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权神授”是基督教会的重要政治理论,然而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皈依基督教之前,他们尚有自己的王权观,即日耳曼王权观。日耳曼人认为他们的国王源于沃登(Woden),即战神,因为“幸运”而成为王族,国王是人民群体神秘力量的化身。钱尼(William ey)考察了斯堪的纳维亚、英格兰和欧洲大陆的日耳曼王权,认为它执行着宗教和政治的功能,国王是人和神之间的中介,是部落民众蒙受神恩的体现,国王要确保神对部落的恩惠,为了胜利、丰收以及和平,需要向神献祭。国王不仅是祭司,他还是民众的领袖,国王要正确地行动,这样神就会眷顾他的部落。当国王“幸运”、能够蒙受神恩时,神的恩惠停留于部落;当国王丧失“幸运”、无力确保神的祝福时,部落民众就应该用另一个可以维持这种能力的人取代他。
597年基督教再次传入英格兰,教会对王权产生了双重影响。在部落时代,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统治者往往将他们的祖先追溯到日耳曼的最高神;皈依基督教后,他们没有抛弃源自异教的沃登祖先,而是将沃登向前追溯,一步步推塑到基督,使其与基督教确定的世系表相吻合。《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A本的序言将威塞克斯国王埃塞尔伍尔夫的祖先追溯到彻迪克(Cerdic,519-534年在位);在552年的记载中,又将彻迪克之子金里克(ric,534-560年在位)的祖先追溯到日耳曼人的最高神沃登。855-858年的记载,依次将埃塞尔伍尔夫的宗谱,推到出生在方舟中诺亚(Noah)的儿子,然后推到“第一个人亚当和我们的父,即基督”。盎格鲁-撒克逊人不论在部落时代,还是从部落社会向地域国家过渡的时候,都将其统治者神圣化,虽说多神信仰与一神崇拜都能将统治者神化,但基督教显然比原始的多神信仰更有说服力,耶稣·基督是神之子,而他们的异教祖先让国王的权威直接源自于神。盎格鲁-撒克逊人在征服不列颠的过程中,部落首领已是王族与战争领袖的统一体,也就是说,他们既是战争领袖,又是“幸运”的保有者。这种关于神圣、有能力的国王的蛮族观念,不仅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皈依基督教后继续保存,而且被基督教会所强化。教会反对私生子继承王位,通过支持婚姻的神圣性提升王权的神圣性。
基督教国王登基时要行涂油礼。787年,奥法利用麦西亚的霸权地位,从坎特伯雷大主教管区中剥离利奇菲尔德主教管区,将它提升为与坎特伯雷大主教管区和约克大主教管区平起平坐的大主教管区,让新上任的大主教为其子涂油,使“埃格弗里斯接受涂油成为国王”,以示其神圣。这是英国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次国王登基礼,但此时的埃格弗里斯(796年在位)尚未单独统治,而是和他的父王奥法共同治理国家。奥法通过涂油礼,只是加强其子埃格弗里斯的地位,使其更好地与他本人共治国家,确保王位的顺利继承。这种国王登基时的涂油仪式很快被其他王国所模仿,796年厄德伍尔夫继位为诺森伯里亚国王,由约克大主教和3位其他主教“为其涂油,登基为王”。此时期诺森伯里亚政局动荡,确实有必要通过各种手段巩固王位。但涂油礼并不是万能的,在政治动荡的环境下,还是要看国王掌控局势的能力,因此在806年,厄德伍尔夫还是被驱逐出诺森伯里亚。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典型的涂油仪式出现在埃德加国王的加冕典礼上,973年埃德加国王在巴思举行加冕礼,坎特伯雷大主教邓斯坦和约克大主教奥斯瓦尔德到场,这个典礼在国王30岁那年举行,“因为这个年龄是获得牧师资格的最起码年龄。加冕仪式的高潮不是加冕,而是涂圣油;它给予国王近乎牧师的地位,使之凌驾于人类判决之上”。
