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文化的黄金时代
一
依托分封制,在皇帝制度出现前,西周就已经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统治,这个时代在经济、文化上都创造了空前的辉煌。因此孔子虽然是商代王族的后代,却衷心地以身为周人为荣。他一再说“吾从周”,认为周代是三代之治的顶峰,一切都达到了完美的状态:“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
那么,“郁郁乎文哉”的周代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呢?是个贵族社会。
对于“贵族”的概念,中国人已经很陌生了。虽然现在许多别墅小区,都起“贵族苑”“贵族庄园”“傲城尊邸”之类的名字,今天的中国人也开始崇尚所谓“贵族”生活,但是很不幸,大部分人所理解的贵族生活,就是住别墅、开宾利车、打高尔夫,就是挥金如土花天酒地,就是对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其实,这不叫贵族精神,这叫“暴发户精神”。
什么叫贵族精神呢?让我们先从宋襄公的故事讲起。
相信读过春秋历史的人都知道宋襄公的“泓水之战”。通过那一战,宋襄公被标上了“蠢猪式的仁义”的标签,成了后世中国人嘲笑的对象。
《韩非子》中是这样记载这个故事的:宋国与楚国打仗,宋国军队列好了阵,楚国军队渡过泓水来交战。宋国的军官对宋襄公说:“楚军比我军人数多,我们应该趁他们正在渡河,马上发起进攻,那样楚军必败。”宋襄公却回答说:“不行,那不符合战争规则。君子说:‘不能攻击已经受伤的敌人,不能擒获须发已经斑白的敌人;敌人处于险地,不能乘人之危;敌人陷入困境,不能落井下石;敌军没有做好准备,不能突施偷袭。’(“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现在楚军正在渡河,我军就发起进攻,不合仁义。等楚军全部渡过河,列好阵,我们再进攻。”
结果是等楚军全部渡过河后,双方才开战。宋军最终因寡不敌众,落得大败,宋襄公也受了伤,第二年悲惨地死去。
用今人的眼光来看,这位宋襄公确实愚蠢呆板得可以。但是如果我们对宋襄公所处的时代有所了解,就会知道他的选择正是对“贵族精神”的诠释。
周代文化的首要标志是“礼”。
封建天下诸侯之后,周公“制礼作乐”,制定了一系列的典章制度,来界定国与国及人与人之间的上下尊卑、亲疏远近。这就是所谓的“周礼”。
因此,所谓周礼就是规定不同辈分的人、关系远近不同的人,见面该怎么行礼,平时该怎么交往。据说这一制度体系完备,煌煌盛美,“大礼有三百,小礼有三千”。
周礼是很有用的。考察西周270多年的历史,虽然多次有异族入侵而造成政治危机,却基本没有卿士大夫犯上作乱,可以说这套礼法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周代上层社会中,“礼”如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就如同今天的“钱”无处不在一样。甚至在战场上,人们也需要遵守“战争礼”。因为周代的历史记载到春秋时代才开始丰富起来,所以我们今天能看到的材料多数是春秋时代的。但是即使到了春秋,周代的精神风貌依然存在,我们从历史记载中仍然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黄仁宇在《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中说:“春秋时代的车战,是一种贵族式的战争,有时彼此都以竞技的方式看待,布阵有一定的程序,交战也有公认的原则,也就是仍不离开‘礼’的约束。”
春秋时的战争方式以车战为主,因此必须选择好一处平坦开阔的地点,双方约好时间,大致同时抵达,等列好队伍之后,鸣起战鼓,驱车冲向对方。这就是所谓的“约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
这种战争更像体育比赛,要遵守一定的次序。《左传·昭公二十一年》记载的宋国公子城与华豹之战就十分典型。双方战车在赭丘相遇,华豹张弓搭箭,向公子城射来,结果却偏离目标。华豹动作敏捷,又一次搭箭上弦。公子城一见,对他不屑地大喊:“不更射为鄙!”意思是战争的规则是双方一人一箭。你射了我一箭,现在应该我射你一箭了。你不守规则,岂不太卑鄙了!华豹闻言,就放下弓,老老实实地等公子城张弓,结果公子城一箭射死了华豹。史书并没有嘲笑华豹愚蠢,相反却肯定他以生命维护了武士的尊严。
在今人看来,这些老祖宗在战场上的表现似乎太迂腐了,其实不然。因为春秋以前的作战方式和战争理念都与后世有很大的不同。春秋时期的军队都是以贵族为主体,战士人数不多,几百辆战车而已,每次战争所用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天。因此,那个时候的战争更像是一次大规模的绅士间的决斗。贵族在战争中比的是勇气和实力,偷袭、欺诈、乘人之危都是不道德的。正如徐杰令所说:“春秋战争里最大的特点,在于讲究承诺,遵守信义,不以阴谋狡诈取胜。”宋襄公所说的“不重伤”(不让人二次受伤,就是不攻击伤员),“不禽二毛”(不俘虏老年人),“不鼓不成列”(对方没有排好队列时,本方不能进攻),和《淮南子》所说的“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正是那个时代普遍的战争规则。
二
那时的战争规则对今人来说已经十分陌生,那个时代战场上的贵族们的风度和言辞,更是今天的读者难以想象的。《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述了晋国和楚国在鄢陵打的一场大仗,让我们看到春秋时代的“战争”是多么彬彬有礼。史书的原文是:“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
郤至怎么回答?《国语》中说:“郤至甲胄而见客,免胄而听命,曰:‘君之外臣至,以寡君之灵,间蒙甲胄,不敢当拜君命之辱,为使者故,敢三肃之。’”
意思是郤至接见了工尹襄,脱去了盔甲,听他传达楚王的话后,回答说:“您的外国臣子郤至,奉了我国君主的命令作战,在战场上正穿戴着盔甲,不能下拜。承蒙您派人慰问,我心里实在不敢当。因为在战斗当中,只好对您的使者行个敬礼了。”说完,对工尹襄作了三个揖就走了。
正如这个故事所表现的那样,即便是在血腥的战争中,优雅仍然是春秋时代贵族的基本追求。虽然彼此的目的都是击败对方,但他们的言辞仍然处处得体。正如钱穆先生所评价的:“当时的国际间,虽则不断以兵戎相见,而大体上一般趋势,则均重和平,守信义。外交上的文雅风流,更足表现出当时一般贵族文化上之修养与了解。即在战争中,犹能不失他们重人道、讲礼貌、守信义之素养,而有时则成为一种当时独有的幽默。”
了解了这些背景,我们就了解了泓水之战中宋襄公的所为并非心血来潮。作为贵族的后代,从小受到严格贵族教育的宋襄公,讲究贵族风度是他根深蒂固、深入骨髓的观念。在战争中,他既要取胜,也要赢得“漂亮”,赢得“合理”,赢得“高贵”。甚至在一定意义上,风度大于胜败。那些今天看起来迂腐的礼仪,其实不仅是仪式和礼节,更是一个阶级不可更改的文化信念。宋襄公的“愚蠢”,其实是那个时代贵族风度的光彩流露。
那么,为什么今天我们在历史教科书中公然嘲笑宋襄公呢?这是由于中国的贵族传统中断太久,我们的贵族时代在公元前就结束了,所以今天的中国人确实已经很难理解春秋战国时代老祖宗们的内心世界。
如果我们感觉宋襄公在战争中遵守的这个“不重伤,不禽二毛,不鼓不成列”的规则过于迂腐,难以理解,那么,打一个比方,也许就容易明白了:春秋时代的战争规则,其实就是中世纪欧洲的“骑士精神”。中世纪欧洲骑士打仗要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第一,不伤害俘虏;第二,不攻击未披挂整齐的骑士;第三,不攻击非战斗人员,如妇女、儿童、老人。
