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预测,并不意味着人们就不关注,世界杯还剩下三场比赛,每一场比赛都吸引着所有人。
且不谈这种比赛的商业价值,就从吸引力方面来说,也足以让人重视。
更何况,出现在赛场上的是中国队!
一支来自东方的神秘的球队。
这是他们第一次参加世界杯足球赛,就踢到了半决赛,让全世界刮目相看。
他们自称是足球的发源地,却在近一千年以后,才踢进世界杯,不少人开始拿这个做文章。
高俅的名字再一次被人们提起,被全世界所提起。
许多相关的报道接踵而来。
高俅,中国足球的鼻祖,据传此人踢球已趋化境,“高俅踢球的样子确实好看,那气球仿佛充满粘性似的,在他的身上弹起落下再弹起。”。
文章引用了《水浒》传中的一句原话。
江亦辰看到以后,不由一笑。
只有他知道高俅真实的水平,这些文字都无法表达高俅的那个境界,他是一个可以把球踢到任何方向的人。
他对球的控制达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境界,就算是江亦辰,和他相比,也略有不及。
因为自己的努力,让师父的名字在这个世界再一次被人们提起,而且是全世界范围内的提及,江亦辰感到非常高兴。
他总算为师父做了一点事情。
或许师父并不在乎这些,可做为他的传人,能让师父显耀,他是自豪的。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欠高俅很多,今天,他总算可以长长的舒一口气。
“师父,我没有让你失望,我们不仅仅是四强,还要成为冠军,我一定会努力的,也希望您老人家在天之灵保佑弟子。”,他在心里默默的祈祷。
比赛临近,气氛被制造得更热烈。
前几日的平静只不过是为了这场比赛做铺垫!
加油吧,小伙子们!
比赛迫近,球员们完全准备好了。
这是又一场新的战斗。
中国队队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和强队们相比,并没有明显的差距,他们缺的更多的是一种自信,拥有了自信,以及合理的战术,中国队已经可以和任何强队过招。
实际上,弱队能够在强队身上取得一、两场胜利,但要一直保持高水平,却很难。
中国队如果能够做到稳定,就可以称为强队,这也是强队和弱队之间的区别,还有就是足球底蕴的问题。
如果能够取得一次世界冠军,球队的气质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所有的对手便不敢再小瞧,从而踏入豪门的行列。
这也是中国足球人一直在做的梦!
还有一天,这场万众瞩目的比赛就要到来。
江亦辰继续着他的懒散,只要一有时间,就会躺到床上,而且睡得特别好。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段时间头一挨到枕头上,就会立即睡着。
能睡就睡,能吃就吃,他看上去有些呆滞。
他不想用脑,就算别人认为他是一个傻子又如何呢?
在需要用脑的时候,他会比任何人都灵敏和强大。
闭上眼,不算睡不着觉,江亦辰也会轻轻的调整着呼吸,让身体进入舒适的状态,就如同一只乌龟一样,看上去虽然一动不动,可是他在用另一种方式完成着身体的调整。
人静的时候,身心才会愉悦、松弛。
许多想不明白的事情,会在一瞬间让你找到答案。
江亦辰喜欢这种感觉。
身边的队友们见他如此,都以为是他压力太大所致。
毕竟,做为中国队的头号球星,江亦辰的发挥至关重要,这小子又那么好强,在足球场上,他是在用生命踢球。
所有人都不想去打扰他,江亦辰也乐得轻闲。
一觉接着一觉的睡。
实在睡不下去了,他就起来活动一下。
这种生活真是惬意呀!
他闭上眼,就能感受到身体上哪些部位是有问题的,将气息引导在那里,慢慢的滋润和浇灌,直到全身舒畅无比。
他也在做最后的准备,身心必须要调整到最佳,他要用百分之百的状态去迎接这场比赛。
在这期间,高乐乐数次来到他屋外。
她有些担心,江亦辰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他的压力会不会太大了?
他想带给国人更大的希望,实际上,他已经做得很好了。
身为江亦辰的女友,高乐乐觉得应该为他做点事情。
她一个人悄悄消失了几个小时,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等她回来的时候,发现手上多了些东西。
她直接进了江亦辰的房间。
江亦辰这小子还在熟睡,她二话不说,直接把他从床上拽了起来。
“行了,你已经睡了这么久,快起来,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她冲江亦辰笑着。
“是什么?”,这家伙揉揉眼睛。
“你起来呀!”,高乐乐把衣服扔给他。
江亦辰光着上身,那身强健的肌肉露了出来,身上的肌肉一块一块的,轮廓分明,线条清晰。
他浑身上下透着阳刚之美。
特别是他略带几分忧郁和紧张时,更透着一种男人气。
高乐乐看得有些呆,江亦辰其实让人小瞧了,他只是不爱打扮,就凭这个条件和气质,只要稍微改变一下,绝对是帅男一枚呀!
不行,不能这样想。
高乐乐脸红了起来,将目光从江亦辰身上移开。
江亦辰伸了个懒腰,慢慢把衣服穿好,“你就这样进来?没有其他人看到吗?”。
“没有!”,高乐乐头更低了,她不敢看江亦辰,那身强健的肌肉让人忍不住想要轻轻抚摸一下。
男性的阳刚之美对女人同样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这和男人爱女人的娇柔原理是一样。
江亦辰把衣服穿好。
“你不是说给我带得有礼物吗?是什么?快让我看看!”。
高乐乐递了过去。
还有些温热,这是什么?
“快打开看看!”。
“好!”。
盒子一打开,一股扑鼻的香味就传了出来。
真香呀!
江亦辰闻了出来,是红烧肉,这可是他在体工队时最爱吃的一道菜,那金黄的颜色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倍增。
太馋了,出国这么久,他想这一口不知道已经有多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