在钱尼的研究中,日耳曼王权时常遭受罢免,而基督教则禁止罢免上帝的受膏者,神圣王权取代日耳曼王权。阿瑟在描述阿尔弗雷德的父亲埃塞尔伍尔夫被他的儿子埃塞尔鲍德(Ethelbald,858-860年在位)剥夺王位时,称这个行动“与所有基督教人们的习俗相反”。无名氏于995-1005年间写作的《约克大主教圣奥斯瓦尔德传》,就对谋杀“殉难者”爱德华(Edward the Martyr,975-978年在位)的贵族严厉谴责,说“他们拥有如此受诅咒的思想,如此黑暗邪恶的盲目,不怕向上帝的受膏者下手”。996年,“无主见者”埃塞尔雷德将一些土地赐给他的母亲,在发出通常的威吓后,他引用了《圣经》诗篇中的话:“你不能碰我的受膏者。”埃文沙姆(Eynsham)修道院院长埃尔弗里克指出:“无人能自封为王,然而人民愿选最悦己者为王。但是一当他加冕为王,他就拥有统治人民的权力,人民则无法摆脱自己置于脖项之上的枷锁。”
在日耳曼人族群中,盎格鲁-撒克逊的基督教统治者崇拜出现得较早。786年,奥斯蒂亚(Ostia)主教乔治(Gee)和托迪(Todi)主教西奥菲拉克特(Theophyct)作为教皇阿德里安一世(Adrian I)的使者前往英格兰,他们在诺森伯里亚国王埃尔夫沃尔德(Elfwald,778-788年在位)召集的会议上制定了一些法令,并得到麦西亚国王奥法的同意,这些法令中有“没有人敢密谋杀害国王,因为他是上帝的受膏者”之说。916年,在欧洲大陆阿尔特海姆(Hohenaltheim)召开的宗教会议上,规定若有人亵渎上帝的受膏者,应受到停止教籍(exunication)的处罚,有学者认为这可能受盎格鲁-撒克逊先例的影响。有中国学者指出,涂油加冕礼的形成与完善“推动了英国封建王权的成长,并为诺曼征服后封建王权的确立、巩固和发展,留下了可资依赖的丰厚的神权政治遗产”。
盎格鲁-撒克逊晚期,英格兰国王在其法典中注重利用基督教给予他们的这种特殊地位,他们常称自己为“基督的代理”“上帝的副手”,为自己的行动提供神学依据。《埃塞尔雷德第八法典》声称:“因为基督徒国王是基督在基督徒人们中的代理,他必须以全力向反对上帝的犯罪复仇。”第42条规定:“将一个受停止教籍处罚的人置于其保护之而超出国王规定的期限,应冒着将其生命和财产丧失给上帝副手的危险,此上帝副手即是基督信仰和王室权威的保护者和促进者,如同上帝许诺的那样长久。”这里的“上帝副手”,就是指国王。
如果说盎格鲁-撒克逊人因接受基督教而推动了王权的成长,那么,另一方面,基督教在一定程度上又对王权产生贬抑作用,这表现为国王要向教会下跪。诺森伯里亚国王埃德温接受基督教时,保里努斯(Paulinus)主教将右手放在他头上,提醒埃德温要遵守流亡时的许诺,向主教下跪。德伊勒国王奥斯温给艾丹主教赠送一匹马,主教将其施舍给穷人,国王责怪主教将贵重礼物轻易送人,主教回答道:“陛下,您为什么要这么说呢?难道在您的心目中,一匹母马的儿子比天主的儿子更值钱?”醒悟的国王大步走到主教面前跪下,祈求与主教和好。可见,摆脱了多神信仰影响的王权,不得不对基督教会表示崇敬。
盎格鲁-撒克逊早期的国王中,并不乏抛弃王位而成为修士者。参与特伦特河大战的麦西亚国王埃塞尔雷德后来成为巴德尼修道院的院长;他的继任者森雷德(red,704-709年在位)也到罗马当了修士,同去的还有东撒克逊王西格希尔(Sigehere,664-690?年在位)的儿子奥法。威塞克斯国王卡德瓦拉(C?dwal,685-688年在位)放弃王位,前往罗马成为修士;他的继任者、著名的伊尼国王也让出王位,前往罗马朝圣。据比德记载,这是当时许多英吉利人不论男女贫富都竞相向往的归属。但这种做法对王位继承显然不利,也动摇了王权的基础,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758年记载:诺森伯里亚国王埃德伯特(Eadberht,737-758年在位)成为修士,其子奥斯伍尔夫(Oswulf,758-759年在位)继位只有一年,就被人杀害;东盎格里亚国王西格伯特(Sigeberht,631——?年在位)在统治一段时间后进入修道院,后来,面对麦西亚国王彭达的入侵,已成为修士的西格伯特被人从修道院中强行拉出,但因其有修道誓言,所以西格伯特手中的武器只是“一小节棍棒”,结果同其继任者埃格里克一起被彭达杀死,而在西格伯特进入修道院之前,他被认为是最勇敢最杰出的国王。
