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夏直到捡到那条狗半年之后才知道,狗这个名词,有时候也是一个带着侮辱的形容词。
为什么呢,大家都是动物,而且狗长的比人可爱多了。
所以这就是他不高兴的原因吗,洛夏单方面把他时不时磨爪子的行为归咎于此。
书上说宠物偶尔生气吼叫甚至咬主人是正常的,主人可以教育,但不能打的太狠,更不能随便丢弃。遗弃宠物的主人不是好主人。
她最难以忍受自己的宠物去和外人摇尾巴,还背叛自己。不过书上说这也有主人的责任,要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做的不够好
更何况,她捡来这只狗的时候不是就知道吗,他的目标是咬断这里所有人的脖子。希望他到时候能平等的咬断所有人的脖子,而不是对某个人手下留情,要是那样洛夏感觉自己真的会生气。
这只狗越来越会隐藏自己,说着半真半假的话,做着会让人误会的事。
他经常在四处闲逛,也会借着对练和挑衅观察他们的本事。洛夏知道他是在寻找合适的时机,所以很乐意教他一些东西,毁掉这里也是她的心愿。
她不想去纠结这个地方的存在对不对,她只知道她在这里很不开心,除了那个疯子,每个人都不开心。
个体的痛苦也是痛苦,她没有一刻不憎恶这里。
她的异能有点特殊,一开始被评定为鸡肋,她硬生生靠体能和刺杀补足了这个没用的异能,排名不上不下。
直到哪天她突发奇想,和一个她的手下败将做了交易。她放那个人一条生路,那个人把自己的异能给她。
她获得了第二个异能,那个疯子知道后看着她的眼睛都冒光。
实验室的资源向她倾斜,疯子给她抓了好几个实验体,让他们自愿和洛夏交换异能,不然就把他们拖进处刑室疯狂折磨。
洛夏获得了好几个异能,疯子的眼神越来越狂热。
这些异能偶尔会在她体内打架,她痛苦不堪,但她不能停下,这里不需要没有价值的人。
疯子对她开始宽容,允许她母亲和她享受一样的待遇,允许母亲亲自陪伴刚出生的弟弟,她不能停下,可她好难受。
在她连续两次第一后,她去和那个疯子说:“我想要有价值的异能。”
疯子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不完美的异能配不上完美的实验体,洛夏得以有时间去好好磨合那些异能。
只可惜,她还是无法改变母亲和弟弟的死亡。她不知道和一直憎恶她的亲人是否存在着亲情一说,但他们没了,那根名叫理智的弦脆弱不堪。她怕自己真的变成那种怪物。
这种情绪在她养了宠物后逐渐缓解,因为她逐渐接受了自己是怪物的事实。
洛夏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的主人,她做不到摸宠物的头,夸赞他你做的很好,也无法保护他不受到伤害,还会在他跑去和做得到的主人摇尾巴的时候心生妒忌,给他惩罚。
她是个怪物,被宠物怨恨也是应该的。但只要这只宠物没有咬断她的脖子,就得继续乖乖做她的宠物,哪怕装也要装的像模像样。
他们各怀心事,和平共处。那次许诺之后,两个人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默契的不再提起。
宋渺依旧每天尽职尽责的跟在她身后,陪她练习,为她吹头发。
他依旧会去找洛菲,只是他会注意避开洛夏的视线。
算了,各退一步吧,主人要学会宽容,因为那是自己挑选的宠物。
洛夏把自己浸泡在水里,她不确定自己是否还会惧怕,她只希望自己能变得麻木,不要让它变成那个致命的弱点。
宋渺也察觉到了什么,每次洛夏进去时间太久,他就会不停的敲门,吵得洛夏心烦意乱,不得不出去。
她又发不出脾气,宋渺已经轻松拿捏了要怎么对付她,在她出来时会给她披上毛毯,再细心的吹干头发。
他也是这样拿捏洛菲的吗,洛夏总是没由来的想到这里。因为她傻,因为她的异能有用,还是因为人类常说的喜欢?
她忽然很好奇,就顺口问:“你喜欢洛菲?”
宋渺的手一顿,问道:“大小姐为什么这么问?”
“你经常找她。”
“我和大小姐在一起的时间更长。”
“那你喜欢她吗?”
“不喜欢。”宋渺看着镜子里的两个人说。
他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吧,但他为什么对洛菲那么好,都说人是口是心非的动物,他也没和自己说过实话。
所以还是喜欢的吧。
洛夏啧了声,突然起身说:“不用了,你去做别的吧。”
宋渺愣了愣,执拗的拉着她重新坐下说:“头发不吹干会感冒,大小姐。”
“不会,我不会生病。”她早就把这些易感基因剔除了。况且感冒而已,哪种疾病都比她曾经受过的伤轻松。
“你会,大小姐,你是人,人都会生病。”宋渺认真的说。
可笑。洛夏问:“问我要是一直不会生病呢?”
“你已经病了,大小姐。”你已经拥有了人类的情绪,你的心会生病。
宋渺执意按着她吹干头发,拿头绳束起那些发丝,小声问:“大小姐,想离开这里吗?”
离开?她怎么离得开,离开了又能去哪里。这里是怪物的聚集地,她死也只能死在这里。
“不想。”洛夏说。
宋渺沉默了一会说:“那我陪大小姐待在这里。”
他们发过誓的,他们得一直在一起。
都说谎话重复多了容易让人觉得是真话,洛夏觉得自己需要冷静冷静。
这世上不会有人真心爱她,不会有人喜欢一个怪物。她一边连着射击,把把十环,一边在心里重复。
疯子的实验室越来越大,别墅里的人增增减减,洛夏都快记不住他们了。
和她同一批的人,除了洛安和洛菲,都已经消失了。
哦,还有洛晟,他不在排名中,洛夏总是把他忘了。
他也在疯子那享有特权,人好像总是对第一个成功品爱不释手,即使那个东西不算完美。
洛晟经常外出,替疯子办事。疯子应该很信任他,其他人都走不出这个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