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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南北經濟文化之轉移(上)自唐至明之社會(1 / 1)


唐中葉以前,中國經濟文化之支撐點,偏倚在北方。黃河流域。唐中葉以後,中國經濟文化的支撐點,偏倚在南方。長江流域。這樣一個大轉變,以安史之亂為關捩。

(一)論漕運

以漕運一事而言,漢初只言漕山東粟給中都官。漢書食貨志:「五鳳中,大司農耿壽昌奏言:故事,歲漕關東穀四百萬斛以給京師。」三國鼎立,乃至南北朝對峙,各自立國,不聞北方仰給南方。

隋煬帝大開運河。大業元年開通濟渠,自西苑引穀、洛水達於河,又引河通於淮海。四年開永濟渠,引沁水南達於河,北通涿郡。置洛口囘洛倉,穿三千三百窖,窖容八千石,以納東南、東北兩渠所輸。他把北齊、北周與南朝三分鼎足的形勢打通一氣。東南、東北,均興水運,並不是北方要仰賴南方粟。

唐代江南戶口日多,租、調日增,漕運遂幾成問題。

開元十八年裴耀卿言:「江南戶口多,而無征防之役,然送租、庸、調物,以歲二月至揚州,入斗門,四月以後,始渡淮入汴,常苦水淺。六、七月乃至河口,而河水方漲,須八、九月水落,始得上河入洛。而漕路多梗,船檣阻隘。江南之人不習河事,轉雇河師水手,重為勞費。其得行日少,阻滯日多。可於河口置武牢倉,鞏縣置洛口倉。使江南之舟不入黃河,黃河之舟不入洛口。水通則舟行,水淺則寓於倉以待。則舟無停滯,物不耗失。」開元二十二年裴耀卿為江淮、河南轉運使,凡三歲,運米七百萬石。

開元二十五年,始用「和糴法」,令江南諸州竝廻納造布。可見當時中央賴北方粟已夠。新唐書食貨志:「韋堅開廣運潭,歲漕山東粟四百萬石。」只云山東,不言吳、越江南。

天寶八年諸道倉粟表:

據上表,知天寶八年前,諸道米粟最盛者首推河南、河北,次則關內與河東,更次乃及江南、淮南。就此以推南北經濟情況,明明北勝於南尚遠。

安史亂起,唐室遂專賴長江一帶財賦立國。直至以後河北、山東藩鎭割據,租稅不入中央,唐室的財政命脈,遂永遠偏倚南方。

其時則自江入河之漕運,尤為軍國重事。德宗時,緣江、淮米不至,六軍之士,脫巾呼於道。

劉晏為肅、代時理財名臣,主要的便在能整理漕運。

晏之辦法,大體仍是裴耀卿遺規,使江船不入汴,江南之運積揚州。使汴船不入河,汴河之運積河陰。河船不入渭,河船之運積渭口。渭船之運入太倉。又史稱:「晏為河南、江淮以來轉運使,每歲運米數十萬石給關中,或至百餘萬斛。」

然此乃一時政治形勢所致,北方經濟依然可以自立,其仰賴於南方者尚不甚大。

貞元八年陸贄奏:「頃者每年自江、湖、淮、浙運米百一十萬斛至河陰,留四十萬斛貯河陰倉,至陝州又留三十萬斛貯太原倉,餘四十萬斛輸東渭橋。今河陰、太原倉見米猶有三百二十餘萬斛,京兆諸縣斗米不過直錢七十,江淮斗米直百五十錢。請令來年江淮止運三十萬斛。」文宗太和以後,歲運江淮米不過四十萬斛。宣宗大中時,裴休為轉運使,乃增至百二十萬斛。

宋都汴京,主要原因,卽為遷都就漕運。石晉自洛遷汴,已為此。據當時定制,太平興國六年。漕運凡有四線。

一、汴河 米三百萬石,景德中至四百五十萬石。至道初,至五百八十萬石。大中祥符初,至七百萬石。大率以六百萬石為常。菽一百萬石。來自江南、浙東西、淮南、荊湖南北,自江入淮,自淮入汴。