教会法也对国王构成约束,这在盎格鲁-撒克逊早期尤为明显。东撒克逊国王“良善的”西格伯特有一名家臣,因违反教会法结婚,切德主教不予批准,又不能使他翻然悔悟,便将其停止教籍,命令所有的基督徒不得与他一起吃饭,但西格伯特国王无视主教的命令竟应邀到这名家臣家中吃饭,饭后出来时,恰巧碰上切德主教,国王吓得立即跳下马来,栽倒在主教脚下,请求宽恕,主教“在愤怒之中把手里的棍子按在扒倒在地上的国王身上”,严厉地予以训斥。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教会的权威在那个时候有多大的力量。
集会在早期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具有特殊地位,这显然与日耳曼族群的部落传统有关。路透(Timothy Reuter)在”8-12世纪西欧的集会政治”中讨论了集会政治的起始,以及集会的频率和参与问题,指出集会对于中世纪早期国家的重要性。所谓“集会政治”,路透的定义是:“它既指通过集会实施的政治,也指在集会上实施的政治。”中世纪早期的政治集会可能有多种名称、多种形式,然而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英格兰,贤人会议是最常见的形式。
“无主见者”埃塞尔雷德统治时期,埃塞克斯的埃塞尔里克(Ethelric)去世,他交纳的遗产税是60曼库斯的黄金,他的剑及剑带,此外还有“两匹马、两面圆盾和两支矛”。根据遗产税判断,他可能是一个与国王有密切来往的丹麦人。多年前有人向国王告密,说埃塞尔里克与维京人斯威恩领导的入侵行动有牵连,因此犯有背叛罪。国王曾将此事告知当时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西格瑞克(Sigeric),但西格瑞克接受了埃塞尔里克赠送的庄园,所以此事不了了之。埃塞尔里克死后,其寡妻要求将他的遗嘱合法化,国王遂召集协商会议,出席的有教会人士坎特伯雷大主教、温切斯特主教和几个修道院的院长,世俗人士包括以利奥夫西耶(Leofsige)郡长为首的各处亲兵。国王希望在全体会议上提起控告,判定埃塞尔里克的谋反罪。然而在集会上,国王未见得能随心所欲,因为埃塞尔里克在遗嘱中向多个宗教团体赠送土地,且其寡妻向现时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埃尔弗里克等许诺赠送更多的地产,以冀国王能够放弃控告、使死者的遗嘱得以成立。最后,在以埃尔弗里克为首的遗嘱受益人的斡旋调停下,国王同意放弃控告,确认死者的遗嘱有效:“这个声明被直接写下,在国王和协商会议前宣读”。这样的事国王居然不能处理,而必须在一个集会上作出决定,可见“集会政治”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有多么重要。
也是在“无主见者”埃塞尔雷德统治时期,温弗莱德(Wynfl?d)与利奥夫温(Leofwine)诉讼案表明,即使是国王的直接命令,也要在集会上才能生效。温弗莱德曾要求国王承认她对伯克郡的哈格伯恩(Hagbourne)和布拉德菲尔德(Bradfield)庄园的所有权,国王直接通过特伯雷大主教西格瑞克和其他证人,向占有上述庄园的利奥夫温下令,告知国王对温弗莱德的支持。但利奥夫温不接受,“除非问题送交郡会议”。在库克姆斯莱(Cuckamsley)举行的郡会议上,“无主见者”埃塞尔雷德通过修道院院长埃尔夫希尔将他的印章送到会议上,并向所有参会者表明态度,要他们公正地处理纠纷。按会议的要求,温弗莱德在国王母亲的帮助下,举出证人;然后,集会的议政大臣们宣布:利奥夫温应放弃他拥有庄园的誓言、归还庄园并向国王支付赔偿金和他的偿命金。利奥弗温于是遵照会议的决定执行。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尽管国王可以向当事人直接下命令,但最终还是要在一个集会上才能将事情完全解决,虽说这次会议是郡会议而不是贤人会议。
