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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編 清代之部(1 / 1)


明太祖驅除蒙古後三百年而滿洲入主,為中國近代史上狹義的部族政權之再建。

滿洲民族其先曾建渤海國與金國。

明代分為三部。

一、海西女眞,二、建州女眞,三、野人女眞。惟野人女眞居黑龍江流域,距中國最遠,朝貢無常。海西、建州則每歲至明朝貢。

滿洲族為建州女眞,初耕牧於牡丹、松花江之合流點今三姓附近。而統率於明之建州衛。

嗣其一部又南遷至圖們江流域。

其祖先景祖、顯祖。為明將李成梁所殺,事在萬曆十一年,張居正卒之翌年。遂與明成仇隙。

時努爾哈赤太祖。年二十五,以父顯祖。遺甲十三副,捕殺仇人尼堪外蘭。其時兵數不過五百人乃至六百人而已。

嗣合併傍近諸部,創後金汗國。事在萬曆四十四年正月。

興師犯明,宣布告天七大恨,取撫順。時步騎有二萬。事在萬曆四十六年。萬曆二十年,日本豐臣秀吉犯朝鮮,明救之,連師七年。二十四年開鑛稅,民間大擾。二十九年太子立。四十二年福王赴河南。四十三年有梃擊案,朝臣分黨水火。

明四路出兵討之。事在萬曆四十七年。

楊鎬為四路總指揮官,駐瀋陽。遼東本有屯軍,嘉靖原額過九萬,至是逃亡相繼,多不能用。明四路兵南自閩、浙,西自隴、蜀,徵調幾遍全國,共二十萬。合朝鮮葉赫兵為二十四萬,每路兵六萬。

敗於薩爾滸。

從撫順至薩爾滸山可七、八十里。中路軍杜松先渡渾河,以四萬兵營薩爾滸山,以二萬攻渾河北之界凡山。努爾哈赤兵八旗,以六旗四萬五千人掩擊薩爾滸山營,以兩旗共萬五千人救界凡山。杜松陣亡,明將領死者三百餘,兵士死者四萬五千餘。滿洲遂連破諸路兵,滅葉赫。此役明以輕敵分兵冒進而敗。又承平旣久,軍備懈弛,徐光啟庖言謂:「杜松矢集其首,潘宗顏矢中其背。」總鎭監督尚無精良之甲胄,何論士卒?

於是有熊廷弼經略遼東之命。事在萬曆四十七年六月。

時遼、瀋大震,諸城堡軍民盡竄,數百里無人迹,中外謂必無遼。廷弼兼程冒雪,徧閱形勢,招流移,繕守具,簡士馬,肅軍令,主固守不浪戰,集兵十八萬。其上書謂:「遼東現有兵四種:一曰殘兵,甲死歸乙,乙逃歸丙,或七、八十,或三、二百,身無片甲,手無寸械,隨營糜餉,不肯出戰。二曰額兵,或死於征戰,或圖厚餉,逃為新兵。三曰募兵,朝投此營,領出官家月糧,即暮投彼營。點冊有名,派役忽去其半;領餉有名,聞警忽去其半。四曰援兵,弱軍羸馬,朽甲鈍戈,而事急需人,不暇發還。將則死降之餘,新敗膽怯;馬則旣多瘦損,軍士又多殺馬,圖充步兵以免出戰;器械則堅甲利刃,長鎗火器,喪失俱盡。」徐氏庖言謂:「奴寨北門,鐵匠居之,專治鎧甲,延袤數里。所带盔甲、面具、臂手、悉皆精鐵;馬亦如之。我兵盔甲皆荒鐵,胸背之外,有同徒袒。賊於五步之內,專射面脅,每發必斃。」此當時兩國對壘之形勢。

廷弼專務守禦備,滿洲亦不敢輕出兵。未一年,去任。廷臣忌者劾其不戰而去,事在天啟元年。袁應泰代之,於是遂失遼陽。廷弼嚴,應泰矯之以寬。會蒙古諸部大饑,入塞乞食,應泰處之遼、瀋二城,後遂為變。

應泰死之,金遂遷都遼陽。時瀋陽、遼陽以及遼東七十餘城悉降。

明再起熊廷弼,事在天啟元年六月。建三方布置策。

廣寧為前線,以步騎兵守遼河沿岸。天津及登、萊為後援,以海軍衝滿洲之南部。熊為經略,駐山海關,節制三方。

時王化貞為廣寧巡撫,與熊意見不合。

王主戰,熊主守。熊謂守定而後可戰。然實權在王,兵部尚書張鳴鶴信之,所請無不允。廣寧有兵十四萬,而山海關無一卒。

以經、撫不和而影響及於戰略。

熊主固守廣寧,謂:「遼河窄,堡小,不容大兵。駐兵河上,兵分力弱。惟宜置游兵,自遼河至廣寧多置烽堠。遼陽距廣寧三百六十里,寇至易備。」時方震孺亦言:「河廣不七十步,不足恃。沿河百六十里,築城不能,列柵無用。」而化貞謂其怯敵,不守城而守河。

