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些嫌疑人怎么每一个都这么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啊?那视频,大数据都板上钉钉的事,还不承认。”蓝田一肚子气。
“既然她都这么说了,我们就去她公司看看。”
不过那也是明天的事了,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了,大家都要回去休息了。
只有王祥在见了曹晴晴之后就变得沉默寡言,先前还叽叽喳喳说着孙良翰跟他的甜蜜爱情故事,现在变得鸦雀无声。
“怎么了?蔫了?刚刚不还活蹦乱跳的吗?”在回家的路上,岑安和打趣着王祥,王祥欲言又止。
他也是要面子的好吧,但他人又已经死了,面子不面子的又有什么用呢?就算他现在不说的话,其他人也早晚会知道。
王祥一路上在跟自己做心理斗争,最后挣扎的跟唐淼两人说了件事:“那个曹晴晴,就是我带回家的女朋友。”
“什么?”岑安和掏了掏耳朵。
唐淼倒是确定了一遍:“你是说曹晴晴是被你带回家,当女朋友挡箭牌的那个人吗?”
“对!”
“那你怎么认识的她?”银行员和快递搬运工在工作上没有什么交集吧?
“我是在一次去银行取钱的时候,认出来曹晴晴是我初中同学,叙旧后知道她家里人催婚,催的烦了,我们就见了家长,想要一个假的婚约。”
王祥见到岑安和用“负心汉”的表情看他,立马解释:“我并不是喜欢她!只是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回家孝敬父母了,我也不会跟她住一起,我心里只有良翰,这样我跟他在一起也没有人会说什么。”
“曹晴晴呢?他知道你不喜欢她,喜欢男人吗?”
王祥摇头:“她知道我不喜欢她,我们也说了,她可以喜欢别人,跟别人住一起,到时候想要离婚的话也可以。但是她应该不知道良翰的存在,她不知道我喜欢男人,我没有跟她说过。”
岑安和想起来曹晴晴那推开蓝田的力气:“脾气那么火爆的人竟然答应了?”
“还好吧,曹晴晴她人挺好的。”王祥对她也不是很熟,两人认识也不到几个月,平时更是很少说话,只是偶尔讨论假结婚的相关事宜,没觉得她哪里暴躁啊。
只是有一点比较奇怪,她约他的时间都在周六日。
“嘁,渣男。”岑安和小声嘀咕,王祥也听到了,只是不知道如何反驳,岑安和其实也说的没错,他确实是个渣男,总是以自己为重。
翌日,钟杉月查到了曹晴晴的公司打卡记录,确实是她本人准时上下班打卡,不过中途有没有偷偷溜走不能确定。
所以蓝田跑了一趟,去银行拿来了曹晴晴公司大堂的监控视频,里面显示曹晴晴一天都坐在那里,除了午饭离开了一会儿,去后台跟同事一起吃的,其他时间都在岗位上,监控可以清晰的看到她的脸,去厕所的时间也不超过十分钟,根本来不及跑去兴安小区。
“怎么回事?曹晴晴一直在这,那兴安小区监控里的女人到底是谁啊!”蓝田头要炸了,怎么奇怪的事情这么多?
“好消息!!”许景鸿推开了会议室的门,手里拿着几张照片。
“粉色拖鞋上面有指纹!是谁的跟他们比对一下就好了!不是的话也可以排除嫌疑人。”
“另外关于尸体的部分,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身上所有的伤都是死后伤。”
“口鼻处,死者死后下半张脸的颜色较深,可能生前是被什么东西捂死的,还挺大面积的。”
“对了,拖鞋上的血迹还在测DNA,但从表活可以确定这血迹的时间跟死者的死亡时间一致,都是前天晚上十二点左右。”
许景鸿一进来就将照片放在了投影仪旁,浅浅讲了两句就走了,他还要回去继续验尸呢。
粉拖鞋的指纹是可以指正孙良翰和曹晴晴两人的直接证据,但凡那血迹测出来是王祥的,指纹是其中一个人的指纹,他们就百口莫辩了,哪怕他们现在演戏演的多么完美。
起初曹晴晴还不愿意,听说是警方要求的,才勉强摁了指纹,孙良翰那边更是没有什么问题,动作利落的就摁了指纹。
蓝田梦幻般的带着两人的指纹回来,不敢相信:“老大,我们真的要找到凶手的线索了吗?”
莫邵用力冲他后背拍过去:“给老子清醒一点!”
“咳咳咳!”蓝田成功被口水呛住。
警方试图从301现场搜出女性头发,或者是关于女性的物品,皆无所获。
301那晚的女性就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让岑安和本人都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呢。
没有进一步的证据,警方也只能派两个便衣警察在暗中观察他们,看看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就连莫邵本人也来曹晴晴公司盯梢。
在银行门口的车里坐着,看着那些人进进出出。
午饭的时候,曹晴晴跟她的同事们一起出来吃饭,就在楼下的面店里,不远。
莫邵将蓝田留在车里,因为曹晴晴认识他是警方的人了,唐淼与岑安和也去上课了,许景鸿还在研究尸体,现在身边只剩下窦壮。
莫邵带着窦壮进了面店,坐在了曹晴晴他们的隔壁桌。
有个穿着跟他们一样制服的女人走进来,手里端着三杯咖啡,看来是给同事们买的。
“晴晴,我去旁边的咖啡店给你带了杯咖啡。”女人将咖啡放在曹晴晴面前。
旁边一位空气刘海的女人将咖啡拿走:“什么情况?晴晴不是不喜欢喝咖啡吗?”
给咖啡的人愣了下:“啊?是吗?可我总看到晴晴一个人在茶水间喝咖啡啊。”
“可晴晴说过咖啡太苦了她不喜欢的啊。”两人的谈话,让大家将视线放在了曹晴晴身上。
曹晴晴看着手边的咖啡只觉得厌恶至极,却还要强忍着恶心,微笑着对同事们说:“都说喝咖啡好,我这不是也学着喝一点嘛。”
“我就说嘛,我没看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