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鼎之抬起手中的剑道:“因为这把剑是我的啊。”
清歌点头点,“蹭”的一下亮出了双手,并将手伸出去道:“还有我的指尖刃,咱们的武器可都是同一块陨铁做的。”
指尖刃形制精巧,长一寸有余,其刃可伸缩自如,共十只,使用时可套于指尖,若是配合相应的指法施展,杀伤力将大幅度提升,凌厉刁钻,难以防备,再加上平时也可以收回去在指尖作为装饰,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是极为适合女子使用的武器。
说起指法……清歌原本一时想不出什么合适的,但她扒拉了一下自己所会的所有功夫之后,突然想起了一门功法……这岂不是天生和《九阴白骨爪》配套的武器吗?她甚至都不用费心养护指甲了!
百里东君焕然大悟:“原来罗兵神说的就是你们两个啊!真是巧了,你们的武器叫什么名字啊?”
叶鼎之:“我的剑叫琼楼月,她的指尖刃叫盈袖香,都是我给取的名字,好听吗?”
素手盈袖余香冷,玉指寒刀欲断魂。
诗句是清歌所作,但取名却是交给了叶鼎之。
百里东君颔首,兴奋道:“好名字!我的刀叫尽铅华,是我师……是春水兄帮忙取的,这时候我才知道书到用时方恨少的道理,想必叶姑娘也能深有同感吧?”
听了这话,清歌越发肯定这南宫春水就李长生了,她婉拒地摆了摆手:“你误会了,我可不是文盲,只是一小部分时候取的名字崎岖了一些罢了……”
叶鼎之宠溺地看了她一眼,点头道:“……是很可爱。”
清歌:“……别骂了别骂了。”
也不知叶鼎之说的到底是她取的名字还是别的什么……
短暂的叙旧之后,众人打算再次启程。
南宫春水道:“你们俩就跟我们一起走吧,时间紧迫,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来不及?”百里东君有些疑惑,“来不及什么?我们是很着急要去什么地方吗?可是我觉得你这一路以来也没有很着急啊。”
南宫春水:“我们顺路还要去其他地方,时间上会有些许耽搁。”
清歌:“去哪儿?”
南宫春水:“唐门,听说那儿有个试毒大会,我们就过去凑凑热闹。”
同罗胜告别之后,清歌一行四人便启程前往唐门的方向而去。
路上。
南宫春水忍不住开口感慨着罗胜和剑心冢李素王以及他故去的妻子三人之间的陈年旧事。
李夫人二十五岁亡故,罗胜一直将她的死归咎于自己身上,但其实跟他没什么关系,后来他就隐姓埋名去了千月镇,发誓再也不踏入江湖半步。
听闻此言,正在赶马车的叶鼎之忍不住为了听故事而探进头来:“如此一来,罗兵神岂不是给自己设了个牢笼吗?”
“唉……”,南宫春水颇为浮夸地长叹一口气,“谁不是呢?于我而言,这牢笼就是这天地之间,不生不死,不毁不灭,唉……说起来也有趣,但是吧,有时候又很无趣……”
清歌:“……”
叶鼎之:“……”
百里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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