宋襄公所说的战争伦理,和欧洲的骑士精神非常相似。所以贵族社会有着共通的精神价值。可惜的是,今天,相当多的中国人崇拜欧洲的骑士精神,却很少有人意识到它是我们嘲笑了几千年的“宋襄公主义”的欧洲版。
从这个事实中我们就能看出,我们今天的中国人,和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人,已经非常不一样了,精神世界几乎已经不能相通。
三
同泓水之战一样,春秋时代还有许多故事,我们今天读起来,都感觉是那么难以理喻甚至可笑。其实,这些故事在一千多年后西方中世纪的贵族时代,都能找到类似的翻版。
比如,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故事是“子路正冠”。说的是孔子的弟子子路在战争中阵亡,他临死前还不忘系好被对手砍断的帽缨,正冠而死。人们认为这个故事说明儒家学说害人不浅:死到临头,还对教条念念不忘。
其实礼教精神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尊严和风度。子路在敌人的刀锋下系好帽缨,其实正体现了在死亡面前贵族式的从容不迫。西方的贵族社会也能找到类似的例子。法国大革命高峰的时候,路易十六和皇后都被送上了断头台,皇后上断头台的那一刻,不小心踩到了刽子手的脚,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优雅的道歉:“对不起,先生。”
春秋时代的战争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插曲。比如发生在楚国与晋国的“邲之战”中的一个场景。那场战争中,晋国落得大败,在逃跑时,晋国的许多战车陷入泥坑,狼狈不堪。楚国士兵不但不乘机追杀,反而还跑上前教晋车如何抽去车前横木,以便冲出陷坑。晋军脱离困境后,还回头对楚军开玩笑说:“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还是你们逃跑有经验啊!
在今天的中国人看来,这种战争简直就像小孩子过家家。其实这种“可笑”的场景在中世纪欧洲贵族的王位之争中也经常出现。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他的外孙亨利二世和外甥斯蒂芬都认为自己有权继承英国王位,斯蒂芬抢先一步登上了王位,亨利二世不服,多次领兵前来争夺王位。在第一次王位争夺战中,年仅14岁的亨利二世经验不足,准备不充分,还没开战,军队就没有了粮饷。陷入饥饿、困窘的他,居然向敌人斯蒂芬请求支援,而斯蒂芬呢,居然也慷慨解囊,借钱让亨利二世把饥饿的雇佣军打发回家,第一次战争就这样可笑地不了了之。
数年之后,亨利羽翼已丰,卷土重来,双方再次展开大战,这次亨利很快取得胜利,斯蒂芬俯首投降。然而,双方谈判后达成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双方约定,斯蒂芬继续做英国国王,不过要宣布亨利二世为他的继承人。
这些故事反映出,贵族时代的战争与平民时代明显不同。贵族间的战争一般并不以杀戮和彻底征服为目的,而是点到为止。在战场上,大家是敌人;下了战场,大家仍然是朋友。
中国的贵族社会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基本结束了,而西方一直持续到近代早期,也就是说比中国晚结束了一千多年。这是构成中西历史风貌不同的一个重要原因。
乱世的活力
一
讲了分封制的发展之后,我们回过头来需要再分析一下分封制的起源和弱点。
分封制在中国起源很早。中国历史传说中,黄帝就曾经分封过他的众多儿子,“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这种传说也不是没有依据,因为分封制是一种比较原始的政治治理模式。一般来讲,从部落时代进入国家时代,最容易选择的政治模式就是分封制。因为这个时候,还不可能发明出一套官僚系统形成对国家自上而下的控制。同时,交通条件也不足以支撑地方频繁地与中央联系。因此,通过分封制给各地诸侯很大的自治权限,是最自然的选择。不光中原民族是这样,草原民族也是这样。《元典章》记载:“太祖皇帝初起北方时节,哥哥弟弟每商量定,取天下了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贵。”后来成吉思汗担心后代为了领地起纷争,曾经对他的儿子们说了另一句话:“世界之大,江河众多。你们攻占外国,去各自分配,扩大自己的牧地。”正如成吉思汗所计划的那样,后来,已知的全部世界曾一度被成吉思汗的几个儿子瓜分。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也建立了八旗体制,其实也就是分封制度。在后金时期,八旗相对独立,类似于各个诸侯国,或是蒙古各个汗国。八旗军队互不统属,由各旗旗主、领主执掌。在八旗分封体制下,财物、人口、土地必八家均分,“八旗共议国政”,推举汗王。
不光中国这样,外国也这样。罗马帝国崩溃后,各蛮族建立的国家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分封制”这样一种简单易行的政体。
在众多分封制政体当中,中国周代的分封制因为天命观和“周礼”的出现,而显得最成熟和完备。所以西周初期,王朝纪律严明,君君臣臣,纲纪整饬,出现了所谓的“成康之治”,也就是“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
但是,分封制不是完美的,它有着严重的缺点,最致命的一个是它依托血缘关系建立,因此其效能自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血缘的淡化而递减,最终会导致内部纷争。
西周的盛世没能像周王朝的开创者设想的那样永远延续下去。时间如水,总在冲淡血缘。在周朝建立初期,周天子和诸侯国通常是父子、叔侄、兄弟关系,这种关系是很近的,彼此有一种天然的信任感。过了几代,关系越来越远,彼此又很难见面,就谈不上什么感情了,这样,周王对地方的控制力越来越弱。
因此,到西周后期,各大诸侯国朝拜的频率越来越低,周天子的话越来越没有人听,各诸侯国越来越习惯各行其是。
终于,到了周幽王时代,周王朝衰弱到了这样的程度:当西边的犬戎入侵时,各地诸侯甚至都不来帮周王抵抗,所以有了所谓的“烽火戏诸侯”的故事。
什么叫烽火戏诸侯呢?是说周幽王有一个非常宠爱的妃子,叫褒姒。这个褒姒太美了,周幽王特别喜欢她,可是她有个缺点,不爱笑,为了逗她笑,周幽王就想了个主意,和她一起来到骊山的烽火台边,点燃了烽火,一时间,狼烟四起,烽火冲天。各地诸侯一见狼烟警报,以为有敌人打过来了,赶紧率兵前来救援。他们不约而同来到了骊山脚下,却发现没有敌人,这才知道被戏弄了,只好又都灰溜溜地撤走了。褒姒见千军万马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如同儿戏一般,觉得十分好玩,不禁嫣然一笑。周幽王大喜,说终于把爱妃给逗笑了。结果后来,一支叫犬戎的少数民族军队打过来了,周幽王赶紧点燃烽火,但是诸侯们都不相信了,没有人来救天子,犬戎最终攻破了周代的首都镐京,杀死了周幽王。
这个故事是被司马迁记入正史的。不过,虽然被载入了正史,我们仍然要说,这显然是一个凭空编造的故事。为什么呢?因为陕西省的一把狼烟,是无法让河南、河北、山东、山西的诸侯同时看到的。就算各国同时看到了,但是诸侯国离烽火台的距离远近不同,近的几十里,远的上千里,军队根本不可能同时到达。那时候行军很慢,近的走一两天,远的要走几个月,你总不能让周幽王和褒姒在烽火台边上待上几个月,就为了看这样一个笑话吧?
