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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怎么都是夸廖任南的!(1 / 1)


一时间。

除了刘焕之外,其他导师都点评完了。

镜头再次挪到他的身前……

刘焕轻咳了一声,朗声道:“我之所以选择最后一个点评,是因为我不想讲太多技巧、技术方面的问题……”

“在这些方面,廖任南已经被夸得够多了,所以我想夸夸其它的方面……”

“大家应该知道,我也搞创作也给人写歌,其实为自己写一首歌很难,但为别人写出一首成功的歌,却是难上加难!”

“因为每个人都对自己很熟悉,但对其他人则是比较陌生的……”

“但是截止到目前,廖任南给任贤奇写了《伤心太平洋》,给花火娱乐写了《那些年》,还有现在给王欣琳写了《酸酸甜甜就是我》……”

“几乎每首都是经典,只能说廖任南的创作灵感,真的是太宽泛了!”

“天花板级别的!”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

“廖神,厉害!”有观众激动地喊道。

“所以呢……”刘焕的声音,还在继续……

并且话锋一转,对着廖任南方向道:“我觉得,将来找廖任南写歌的人,肯定很多很多……”

“因此我决定先邀约一首,希望廖老师你别拒绝哈!”

哈哈哈哈~

观众们也都明白刘焕的用意,顿时哄堂大笑。

“谢谢刘焕老师抬爱,我一定抽空帮您写一首!”分镜头的廖任南,也毫不犹豫的道。

刘焕闻言微微颔首,拱手表示感谢。

哗啦啦……

现场掌声雷动!

而看到这一幕的歌手们,也都对廖任南羡慕红了眼。

关壁橘此刻也是释然了,输在廖任南的手下,她心服口服!

直播间弹幕,也瞬间炸锅:

“卧槽!看得出来刘焕对廖任南是真欣赏,都快给夸上天了!”

“别说是刘焕喜欢,廖任南这样的精品才子,谁会不喜欢啊?!”

“羡慕,感觉李芊墨和廖任南真有戏了,估计很快就会传出好消息!”

“尼玛……这不是王欣琳得了代言吗?怎么都是夸廖任南的啊?!”

“………”

主镜头前。

何老师微微一笑,继续主持道:“好的,谢谢五位导师的点评!”

“同时,再次恭喜两方合作成功,请伊牛营策团到后场休息……”

“也请王欣琳继续投标,争取再多拿些代言!”

闻言,王欣琳又与周靓、刘芬兰一一握手致意,这才告辞回到歌手席。

周靓和刘芬兰等人,也都来到舞台侧边,想要接着看一看热闹。

一时间。

歌手席位就只剩下,廖任南、王欣琳两人。

对于宝结集团的代言,廖任南实在是提不起兴趣,也就随它去了……

至于王欣琳,她也没准备宝结的竞标曲,所以也是鞭长莫及……

于是,两人都观看着接下来的竞选,偶尔也聊聊天。

……

时间过得很快。

半个小时之后……

宝结集团的广告曲竞选,也是终于有了结果。

最终,叶旭坤拿下了这个代言。

根据节目组的规则,叶旭坤获得直通决赛的资格,同时获得一枚铜色勋章,在【歌神之战】中有1%的投票加成。

原本。

叶旭坤一开始也很不喜欢,宝结集团的这个代言……

但看到那么多歌手都是零蛋,叶旭坤也就释然了,甚至还有些自豪……

此刻,他捧着铜色勋章,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吁!

然而,观众们并不买账,爆发出一阵嘘声!

直播间弹幕区,也嘲讽声一片:

“尼玛……看到叶旭坤这个叼毛样,我就想上去抽他!”

“可不是,如果以后我女朋友用他代言的产品,我要打到她哭为止!”

“敢问,楼上的是卧龙和凤雏吗?用词好精辟啊!”

“噗嗤~广告主选择叶旭坤做代言人,应该是考虑到他形象适合吧?!”

“………”

见此。

一些坤粉们,也坐不住了:

“可恶~我家坤坤都这么努力了,居然还有人不满意?”

“确实是,这么多一个代言都没拿到的,居然还有脸笑别人?”

“为庆祝坤坤闯入决赛,我今天要去操场裸奔一圈!”

“期待坤坤在【歌神之战】中拿下冠军,一雪前耻!”

“………”

紧接着。

何老师出现在主镜头前,宣布道:“那么,本季的【千万代言】环节,到这里就圆满落幕了……”

“再次感谢八大广告主的加盟,也感谢十位歌手的支持……”

“谢谢各位的鼎力相助!”

耶!

在场的一些广告主代表,也都是站起来欢呼着。

而席位上的几位歌手,有的人在高兴欢呼,有的人则是强颜欢笑着。

何老师顿了顿,继续主持道:“最后,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向大家宣布……”

“那就是在两个星期之后,天籁之音将迎来最终的【歌神之战】!”

“入选歌手除了廖任南、王欣琳、叶旭坤外,另外的两位将按照人气排名进行晋级……”

“所以也请大家在节目结束之后,踊跃地为自己喜欢的歌手投票!”

“而在【歌神之战】环节中,获得冠军的歌手,将会获得亿元终极大奖!”

说完,画面一转。

镜头前出现,一辆价值千万的超跑,一把汤臣一品的钥匙,一张用金框镶着的巨额支票……

“哇喔!”

刚刚还垂头丧气的几个歌手,顿时都发出了一声惊呼!

台下的观众们,也是一片沸腾!

“好了,两个星期后,【歌神之战】不见不散!”

……

没一会。

节目正式结束……

跟前几次一样,曹金铭依旧是,第一时间打来电话。

廖任南知道曹金铭,肯定是邀约聚餐……

于是抢先说道:“老曹啊,我口头签下了王欣琳小姐……”

“并且给了她你的电话,说是让她待会去趟工作室,把纸质合同给签了……”

“重要条款我都跟她谈好了,待会用电子邮件发给你!”

廖任南已经跟王欣琳达成协议……

因为,广告曲是廖任南一手操办的,所以两人的分成是八和二,其中廖任南是占八成……

至于,王欣琳加入南铭娱乐的提成,是按照业内歌手一众的三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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