廣寧遂陷。事在天啟二年。熊、王退入關,俱論死。明臣且有專劾熊者。

乃派大學士孫承宗為薊遼經略使,事在天啟二年八月。而以袁崇煥守寧遠。

廣寧師潰,廷議扼山海鎭。崇煥時為兵部主事,單騎出關相形勢,返而言曰:「與我兵與餉,關外可守。」孫力主其計,遂築寧遠城。自請督師,分戍錦州、大、小凌河、松、杏、右屯諸要害,拓地復二百里。

承宗在關四年修復大城九、堡四十五,練兵十一萬,立車營、水營,省度支六十八萬,造甲胄、器械、弓矢、礮石、渠答、鹵楯之具合數百萬,開屯五千頃。滿洲亦按兵四載不攻。罷歸,以高第代之。

高,魏忠賢黨。旣來,謂關外決不能守,盡撤錦州諸城守具。獨寧遠孤城。

時後金已都瀋陽,事在天啟五年。乘機西犯,兵十萬。為崇煥所敗,努爾哈赤負創死。崇煥守城,蓋仗葡萄牙巨礮之力。

金太祖第四子皇太極立,是謂太宗。時年三十五。先出兵破朝鮮,時滿洲有兵十五萬,袁守關外,難遽破,與明通商亦絕,非得朝鮮,無以自給。再攻寧遠又敗。明人謂之「寧錦大捷」。

明廷又劾罷袁崇煥,以不悅於魏忠賢故。以王之臣代之。復議撤錦州,守寧遠。會熹宗崩,毅宗立,魏忠賢伏誅。袁崇煥復起,而其時明內部流寇亦發。

滿洲兵以間道入關,下遵化,至通州,遂圍北京。其所入隘口,乃薊、遼總理劉策所轄。袁崇煥受反間下獄死。

崇煥聞警入援。都人驟遭兵,怨謗四起,謂崇煥縱敵。滿洲縱間,謂與崇煥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縱去。其人告帝,遂誅崇煥。事在崇禎二年。

嗣是滿洲陷大凌河,崇禎四年。征服察哈爾,崇禎五年。得出入往來長城各口擾山西、直隸。其時始改國號曰清。

又漢奸降附者漸多。

崇禎六年有孔有德、耿仲明,乃毛文龍部下,叛據登州,浮海投滿洲。兩人擁兵當踰萬,葡萄牙大礮亦遂輸入滿洲軍。明年,尚可喜降,亦毛部下。毛文龍,明將,據皮島,在鴨綠江東口。崇禎二年,以跋扈不用命。為袁崇煥所誅。

清勢益盛,再四入關。崇禎七年、九年、十一年連入。十一年之役,陷近畿州、縣四十八,南陷濟南,孫承宗、盧象昇皆死之。

洪承疇為薊遼總督,兵敗降。事在崇禎十五年。時洪部下兵十三萬。翌年清太宗即死,世祖福臨即位,僅六歲也。

流寇陷北京,事在崇禎十七年。吳三桂開山海關迎清兵入。

清自努爾哈赤至皇太極,以一小部落兩代近三十年,遽得入關破北京,蓋有數因:

一、明萬曆中年以下,政治極端腐敗。

二、其先以承平日久,武備廢弛,又復輕敵。

三、其後如熊廷弼、袁崇煥、孫承宗等,皆以一人支持邊事有餘,乃明廷或誅或罷,旣不顧惜,又無定策。明廷相傳家法,對誅戮臣僚,曾不重視。又信用宦寺,宜其自壞干城。又崇禎朝十七年中,閣臣至四、五十易,而猶自云:「朕非亡國之君。」蓋徒知賣下,不知反躬。明諸帝一脈相傳如此。

