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周六,李若风上午要送李文健去青少年宫,下午要带他去上钢琴课,还要买菜做饭,一天到晚都忙碌着。
空闲时,林楚云就坐在一旁看着她穿绳,看她把那些小小的珠珠玉玉串起来编成一串一串好看的挂坠,可以戴在身上,也可以当书签。
她的手指纤长,指甲光滑整洁,呈健康的浅红色,指甲盖上白色的月牙很可爱,只是那纤细的手指上却有着或斜着或竖着的长长短短的斑驳的疤痕,由于时间过去很久,那些疤痕已经都变成了白色。
他的心不由地抽痛,他伸手去抓住了她的手,抚摸着上面的疤痕,放到了唇边。
她笑了笑,“小时候在农村很调皮,什么都玩,不太注意安全。”
她不动声色地抽回了手。
这几天她没有时间直播,之前的货也没剩下多少,她便带了东西过来编串,然后拍照,上传到网店。
这是她的工作,也是她的生存方式。
林楚云问她:“你不打算送我一串吗?”
李若风说:“不送了,如果你天天带着,你以后的女朋友会生气的。”
林楚云注视着她的眼神瞬间变得深邃,“你真这么想?”
她朝他淡淡一笑:“你早晚会有女朋友的啊。”
见他不说话,她又说:“一会儿我去村里的市场买鲫鱼煮汤给你吃。”
林楚云问:“你敢杀鱼吗?”
李若风说:“不敢,卖鱼的人会杀的。我小时候抓过蜻蜓,后来就没杀过生。”
好在往后几天,林楚云的伤也好得快。本来是大腿腿骨以前有过骨折,这次磕到了旧伤,医生是为了以防万一才打了石膏,他恢复得很好,所以很快就拆了石膏,只要暂时不做剧烈运动就不会有大碍。
她把他照顾得很好。
转眼就到了下一个周六,李若风早早做好晚饭,三个人吃得开怀。晚上各自洗漱完毕,李文健就回了房睡觉。
李若风给林楚云收拾好他的衣服放在一边,有点担忧地问:“周一真的能上班吗?”
林楚云靠在床头上看着她把他的衣服一件件叠好,她的动作很轻柔,他一倾身就上前来拉住她的手往他怀里带,可是她第一时间却是怕压到他的腿。
“我的腿没事了。”他一俯身就把她压在身下,嘴唇瞬间覆上了她的唇。她双手扯着他的上衣,直到被他吻的浑身发软,没有了力气。
“你把所有的心事都放在心里,什么都不告诉我,你知不知道我会心疼会难过?你是我唯一的女朋友,我每天想的都是你,过去这一个星期是我长这么大以来过得最开心的日子,这是你给我的,你知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有多重要?”
她仰着脸看他,眼里水光润泽,晶莹剔透。
林楚云把她溢出眼角的泪水吃进嘴里,“如果你不爱我就不会为我做那些事,也不会伤心难过。”
“可是我并没有为你做过什么,这些你以前不也是为我做了吗。”
“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会为你做。”
“为什么?你明明有很多很好的选择。”她自己知道,除了明摆着的那些,她的性格单调、枯燥,还忧郁,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人。
林楚云手指轻抚她的脸颊,眼里有爱怜也有沉醉:“你不知道你有多美,有多好!”
她美吗?她不知道,至少她从小在她父母眼中是很丑的,就连李进也没有说过她美。她好吗?那为什么他们都不爱她?
如果有一天他觉得她不美了不好了,是不是就会离她而去?不得到就不会害怕失去吧。可是为什么一想到如果有一天他不爱她了她就觉得很难受?
“在想什么?”林楚云手指绕着她的发丝,低声问。
“没有。你还没好,要早睡觉才会好得快。”
“我已经好了,你看,这几天我都被你养胖了。”他曲起臂弯绷着手臂上的肌肉,肌理十分紧致结实,线条十分流畅,“我不想睡,我想要你陪着我。”
他亲了一下她的额头,说:“好好听我把话说完好不好?”
他看着她的眼神温柔如水:“是不是我让你没有安全感你才和我分手?你知不知道,那些天我心里头总是空空落落的,我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无时无刻都在想着你,我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情景,还有这两年来我们之间的所有事。你从一开始就躲着我,因为你害怕,你不安,就算你好不容易答应和我在一起了,你也觉得不踏实,对吗?