二、黃河 粟五十萬石,後歲漕益減耗,纔運粟三十萬石。嘉祐四年詔罷之,以後惟漕三河。菽三十萬石。來自陝西,自三門、白坡轉黃河入汴。

三、惠民河 粟四十萬石,治平二年,二十六萬七千石。菽二十萬石。來自陳、蔡,自閔河、蔡河入汴。

四、廣濟河 粟十二萬石。治平二年,至七十四萬石。來自京東,自五丈河曆陳、濟、及鄆。

江、淮所運謂之東河,亦謂裹河。即第一線。懷、孟等州所運,謂之西河。即第二線。穎、壽等州所運,渭之南河,亦謂外河。即第三線。曹、濮等州所運,謂之北河。即第四線。

宋代在全國統一的局面下,國家財賦,始正式大部偏倚在南方。南宋歲收,轉更超出於北宋之上。

宋初歲入千六百餘萬緡,已兩倍唐代。熙寜時至五千餘萬緡。南渡後,更增至六千餘萬。地狹而賦轉多。

元代建都燕京,米粟依然全賴江南,當時遂創始有海運。海運自秦已有,唐人亦轉東吳粳稻以給幽、燕,(見杜詩。)惟僅以給邊而已。

元海漕其利甚溥,其法亦甚備。船三十隻為一綱,大都船九百餘隻,漕米三百餘萬石。船戶八千餘戶,又分其綱為三十。每綱設押官二人。正八品。行船又募水手,移置揚州,先加教習。領其事者則設專官,秩三品,有加秩,無易人。創議者朱清、張瑄,本海盜,自用事,父子致位宰相,弟姪甥壻皆大官,田園宅館遍天下,庫藏倉庫相望,巨艘大舶交番夷中。成宗大德七年,封籍其家貲,拘收其軍器、船舶等,並命其海外未還商舶,至亦依例籍沒。蓋二人仍皆營盛大之海外貿易也。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海運二百五十餘萬石。其後累增至三百五十餘萬石。文宗天曆二年為最高額。

元代歲入糧數總計:

據上表,除江西外,其他自遼陽以下七地糧數總計,尚不及江浙一處;而江浙、江西、湖廣三處合計,又恰當其他六地之一倍。亦又超出於腹裏及其他六地,卽全國總數之上。

就西晉時言,下游糧食多仰給於荊襄。至此則江浙遠超湖廣之上矣。又若以整個南方江浙、江西、湖廣、四川、雲南。與北方比,則南北相差更遠。

明漕運凡五變:一、河運。兼用水陸,自淮入河,始永樂元年。二、海陸兼運。永樂四年。三、支運。九年開會通河,十三年始興支運。四、兌運。宣德六年。五、改兌。

支運規定蘇、松、常、鎭、杭、嘉、湖諸地糧,撥運淮安倉。揚州、鳳陽、淮安撥運濟寧倉。以三千艘支淮安糧運到濟寧,以二千艘支濟寧糧運赴通州。自淮至徐以浙、直軍,自徐至德以京衛軍,自德至通以山東、河南軍,以次遞運。歲四次,可運三百餘萬石,謂之支運。自後又寖增五百萬石。終明世,其定制為四百餘萬石。

兌運者,民間但運至淮安、瓜州,兌與衛所官軍,運載至京,給與運費及耗米。初皆支運,後漸為兌運。

改兌者,令裏河官軍運赴江南水次交兌,而官軍長運,遂為永制。

運船在天順以後,永樂至景泰,大小無定,為數甚多。定數萬一千七百七十隻,三年小修,六年大修,十年更造。官軍十二萬人。以糧數比:成化八年定額。

北糧 七五五、六○○石。

南糧 三、二四四、四○○石。內兌運米,計蘇州一府六十五萬五千石,超過浙江全省(六十萬石)之上。松江一府二十萬三千石,超過江西全省(四十萬石)之半數。常州一府一十七萬五千石,超過湖廣全省(二十五萬石)之半數。蘇、松、常三府合計,占南糧全數三之一。