四、因盈廷紛議誤事。

泰昌元年,熊廷弼見黜上疏:「今朝堂議論,全不知兵。冬、春之際,敵以冰雪稍緩,閧然言師老財匱,馬上促戰。及軍敗,始愀然不敢復言。比臣收拾甫定,而愀然者又復閧然責戰矣。疆場事當聽疆場吏自為之,何用拾帖括語,徒亂人意,一不從,輒怫然怒哉!」天啟二年與王化貞爭事上疏:「臣以東西南北所欲殺之人,適遘事機難處之會。諸臣能為封疆容則容之,不能為門戶容則去之;何必內借閣臣、外借撫道以相困?」又云:「經、撫不和,恃有言官。言官交攻,恃有樞部。樞部佐鬥,恃有閣臣。今無望矣。」崇禎元年袁入對,言:「以臣之力,守全遼有餘,調眾口不足。即不以權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見亂臣謀。」又言:「恢復之計,不外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守為正著,戰為奇著,和為旁著。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馭邊臣但當論成敗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旣重,為怨實多,為邊臣甚難。中有所危,不得不告。」又其時對流寇常以議撫誤兵機,對滿洲又因格於廷議,不得言和,遂致亡國。若先和滿,一意剿賊,尚可救。

五、漢奸之外附。

孔、耿之去,已挾軍隊俱降。洪承疇、吳三桂部下,皆禦外之精卒,掃數十萬人外附,吳三桂寧遠兵號五十萬。中國何以復守?甚後如劉良佐、高傑等軍隊,陸續降者尚數十、百萬人。

六、流寇之內潰。臟腑旣爛,四肢何用?

流寇起於陝西。先是明室以遼軍起,屢次加賦。

神宗萬曆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三年,以遼東起兵,先後共增五百二十萬。通三年,畝加九釐為定額。毅宗崇禎三年,又加一百六十五萬有奇。畝加九釐外,又增三釐。兩共六百八十五萬有奇,綜名「遼餉」。嗣又增「勦餉」二百八十萬,十年。「鍊餉」七百三十萬。十二年。先後共加一千六百九十五萬兩。正統以前,天下歲徵共二百四十三萬兩,萬曆初至四百萬兩。所增殆超出七、八倍。民窮財盡,為蘊亂之源。

又值荒年。

陝西延安一府吃楡皮石塊,乃至以小兒為食。明代北方旱荒時見。成化時,陝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屍骸枕藉,僅存無幾。(李俊、汪奎傳。)嘉靖時,山西大旱三年,百餘里不聞雞聲,父子夫婦互易一飽,名曰「人市」。(王宗沐傳。)

於是叛卒、崇禎元年陝西欠餉一百三十八萬兩,乃有逃兵。驛夫、崇禎二年議裁驛站冗卒。饑民,結夥羣起。

最先,其魁酋曰高迎祥,竄擾秦、晉、豫、鄂四省。

崇禎二年,自號闖王。崇禎四年,洪承疇督勦克捷,關中患定,走山西。六年又渡河而南,復竄陝。八年大會滎陽,有十三家七十二營,分五部縱掠。

李自成、張獻忠繼之。

崇禎九年,孫傳庭捕誅高迎祥。李自成為闖王,走甘肅。時明廷以盧象昇專辦東南,洪承疇專辦西北。張獻忠為盧象昇所敗,走湖北。

所過悉擄壯丁十五至四十。為兵,逃者殺之。亦有號令法律。

不得藏白金。所過城邑,不得室處。不得攜他婦人。寢具一單布。精兵一人,主芻、掌械、執爨者十人。一兵倅馬四匹。剖人腹為馬槽。軍止,則出較騎射。渡水皆徑過。攻城,迎降不殺。守城一日,殺十之三;二日,十之七;守三日,則屠。虜獲以馬匹為上,弓銃次之,幣帛、珠玉為下。散所掠財物,賑饑民,唱口號,曰:「迎闖王,不納糧。」有舉人李信、牛金星為之謀主。

攻襄陽為襄京。

時寇謀直逼北京,嫌其遇敗無退步。又主下金陵,絕北方糧,嫌其勢緩。遂主攻關中、山西,再向北京。清代洪、楊革命,旣得武漢,即走第一、第二路。林鳳祥、李開芳北上敗後,洪、楊踞長江十餘年,而北庭自若。李闖本起關陝,是其熟路,故卒取第三策,而明都遂不保。

是年,清太宗卒,第九子福臨立,年僅六歲。睿親王多爾袞攝政。而流寇直從山西撲北京,吳三桂召清兵入。吳梅村圓圓曲云:「慟哭六軍俱縞素,衝冠一怒為紅顏。」蓋吳有愛姬陳沅,名圓圓,為寇所得;其父吳襄亦沒於寇。襄招三桂,三桂為妾不為父,遂決意納清兵。