所以,这只能是一个传说,钱穆因此称司马迁的这一记载为“委巷小人之谈”。不过传说的背后,也总能反映出一定的历史真实。这个故事实际体现的是这样一个事实:西周末年的时候,周王已经号召不了各地诸侯了。所以在公元前771年,周王的领地被犬戎军队占领,周幽王被杀死,他的儿子周平王不得不将都城从镐京迁往东都洛阳,这宣告了西周灭亡,东周开始,中国历史也进入著名的春秋战国时代。
二
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没有了“天下共主”,原来靠周王室的中央权威维系的大一统政治秩序失效了。在权威主义的管理模式中,一切都由最高权威规定和裁决,被管理的各国横向间缺乏有效联系和沟通的方式,也缺乏协商共事能力。因此,一旦权威倒塌,天下立刻一片混乱。不再有共同的标准和原则,不再有有效的协调机制。整个春秋战国时代,各国遵守的都是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你争我夺,互相大打出手。史家说“春秋无义战”。
据统计,春秋时代弑君36位,亡国52次,大小征战不计其数;战国时代的大小战争约有222次。各国的百姓生活在战争不断的动荡中,当然非常痛苦。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混乱的时代,却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罕见的黄金年代。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大政治家、大军事家、大外交家,导演了一出出惊心动魄、威武雄壮的历史活剧;这是一个创造的时代,孔子、孟子、老子、庄子、墨子、韩非子等思想巨人一个又一个接连出现。百家争鸣,争相著述,互相辩驳,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次的绚烂夺目的思想井喷。他们留下的著作,被后世的中国人视为永恒的经典和永不枯竭的智慧之源。
为什么乱世会成为黄金时代呢?恰恰是因为“乱”。
西周前期,虽然秩序井然、社会安定,然而过分的稳定和过于严格的礼仪约束,也束缚了人们的创造力和活力。同时,小国寡民导致各国交往频率不高。除了周公,西周前期并没有出现伟大的思想家。
春秋时代的中国之所以能够生机勃勃、绚丽多彩,是因为列国竞争的环境,使得春秋时代的空气远比西周时代更为自由。
多极的政治格局和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使各国统治者急于延揽人才,因此对人才不得不特别尊重。许多底层人士可以以智慧和知识为资本,抗礼王侯,主宰自己的命运。因此,春秋时期是中国的士人能够活得顶天立地的为数不多的时代之一,他们特别强调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每以君王的师友身份自居,将自己所学之“道”置于权势之上,合则留,不合则去,这一点,以儒家最为突出。孔子周游列国,不留恋高官厚禄,不屈服于任何政治权威,只为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孟子则远比孔子更锋芒毕露。孟子性格外向,感情丰富,行事张扬。他自负到公然宣称:“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他特别强调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与国君交谈之际,也毫无奴颜媚态,“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
更为重要的是,春秋之后,经济发展,城市大量出现,各国交往越来越频繁,知识交流的速度越来越快。人才可以四处流动,从贵族、士人到普通农民,人人都拥有逃亡的自由,或者说是“用脚投票”的自由。孔子见七十二君,就是说孔夫子他老人家走遍了72个国家。正如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所说:“周既不纲,权力四散,游士学者,各称道其所自得以横行于天下,不容于一国,则去而之他而已。故仲尼干七十二君,墨翟来往大江南北,荀卿所谓‘无置锥之地,而王公不能与之争名;在一大夫之位,则一君不能独畜,一国不能独容’。言论之自由。至是而极……岂所谓‘海阔从鱼跃,天空任鸟飞’者耶?”
所以,自由释放活力,交流迸发智慧。各派学者相互启发、相互攻讦,知识产生和升级的速度大大加快。
三
春秋战国之后,中国历史上还有一个知识分子活得特别有个性的时期,那就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我们都知道“魏晋风度”这个词,这个时代的士人给人的印象是都非常有个性,比如刘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之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他们公然蔑视礼法。阮籍当众放言:“礼岂为我辈设也!”这一点和春秋战国时期很像。
为什么呢?因为魏晋南北朝也是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这个时代战争连绵,动乱不断,皇帝如同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去。铁桶一般的大一统政治秩序被打破了,士人们的头脑又一次获得了解放。因此,魏晋南北朝时期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比较有创造力的时代,但是这种创造力主要不是体现在政治思想领域,而是体现在文学艺术领域,比如出现了王羲之这样的大书法家,顾恺之这样的大画家,陶渊明、谢灵运这样的大诗人,诞生了《广陵散》这样的千古绝唱。
所以,历史的规律说明,大思想家和大艺术家往往都诞生于乱世,乱世往往打开了新的思维空间。连中国人自己都说,“乱世出英雄”。
战国史就是变法史
一
我们经常把春秋和战国连称,但是大部分人都没有注意到春秋与战国之间本质性的差别。
战国时代战争的激烈程度和残酷程度都远超过春秋时代。春秋时代的战争都是贵族的游戏,以荣誉为目标,战争规则明确,风度翩翩。因此,春秋时代被灭掉的都是大国身边微不足道的小国,从来没有哪个大国吞掉另一个大国。比如,郑国夹在楚国和晋国之间,被攻打了近100次,却始终没有被楚、晋任何一方吞并。而战国时代,战争却是功利的,目的是直接消灭对方的国家,掠夺对方的人口。越国吞并吴国,开创了一个大国吃掉另一个大国的不幸先例,在那之后,灭国战争愈演愈烈,直至秦灭六国。
春秋时代的贵族活得从容而优雅,国与国之间的边界和关塞并不用遣重兵把守,因为人们不会不宣而战。而到了战国时代,各国防范森严,日日枕戈待旦,“不择手段”成了战争的主要手段。春秋时代一个重要的战争规则是“师不伐丧”,如果一个国家出兵时遇到对方国君去世,就要主动退兵。然而从春秋后期开始,特别是到了战国时代,对方国君去世之时却成了己方出兵的最佳时机。
因此,战国时代战争的规模和惨烈程度,也是春秋时代无法比拟的。春秋时代的战争规模通常很小,“未有杀人累万者”,战争通常会在一天之内结束,很少有超过三天的大战。而在战国时代,战争旷日持久,十分惨烈,“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公元前293年,白起大败韩魏联军,史载被秦军斩首者达24万。而据文献统计,秦国在统一战争中一共屠杀了超过150万的他国士兵。
二
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是因为铁器在春秋末期、战国初期才得到普及。