北糧幾只及南糧五之一。地荒、人荒,遂為北方二患。日知錄卷十七。整個的中央,幾乎全仰給於南方。而自南赴北之糧食運輸,亦成國家每年一次大耗費。

清代漕運額,亦定四百萬石。據清初漕運例纂規定,各省漕運原額,約為南四北一之比。惟據清會典乾隆十八年奏銷册計之,則為南八北一。又據戶部則例,乾隆四十四年漕運額則為南十北一之比也。

(二)論絲織業與陶業

耕、織為農事兩大宗,粟米與布帛亦為國家租、調兩大類。蠶桑事業,中國發明甚早,其先皆在北方。春秋時北方地名用「桑」字者,散見各處。漢代絲織物,在黃河流域,已有幾個著名的中心地點。如山東之臨淄、河南之襄邑。此已超過家庭手工業之上。故曰「兗、豫:漆、絲、絺、紵」。蜀錦亦極有名。惟江南則絕不見有蠶絲事業。

北魏均田制,特有「桑田」,可證當時種桑養蠶、調絲織帛,為北方農民一極普遍之生業。顏氏家訓謂:「河北婦人織絍組紃之事,黼黻錦繍羅綺之工,大優於江東。」貴族如此,平民諒亦爾也。隋代以清河絹為天下第一。唐代桑土調絹絁,麻土調布。

開元二十五年,令江南諸州納布折米,可見其時江南諸州尚不為桑土。又令河南、河北不通水利處,折租造絹。

越人的機織,由北方傳授。

李肇國史補:「初,越人不工機杼,薛兼訓為江東節制,乃募軍中未有室者厚給貨幣,密令北地娶織女以歸。由是越俗大化,更添風樣,綾紗妙稱江左。」左思吳都賦有「八蠶之縣」。宋文帝亦極獎桑麻。沈瑀令民每家植桑十五株。南方蠶事,起源甚早。惟精進美盛,則在後也。

唐代全國各州郡貢絲織物數量,以定州為第一。品質列第四。

太平廣記引朝野僉載:「定州何明遠資財巨萬,家有綾機五百張。」續通鑑長編四十三:「宋開封官綾錦院綾機四百張。」

如亳、如滑,皆為當時絲織要地。

景龍三年,宋務光疏:「自頃命侯,莫後墝塉,專擇雄奧。滑州地出縑紈,人多趨射。列縣為七,分封有五。」唐六典:開元時,絹分八等,宋、亳第一。二、三、四、五等皆在黃河南北,不及淮水流域。六、七、八等皆在四川境內外。大江以南僅泉、建、閩三州,位居最末。又大中六年中書、門下奏:「州府絹價,除果、閬州外,無貴於宋、亳州。」

唐十道貢賦絲布織物表據唐六典,開元十道貢賦,擇其有關衣織者錄之。

大體論之,重要的蠶桑織作,在北不在南。

五代河南北皆俵散蠶鹽斂民錢。石晉尚能歲輸契丹絹三十萬匹。

史稱:「五代時,湖南民不事桑蠶,楚王殷用髙郁策,命民輸稅以帛代錢,民間機杼大盛。吳徐知誥令稅悉輸穀、帛、紬、絹,匹直千錢,當稅三千。由是江淮間曠土盡闢,桑柘滿野。」知其時南方蠶事漸盛。

汴宋錦織,尤為有名。

博物要覽載宋錦名目多至四十二種。陸遊老學菴筆記載:「靖康初,京師織帛及婦人衣服花紋,皆四時景物,謂之一年景。」又載:「定州有刻絲煙霧紗。」靖康元年,金兵入汴,索絹一千萬疋,河北積歲貢賦為之掃地。浙絹悉以輕疏退回。

宋、金分峙以後,宋歲幣以銀、絹分項。是絲織品又漸漸地要北仰於南之證。又按:宋、遼議和後,遼於振武軍及保州置搉場,歲以羊皮毛易南絹。

金泰和六年,尚書省奏:「茶,飲食之餘,非必用之物。商旅多以絲絹易茶,所用不下百萬。」又泰和八年,言事者以「茶乃宋土草芽,而易中國絲、綿、錦、絹有益之物,不可」。是其時中原絲織物尚有輸於江南者。惟恐多係民間粗品,不敵南宋政府歲幣所輸於金政府者遠甚矣。

