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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婚姻观(1 / 1)


03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星期六,大雪。

雪松、冰枝叶,还有挂在屋檐的冰凌,当森林披上“白棉袄”,犹如童话中的梦幻雪国。

而在这个群山环绕的“梦幻雪国”里,大瓜一个接一个,吃都吃不完。

第一个瓜,最让我开心!能一蹦三尺高那般开心!

父亲因黄燕与丽丽争风吃醋挠花他的脸之事,狠狠地收拾了她一番。

有多狠呢?

直接把她揍到流产了这般狠!

故,他们今年不回老家过年了。

我之前还纳闷,那讨厌的女人怎么放了狠话,一年都没什么动静呢,原来正忙着耍手段,固宠呢!

因她对我放了狠话,我特意找人打听过她。

了解她的信息越多,越是无法理解她这种女人!

与我父亲勾搭在一起之前,她刚刚离婚一年,法院判了她那五岁的大女儿给她,但她既没有将这女孩儿带在身边,也不给抚养费。

就由着她那重男轻女的恶婆婆,折磨她的两个女儿。

那也是个禽兽窝。

竟然规定那两小女孩一天只能吃中午一餐干饭,早晚只能喝稀粥,若是敢多吃一碗饭,那老太婆就会拿筷子将她们的手心敲肿。

饿到皮包骨头,双眼突出,却还是要天天割猪草喂猪,带后妈生的妹妹。

而黄燕这女人,竟然像瞎了聋了般,任由那吃人不吐骨头的一家人,磋磨她的两个女儿。

先是忙着勾搭我父亲这有妇之夫,同我母亲斗得不可开交,嗯,她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战胜了我母亲,接着斗与我父亲还藕断丝连的白月光。

我是真不明白!

有这功夫,自己去打工赚钱不香吗?

毕竟我父亲不是真土豪,就是个每月能给她一两千块钱打牌打麻将的货柜车司机。

第二个大瓜:我们村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大学生,清华姐姐在深圳闯出了名堂,当上了一家软件公司的总经理,还嫁给了这家软件公司的老板。

这老板很豪爽大方,一出手,就在我们市里买了三套房放她名下,随便她娘家父母与两个哥哥居住。

只是这个老板大她十五岁。

惹得村里人羡慕妒忌恨的同时,还能酸溜溜地唾弃她:自卖自身!为了钱,找了个爹!

第三个大瓜:嫁给香港老板十年的阿娥,因老公偷吃,果断与香港老板离婚,带着七岁的女儿回了娘家。

惹得村民们连连感慨,这飞上枝头的野山鸡,终究不是那栖息梧桐树上的金凤凰,这不,人老珠黄,被人扫地出门了吧!

没过多久,就被“啪啪啪”地打了脸。

一个斯文儒雅的韶关老板,千里驱车来到了我们这个山旮旯里,带着一车的玫瑰,高调向这个优雅知性的女人求婚了。

惊掉了一大群人的眼睛,直叹:这看着挺聪明的韶关老板,莫不是个人傻钱多的货?不然为啥放着好好的黄花大闺女不娶,特意跑来这山旮旯里捡只破鞋!

怪哉!怪哉!

*——*

04年,农历三月初一,星期一,雷阵雨。

说来挺神奇的,我与吴芙念同一所小学都半年多了,我们今天才第一次相遇。

虽然有五一班与五二班在不同教学楼的原因,但其中肯定有我们之间的亲情因两年未见而变得疏离冷淡的原因。

这次的偶然遇见,还是得亏她装了一回文艺少女。

真不知道她怎么想得,非在这时不时下一场雷阵雨的天气里,撑着把透明的天堂伞,坐在梧桐树下的木制椅子上,拿着本书看。

翠绿的梧桐树很美!

透明的天堂伞在雨中也很浪漫!

只是哭得稀里哗啦的吴芙,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生生把那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文艺气息,破坏的干干净净。

我挺好奇她看了什么书,怎么会哭得如此旁若无人、酣畅淋漓。

“姐,你看的这是什么书啊?能借我看看吗?”

若是知道是什么书,下次我想哭的时候,就拿这类书打掩护。

吴芙很大方地将书递给我,从单肩包里拿出一包纸巾,擦了擦眼泪鼻涕。

“青春疼痛文学,超浪漫的,非常非常的感人!我只给你一天,你看完就还我,我还要重温第二遍呢。”

“哦。”

吴芙瞪着眼睛威胁我:“那个,你看得时候,要小心点,千万别被老师发现了,要是把我的书没收了,我扒了你的皮!”

“好的,我会注意的。”

我趁着中午两小时,粗略地把这本书翻完了。

然后就是一脸懵逼,超级无语,哭是绝绝对对哭不出来的。

气都气饱了!

故事讲的是:

城里少年郎去山沟沟里踏青,偶遇十二岁的山里孤女,孤女便对少年郎一见钟情,念念不忘了十年,于一个理发店,两人再次相遇。

孤女因太激动,剪伤了青年的耳朵,两人一来二去,相知相爱,但却遭到青年家里人的强烈反对!

真爱怎可放手!

青年便带着孤女私奔了……

结果青年上工地赚钱时,噶了!孤女怀着身孕回到山里,独自生下他们爱的结晶!

特么的,浪漫在哪?感人在哪?

我只看到了两个恋爱脑在作死!一个把自己作没了,一个去挖野菜了!

就不说为了虐而虐,让“不知人间疾苦的富贵公子”上工地赚钱结果噶了之事,孤女可是连养活自己都困难,确定能独自将宝宝抚养成人?

万一孤女也意外身亡,让那个小小的宝宝,喝西北风长大成人吗?

我都快十二岁了,还必须依附我父亲才能生存下来!

退一步讲,就算孤女长命百岁,她大着肚子和孩子五六岁上学前班之前,她与宝宝是要喝风饮露般地活着吗?

成年人都这般天真无邪吗?

为了所谓的真爱,为了留下这世上与他血脉相连的存在,就可以赌上自己至少十年的青春年华,毫无准备地让一个宝宝降临人间?

我面无表情地把书还给吴芙时,她居然还向我安利她收藏的其他青春疼痛文学。

敬敏不谢!恕我无法消受!

吴芙双手抱着书,娇羞不已地扭了扭:“若是我能遇到这么个爱我入骨的少年郎,让我马上死了,也是甘愿的!”

我真诚发问:“你若马上死了,谁来继承你的少年郎?”

立马招来吴芙的一记大白眼:“话不投机半句多,你就是个梅花桩子!屁都不懂!”

嗯!我不懂!

就你懂!懂作死!

懂得去中那爱情的毒!

我懒得同她争辩,转身就走,刷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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