集会似乎是一个调和冲突的场合。戈德温曾一度担任罗切斯特主教,他发现利奥夫温霸占了属于修道院的斯诺德兰(Snodnd)庄园,于是他要求讨回庄园的所有权,并将此事告知国王。“无主见者”埃塞尔雷德于是给坎特伯雷大主教埃尔弗里克发去一份令状,要求他和东西肯特的塞恩们公正地解决这个纠纷。坎特伯雷大主教召集郡会议,戈德温和郡守利奥夫里克、修道院长埃尔夫亨(Elfhun)、东西肯特的塞恩等应招赴会。在会上,利奥夫里克、埃尔夫亨等人作为协调人在双方之间活动,最终达成妥协,“目的是满足所有在此集会的议政大臣”。根据妥协方案,利奥夫温可以终生保有此庄园,但死后须归还庄园、地契和教堂以西的那个住宅,参加会议的所有在场人对此作证。由此看来,坎特伯雷召开的郡会议为解决冲突提供了平台,在调解人的努力下冲突双方达成妥协,目的是“满足所有集会的议政大臣”。
然而在集会上并不总是能达成妥协。1055年,诺森伯里亚伯爵休厄德去世,“忏悔者”爱德华将伯爵位授予戈德温的儿子托斯蒂(Tosti)。1065年,约克郡的塞恩发动叛乱,杀死托斯蒂的侍卫,抢走他的财宝,指责托斯蒂“先是抢劫天主,继而剥夺势力小于他的那些人的生命和土地”。事后,在北安普顿召开一次大型贤人会议,又在牛津举行另一次会议,托斯蒂和他的兄弟哈罗德到会,希望能够达成妥协,但没有能做到。诺森伯里亚人将托斯蒂及其同伙全都放逐,接纳麦西亚伯爵埃德温的弟弟莫卡(Morcar)为伯爵。这次集会未能达成妥协的原因,除了托斯蒂本人民怨极大外,还与反对他的人数量众多有关,一方力量太大,另一方力量太小,无法求取平衡。可见力量是决定性的因素,虽说会议为协商搭建了平台。
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格兰产生了两部重要的历史著作,即比德的《英吉利教会史》和《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这是英格兰历史学诞生的时代。
比德约于673年出生于泰恩河畔的纽卡斯尔(Newcastle-upon-Tyne),7岁进芒克威尔茅斯贾罗(Monkwearmouth-Jarrow)修道院,该修道院的院长本尼狄克·比斯科普(Be Biscop)曾经是诺森伯里亚国王奥斯维的亲兵,他一生多次赴罗马,带回了大量书籍,比德从这些书籍中受益良多。19岁和30岁时,比德接受了助祭和司铎的职务,除为数极少的几次短期旅行外,他一生都在芒克威尔茅斯贾罗修道院中度过,写了很多书,据他自己开列的书目就有30多种,大多数是神学著作。比德的书流传甚广,从8世纪到15世纪,在欧洲大陆,特别是在德国和法国,被大量抄写,其中《英吉利教会史》就有130多个完整的抄本,具有巨大的史料价值。按史学史专家J.W.汤普森的说法:“从公元597年到731年,无论就世俗或教会的事件来说,这部书都是唯一的一部可靠的史料,尔后所有作家都是从他这部书中摘取材料的。”
《英吉利教会史》分五卷,第一卷描写不列颠和爱尔兰的地理位置及古代居民,叙述了凯撒和克劳狄对不列颠的征服,罗马对不列颠的统治,以及罗马人撤出不列颠。在混乱中,盎格鲁-撒克逊人应邀来到不列颠,却与不列颠人反目成仇,成为不列颠岛的统治者。格雷戈里教皇为使盎格鲁-撒克逊人皈依基督教,派出以奥古斯丁为首的传教使团,他们到达肯特,进行传教。第二卷叙述奥古斯丁去世后,英格兰出现短暂的异教复辟,但基督教很快恢复,并向埃德温国王治下的诺森伯里亚传播。第三卷叙述埃德温国王被杀,继位的奥斯瓦尔德国王接受了爱尔兰传统的基督教,为此,在664年召开了对英格兰后来历史影响深远的惠特比宗教会议。第四卷主要叙述西奥多大主教在英格兰的活动。第五卷主要叙述在比德生活的时代,英格兰的宗教、社会状况。比德叙述的重点是自597年奥古斯丁传教团到达英格兰后,基督教的传播与发展情况,但对当时的政治、社会状况也有所述及。