元代北方尚見有大規模之種桑區域。

至順二年,冠州有蟲食桑四十餘萬株。元冠州於漢為館陶縣地,明屬山東東昌府。又按:金有徵桑皮故紙錢者,明代遷安蓻桑甚盛,然皆剝皮造紙。惟遷安有蠶姑廟,是其先曾治蠶,而後稍廢耳。

元初並有按戶稅絲之制。

太宗八年,耶律楚材為元定制,每戶出絲一斤供官用,五戶出絲一斤給受賜貴戚、功臣之家。

然而蠶桑絲織事業之自北南遷,在大勢上終於不可挽。明初南北捐稅數,恰成三與一之比。

洪武二十六年各布政司并直隸府州夏稅絹數表:

以上南方。

以上北方。

此後更是照著南進北退的趨勢進行。

萬曆六年各布政司并直隸州府夏稅絲絹數表:

以上南方。

以上北方。

按:此表北方各省折絹數乃過於南方,然折絹未必實納。正統八年,令各處不出蠶絲處所,每絹一疋,折銀五錢,解京支用。蓋唐以前北方輸絹,至是相承,僅為一種名色而已。如單論絲兩,則南北幾至八一之比。弘治十五年數與此大同。惟四川有荒絲六三三斤,而此無之。

又明代織染局有浙江、杭州、紹興、嚴州、金華、衢州、台州、溫州、寧波、嘉興。江西、福建、福州、泉州。四川、河南、山東、濟南。南直鎭江、蘇州、松江、徽州、寜國、廣德。各處。至嘉靖七年,以江西、湖廣、河南、山東等省不善織造,令各折價,惟浙江與南直每年徵本色至二萬八千餘疋。至清代,惟有江寜、蘇州、杭州三織造。而兩稅盡納銀糧,亦無折絹名色。於是令人漸忘河域自古為絲織先進之區矣。

又如陶磁,亦是北方農民很早就發明的一種副業。唐代河南府有貢瓷,至宋,精美著名的陶業,尚多在北方。

定窯在河北定州,以宋政和、宣和間為最良。南渡後稱南定,北貴於南。汝窯在河南,柴窯亦在河南。惟昌窯即景德鎭。在江西,龍泉窯、哥窯在浙江處州。

至元明則最精美的磁業,全轉移到江南來。

元有浮梁磁局,見元史職官志,專掌景德鎭磁器,世稱「樞府窯」。民間有宣州、臨川、南豐諸窯。明景德窯最盛。宜興陶業始萬曆間。

木棉亦為宋後大利所在,而其種植,亦南盛於北。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置浙東、江西、湖廣、福建木棉提舉司,可見木棉盛植於此諸處也。又邱濬大學衍義補謂:「漢、唐之世,木棉雖入貢中國,未有其種,民未有以為服也。宋、元間,始傳其種。關陝、閩、廣,首得其利。」是關陝亦植木棉,惟不如南之盛。

