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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这次,我要为自己而活!(1 / 1)


我叫冯芯。

我喜欢包,喜欢化妆品,从小就喜欢,难以抑制地喜欢。

精致的包和化妆品只能通过钱购买,所以,我厌恶没钱的无力感,厌恶贫穷。

很不幸,跟绝大数人一样,我出身平凡。

另外,我把这种不幸放到了极致,我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里,家里还有八个孩子。

作为中间的老四,我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也是牺牲最大的那个。两头的孩子都能得到爸妈的关注,唯独我不行。

父母把我当成了空气。至于我的需求,他们选择装聋作哑,自然什么也听不见、看不到。

我得到的父爱和母爱,恐怕比家里的存款余额还少。至于喝骂和训斥,则比牛粪还多。

我不甘心啊。我无数次做梦,梦见自己降生在富人家,由灰头土脸的村姑变成了公主。

我梳着闪亮的发型,穿着漂亮的长裙,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奢华生活,并接受众人艳羡的目光。

每次从美梦中醒来后,我都会抱怨。但自怨自艾没用啊,谁让我没有投胎的手艺呢?

我爸穷尽了所有的力气,也只能保证我们不挨饿。

直到现在,我也没搞明白,既然这么穷,为什么他们还要生这么多孩子呢?

好吧,你们既然做了决定,生下了孩子,那就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吧,为什么偏偏让我照顾妹妹和弟弟呢?

凭什么?这太自私了吧?

每天早上醒来后,我就要开始照顾两个妹妹和最小的弟弟,给他们穿衣、喂饭,送他们上学。晚上回家后,我还要给他们洗衣服。

那段时期,我十项全能,身兼数个身份,是洗衣妇和厨娘,也是保姆和保镖。

我每天忙活着,却得不到父母的感恩。更要命的是,他们认为我照看弟弟妹妹理所当然的。

别这样好不好?我喜欢的不是脏兮兮的弟弟和挑剔的妹妹,我喜欢的是钱,你们还没有。

我预测,你们这辈子也不可能变成有钱人,能活下来就不错了。

这个家太穷了,像个黑窟窿,迟早会耗死我。

想要过上自己钟意的生活,我必须离家出走,这个念头在我童年时就生根了。

我开始消极怠工、糊弄爸妈。

我有两大特质:装、跑。这两个特质都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

“装”就是装样子。父母以为我在卖力地干活,实际上我在忙自己的事情,比如偷偷用我妈的化妆品,或者偷我爸的酒钱给自己买包。

跑呢?就是当我爸发现时,我提前跑得无影无踪,或者陷害姐姐们。

我陷入了这个圈子,奇怪的是,我乐此不疲。

这两个特质也为我的人生铺平了道路。

真正让我离家出走的,是因为一百块钱。

我爸给了我一百块钱,让我去村子东头买高粱酒。当时,我正追着一个男明星,喜欢得要死要活的。

我非常想买一个抱枕,上面印着他帅气的脸。这样,每晚我就可以搂着他入睡了。

一般情况下,我会打上一半酒,然后兑上等量的水。即使我爸抱怨,我也可以把罪责推到卖酒人的身上。

那时,我爸总会醉眼朦胧地问:“老孙家的酒怎么变味了?”

我马上扮演无辜的角色。我演得惟妙惟肖、出神入化,屡次骗过了我爸。

那时的我就意识到了,这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天赋。

但是这次不一样。印有明星的抱枕要一百多。

我没能控制住自己,扣下了所有钱,然后往酒坛里倒满了水。

因为水兑得太多,被我爸发现了。他找了卖酒的老孙,然后看出了我的门道,然后打了我一巴掌。

都说童年是人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光,可我完全没有体味到。

我像是身处地狱,或者一张大网中。

我父母把我养成了这个破样子,也满足不了我基本的要求,我既没抱怨,还任劳任怨地替他们擦屁股。

我得到了什么呢?得到了一巴掌!

我伤心、失望,哭得厉害。

我越哭越生气。

我生气不是因为这一百块钱,而是因为我这个大活人还比不上我爸的一坛子酒。

你们把我当畜牲,我能怎么做,自然把你们一脚踹开啊。

当时,我打碎了我爸的酒坛子。

在爸妈错愕的目光下,我毫不犹豫地打包、离家出走了。

我的心中被一个念头充斥着:我再也不回来了!

即使回来,我也要风风光光地回来!

走出家门时,我第一次感觉把人生握在了自己的手中,而不是任由别人摆弄。

属于我的时刻到来了。

这次,我要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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