青铜时代形成的国家规模比较小,因为青铜不足以支撑大规模的生产力。我们说过,青铜器很珍贵,所以主要用来做礼器和兵器,农业工具大部分还是木头和石头做的,所以粮食产量不高。
但是铁器出现就不同了。
在历史上,铁的出现是一件大事。铁器价格便宜,同时相比于木犁,能更轻松地耕种土地。铁器的使用使越来越多的森林得到开垦,粮食产量大幅增加。
我们知道,在铁器普及之前,春秋时代的各国并不是连在一起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国与国之间没有边界。西方汉学家吉德炜说,商代的国家结构如同瑞士干酪,里面充满了空洞。周王分封诸侯,只是派自己的兄弟子侄到一片荒蛮的大地上建立一个又一个殖民点而已。所以西周初期的一千多个方国,其实“领土就好似一个拥有超过1700个周朝堡垒、要塞和据点的群岛,其周围就是由潜在的村民和异族部落组成的汪洋大海”[1]。春秋时代以前的诸侯国,是一个一个点,而不是一片一片的,点和点之间是荒野,是游牧民族生活的地方,所以叫“华夷杂处”。当时的游牧民族,并非只生活在中原王朝的北边,很多生活在中原各诸侯国之间的荒野上。
举个例子,宋国和郑国之间有隙地六邑,相当于今天三个县的面积,整整600年,这片土地一直是没人要的。总之,春秋以前,中国大部分国土是没开发的,开发的只占一小部分。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出现统一国家的压力。
但是,铁器普及后,粮食产量翻了一番,“若西周的亩产为每亩1石,则战国亩产(以每亩2石计)增加了100%”[2],人口也迅速地爆炸式增长,荒野都被开辟,各国的疆界这时也开始连接,国土的争夺越来越激烈,一个统一的国家也就呼之欲出。
三
在政治环境相对宽松的春秋时代,人们可以活得很优雅,而到了冷酷的战国时代,人们必须活得精确且无情,才能在异常激烈的竞争中幸存下来。
因此,法家学派诞生了。这是在弱肉强食的战国时代兴起的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
周代礼乐文明的基础是“人性善”。因为大家都出身于同一个家族,或者存在亲戚关系,所以相互之间提倡体谅包容,“仁”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而法家学派的理论基础是“人性恶”。在人欲横流、生死存亡之秋的战国时代,“温良恭俭让”已经落伍了,没用了,人们必须放下温情,准备战斗。因此法家的思想就是通过变法摧毁以礼乐文明为代表的贵族制度,建立一套全新的统治方式,强化集权,扩大军队,提高战斗力,保证国家生存下去。
为什么要强化集权呢?因为当时各诸侯国的政治通常都是比较混乱的。我在前面说过,周代的分封制在过了几代之后因为血缘联系弱化了,诸侯就不听天子的了,而各诸侯国中也出现了相似的情况。诸侯也都是把领地分给自己的亲人,让他们当卿大夫。过了几代,这些卿大夫也不听诸侯的了。甚至诸侯的陪臣居然也敢使用天子才能用的“八佾”仪仗,令孔子大呼“是可忍孰不可忍”。最典型的是三家分晋,几个卿大夫干脆合伙瓜分了这个国家,把一个晋国分成了韩、赵、魏三国。
一旦内部分裂,对外当然就失去了抵抗力。所以,君主首先要打击贵族势力,统一指挥,提高国家战斗能力。
接着,要扩大军队。国家要想不被吞并,就要有强大的武装。
要扩大军队,最关键的是什么?是钱。
战争是最能消耗资源的。因此需要提高政府对社会资源的汲取能力,换句话说,要从民众身上获得更多的钱,征到更多的兵。
铁器普及之后,井田制就瓦解了,为什么呢?因为农民用铁器,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原来用木器、石器种一年的公地种完了。种完公地之后还有大把时间,于是就自己开荒——春秋末期,土地还大量荒着。开了荒,打了粮食,不用交公,可以归自己。
这样,大家都忙着开荒,原来那点份地就可种可不种了。井田制就瓦解了,国君和贵族能收上来的粮食就更少了。
所以鲁国最早搞了一次改革,叫“初税亩”。按字面解释,就是第一次开始按亩纳税。也就是说,不管老百姓手里是公田还是私田,都要交税。原来只有公田要交税,现在自己开荒的地也需要交税,这样,国君的税收就大幅增加了。这一制度于公元前594年自鲁国开始,后来楚国、郑国、晋国等国家也陆续跟进。这是国家汲取能力的第一次大幅增强。
国家力量的第二次增强,则是分封制演变成郡县制。郡县制是楚国发明的。楚国原来是南方的一个蛮夷之国,不太懂中原国家的规矩。一般来说,一个国家打下一块新的土地,都要新封一个贵族。楚王不这样做,他把这块新的土地叫作“县”,就是“悬着”的意思,意指悬在边疆的一块土地。楚王派自己的一个仆人去管理这块土地,收的税直接归楚王所有。这样的县越来越多,楚王直接控制的土地也就越来越多了。
这就是郡县制的雏形。制度创新往往是在楚国这样的边缘国家完成的。
分封制相当于地方自治,国君想直接从各地贵族手里征发百姓、征收赋役,会遇到贵族的阻挠和反对,很不容易。但分封制变成郡县制后,国家取得了对老百姓的最终控制权,无论征税还是发兵,都由国君说了算,贵族不再有发言权。于是,各国纷纷效仿,越来越多的国家实行郡县制,这就是战国变法的基本逻辑,其实也是一千多年后中世纪后西方各国建立中央集权、形成近代民族国家的逻辑。
如果说“争霸”是春秋时代的主题,那么“变法”就是战国时代的主旋律。进入战国之后,各国争先恐后开始变法。管仲以富国强兵为目的,在齐国举起改革大旗。不久,李悝在魏国又兴起改革大潮。楚国的吴起变法是战国时代又一次著名的变法。可以说,一部战国史就是一部变法史。每一次变法,都会催生一个强国;每一次变法,都会引起周围国家的仿效。
在各国的变法中,最成功、最彻底的是秦国的变法。
[1]塞缪尔·E.芬纳:《统治史》(卷一),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第480页。
[2]李根蟠:《从银省山竹书〈田法〉看战国亩产和生产率》,《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4期。
法家的基本思路
一
在战国变法中,最成功的一次是商鞅变法。
秦国本来在当时的各大国中是最落后的。秦人起源于甘肃天水一带。荒凉的西北高原物产稀少,人民生活贫困。《汉书·刑法志》这样描述秦国:“其生民也狭隘,其使民也酷烈。”
商鞅变法在各国变法中的时间排序也是比较靠后的。在此之前,各国变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相似,商鞅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个抄袭者。我们对比一下商鞅变法和吴起变法,可以发现商鞅变法在许多方面几乎是吴起变法的翻版。
就说著名的“徙木立信”吧,分明就是抄袭吴起“车辕立信”的典故。原来吴起在魏国做将军时,曾经在城北放了一根车辕,下令说,谁能把车辕搬到南门外,就厚加封赏。人们都感觉这简直是个玩笑,半天没人去动那根车辕。后来一个傻乎乎的士兵说这有何难,扛起车辕搬到了南门外。吴起当场赏赐给他大笔钱财,士兵们因此知道了吴起说话算数。商鞅效法吴起,在秦国都城的南门前也立了一根木柱,并承诺谁要是把木桩搬到北门,就给谁一大笔钱,由此拉开了他的改革大幕。这是对吴起变法毫不掩饰的简单抄袭。
至于商鞅变法的其他方面,和楚国变法也几乎如出一辙。商鞅的一个最重要的举措是把全国土地重新划分成31个县,建立了中央集权,如前所述,这种郡县制改革是楚国首先实行的。商鞅还取消世卿世禄,奖励军功,鼓励耕战,发展生产……这些措施都是吴起做过的。甚至商鞅的“燔诗书而明法令”,也是抄袭自吴起的“破横散纵,使弛说之士无所开其口”。因此,我们可以说,商鞅变法不过是吴起变法的升级版和扩大版。
那么,为什么在战国诸国中,只有秦国的变法取得了彻底的成功,其他国家的甚至是楚国变法的效果都远远不如秦国呢?