這是北方經濟情形漸漸不如南方的顯征。換辭言之,亦可說北方農人的聰明精力,及其品性習慣,似乎在各方面都漸漸地轉變到不如南方。

再以商業情況而論,亦是南方日見繁榮,北方日見萎縮。

此有關於天然界之出產者:如鹽、茶為唐以後國利兩大項,鹽以兩淮為主,茶則均產於南方。茶飲至唐始盛,茶稅始唐德宗時。銅鐵礦冶,亦南盛於北。漁業尤為南方所獨擅。此亦至清代猶然。礦課,北惟山西一省,南則湖南、兩廣、雲、貴。茶課,北惟甘肅一省,南則江西、兩湖、四川、雲、貴、江蘇、安徽、浙江。(據戶部則例,乾隆間十省歲辦茶引數,約當於南十北一之比。)漁課,北惟奉、吉,南則蘇、皖、贛、閩、浙、兩湖、廣東、四川、雲、貴。亦有關於交通者:南方水利日興,舟楫之便遠超北地。亦有關於人工製造者:如前舉絲織、陶磁之類。文獻通考載宋熙寧十年以前天下諸州商稅歲額,四十萬貫以上者有三處,北占其二,南占其一。在蜀。二十萬貫以上者五處,皆在南方。皆在蜀。十萬貫以上者十九處,北得其一,南得十八。五萬貫以上三十處,北十二,南十八。五萬貫以下者五十一處,北得二十五,南得二十六。三萬貫以下者九十五處,北得四十五,南得五十。一萬貫以下者三十五處,北得二十,南得十五。五千貫以下者七十三處,北得十九,南得五十四。南北相較,已見北絀南贏。及明代有「市肆門攤稅」,共設於三十三處,南得二十四,北得其九。南:應天、蘇州、松江、鎭江、淮安、常州、揚州、儀眞、杭州、嘉興、湖州、福州、建寜、武昌、荊州、南昌、吉安、臨江、清江、廣州、桂林、成都、重慶、瀘州。北:順天、開封、濟南、濟寧、德州、臨清、太原、平陽、蒲州。又明代商稅開始有「船鈔」,此見商業全走入水路交通。設關處所凡七:曰河西務,直隸。曰臨清,曰九江,曰滸墅,曰淮安,曰揚州,曰杭州。全國商業,漸漸集中至長江下游與運河兩條線上。萬曆六年,各地商稅課鈔數,南直各府、州全數達一千三四百萬貫,殆占全國四分之一。而淮安一府獨有二百餘萬貫,浙江省又三百萬貫。可證當時全國經濟集中在長江下游太湖流域,而由運河貫輸到北方的大概。四川在宋代極盛,而元、明兩代則劇跌,亦由全國經濟狀態之變動。此種演進,直到清代,大體仍舊。據清會典,光緒十三年全國各省釐金冊報,南方各省幾占北方之八倍。又據光緒二十九年戶部報告,則超過十二倍。

這一種趨勢,反映在社會文化上,亦可見北方人物在逐漸減少,而南方則在逐漸增多。此只就數量上論之。

如以應科舉人數論。

唐武宗會昌五年限定各地應送明經進士額數表:

這已在唐代晚年。南方地位已高,但並不能跨駕中原之上。

北宋則南人考進士,人數又多;北人考明經,人數又少;顯分優劣。不得不限定南北名額以求平衡。詳見前。

元代一樣逃不出南盛北衰之象。蘇天爵滋溪集十四:「國家旣以文藝取士,於是人人思奮於學,而中州老師存者無幾,後生或無從質正。」又曰:「江南三行省,每大比,士多至數千人,考官必得碩儒,士方厭服。」此記延祐、至治間事,南北學風盛衰皎然。

明代亦定南北取士額。

明列朝鄉試額數表:

按:此表北直額數,其中實多南人。又兩廣、雲、貴西南人文之激進,亦可注意。

明會試額數表:

洪熙元年,定南卷取十之六,北卷取十之四。後復以百名為率,南北各退五卷為中卷,然中卷其實即南卷也。又北卷中順天額亦多南人,則北卷之見絀多矣。景泰初,禮部請「取士不分南北」,給事中李侃等奏,謂:「江北之人文詞質直,江南之人文詞豐贍,故試官取南人恆多,北人恆少。向制不可改。」後竟復分南、北、中卷,則分卷正為北人。又李侃等所言,以「江南」、「江北」為别,南北界線,較之宋歐陽、司馬爭論時,又見南移矣。

洪武二十年,以北方學校無名師,生徒廢學,特遷南方學官教士於北,復其家。

又洪武四年至萬曆四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五年間,每科狀元、榜眼、探花及會元,共計二百四十四人,其籍貫如次表。據陳建皇明通紀。

清乾隆丙辰詔舉博學鴻詞,先後舉者二百六十七人。滿洲五、漢軍二、直隸三、奉天一、江蘇七十八、安徽十九、浙江六十八、江西三十六、湖北六、湖南十三、福建十二、河南五、山東四、山西三、廣東六、陝西四、四川一、雲南一。可見此種演進,至清無變。

