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坐落在湘西的群山环抱之间,是湘西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村落。
湘西民风彪悍,抱团好斗,自古以来“法不下乡,止于县”,也就是朝廷的法律条文约束不了乡民的行为,在这里乡规才是处置村里大小事务的最高法则,而村规基本上是村长(以前是族长)拥有最终解释权,村长就来自于村里最大的家族。
所以,在村里,哪一个家族大,哪一个家族就拥有事实上的话语权。我们村除了几位零星的外姓,基本上都是姓“向”,当然村长就是由姓向的来担任了。
雄伯也姓向,是村长的儿子。
1960年,全国自然灾害开始的第二年,全国各地都处于大饥荒,而我们村因为前面临河,背后靠山,气候适宜,雨水充足,土地肥沃,所以村里的老百姓基本上没有受到饥荒波及,而且当时从各地逃难的到了我们村的,不少都会在我们村里驻扎下来。
其中有一对年迈的云南老人,带着儿子儿媳逃荒落户在我们村,临时在小河岸边搭了一个茅草小棚住了下来。这对夫妇善良勤劳 ,和村民相处融洽,大家也乐意给他们接济。他们一家小心翼翼第在那些偏远贫瘠的地方开荒勉强度日。
半年后,老人儿媳怀孕了,虽然日子清贫,但老人一家勤劳耕作,相敬如宾,茅草小棚里面充满了欢声笑语,是一户幸福的小家庭。
一天晚上,大家吃完饭,没事都在池塘边一个坪地上纳凉闲聊。老人的儿媳妇微微隆起的小腹,提着一篮要洗的衣服怯生生的从大家身边穿过去河边。在农村大家都是在河里洗衣服。
“这小媳妇真是俊俏”,有好事者望着小媳妇袅袅婷婷的背影调侃。
“漂亮个屁 ,还不是死人一个。”雄伯恶狠狠的说。雄伯那一年21岁,正是雄性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年纪 ,他垂涎小媳妇的姿色已久,多次骚扰小媳妇,多次被拒绝,成为村里的一大笑柄。
“不可能啊,健健康康的”,一起闲聊的好几位小伙子纷纷抢话说。
“那我们打赌,我赌她明天是个死人”雄伯的表情阴冷险峻。
地坪上一帮无聊的年轻人开始起哄,其中起哄最厉害的龙伯(去车站接我欢哥的父亲)和雄伯打赌五毛钱。
天色逐渐暗下来,年轻人们在哈哈大笑中散去。
第二天一大早,有村民早起打鱼发现大河岸边漂浮一具惨白的尸体,是小媳妇。
小媳妇当时已有五个月的身孕,一尸两命!
村里人都知道杀人者是雄伯,就是为了自己那微不足道的面子和五毛钱的赌注痛下杀手。
然而那个年代没有监控,刑侦手段不强,加上雄伯的父亲向村长私下运作,没有确凿的证据,后来派出所定性为小媳妇“失足落水死亡”。
老年夫妇和儿子悲痛欲绝,去找雄伯家讨回公道,但是他们哪里是村长一家的对手,不仅没有讨回公道,反而被村长一家痛打一顿,儿子被打的头破血流。
老年夫妇欲哭无泪,上诉无门,无奈只好把儿媳草草掩埋在河边,与儿子互相搀扶,凄惨的再一次流浪他乡。
“如今,报复雄伯的就是小媳妇的冤魂。”土地公公很肯定的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