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辈子我要做狗”这是路然死前对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
做人太累了,变故太多了。
我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不是后爸也不是后妈。
他们还活着的时候虽然对我不闻不问,但在金钱方面也从不苛待我。后来我才知道,那不就是不爱吗?跟他们养狗有什么区别?不对,他们“死”之前连狗都带走了,唯独不记得带上我。我在他们心里连狗都不如。
解释一下,他们并不是真的死了,而是欠了一堆债跑路了。对我来说他们活着还真不如死了好,他们死了我起码还会流两滴眼泪,他们活着我只为一遍遍提醒自己是个没人要的可怜虫。
快高三了,他们的债主找上我。妈的!我住在破得要死的烂房子里他们也找的到,揍了我一顿,老实说很痛,还不如痛死了一了百了。
父债子偿,他们要我替父还债。妈的!我拿什么还,一千万啊,他们养我还没花那么多钱!真她妈投胎时踩了狗屎!
打我的人里面有一个富婆,不算太老。她让我陪她,她替我还钱。我去!一千万!!她替我还!别说陪她睡觉了,就是给她做狗我都愿意。起码不会被打得半死在医院躺大半个月吧。
我又回到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学习算是彻底荒废了。班主任找我谈话,教导主任找我谈话,校长找我谈话,去他妈的全市第一。
谁在乎,以前拼命学习只为让他们高看我一眼,现在只觉得可笑至极。
为了不让生活太无聊,高考后我就去了富婆大妈认识的人咖啡店打暑假工。
在这里我认识了钟喜欢,她一见面就朝我笑,像个恶心的小太阳。对我来说就如同嘲笑我一般,我讨厌她!!
也许是乱七八糟的生活让我变得邪恶,也许我原本就是坏胎。总之我要毁了钟喜欢,人啊就是越得不到什么越想要什么!我也想要被所有人偏爱,至少能被父母偏爱吧。
她每次和父母通电话不是撒娇就是笑呵呵的,她有我永远得不到爱。既然如此,我就毁了她吧。谁让她总是在我面前炫耀!
她最后在咖啡店兼职那天,为了能更好的进入她的世界,我故作生气地给打电话给要求加微信。她问我要蒋知仪的微信,我怎么可能给她真的。
这两个傻逼,明明都喜欢对方却各自掩藏,真是好笑。
我毫无悬念地和钟喜欢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她很开心。我也很开心,久违的开心。
真糟糕啊,我居然喜欢上蒋知宜了。
没办法只能牺牲钟喜欢当倒霉蛋了,我故意当着蒋知宜的面强吻钟喜欢,这下她该死心了吧?
不过,我居然有点伤心,难过。其实她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喜欢我吧,仅仅只是这样她便放手了。
下辈子我就做蒋知宜的狗吧。
因为我强吻钟喜欢,蒋知仪居然找人来打我了。理所应当,我并不觉得不服。
这天,覃川下了很大的雪。我想我是时候该死了。
我把钟喜欢骗到图书馆顶楼去,这个傻子对我还是缺少防备啊。不过我并不会可怜她,那么多人爱她,她不值得可怜。
我从楼顶一跃而下时,她立刻反应过来握着我的手。突然有点不想死了,但是没办法啊,我已经是烂命一条了。必须得死啊。
我又开始捉弄她,我告诉她如果她早一点答应做我女朋友我就不会自杀了。我知道她一定会因此责怪自己的,因为她傻啊。
我松开她的手,只觉得一切解脱了。
可笑的是变成骨灰的我又回到钟喜欢手里了,她居然是唯一愿意带我走的人。唉!真是可笑又可悲!
她带着我坐上火车,她说我是小可怜。她还是脑子不好使,我知道她这个脑子这辈子只能发育成这样了。
她说我是她的故人,她说她不讨厌我了。我都变成鬼了,还被她感动得稀里哗啦。说不准在这个世界上钟喜欢是唯一在乎我的人。我却一心想着怎么害她,我确实是该死啊。
她走到哪里都带上我,遇到风景特别好的地方就撒一把我的骨灰。她一定觉得这样我就能变得纯净了吧,我来世就会变成好人了吧?只可惜我来世并不想做人。
最后钟喜欢又把我的骨灰带回了云溪,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