再就宰相籍貫言之,唐宰相世系多在北方。唐宰相世系表,三百六十九人,九十八族,十九皆北人。

宋中葉以後,南方便多,北人便少。

明宰輔一百八十九人,此據明史宰輔年表計。南方占了三分之二強。明江、淮以北,鼎甲甚不易得,蓋以科第影響及於仕宦。

社會南北文化經濟之升降,還可以政治劃分區域的大小繁簡來看。茲將唐、宋分道列一簡表如下:

觀上表,即知自唐至宋的政治區分,大體上是南方愈見衝繁,故分割愈細。北方無分而有併。

與政治區域相隨而可知者,最要為戶口之盈縮。

開元州郡等級,所謂「六雄」、陝、懷、鄭、汴、魏、絳。「十望」虢、汝、汾、晉、宋、許、滑、衛、相、洛。皆在北方。時望縣八十五,而南方只有二十縣。二十縣中在四川省占其九,江浙、荊襄僅占十一縣。

宋代北方戶口,卽遠遜南方。

宋元豐三年四京十八路戶口主客數目表:

按:有隋盛時,總江、浙、閩中不盈三十萬戶。自唐以來,浸以孳息,更五代至宋,增至五百餘萬戶。而中原戶口之數,因五代亂亡相繼,周顯德六年,總簡戶僅二百三十萬九千八百一十二。宋熙、豐盛時,分天下為二十三路,淮、漢以北居其八,京西北路、京東兩路、陝西兩路、河北兩路、河東路,共八路。淮、漢以南居其十有五。即東晉、南朝十五路之地。總天下戶千有六百五十萬,而淮、漢以北纔當五百餘萬戶,淮、漢以南乃當千有百餘萬戶。大率當天下三之二。不出東晉、南朝之地,而增十五倍之人。

范仲淹十事疏謂:「唐會昌中,河南府有戶一十九萬四千七百餘戶,置二十縣。今河南府主、客戶七萬五千九百餘戶,仍置一十九縣。鞏縣七百戶,偃師一千一百戶,逐縣三等,而堪役者不過百家。請依後漢故事,遣使先往西京,併省諸邑為十縣。所廢之邑,並改為鎭。候西京併省,則行於大名府。」據是言之,北方政治區域,若以實際戶口衡之,在北宋盛時,其可省并者已多矣。

又按:以主、客戶比數而言,諸路情形大率略似。客戶俱當主戶三之一乃至半數以上。獨兩浙、江南東及成都三路不然,客戶比數,只當主戶之四之一乃至五之一。又可見其經濟狀況之獨優矣。北方河東一路,客戶比數亦少。此恐由其特為貧瘠之故,不得與南方三路比。

再就元明兩代之行中書省及布政司之區分,列表如下:

元十一中書省:

嶺北、遼陽、河南、陝西、四川、甘肅、雲南、江浙、江西、湖廣、征東。

明兩京十三布政司:

京師八府二州。南京十四府四州。山東六府。山西五府三州。陝西八府。河南八府一州。江西十三府。湖廣十五府二州。四川八府六州,及羈縻軍民等府。浙江十一府。福建八府一州。廣東十府一州。廣西七府及羈縻諸府。雲南五府及軍民羈縻等府。貴州八府及羈縻軍民等府州。

唐初十道,南北各半。明十三布政司,南得其九,北僅得四。南佔一倍以上。卽此已見南北經濟文化輕重之不平衡。

元代南北戶口,成十與一之比。

明代北方情形較佳,但依然趕不上南方。

明萬曆六年天下戶口南北計數:

以上南方。

以上北方。

按:上表戶口比數,特見增進者,莫如東南,而西南次之。戶口比數特見凋落者,西北為甚,而東北次之。

又按:南直蘇州府戶六○○七五五,口二○一一九八五。松江府戶二一八三五九,口四八四四一四。常州府戶二五四四六○,口一○○二七七九,蘇、松、常三府合計,戶數超過於湖廣、福建、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山西、河南、陝西、北直諸省,口數超過於福建、四川、廣西、雲南、貴州諸省,其繁榮可見。又按:清代以江南(江蘇、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南、湖北為大省,順天(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四川、廣東為中省,廣西、雲南、貴州為小省。