这正是因为秦国的落后。
二
法家是作为周代礼乐文化的反叛者出现的。礼乐文化追求的是典雅、宽容、仁爱、稳定,这种文化性格适合和平年代,在生死存亡的战争年代就显得刻板、迟钝和颟顸。相比之下,法家文化直接、痛快、高效。法家推崇制度理性,要用制度而不是道德来解决问题,这个思路应该说比儒家更为高明。“法家学说主要是政治科学与社会科学,它就像马基雅维利的学说一样,是在理性主义、现实主义、经验主义的立场上审视政治与国家的产物,……蕴含了足够丰厚的现代性。”[1]法家改革者打破一切条条框框的勇气,不避锋芒、敢为人先的魄力和摧陷廓清、翻天覆地的气势,确实也让人感觉振奋。吕思勉说:“法家之学,在先秦诸子中,是最为新颖的。先秦诸子之学,只有这一家见用于时;而见用之后,居然能以之取天下;确非偶然之事。”[2]
然而法家文化是有严重缺陷的,它精于算计而不择手段,虽然高效但是残忍。
主导楚国变法的名将吴起在政治上的崛起,就是通过著名的“杀妻求将”来达成的。《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齐人攻鲁,鲁欲将吴起。吴起取齐女为妻,而鲁疑之。吴起于是欲就名,遂杀其妻,以明不与齐也。鲁卒以为将。将而攻齐,大破之。”
吴起是鲁国人,娶了齐国女子为妻。后来齐国和鲁国交战,吴起因为“善用兵”而为人举荐,然而妻子的国籍成了吴起登坛拜将的障碍。“鲁疑之”,担心吴起不尽力。于是吴起毅然杀掉妻子,用妻子的头颅换来了自己的功成名遂。
因此法家提倡的是一种赤裸裸的功利主义文化。[3]
法家学派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它的思考完全围绕着“君主利益”这个圆心,而不顾及其他阶层的利益。因此法家变法的基本思路,就是把民众当成君主的工具,通过严刑峻法,把百姓都变成亦兵亦农的斯巴达式战士,把国家改造成一架高效的战争机器。
所以法家和儒家的思维方式在很多方面是针锋相对、完全相反的。比如儒家认为,民众是国家的主体,也就是《尚书》所说的“民为邦本”,国家是为民众而存在的。法家却认为,君主是国家主体,或者说,国家的存在是为君主服务的。所谓“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就是说,百姓对君主有什么用呢?作战的时候,可以贡献生命;和平的时候,可以贡献劳力——这就是百姓存在的意义。
儒家学说认为,君主应该争取民心,获得民众发自内心的支持。民众的感受就是上天的感受,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老百姓满意,君主才能继续做下去。法家却坚决反对这一点。韩非子在《显学》篇中说道: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可以为治,则是伊尹、管仲无所用也,将听民而已矣。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
意思是说,不懂得政治的人才会说要争取民心,如果要获得百姓的支持后才能施政,那么要政治家有什么用?人民都像无知的婴儿一样,政府要他们吃点小苦以谋求永久的大利,牺牲一代人的幸福换来国家的长治久安,他们竟然全然不能了解。如果治国的时候听取老百姓的意见,那国家必然要陷入混乱。
儒家认为有恒产才有恒心,“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中产阶级是社会的稳定器,因为他们有不大不小的“恒产”,所以心态很平稳。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财产基础,那么他就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会走上歪门邪道。
商鞅却说,治国之要诀是“弱民”和“胜民”。也就是压制、打击民众,削弱民众的力量。为什么呢?商鞅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意为只有民弱了国才能强,只有让民众既愚昧又贫穷,这个国家才能强大。
这是基于什么逻辑呢?商鞅在《算地》中说:
技艺之士资在于手;商贾之士资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资。民资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挟重资,归偏家,尧舜之所难也;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
有手艺的人靠手艺致富,做生意的人靠经商发财,这样他们都有所依靠,不把官府当回事,国家就不好管理,只有先让他们穷下来,贱下来,弱下来,他们才会尊重权力,把官员当回事,“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
商鞅在《赏刑》篇中还说:
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被(破),锐者挫。……然富贵之门,要存战而已矣。
要消灭民众中那些知识面广的、聪明的、有信义讲廉耻的、有礼乐修养的、喜欢结党的、追求名誉的人,这样的人,不能让他们获得富贵。
因此,儒家认为“仓廪实而知礼节”,法家却认为知礼义是没有必要的。商鞅认为中产阶级对更高的精神理想的追求是可怕的,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畏惧权力。
所以治国首先要让百姓穷下来,失去生存的基础,让他们乖乖地听从权力的指挥,遵循国家政策导向。所以“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力者王”《商君书·去强》。治国的人如果能随便让穷人富起来,富人穷下来,那么证明这个国家有力量,有力量的国家才能称王。
儒家认为,要任用知识分子,选拔贤人去治理国家,韩非子认为,这也是大错特错的。因为这些聪明人头脑太活跃,不容易统一指挥。“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故举士而求贤智,为政而求适民,皆乱之端,未可与为治也。”知识这个东西虽然有用,但是副作用太大,因此只好割爱。“故遣贤去知,治之数也。”把贤能和有知识的人赶走,这是治理的必需。
那么,用什么人治民呢?