若排除英格兰教会的内容,我们发现《英吉利教会史》里除极个别事件外,全都是比德熟悉的诺森伯里亚事件,显然,比德从诺森伯里亚的“立场出发记录了不列颠和英国教会的事务”。除此以外,“比德的贡献也体现在为西方历史编纂奠定了计算年代的方法,其影响一直持续至今”。换言之,比德以基督降生之年为基准来计算年代。比德还是“唯一一个被授予教会博士称号的英国人,也是但丁神曲《天堂篇》中所提到的神学家和教会博士名单中唯一的一个英国人”,他被誉为“英国史学之父”。
《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源出于英格兰几个地方修道院的年代纪事,从9世纪末开始汇编,其中最早记录的是凯撒征服,这是公元前事件的唯一记录。从公元元年开始,事件虽不是逐年记录,但渐趋丰富,每个年份下虽说只有寥寥数语,但它记载了盎格鲁-撒克逊人进入不列颠的历史,他们通过暴力建立了诸多小国,在父子之间传递王位,将不列颠转化为英格兰。按该书中文译本的译者所说:《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愈后愈细”,自阿尔弗雷德大帝起,对许多重大事件都能较为完整地记载。该书记录的最后一件事是1154年斯蒂芬(Stephen)去世,安茹(Anjou)伯爵亨利(Henry)继位,他是历史上的亨利二世,开启了英国的金雀花(P)王朝。正如同《贝奥武甫》(Beowulf)是古英语诗歌中最高的典范,《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是“古英语散文中首屈一指的楷模”。
盎格鲁-撒克逊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始于肯特国王埃塞尔伯特,他“接受了贤人会议的建议,仿效罗马人的做法给他的臣民制定了各种法令。这些以英文写成的法令他们至今仍在遵守和执行。他在这些法令中第一次规定了偷盗教会、主教或其他神职人员财产的人应该怎样赔偿,其用意显然在于保护这些机构和个人——他接受了这些机构和个人,同时也接受了他们的信条”。据阿滕伯勒(Attenbh)编译的《早期英王法令》(The Laws of the Earliest English Kings)和罗伯逊(Robertson)编译的《从埃德蒙到亨利一世的英王法令》(The Laws of the Kings of Engnd from Edmund to Henry I)所说,肯特的法令有三部,即:《埃塞尔伯特法典》、《洛西尔和埃德里克法典》和《威特雷德法典》。其他的为威塞克斯及统一后的英格兰所颁布的法令,其中与丹麦人的条约、国王的公告以及一些法典的附录也被列入法典之中,这些法典是:《伊尼法典》、《阿尔弗雷德法典》、《阿尔弗雷德和古思伦条约》、《爱德华和古思伦法典》、两部《爱德华法典》、六部《埃塞尔斯坦法典》,其中《埃塞尔斯坦第一法典》之后录有《与慈善机构有关的法令》,《埃塞尔斯坦第六法典》附有《关于纵火者和那些秘密谋杀者》和《关于热铁和水法令》,三部《埃德蒙法典》,四部《埃德加法典》,《埃德加法典》之后录有《加冕誓言》,十部《埃塞尔雷德法典》,《1020年克努特的公告》、《1027年克努特的公告》,以及两部《克努特法典》。这些法典多以古英语写成,是了解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格兰社会状况的重要材料。
学校教育是随奥古斯丁传教团的到来而出现的。起初,格雷戈里教皇为了支持奥古斯丁的传教,向英格兰派去“更多的传播福音的助手和人员”,其中包括梅里图斯(Mellitus)、贾斯图斯(Justus)、保里努斯等人,这些人中有一些后来成为主教,推动了基督教在英格兰的传播。但依靠大陆提供传教人员的办法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在当地建立学校,培养本土教士才是解决之道。奥古斯丁在坎特伯雷东边离城不远的地方建造了一座修道院,该修道院后来成为历代肯特国王及大多数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安息地。奥古斯丁等人的努力逐渐开花结果,东盎格里亚国王西格伯特“回国登上王位后,立即希望仿效他所目睹的在法兰西所实行的良好规程。他在从肯特所带来的主教费利克斯的帮助下,创办起一所男童们能在其中学习文化的学校。这个学校的校长和导师是由费利克斯按照肯特人的方式委派的”。
