊领一探究竟。
道听途说可不是他的风格。
不过,他还是感觉自己来迟了。
这个边陲男爵领确实有意思啊。
不对,已经是子爵领。
据说是国王正式册封的。
这才几天,已经升到子爵了。
罗瑞恩王国两百年历史中,从未有过这种案例。
子爵领上的稀奇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这点相当符合维托的胃口。
别的不说,马桶这种东西他就从未见过,从未体验过。
还有卫生纸。
这种纸,用起来,怎么形容呢,太软,太舒服了。
价格也不贵,5个铜币一卷。
这次回家,一定要给他们每人带回去一卷。
商铺里卖的那些商品,百分之九十九都没见过。
少量见过的,也是在灰熊领上见到的。
维托仔细看过便民市场里的那些铁锅,精致的过分,质量好的过分。
如果这些工艺用来打造兵器的话,绝对能发大财。
这样的工匠,会被国王亲自接待。
外面铺设的那些运输轨道也让他大感有趣。
只是这里的领主居然为了方便运输,就拿出这么多铁来打造这种轨道。
实在太奢侈了点。
这些如果用来打造兵器的话......不过,好像这个领主士兵并不缺少兵器。
维托站在三层的旅馆窗口远远的看过,那些士兵手里的兵器非常精良。
那些士兵的训练方式也非常特别。
他们喜欢跑步,站队,各种列队,一个动作能练上好几百遍。
在武技高强的维托看来,这样的训练实在是外行。
不过听说领主的士兵战斗力是很强的。
接连几次打退了几股前来挑衅的敌人。
这就矛盾了。
维托十分不解。
...
就在昨天,领地内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刺杀事件。
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淹没了维托所住的旅馆。
维托打算呆在旅馆内闭门不出。
等这场风波过去再说。
却不想被歹徒撞开了门,还把一个慌乱中想要往外逃的住客给挟持了。
维托出手轻松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本来就不喜欢杀手刺客之流。
所以下手也格外的干脆利索。
解决了刺客后,他走到窗口看热闹。
维托亲眼见证了那群刺客是如何被碾压的。
他有些震惊。
他假想自己也是刺客,想来想去,即便自己的武技要高于那些刺客,也断然无法成功刺杀领主。
那些刺客,根本连接近城墙的机会都没有。
然而更刺激的还在第二天的审判环节。
二十几个刺客,都被吊死在了南门广场上。
连用赎金赎回自己的命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比想象中年轻的多的领主,太狠了,太冷酷了。
说实话,维托不太赞成林恩的做法。
那些刺客很可能都是沃尔特公爵的人。
激怒一个强大的敌人非常不明智。
沃尔特公爵要灭掉灰熊领的计划,他是知道的。
因为他父亲铜盔伯爵就是公爵的人。
公爵的计划,他自然有所耳闻。
如果公爵一怒之下,真的提大军前来,这片领地即使再神奇,也只有被碾压的分。
维托震惊之余,又发现,这个年轻领主身边居然跟了几个花枝招展的猫女。
这是什么操作?
品味果然与人不同。
自己平时也算是有些风流。
人送外号枫叶城少妇杀手。
然而和这人比起来,就差远了,差了很多的想象力。
维托觉得,如果不能亲自见见这位领主,将是人生的一大遗憾。
...
刺客的风波很快过去。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战乱早已习以为常。
来到灰熊领的流民,有很多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领地的气象仍旧红红火火。
维托也注意到了这点。
灰熊领的领民,劳动积极性高的有点不可思议。
还有,灰熊领的组织结构也和传统贵族大相径庭。
传统贵族层层分封。
公爵之下有伯爵,伯爵之下有子爵,子爵之下是男爵,男爵之下是骑士。
骑士也是贵族,也有属于自己的庄园和农奴。
灰熊领领主已经是子爵爵位,下面却没有分封一个男爵。
跟随他的骑士也没有得到分封。
那位年轻领主把这些人笼络在自己身边的手段只有一个,那就是金币、银币和铜币。
如此说来,那位年轻的领主富有的可怕。
远不是一般子爵能比的。
甚至比伯爵还要富有数倍。
维托观察了好几天,思考了好几天。
得出一个结论。
有工资挣,是灰熊领繁荣的根源。
其实,另一个时空里九十年代的打工潮就是这么兴起的。
农民为什么都要到大城市里去打工,就是因为有工资挣。
灰熊领上也是一样。
来到灰熊领的流民,此前绝大多数都是农奴和自耕农。
他们常年在贵族的农庄里劳作,只能通过土地上的产出从贵族们的手里分得一点微薄的收入。
农奴或自耕农们有个特点,他们全年也只有三四个月的农忙时间。
除了偶尔被贵族抽掉做些杂役外,一年加在一起的劳动时间也就四个月左右。
其他时间其实非常悠闲。
不是他们懒,而是根本找不到事做。
挣工资这种事情,也只有少数几个见了点世面的人听说过而已。
而现在,林恩给了他们挣工资的机会。
完全把他们的劳动积极性给调动了起来。
林恩不光给他们提供了挣工资的机会,还给他们提供了消费的地方。
灰熊领基本实现了内循环。
...
野猪人黑鬃已经在灰熊要塞的地牢里呆了一周的时间。
今天,林恩特地来到地牢,来看看这个野猪人。
他倒不是对野猪人有什么特别的兴趣,过来主要是看看野猪人的皮肤治疗的怎么样了。
林恩想知道那些药水对野猪人的皮肤病效果怎么样。
黑鬃这几天虽然一直被关在铁笼子里,但有吃有喝,狱卒也不虐待。
他感觉生活还能过得去。
除此之外,居然还有意外收获。
那个领主给了他一瓶药水,还派狱卒每天监视他一定要好好涂抹。
背上够不着的,狱卒还会帮他。
一开始黑鬃也非常狐疑。
但一周过去后,他发现,伴随自己十多年的皮肤问题居然大好了。
完全不像之前那样痒的让人寝食难安。
剩下的,坚持用药的话,说不定就彻底好了。
黑鬃非常震惊。
这种病在他们部落里太普遍了。
这种病根本没法治疗,染上了,就要难受一辈子。
虽然不致死,但也会让人脱几层皮。
有的严重的,甚至皮肤溃烂,成为废人。
然而这种在族人认知中完全无解的皮肤病,那个人类贵族居然可以治。
他们部落之前也不是没和人类接触过,但即便是文明领先许多的人类,也没有大夫能治的了他们的这种病。
这么一对比,那个人类贵族手中的药就更弥足珍贵了。
野猪人最近几天心情一直很复杂。
正琢磨着那个人类贵族呢,结果今天一大早就再次见到了。
地牢中。
林恩走到黑鬃跟前,淡笑的问道:“你的皮肤病怎么样了?”
黑鬃见林恩来了,赶忙站了起来,神色忸怩:“回领主大人,已经好多了。”
“哦?”林恩来了兴趣:“我看看!”
黑鬃见林恩要看,忙伸出感染最严重的那个手臂来。
林恩眼前一亮。
确实好了很多。
“你的族人里得这种病的人多吗?”林恩突然问道。
“多!”黑鬃语气憨厚:“族人有一半人都得了这种病,还有少数特别严重的,族长的小儿子......”
“接着说!”林恩目光严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