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铺出来,拂云一身轻松。
那玉镯也就当了二两银子,而萧然送给李翠花的簪子,在这镇上,算是上乘好货,当了八两银子。
七八年前,出手这么大方,也不枉李翠花为他疯狂一场。
虽是别人的钱,可拂云花起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十两银子,她全给换成碎银和铜板,装在荷包里,满当当的,虽有些自欺欺人的感觉,可她心里踏实。
在当铺吵闹一番,耽搁了不少时间,眼看就要到正午,想到两个小崽子在家饿肚子,拂云也没心思细逛,只是粗略地扫视了一圈,大致地将整个镇子了解了一下,匆匆买好东西就走。
出至城门处,拂云见着一个六七岁小孩跌跌撞撞朝城门奔来,摔在她脚边,她正想去扶,那孩子自己爬起来,抬眼看了她一眼,拔腿跑了。
那一眼,足矣让拂云震惊。
因为那个孩子,长得太好看了!比凌景还要可爱许多!
肉嘟嘟的脸颊虽沾了脏污,可却不难看出,他的皮肤底子很白。
最让人难忘的是那双漆黑的桃花眼,带着孩童的稚嫩,同时还有一丝威严与冷静。
这绝对不是普通人家的小孩。
下一秒,她就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两个身着灰色短衫的男人,手执大刀,朝城门跑来,嘴里喊道:“站住!”
而这两人身后,还有一个身着白衣的男人,手上拿的是长剑,在追前面两人,这白衣男人身上多处染了血,动作迟钝,显然是受伤不轻。
拂云一眼看出,这是一场拿命来玩的追逐游戏。
她默默朝边走,给这几人让开路。
才进城门,那白衣男人追上前面两人,三人在城门边就互砍起来。
百姓纷纷逃窜,有几个倒霉蛋被殃及了,同时,也有大胆的驻足围观。
拂云对这种互砍场景无感,大跨步往李家村方向走去。
砍了十几个回合,那个白衣男人被短衫男人一刀刺进胸口,当场气绝身亡。
短衫男人未做停留,立马冲进人群,四处寻找那个孩子。
拂云回到李家村,看到三两个妇人坐在村口的桥头处的树荫下侃大山,估摸着时间已接近晌午。
“你瞧见没?”
拂云才从桥上走过,身后的长脸妇人就拐着身边妇人的手。
这长脸妇人姓孙,长了一对宽大的招风耳,大家都叫她孙大耳。大耳外号的来源,除了外观,还有个重要的原因——
她是村里最八卦的存在,但凡哪家有点不对劲,她总能抢到前排。
孙大耳旁边的妇人,盯着拂云的背影看了好一会儿,也没看出个啥来,抬起茫然的眼,呆呆问:“你瞧见啥了?”
另一个妇人从拂云身上收回目光,喃喃道:“我看她这走路姿势,也没什么不对劲。”
“咂,你们有空还是去镇上瞧瞧眼睛吧,这么明显都没瞧出来?”孙大耳那吊梢眼一眯,有种一腔热血即将喷出来的感觉。
“快说,你又瞧见李翠花哪里不对劲了?”
“你们就没瞧见,她光着一只脚么?”孙大耳见着跟前两人茫然的眼,叹道:“她出门一趟,少了只袜子,这说明什么?”
“说明她只穿了一只袜子出门?”面相有些呆的妇人回答。
她这一说,顿时引来另外两人审讯的目光。
“谁出门会只穿一只袜子?分明是脱掉了没来得及穿的!你们再看,她那背篓,重着哩!”
“啧啧,你眼睛可真尖,要不你别叫孙大耳了,叫孙大眼吧。”另一个妇人笑道。
“去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