在英格兰北部,诺森伯里亚国王奥斯瓦尔德在艾丹主教的帮助下,建立和发展本国的基督教会,他“慷慨地捐出财产,划出土地,用以建造修道院。年幼的英吉利儿童和他们的长辈一道,在苏格兰导师的教导下学习和遵行修道院院规”。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英格兰出现本土的主教和大主教,当644年先后担任约克和罗切斯特主教的保里努斯去世后,伊撒马尔(Ithamar)接任主教,他是第一个担任主教的当地人,“他的阅历和学问都和他的前任相当”。653年坎特伯雷大主教荷诺里乌斯(Honorius)去世后,来自西撒克逊的多斯德迪特(Deusdedit)被选为第六任坎特伯雷大主教,他是第一个担任大主教的当地人。许多学校在修道院和主教堂中建立起来,当英吉利人向欧洲大陆传教时,他们可以派出自己的传教人员。西奥多大主教在陪同其前来英格兰的得力助手哈德良(Hadrian)的协助下,走遍英格兰,各地教会开始学习如何研究《圣经》,“如果有人想学习《圣经》,随时都可以得到名师指导”。一大批学者聚集在西奥多和哈德良周围,一些学者“对希腊语和拉丁语的精通程度无异于对他们母语的精通程度”。维京人入侵前的英格兰教会培养了像比德、阿尔琴这样的著名学者。阿尔弗雷德大王力图挽回维京人入侵对英格兰文化造成的损失,他本人不仅积极学习读写,还在内府中创办学校,教育贵族子弟等世俗人士。阿尔弗雷德大帝的继承人“长者”爱德华、埃塞尔斯坦继续支持宫廷学校,然而当939年埃塞尔斯坦去世后,英格兰教育的主导权复归修道院。在10世纪英格兰的修道院复兴运动中,宗教领袖邓斯坦、埃塞尔沃尔德等都是饱学之士,后者还积极创办修道院学校,并亲自教授课程。当然,这些修道院学校的数量并不多,学生人数也不多,最好的修道院学校也只有十一二个学生。
从史前到公元11世纪,是不列颠岛上文明的生成期,不列颠岛的文明生成有几个特点,一是它的外来性,文明源于外来的影响,不同的人群在不列颠岛屿上来来往往,使这种外来性尤其明显。二是它的延缓性,不列颠的文明与欧洲大陆相比较,不仅姗姗来迟,而且发展缓慢,显得幼嫩不成熟。三是它的间断性,大陆文明传入不列颠,来回经历了好几次:罗马人进入不列颠时,他带来的是当时欧洲最优秀的古典文明;但是当他离开时,他又把文明带走了,让不列颠重新回到了蒙昧的黑暗中,要花几个世纪的时间才重新回归文明,当然,到那个时候,出现的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于罗马文明的新的文明。
这种情况就使得不列颠文明的生成期特别漫长,而它的成熟则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等盎格鲁-撒克逊人逐渐走出蒙昧、形成自己的文明时,新的入侵却又开始了,再一次打破了文明的进程。在这多次反反复复的文明生成过程中,英格兰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也慢慢实现了英格兰的统一。就在这时,诺曼入侵发生了,将英格兰再次纳入大陆主流文明的发展框架中,这就是我们在第二卷开场时即将讲述的故事。
不过,从罗马统治时期起,却有一种延续的因素在起作用,使不列颠始终不能脱离欧洲的影响,那就是基督教。基督教在不列颠文明生成时期的独特作用,使它不仅是一种宗教,更是一种文明的承载体,这种作用在罗马人退出不列颠后就体现得更加明显——当然,在罗马人退出不列颠时,他们也已经接受基督教了,因此整个欧洲事实上都在经历一场文明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