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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 / 1)


从1066年诺曼征服到1485年“红白玫瑰战争”结束的四百余年间,英王国的疆域处于变动不居状态,最终固定在英格兰。这一变动主要是英、法两国之间的封建关系以及英国王室与大陆封建诸侯乃至王室之间的联姻所致。1066年,作为法国君主之难以羁服之封臣、其父辈曾经与英王有姻亲关系的的诺曼底公爵——征服者威廉跨海征服使英格兰,即位为威廉一世,并将英格兰和大陆诺曼底公爵领整合为一体,实行跨海而治,与法国王权相抗衡。1154年,作为法国君主另一强大封臣的安茹伯爵之子亨利,在英国内战结束后以其英王亨利一世外孙之资格继承英国王位,是为亨利二世。在此之前,安茹伯爵已经兼并了大陆诸多诸侯的领地,因而亨利二世即位后空前扩大的英王国跨海而治的统治范围,被称之为“安茹帝国”。此后,英、法两国间的领土之争更趋激烈,至1337“百年战争”爆发达到高潮。这场持续至1453年的战争,最终使英国放弃大陆之领地,将其王国疆域最终划定下来,同时也最终去掉了作为法王封臣的旧有名分。另一方面,在这四百余年间,英国时断时续地与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地区进行军事征服,并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地实施过政治统治权,但最终仍未能将它们吞并进王国疆域之内。

在这一时期,英王国的封建政治体制,经历了一个从封建王权到封建议会君主制建构、演进的历史过程。借助于强有力的军事征服,威廉一世将大陆诺曼封建制度与英国本土的盎格鲁撒克逊王国公共政治遗产作一有机调适与整合,融封建宗主权与国家君主权为一体,确立了封建君主的政治权威。在此后百余年中,英王借助于基督教“王权神授”的理念与公权力,不断削弱封建贵族的特权而进行政治集权,渐次建构起中央官僚政府机构和地方分郡制,凸显其一国之君的公共政治权威。然而,由于日耳曼原始军事民主制因素的残存和封建习惯的限制,由于国家公共政治体制基础的薄弱,英王与贵族的权力争夺时隐时现。1215年约翰王在与贵族的冲突中失利,被迫签订了旨在恢复封建习惯、限制王权的《大宪章》。此后,国王与贵族冲突不断,并在冲突之中形成政治力量的“平衡”与“均势”,进而将中小贵族与城市市民的势力纳入其中,最终自1295年开始形成“议会君主制”,由君主与教、俗贵族及地方等级代表组成议会协商为政。议会的地位与作用在14世纪逐渐凸显,不仅形成上议院和下议院,而且下议院逐渐产生“议长”,逐渐拥有税收批准权和立法权。这一时期的议会虽对王权形成某种限制,但它从根本上说是从属于王权、支持王权的,而国王的意志对议会有着很大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

封建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使教、俗贵族成为这一时期英国王权的政治基础。教会贵族虽然因宗教信仰与神权组织的特性而与罗马教廷建立并保持联系,并一度伸张教权自主,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本国王权仍予以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王国政务。世俗贵族构成了王国中的主要政治势力。他们既支持王权,在王国的政治、军事、司法等要务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同时他们又试图限制王权,反对君主集权危害自己的封建特权,因而时常与王权发生冲突。到了14、15世纪,随着“变态封建主义”的兴起,大贵族通过以货币支付为纽带的庇护制而大大拓展实力,由此而对王国政治的走向产生重大影响,不仅促成了1327年的王位交替与1399年的王朝鼎革,而且在15世纪中后期酝酿起争夺王位的玫瑰战争。

封建时代城乡经济的发展对英王国的历史发展深有影响。诺曼征服后的一段时期,各级教、俗领主奴役维兰(农奴)以及自由农民的封建庄园经济一度盛行。自12、13世纪开始,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品经济逐渐勃发。在此基础上,一方面,随着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乃至“赎买”人身自由的渐次交替,农奴逐渐获得解放,但之后又面临着国家的重税和商人高利贷的盘剥,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不可避免。此外,在这一过程中,不少中小贵族通过缴纳免役金(盾牌钱)远离军事,专事经济活动并使用雇工,形成乡绅阶层,而少数自由农民因经营有方而挤身富有的约曼阶层,成为乡绅阶层的重要补充来源。每郡选出的参与议会的“骑士”,就是这个阶层的代表。另一方面,城市化也随之展开,城市数量和规模日益扩大。在向王权以及领主争取特权的运动中,相继出现了自由城市,城市市民获得了人身、土地占有、司法、贸易等各种自由特权;有的进而形成自治城市,即获得自主选举市议会和城市长官而实现自主行政管理的自治特权。在议会兴起后,很多城市作为“议会城市”又获得选举代表参与议会的权利。市民和乡绅阶层选出作为地方等级的代表参与议会下议院,推动了议会君主制的建构与发展。

这一时期,英王国的思想文化经历了一个不断积淀、流变的过程,而世俗教育摆脱神学枷锁的兴起,尤其是牛津、剑桥等高等学府的形成与发展,更为思想文化嬗变提供了深厚的知识温床。基督教的“王权神授”主张在诺曼征服后广泛传播,到索尔兹伯里的约翰那里又得到充分的理论阐发,由此而推动了王权的神化与强化。但另一方面,源远流长的“王在法下”的传统虽然难免有些许“神法”光环,但其主要从残存的原始民主观念的习惯出发,聚焦在君权运作的边界与规范上。这一传统有时以限制王权为主旨,有时则以挺立王权为内蕴,它的扩展,在消解“神本”政治观念与规范君权运作上很有意义。几经演绎,它最终酝酿出成福特斯鸠的“有限君权”学说。这一时期,异端思想也萌发传播。罗吉尔·培根等人的“唯名论”对经院哲学的正统观予以反叛。到了14世纪,异端思想逐渐转向对现实政治的不同角度的批判。约翰·保尔借助于阐发原始基督教的平等观念来发动农民反抗封建压迫。威克里夫创造性地抒发市民异端的“神恩”论思想,否定了罗马教会神权的权威,勾画出建构民族教会的未来蓝图,影响深远。

民族语言的形成和与之相应的民族文学创造的勃发,构成了这一时期英王国在文化领域中的另一道亮丽的历史风景线。诺曼征服后,诺曼底的法语为诺曼贵族所用,拉丁语则为教会、征服与学术所通用,本地英国人特别是底层社会仍说本地英语。随着历史的变迁,英语逐渐吸收了法语的诸多词汇,越来越成为各阶层人们共同的口语,并为官方公告、文书所采用,用英语创作文学作品和学校授课陆续出现。与之相应,文学创作逐渐从书写宗教说教转向世俗生活,进而从描绘骑士传奇转向丰富的社会现实,产生了有关亚瑟王、罗宾汉传说的、戏剧与《坎特伯雷故事集》、《农夫皮尔斯》那样的优秀作品。作为民族语言的英语,也在文学创作过程中日臻成熟。

如果说诺曼征服后的英王国还是一个疆域不确定、统治方式粗陋、庄园经济盛行、文化“空白”而又语言运用混杂的封建政治共同体,那么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到了15世纪末,它已经发展成拥有固定的疆域、共同的民族语言、议会君主制日臻成型、商品经济勃兴、思想文化颇有建树的封建国家。这些都为英国近代民族国家的崛起打下了深厚的传统基础,为其近代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建构提供了充足的历史源泉。

本卷主持人孟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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