明代流寇之不能速平,亦有繫於地方分省制度之不當者。元人分省建置,盡廢唐宋分道之舊。合河南、河北為一而黃河之險失。合江南、江北為一而長江之險失。合湖南、湖北為一而洞庭之險失。合浙東、浙西為一而錢塘之險失。淮東、淮西,漢南、漢北,州、縣錯隸,而淮、漢之險失。漢中隸秦,歸州隸楚,又合內江、外江為一,而蜀之險失。流賊之起,來無所堵,去無所偵。破一縣,一府震;破一府,一省震;破一省,各直省皆震。經略或至七鎭,總督、經理或至八省、七省、五省,又或總督以下並聽節制,地無常界,兵無常將,而藩鎭控制之宜盡失。元明二季,以及清代川、楚、粵之亂,皆坐此弊。又督、撫專任節制,與士兵不屬。且蒞軍者不得計餉,計餉者不得蒞軍。節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節制。故元、明、清三代無藩鎭專制之憂,而不能禁亂民之平地突起以為禍。

明北都旣陷,南方爭事擁立。

福王在南京。馬士英、阮大鋮以魏忠賢舊黨,擁立擅權,雖有一史可法,不足支此殘局。南京旣敗,餘便無望。

唐王在福州。別有魯王,在浙江。

桂王在肇慶。以地最僻遠,故最後亡。

不到二十年,相繼破滅。福王弘光一年,李自成亦敗。唐王隆武一年,張獻忠亦敗。桂王永曆十三年,奔緬甸,見執。復有鄭成功據臺灣,至康熙二十二年始平。

惟清人所以得吞滅南明,其最重要原因,厥為漢奸之助。金得汴京而不能有江南者,即因未有漢奸為之作倀。又清興已四十年,而金則驟起,亦其異。

清旣入關,以洪承疇經略江南五省,孔有德徇廣西,尚可喜、耿仲明徇廣東,吳三桂徇四川、雲南,而三桂功尤大。破流賊,定陝、川、滇,取永明於緬甸,又平水西土司安氏。四方精兵猛將,多歸其部下。張邦昌、劉豫為漢奸,所以無成,因其本無軍隊。至吳三桂部下,尤為明代邊兵精銳所聚。桂王所仗以抗衡立國者,亦皆左良玉、李自成、張獻忠之潰餘。

清旣賴漢奸得佔全中國,事定酬庸。

吳三桂封平西王,居雲南。

尚之信封平南王,居廣東。

耿精忠仲明子繼茂之子。封靖南王,居福建。孔有德已先卒。

「三藩」不自安,於康熙十二年自請撤藩,竟得許,遂反。

耿、尚皆十五佐領,綠旗兵各六千,加以餘丁二千,各有藩兵八千。吳三桂五十三佐領,綠旗萬有二千,加以餘丁四千,不過萬有六千。言其兵餉,康熙十一年左都御史艾元徵疏言:「邊省歲需協撥銀雲南百七十餘萬,貴州五十餘萬,四川八十餘萬,福建百六十餘萬,廣東百二十餘萬,廣西十七、八萬。」除四川外,餘皆三藩協餉,歲五百餘萬;雲、貴不及一半,較順治間雲、貴歲協四百餘萬,已省二分之一。閩海鄭氏尚存,兵餉本重。然則撤藩自是滿廷主意,並非三藩之在所必撤。

吳三桂先起,數日滇、蜀、湘、閩、桂、黔六省皆應,勢甚盛。

然不久卽敗。康熙十七年吳三桂死,二十年三藩亂平。

一、因三桂身為漢奸,不得國人信仰。一到湖南,即妄建尊稱,國號「大周」,改元「利用」,更失眾望。

二、三藩不能一致。三桂起兵,耿精忠即應之,至康熙十五年尚之信始以廣東反。十六年福建、廣東又叛附清。臺灣鄭經,亦與耿精忠始合終離。

三、三桂已年高暮氣,起事年六十二。不肯離滇,又不敢越長江。其兵一自長沙窺江西,一自四川窺陝西。康熙十三年,陝西響應,然不出襄、樊,其勢自緩。

四、清主玄燁方少年十九歲。英銳,處置得宜。諭綠旗諸將謂:「從古漢人叛亂,止用漢兵勦平,豈有滿兵助戰?」故三藩之平,仍是藉漢人之力。陝、甘有張勇、趙良棟、王進寶、孫思克。楚有蔡毓榮、徐治都、萬正色。閩有楊捷、施琅、姚啟聖、吳興祚。浙有李之芳。粵有傅宏烈。皆漢軍立功者。

明清之際的轉變,大部分是明代內部自身的政治問題,說不上民族的衰老。以明末人物言之,較唐宋之亡,倍有生色。以整個奮鬥力言,亦為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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