为了弱民,《商君书·去强》提出要“以奸民治”:
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
用有良心的人去治理奸恶之徒,这个国家必乱。用奸恶之人去压制那些有良心的人,国家才能强。
换句话说,就是要用黑恶势力来统治民众,让民众屈从于流氓统治,接受任何不合理的现状,这样民众才能越来越懦弱,越来越屈从强权。
因此,法家文化完全是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上,一提起性恶论者,大家都会想到霍布斯。因为霍布斯有一句名言:“人对于人是狼。”然而在人类文化史上将人性恶推到极致的,正是法家。
秦晖先生说,如果你认真读霍布斯,你会发现,霍布斯的性恶论是有条件、有限定的,主要讲的是陌生人之间的关系。霍布斯没有说过,熟人、亲人之间也相互是狼。
可是,韩非子却这样说过。
韩非子的原话是什么呢?“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意思是你不要相信任何人,连你的老婆孩子都是在成天算计你。你宠爱某个妃子,但是你知道这个妃子怎么想吗?她正成天盼着你早死,因为她现在正在受宠,她的孩子有可能成为继承人。可是如果你再活几十年,她年老色衰,你就会移情别恋,她的孩子也被冷落了,所以她没事就琢磨着怎么给你下毒。妻子是这样,儿子也是这样。如果你立了一个太子,你以为他会感谢你吗?恰恰相反,他巴不得你早点死,他好早点接班。
这才是彻底的性恶论者。韩非子认为,人性本恶,百姓自私自利而且愚蠢,所以最高统治者不能相信任何人,只相信三样东西:法、术、势。“以法刑人,以势压人,以术驭人。”
所谓“法”,就是指严刑峻法,严酷地对待百姓,运用好赏罚这个利益杠杆:不听话的,狠狠打击;卖命的,就给高官厚禄。所谓“术”,就是权术。韩非子说:“君以计蓄臣,臣以计事君,君臣之交,计也。”皇帝出于算计,任用大臣。大臣们也是出于算计,才给皇帝服务。所以皇帝和大臣的关系,就是相互算计的关系。君臣之间,“一日百战”,一天需要玩100次心眼,因此皇帝一定要精于权术。所谓势,就是严刑峻法造成的一种威势,一种恐怖气氛。这样就可调动起所有社会资源,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这样的理论,与贵族文化的性格反差太大了,在有着礼乐文明基础的其他国家很难彻底推行。这就是法家理论在其他国家都遇到了重重阻碍,变法都进行得不彻底的主要原因。
但是秦国的民族性却与法家文化一拍即合。这一点古人早已指明,《淮南子·要略》谓“秦国之俗,贪狠强力,寡义趋利。……孝公欲以虎狼之势而吞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秦国的风气是贪婪、狠猛、残暴,所以才出现了商鞅之法。
[1]喻中:《法家的现代性及其理解方式》,《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1月。
[2]吕思勉:《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华书局,2014,第41页。
[3]法家只求实用,不讲原则。商鞅曾把礼乐、孝悌、诚信、仁义、非兵、羞战,列为有害国家的“六虱”。他说,只有杜绝了“六虱”,国家才能强盛。
秦国崛起的秘密
一
秦国是一个蛮夷化程度很深的国家。从西周时代起,中原的诸侯国就认为秦国是蛮夷之邦,认为它是异类,称之为“秦夷”,说它是“戎狄”。秦“辟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狄遇之”,列国开会的时候都不叫上秦国。
确实,秦国在很多地方和中原诸侯国不一样。首先是它没文化,李斯所谓“士不产于秦”,荀子说秦国“无儒”,没有深厚的礼乐文化传统。所以秦国的人才包括商鞅、韩非、李斯都是从外面招聘来的,没有本国培养出来的;其次,秦国不实行嫡长继承制,没有严格的宗法制,“择勇猛者而立之”(《春秋公羊传·昭公五年》),老百姓生活当中“父子无别,同室而居”(《史记·商君列传》)。所以这确实是一个没啥文化的落后地方。
秦国的发展曲线是春秋列国中最为特别的。其他国家的发展史都是一个逐渐中原化的过程,比如楚国,虽然一开始也是蛮夷,但是后来不懈地吸收中原文化,成功地成为一个礼乐之邦,文化非常发达,甚至变得比中原国家还讲究。
但是秦国的发展路线与楚国相反,秦国在一开始也曾经努力中原化,但是中间因为一次偶然事件掉了头。
秦穆公时,西戎的使者由余前来拜访,两人之间发生了一次对话。
秦穆公问:“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中原国家有诗书礼乐,现在尚且乱成一锅粥,你们西戎没有什么文化,治理起来是不是更难啊?
由余本是晋人之后,因为投身于西戎而被重用,因此,他非常熟悉中原文化和游牧文化的区别。由余笑着回答道:“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骄淫。阻法度之威,以责督于下,下罢极则以仁义怨望于上,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于灭宗,皆以此类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
在由余看来,诗书礼乐,正是中原国家混乱的原因。因为中原文化发展的规律是国家富强后统治者必然骄奢淫逸,下层则以礼义的标准来要求上层,导致国家上层和下层分裂,造成内乱。而草原民族文化则不然。草原地区物质文化不发达,贫富差距也不大,他们没有民主观念,没有权利意识,能吃苦,以绝对服从为天职,具有高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上下一心,都很团结。
这一席话说得秦穆公如梦初醒,深以由余为贤,遂聘由余为宾客。从此之后,秦国的立国战略发生根本性变化,它不再致力于向中原发展,而是向戎狄发展,“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
吞并了大量羌戎人口,大力吸收戎狄文化之后,秦国的文化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考古发现秦文化中的屈肢葬、土洞墓、茧形壶、铲形袋足鬲等一系列独具特色的文化因素,中原其他国家没有,但是西北一些少数民族却有。[1]
这种吸收是有意识的行为,是为了竞争的需要、生存的需要。西北少数民族的强兵良马成为秦军队的有生力量;与西戎的融合,给秦人的躯体注入更多粗犷和野蛮,决定了秦人狼一样的性格。
因此,在战国七雄中,秦国文化是最独特的。秦国百姓和游牧民族一样,停留在“淳朴忠厚”的半野蛮状态。与中原散漫的农业文明比,秦国文化具有纪律严明、上下一致的军事化作风:“秦中士卒,以军中为家,将帅为父母,不约而亲,不谋而信,一心同功,死不旋踵。”
在战国七雄中,秦国文化是最野蛮、最缺乏人道主义精神的。正在中原国家渐渐废止殉人的野蛮风俗的时候,秦国却变本加厉。考古发现,秦武公死时(前678年),殉葬者66人;秦穆公死时(前621年),殉葬者居然多达177人,创了历史之最。
战国七雄中,秦国也是最功利的,只求物质利益,不重精神价值。秦国文化的简单直接,我们从这个故事中就可以看出:
秦国宣太后执政期间,韩国曾向秦求救。宣太后在朝堂上对韩国使者大谈性生活:“我从前服侍先王时,先王把大腿压在我身上,我很难受;先王把身子压在我身上,我却很愉悦。为什么呢?因为承宠交欢,我尝到了甜头。韩向秦求救,要拿什么让秦不觉得沉重,而感到愉悦呢?”