“李文健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我很喜欢他,我哥定然也会喜欢他的。至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我们,那是他们的事,我们只需要过好我们的日子。所有的问题都交给我来处理,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我会证明给你看。我从来没想过要和你分开,除非你爱上了别人不再爱我。”
他伸手进枕头底下掏了一会儿,然后食指的手指头上套了一个月牙纹的戒指。银色的亮晃晃的戒指圈在他黝黑肤色的健康好看的手指头上,出奇的有魅力。
“嫁给我,好不好?”
李若风瞠着眼看着他,眼睁睁地看他把戒指套进自己的无名指上。
“有点大。”他有点难为情地笑了笑,又把戒指取了出来套进她的中指,刚刚好,“这个本来不是作求婚用的,以后我再给你补上。”
她定定地看着他,眼里迅速弥漫了一层水汽,润泽而明亮。
她的黑发像柔顺的海藻般铺散在粉红色的床单上,五官极美,洁净的脸宛如梨花般清丽脱俗,鲜红的唇瓣微启,皓齿微露,诱人至极。
“楚云……”
她还来不及说话,他的吻就如雨点般落了下来,最终落在她的嘴唇上。她情不自禁地抱紧了他的背,嘴里不由自主地溢出细碎的低吟,动人至极。
许久许久,是两人的轻喘声。
“你先躺好。”她感觉到他身体明显的变化,有些担心他的腿,松开了抱住他的手。
“不好。想……”
她抬眼便对上了那双波涛暗涌的眼睛,隔着单薄的睡衣感觉到他的身体紧绷,压着她的东西坚硬如铁。他一手按在她胸前浑圆的柔软上,似触电般,两个人的气息都骤然变得急速,互相凝视着对方。
她一动也不敢动,努力压抑着起伏的胸口,艰难地张口:“现在不行……”
“为什么?”
“我答应你,等你腿完全好了……”
“等腿好了怎样?”他移开了按着她胸前的手,撑在一侧,俯视着她,微勾着嘴角,饶有兴味地问。
“……”
他待她越好,她越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可她又自私地留恋他的美好。
她不去想以后,她也想就暂时过着拥有他的日子吧,至少此刻她和他都快乐。
他低低地笑了一声,“以后不要再胡思乱想,也不要再想着和我分手,知不知道?”
见她不吭声,他又问:“刚才跟你说的话都听清楚了吗?”
“嗯。那你快睡觉。”
“你今晚在这里睡,不准等我睡着了悄悄上楼去,我睡醒了一睁眼就要看见你。”
自第一晚以后她都是自己在楼上的房间睡的。
“嗯。”
……
周日不用太赶时间,李若风醒来的时候刚过八点,熹微的晨光从窗帘里透了进来。
她昨晚是在林楚云的怀里睡着的。虽然已经和他同床共寝过好几次,但是以前都是各睡各的,两人中间或多或少隔了一些距离,睡在他怀里还是第一次。
她背向着他,他温暖的胸口贴着她的背,一只修长的手搭在她腰上,耳后是他均匀的呼吸声。
她不由想到了在网上看见的一句话:每天早上醒来看到你和阳光都在,就是我想要的未来。
左手中指上特别的感觉提醒了她昨夜的事,她把手举到面前,她曲着手指,轻轻转动着白亮的指圈。这是她的第一个戒指,而赠与她的是她身后她爱着的无比美好的男人,她将视若珍宝。
她把指圈放在唇边轻吻着。
一只大手伸来,把她的手裹在掌中,黝黑健康的大手手指修长均匀,骨节分明,非常好看,掌中的小手白皙细长,被包裹着,保护着,一黑一白,一大一小,出奇的融洽谐和。
其实这几天他的肤色已经白了些许,原来他也不是本身就长得黑的。
他把她的指尖放在唇上轻吻,指尖感受到了嘴唇的温度和唇上的纹路,令她沉浸其中。
爱情应该是这样的吧。
“好喜欢这里,不想回雍和园住。”
“可是在这里你上班不方便。”不止他上班不方便,李文健上学也不方便,她买货收货发货也不方便。
“那我早上接李文健去体校。”
“不用,我自己送他去,我不想你跑来跑去。你不想快点好吗?”
“想,”他突然抱紧了她,“好想。”
她感觉到了他,好像男人早上是会这样,但是她知道他不会乱来,便任由他抱着。
下午她早早做好晚饭,三个人愉快地吃完,她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天黑前回到了西园,林楚云则回去了他和田军合住的雍和园。
他居然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在小屋住了一个多星期,除了复诊哪里也没去。
只是她不知道,他后来悄悄把他的衣服放回了她的衣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