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我:“你说人肉好吃吗?”我肯定郑重的告诉他:“好吃啊,绝对好吃,非常好吃,不仅能让人吃得心情舒畅,吃得神魂颠倒,还能使人吃得欲罢不能,吃得醉生梦死。”大家不要惊讶,我对我说的话保证百分之百的正确,不信的话请看下文。
说到吃人肉这种现象,其实在我们的漫长历史中并不罕见。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当遇到天灾人祸、粮食绝收的时候,悲惨的百姓们为了保命往往易子相食。在那种极端困苦的光景下,人们被逼无奈的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也是无可厚非的,任何违反人权的指责在这里也都会显得苍白无力,迂腐可笑。不过假如吃人现象只存在于这一种情况下,那我上一段对人肉的描写就是虚构杜撰,胡说八道了,因为伤心欲绝的父母是绝对不会吃出如此情调来的。所以本文的主角将由下面真正的食人美食家们来充当。
咱们先来看看三国时期,据《三国志》记载:袁绍围臧洪时,“城中食尽,初尚煮筋角,后无可食者……(臧洪)杀其爱妾以食军士。”(这位小妾与其说是二奶,不如说是候补猪肉更确切一些)。不过臧洪好歹是被迫的,再看这位,“吴将高澧,好使酒,嗜杀人而饮其血。日暮,必於宅前后掠行人而食之”(在高澧眼中,芸芸众生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直立行走并且免费的美味佳肴。)
三国以后,美食家们认真的在牙缝间细细品尝,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慢慢的把吃人活动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隋朝末年,中华大地终于诞生了两位惊天地,泣鬼神的吃人大行家:诸葛昂和高瓒。这两位经常互相切磋吃人心得,研究食人方法,力求做到煎炸炒都有,色香味俱全。有一天,高瓒请诸葛昂吃饭,隆重推出了“双子宴”:取一对十来岁的双胞胎为原料,烹熟洒料后,把他们的头、手、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俩人就这么旁若无人的品尝起来;过了几天,诸葛昂回请,特别推出“烤全人”:他把自己的一位爱妾(当二奶可真惨)一股脑的塞进大蒸笼里蒸熟,然后把其放在一只大盘子里,当然还得让她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摆好造型,为了美观,又在她脸上重新涂上胭脂,然后身上洒上食盐、味精、八角等调味品。当仆人们端上,不,是抬上大盘子后,诸葛昂就亲手撕下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高瓒吃的是连声称赞,诸葛昂自己也没闲着,早就瞄上了乳房上的肥肉,俩人这次吃得油光满面,风卷残云,在留下一堆骨头后尽欢而散。
万分可惜的是,经过隋末的战乱,两位的美食家的食谱不幸失散,到了唐朝,吃人的方法又简单粗暴起来。“武后时,杭州临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债主及奴诣临安,止於客舍,饮之醉,并杀之,水银和煎。”(退化到了用有毒重金属水银煮肉的地步)。“唐张茂昭为节镇,频吃人肉,及除统军到京,班中有人问曰:闻尚书在镇好人肉,虚实?笑曰:人肉腥而且韧,争堪吃?(把人肉煮成腥且韧,水平够差了)。五代时“苌从简,家世屠羊。从简仕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尝历河阳忠武武宁诸镇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儿以食之。”(看来屠羊的老本行派上了大用场)。
社会总在进步和发展,宋明时期,美食家们又开始流行起生吃人肉来。北宋大将王彦升喜欢生吃人耳,每次得胜后设宴时,他就用失传已久的分筋错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一边咀嚼,一边饮酒。可怜的俘虏们鲜血淋漓,惨叫声不绝于耳,就在这种另类的背景音乐下,王大将与宾客神色自若的谈笑风生。(宾客也蛮强的嘛,汗)。另据不可靠消息,契丹的东丹王喜欢喝鲜血,他常把小妾身上扎个洞(再一次对二奶表示同情),然后像喝蒙牛袋装牛奶似的,吸食新鲜血液(中国古代连吸血鬼都比西方高级,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曾为大将,他经常在开军事会议时命人上大碗饮料,碗里盛的是刚从俘虏脑袋里倒出来的热气腾腾的脑汁(感情是当豆腐脑喝啊)。明太祖朱元璋的孙子朱有熹有活吃人肝、胆的爱好。每天天黑后,就命令手下把外面的行人引诱到府中,供他食用(不会是高澧投胎吧)。
不过以上这些美食家虽然吃人,吃的有滋有味,但毕竟是吃的少,吃的有限,人肉资源利用率不高,不过当一些军队将领看到了吃人肉的美好前景以后,他们也义无反顾的打起了人肉的主意。十六国时,前秦的苻登领兵作战时就吃敌人的俘虏,这样部队每天都可以吃肉,所以战斗力非常强悍。唐朝末年,秦宗权部队不带米面,把沿途杀死的百姓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 元朝时,驻守淮右的官军捕人为食,“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吃肉还吃出了心得)。明成化年间,都指挥彭伦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把他们乱箭射死后割裂他们的身体,让兵士烹煮而食。和上面的美食家们的个别行为比起来,官军吃人,才是整个吃人历史中最为恐怖的一幕。
我不知道你我这样活生生的人在以上那些恶魔的眼睛里算什么,也许他们仅仅把我们看成蛋白质和脂肪的混和体而已。一代文豪鲁迅先生曾在狂人日记里写道: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 “吃人”!鲁迅先生这里的“吃人”虽然指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不过看了上面这些张着血盆大口的美食家们的表演以后,我们理解成吃人肉的本意又有何妨呢!
本文部分史料来源于《耳目记》,其余部分散见于“二十四史”
《耳目记》:瓒明日,复烹一双子十余岁,呈其头颅手足,座客皆喉而吐之。昂后日报设,先令美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须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锦绣,遂擘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奶户间撮肥肉食之,尽饱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