政治高层在外交场合聊起性来这样开放而直接,这在其他国家是不可想象的。
二
法家思想因此在秦国如鱼得水。
商鞅在秦国打击商业,“废逆旅”,废除旅店,禁止商人随便出行;“一山泽”,将山川湖泽等自然资源收归国有,禁止农民以此谋生。[2]
民众什么都不能做,能做什么呢?只有两件事,耕与战。你或者上战场,为国家献出生命;或者努力种地,把收获的一大半粮食充作军粮。
如果你既不想耕也不想战,怎么办?进监狱。商鞅制定了极为残酷的法律,民众稍有违反,就割鼻断脚。《盐铁论》形容秦人的苦况说:“商鞅之任秦也,刑人若刈菅茅,用师若弹丸;从军者暴骨长城,戍漕者辇车相望,生而往,死而旋,彼独非人子耶?”商鞅治下的秦国,杀人如斩草,用兵如弹丸,秦国人或者从军,或者运粮,死亡极众。
这样,国家的汲取能力大大提高。商鞅通过变法,把整个秦国变成一家农场和一座军营,所有秦国人都成了战争机器中的零件和合格的螺丝钉。[3]
这样一种体制当然会引起民间社会的反弹,为统一思想,控制舆论,商鞅不仅烧了书,还规定,民众“不得议”国家的政策: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除了“不得议”,商鞅还建立了互相监视的“告奸”制度。儒家主张“父为子隐”,而法家却鼓励亲人之间相互揭发,秦律甚至规定妻子告发丈夫,妻子的财产可免遭抄没;丈夫告发妻子,妻子的财产可以用来奖赏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使人人自危,“构造怨仇而民相残”。因此商鞅说:“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
这一套严酷的反人道的制度,在其他国家难以推行,但是在秦国却很快落地生根,良好运转。秦国通过改革,建立起一个由国家来全面垄断、控制和调动社会资源的新系统,很快获得了其他国家无法获得的庞大兵源和巨额的军费。
弗朗西斯·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说:
与其他军事化社会相比,周朝的中国异常残暴。有个估计,秦国成功动员了其总人口的8%到20%,而古罗马共和国仅1%,希腊提洛同盟仅5.2%,欧洲早期更低。人员伤亡也是空前未有的,罗马共和国在特拉西梅诺湖和坎尼会战中,总共损失约5万军人,而……中国的数字简直是西方对应国的10倍。
动员如此高比例的人口,进行高密度的残酷战争,秦国百姓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不过这一切的背后除了压力也有动力,因为秦国的军功是按人头计算的,杀敌一人晋爵一级,《商君书·境内》中说:
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乃得入兵官之吏。
只要拎着敌人的脑袋来,就可以邀功请赏,一个脑袋意味着一级爵位、一顷良田、九亩(当然,秦国的亩比今天的亩要小很多)宅基地、一个仆人,还有机会进入政府或军队中充当下级官吏。
法家的特点是说话算数,绝不含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你杀敌杀得多,真的可以平步青云,获得荣华富贵。
前有军功爵位为赏,后有严刑峻法为罚,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秦人只好“勇于公战”,“民闻战而相贺也”。整个社会陷入对战争的狂热之中。“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是以三军之众,从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商鞅建立的这种国家结构虽然在文化上落后,政治上残酷,但在军事上却有效。秦国举国上下,步调一致,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只要国君一声令下,民众便猛兽般地扑向敌人。这样的“虎狼之国”,哪里还有对手?
“正如野蛮的斯巴达人摧毁了高度文明的雅典城邦,后来亚历山大的帝国又否定了作为西方文化之根的希腊文明,秦国扫平了齐楚燕韩赵魏六国,建立了秦国。”[4]原本默默无闻的秦国最终统一天下,证明了法家文化在这片土地上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起自边缘的周人创建了完整的“封建与天命”政治结构,同样起自边缘地区、充分吸收了草原文明的秦人,也创立了一个决定2000年文明基本结构的新制度。
[1]徐良高:《中国早期文明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原文物》2006年第2期。
[2]为了把农民捆绑在土地上,商鞅还明令“民无得擅徙”,这是束缚了中国人几千年的“户籍制度”的起源之一。
[3]韩非子在《五蠹》篇中说:“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这个理想在秦国真的实现了。
[4]陈明:《从殷周之变到周秦之变——论中国古代社会基本结构的形成》,《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2期。
中国统一与欧洲分裂
一
百家争鸣当中,诸子百家一直在相互攻讦,而且骂得很厉害,比如孟子就攻击墨子的思想是“禽兽”思想。
但是百家在思想上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追求“大一统”。所有的学派都呼吁赶快实现国家的重新统一,都认为天下没有共主是不正常的,这会让人心神不宁,必然导致天下混乱,战争连绵,民不聊生。
孟子征引孔子的说法:“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孟子·万章上》)面对“天下恶乎定”这个问题,孟子说“定于一”(《孟子·梁惠王上》),唯一的途径是统一天下。
墨子则主张建立一个绝对君主专制的大一统国家。他的政治梦想是“尚同”(《墨子·尚同》),建立一个层级鲜明、纪律严厉、绝对整齐划一、消灭个性和多样性的社会。这样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使国家富强安定。
老子认为,宇宙的本质是“一”,统一会解决一切问题。他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第三十九章》)
法家则是对大一统政治制度贡献最多的一个思想流派。韩非子认为“一栖两雄”“一家二贵”“夫妻持政”(《韩非子·扬权》)是祸乱的原因。
但是,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希腊时代的思想家却纷纷反对统一。
希腊在历史上一直没能统一。希腊版图由无数个小小的碎片构成,那些林立的城邦在数世纪中一直动荡不安,这种形势和春秋战国十分相似。不过,希腊人对“统一”从来没有热衷过。希腊人极为推崇城邦独立自治制度,小国寡民的城邦,是他们所能够想象的唯一的国家形式。为了抵御共同的敌人,希腊的历史上出现过微弱的联合呼声,不过建立大一统的政治统一却从未使他们动心。
亚里士多德在批判柏拉图时指出,“城邦的本质就是许多分子的集合”,倘若过分“划一”,就是“城邦本质的消亡”。希腊人容忍并且享受分裂状态,因为在他们看来,过大的国家不利于公民民主的实行。城邦领土的过度扩张,便意味着公民集团的扩大,意味着公民与国家间关系的疏远以及公共生活的松懈甚至完全丧失,这正是希腊人反对政治统一的根本原因。
二
为什么会有这样截然不同的思想呢?