萬曆六年十三布政司並南北直隸府州實徵夏稅秋糧約數:

以上南方。

以上北方。

按:蘇州一府秋糧二○三八八九四石,超過湖廣以下任何諸省,而與浙江、江西二省相彷彿。松江、常州秋糧合一五四六一八○石,亦超過陝西、廣東、福建、四川、北直、廣西、雲南、貴州諸省,而與山西、河南兩省相彷彿。若蘇、松、常三府秋糧合計,則超過江西、浙江以下任何諸省矣。

自漢迄明南北戶數增減簡表:

按:諸表中數字難盡精確,然取明大體之升降。

而明代西南諸省之開發,以及南海殖民之激進,尤為中國國力南移之顯徵,而為近世中國開新基運。

斯二者,皆為明代南方繁榮之要徵。西南開發之尤顯見者,則為湖廣、四川、貴州、廣西諸行省土司之設置。西南諸疆,雖早隸國土,然川、滇、湘、嶺嶠土之間,盤踞數千里,苗、蠻、僰、爨之屬,種類殊別,自相君長。秦漢以來,雖設郡縣,仍令自保。歷代相沿,宋謂之「羈縻州」。至於明世,踵元故事,為設土官土吏,而視元益恢廓。分別司郡州縣,額以賦役,聽我驅調。漸次規置,為宣慰司者十一,為招討司者一,為宣撫司者十,為安撫司者十九,為長官司者百七十有三。此為明代開發西南一大事。蓋亦隨諸地經濟民戶之自然展擴而俱起。其間如播州、藺州、水西、麓川,皆動大軍數十萬,殫天下力而後剷平。下及清代,漸次「改土歸流」,而近世中國開發西南之大業,遂告完成。至論海外殖民,其起當亦甚早。南海、象郡,已列於秦郡,而漢因之。東漢末季,中國士大夫浮海往交趾者,夥頤至多。東晉、南朝,交、廣海舶,目為利藪。南史王琨傳:「南土沃實,在任者常致巨富。世云:廣州刺史,但經城門一過,便得三千萬。」梁書王僧儒傳:「海舶每歲數至,外國賈人以通貨易。舊時州郡以半價就市,又賈而即賣,其利數倍。」唐代始有市舶之稅,然領以宦寺,尚不以為國家之正收。此如秦、漢初以山海池澤稅歸少府也。而宋市舶特設官司,乃為國家度支一要項。明代海上交通日盛,而我民之貨殖海外,立家室、長子孫者乃日眾。成祖時,命太監鄭和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廣十八丈。六十二,將士卒二萬七千八百餘人,通使海外。先後七奉使,所曆占城、爪哇、真臘、暹羅、滿剌加、蘇門答剌、錫蘭等三十餘國。其第三次越過印度南境而抵波斯灣。其第四、第五次,且橫跨印度洋而至非洲之東岸。以較西方發現新地之甘馬與哥倫布等,鄭和遠跡,尚在彼輩數十年前也。俗傳三保太監下西洋,為明初盛事。與鄭和奉使同行者尚有王景弘。其後有石顯,亦兩度奉使。皆宦者也。明之聲威旣遠屆南海鍺國,亦會閩、廣商民能自殖其勢力於海外,如南海人梁道明王據三佛齊,陳祖義亦為舊港頭目。其後閩人某亦據婆羅國而王之,皆見明史。又梁啟超中國八大殖民偉人傳,尚舉廣東人張漣王三佛齊,廣東人某王爪哇順塔國。潮州人鄭昭王暹羅,嘉應人吳元盛王戴燕,嘉應人羅大王昆甸。又嘉應人葉萊,為今英屬海峽殖民地之開闢者。風生勢長,不徒朝廷一使之力也。明中葉受倭寇之患,而海外發展遂致頓挫。直至近世,南海殖民,仍為中國民族進展一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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