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夏逢春显然低估了郁飞瑶作为一个女侠的忍耐力,这点小痛算什么?
想当年她刚入雾隐门的时候所吃的苦,可是比这刀伤让自己痛苦上百倍千倍。
看着郁飞瑶咬牙坚持的样子,这让夏逢春一下子想到了他情窦初开之时,曾经认识的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长的漂亮吗?如果以夏逢春现在的眼光去看的话,那个有些土里土气的小土妞和漂亮根本一点关系也没有。
脸上除了有一些帮父母在地里干活而晒出来的晒伤以外,还有一些雀斑星星点点的在她的脸颊两侧。
那时候男孩子和女孩子们都喜欢围着要么学习成绩比较好,要么长的比较漂亮的同学一起玩,谁会注意到像她这种小土妞呢?
夏逢春倒是也和她没有多少交际,初中三年时间,两人说过的话加起来也没超过五十句。
但由于她也属于那种很另类的人,经常是独来独往的,也不免会被人注意到。
但这个注意到也只是注意到而已,也并没有人会去了解她,又或者是去跟她做朋友。
初中毕业后,夏逢春便和班上超过百分之八十的人失去了联系。
高中毕业后,夏逢春便和初中同学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没有再联系过了。
一方面是大家都是在不同的地方上学,学业繁忙不说,就算是放假也根本聚不到一块儿。
每个曾经熟悉的人渐渐变的不认识起来,也没有话题起来。
高中的时候,夏逢春还偶尔听有人认识那个小土妞的人提起过她。
她很厉害,靠自己的努力在中考当中获得了很优越的成绩,知名高中都争着抢着要让她去他们学校上课。
只不过后来说是因为家里条件的原因,她自己选择了不去上高中,让认识她的老师们都觉得十分的可惜。
甚至还有人向她发起了捐款,希望能够让她继续上学下去。
可她却拒绝了这些人的好意,因为觉得那样就像是在要饭一样,祈求着别人的施舍。
俗话说,什么债都好还,但偏偏就这人情债最难还。
后来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夏逢春就不得而知了。
慢慢也忘记了自己曾经还认识过这么一位女孩子,眼中所露出的坚韧眼神和现在的郁飞瑶是一模一样。
伤口完全露出来后,夏逢春便用热水浸投了一块布条,随后在伤口上擦拭了起来。
等把已经成黑色结痂块的血液擦干净之后,夏逢春拿起那个金疮药便要倒在伤口上。
“这玩意儿到多少才管用?是不是越多越好?”夏逢春停了下来,随后看着的郁飞瑶说道。
金疮药的效果是按照价钱来算的,也就是越贵的效果就会越好。
行走江湖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受伤,所以郁飞瑶和师弟们都是准备的价钱不算便宜的金疮药防身。
为了防止自己面前的这个傻子把药粉给浪费了,于是便急忙出声告诉了他该怎么敷药才对。
伤口若是比较浅又比较小的时候,只需要在伤口上涂上一层薄薄的药粉即可,这样效果才会达到最佳,也不至于浪费。
若是伤口比较深又比较大的时候,那就要在伤口上倒的多一些,然后涂抹均匀之后,厚度能达到两厘米那么厚就行。
然后用绷带把伤口的位置给包扎起来,等上个七天七夜,等伤口把药粉全部吸收进体内之后,也就能结痂好起来。
“你千万别弄撒了,这一小瓶就差不多五两银子呢!”郁飞瑶在说完之后,依旧不放心的继续提醒起了夏逢春说道。
“知道了,我办事你放心。”
夏逢春小心翼翼的在郁飞瑶的伤口上撒着药粉,倒不是因为药粉很贵,而是弄撒了之后,就没有别的可以用了。
毕竟自己上次只是脸上被抓的肿了起来,建安郡主便让侍女小蝶给他来了价值三百两的药膏。
所以区区五两的东西,夏逢春还是没有放在眼里的。
随后,夏逢春便很快的将一些能快速处理好的伤口全都处理了一遍,最后就只剩下郁飞瑶胸前和腹部的伤口还没处理了。
要帮她上药的话,就得把她整个上面的衣服全部脱掉。
郁飞瑶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可能让夏逢春这个男人帮她做这种事情,于是还没等他说话,郁飞瑶便先说了起来。
“剩下的地方就不用你了,我自己来就行。”
“恩,好。”夏逢春也没多说什么,直接把手里的小瓶子递到了她的手里。
自己的肚子饿的咕咕叫,从早上到现在都还没吃过东西,这一放松下来,顿时就觉得饥饿难忍。
“那我去外面看看有没有地方能弄点吃的,我都饿的快前胸贴后背了。”
夏逢春说完就要转身离开,郁飞瑶却出声叫住了他:“等等,你别走!”
“放心好了,我不会扔下你不管的。要是我想逃走的话,刚才就已经走了。”被叫住的夏逢春还以为是郁飞瑶觉得他要逃走,于是便看着她说道。
郁飞瑶却摇摇头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告诉你,刚才我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出门左转走个是四五里地之后,还有一位老伯在十字路口旁边的位置摆摊卖宵夜。”
“你可以去看看走了没?要是没走的话,那就是附近离的最近的一个,可能也是现在这个时辰最后一个还在摆摊的人了。”
夏逢春本来想出门往右走的,幸好郁飞瑶告诉了他,要不然可就白跑一趟了。
“谢了。”
等夏逢春离开之后,郁飞瑶这才把自己夜行衣的上衣脱了下来扔到了一旁,看着还在向外偶尔出血的伤口,随即站起了身,开始清洁起了自己的胸前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