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地理环境不同。
与中国的总体环境相似,上古时代的黄河中下游一带也处于相对封闭的环境当中。往北,是无法耕种的草原;往南,是难以开垦的森林;往东,是无法跨越的大海;往西,则是不利农耕的高原。只有中原,是一马平川的黄土。在这样封闭的环境之中,人们很容易形成世界大同、资源有限的观念。
中国的农业文明非常早熟,人口增长得也很快,新石器时代后期,各个文明区就已经开始了对土地、水源这些资源的争夺。
我们翻开司马迁厚厚的《史记》,出现的第一个人物是谁呢?就是黄帝。黄帝被尊为中华“人文初祖”。中华民族的历史,是从黄帝时期开始叙述的。
司马迁认为,自从神农发明了农业之后,人们才走出蒙昧。不过,由于天下没有共主,“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各个部落成天打仗,天下一片大乱,百姓生活动荡不安。
司马迁的这个说法是有考古学的依据的。考古发现,从史前的仰韶时代到邦国林立的龙山时代,战争连绵不绝,规模宏大。这一时期,先民墓地中无头墓、无尸墓、身首分离墓,以及身带刀伤、箭伤的尸体大量出现。大量的防御性城池也是在这一时期首次出现。
这其实就是《史记》开篇所说的“诸侯相侵伐”与“暴虐百姓”。这个时候,黄帝出现了,成为自己部落的领袖。
当时有一个很强大的部落叫炎帝部落,凭仗自己武力出众,欲征服其他部落。那些部落不服,都投靠到黄帝部落以求保护。于是黄帝整军备战,与炎帝大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炎帝战败,俯首称臣,遂与黄帝组成炎黄部落联合体。
炎黄部落联合到一起后,实力更加强大,就开始征讨其他不服者。黄帝发现南方的九黎族桀骜不驯,于是联合炎帝,共同征服了九黎族的首领蚩尤。这场战争发生在涿鹿之野。相传这场恶战规模巨大,惨烈异常,以致“流血百里”,“血流漂杵”,最后杀得“九隅无遗”。
纵观黄帝的一生,就是战斗和征服的一生。只要有不服从自己的部族,黄帝就要领兵征伐。“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黄帝一辈子都在领兵打仗。在两次大胜之后,黄帝又先后征服了东方的太皋,西方的少昊,北方的颛顼,树立了自己的绝对权威。“五十二战而天下咸服”,通过武力确立了自己的最高领袖地位。“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即使在平定天下之后,黄帝仍然保持着一位征伐者的警惕,“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身边总是带着巨大的扈从部队,以保卫自己的安全。
战争的结果是一部分部落被消灭,更多的部落选择臣服。通过战争,黄帝把原来各自为政、混战累世的众部落变成了一个以黄帝部落为首的部落联合体。中华民族的雏形由此形成。
我们读《史记》的《五帝本纪》,能有些什么启发呢?
第一,黄帝是以统一华夏的丰功伟绩而被载入史册的,也就是说,他是秦始皇之前统一中华的第一人。他的最大成就是实现了统一。
第二,中华民族追求统一的心理,起源是非常早的。《五帝本纪》告诉我们,分裂带来的是无穷无尽的战争和痛苦,只有统一能带来和平与发展。
第三,《五帝本纪》告诉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一部武力之下出政权的历史。《史记》告诉我们,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炎黄大战”。中华民族的两大始祖黄帝和炎帝,都是“职业军人”。中国历史上的这个“第一次统一”,和中国历史上以后的历次统一,都是靠武力完成的。“枪杆子里出政权”这个规律,从黄帝时期就已经确立了。
三
读到这儿,你也许会问,你说黄帝靠武力夺取资源和领地,难道那个时代不都是如此吗?那个时代,世界各地都存在原始部落,这些部落不都是靠战争慢慢联合起来的吗?
还真不是这样。
与中国不同的是,希腊原始部落间虽然也经常发生冲突,却没有演变出中国从黄帝到尧舜禹时期“诸侯相侵伐”的规模巨大的统一战争。他们之间偶尔发生战争,但是大部分时期是和平的。
为什么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地理环境不同。希腊内部多山,崎岖的山路阻挡了人们建立大一统政权的雄心。希腊海岸线漫长,面对资源贫乏的困境,希腊人首先想到的是把眼光投向大海,泛舟出海,寻找更适合居住的肥沃土地,或者兴起利润丰厚的航海贸易,而不是向山岭那边的另一个部落发动战争。
即使有战争,在开放的环境下,结果也远不如东方式战争那样令人绝望。
封闭的自然地理环境下形成的文化的特点是资源有限,因此斗争都是内斗。中国上古时代的生存战争,比之世界其他很多地方要激烈和持久,因为在封闭环境下,为了捍卫自己的基本生存资源,每一方都没有退路。
而在希腊,失败的一方会逃往海外,很难形成征服与屈服的专制关系。“希腊文明在一定程度上与地理因素密切相关,海上文明的特点是它交通流动的方便性,不同政见者可以通过海上逃跑,独裁专制者无法实现他对不同政见者的消灭。”因此,希腊文明流传着“海上逃亡之门”说。所以,“希腊混合型的海上文明具有内陆文明难以追比的政治宽容性、契约共享性与文化流动性”。
所以希腊人的思维逻辑和中国人是不同的。中国人说“天无二日,民无二主”,“一国而两君,一国不可理也。一家而两父,一家不可理也”。人和人之间必须分出你大我小来,才能建立秩序。而古希腊人偏要出两个太阳给我们看。比如斯巴达就设有并列的两个国王,雅典的政权结构更为复杂,由9名执政官轮流执政。
崇尚一元与崇尚多元,从上古时期就已经成为东西文明的本质区别之一。
四
我们知识结构中的春秋时代是生机勃勃、绚丽多彩的,春秋时代的人们思想解放,智慧勃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大的学派。
可是,身处历史当中的人的感受与我们完全不同。翻遍春秋战国时代留下的所有文章典籍,很难见到当时的人对那个时代的赞语。相反,触目皆是哀叹、抱怨和诅咒,说那是一个“昏乱”“杀人”“甲兵”“盗贼”“食税”“民饥”的末世。因为在分裂状态下,连绵不停的战争给普通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动荡的政治让上层社会也没有安全感。从西周灭亡那一天起,中国人迫切地呼唤,希望出现一个新的更有力的权威来取代周王朝的统治,以恢复天下秩序,让人民重新安居乐业。
因此,中国的统一不是某一个人灵机一动的设想,它是整个中华民族共同意志的结果。正是在这个民族集体意志的驱动下,春秋以降,诸国之间开始了长达五百余年的不间断战争。每个国家都极力扩张自己的地盘,吞并别的国家,以实现统一天下的梦想。
即使没有秦国,中国也不可能像欧洲那样一直分裂下去。无论如何,统一这个大方向是不会被扭转的,也早晚会有别的国家取代秦国的位置,完成统一的大业。当然,如果是其他国家比如楚国统一天下,中国文化的面貌与后来也许会相当不同。
影响深远的周秦之变
一
秦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朝,它取代了存在时间长达近800年的周朝。这就是“周秦之变”。
我们一般用秦始皇统一六国,或者秦始皇建立大一统郡县制度来讲那段历史,用“周秦之变”这个说法的不多。
那么我为什么要用“周秦之变”呢?因为这四个字言简意赅:“周”是指封建分封制度,“秦”是指大一统郡县制度,“变”是指以秦始皇统一中国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2000年的中国,和在此之后2000年的中国,存在本质性的不同。
到底发生了哪些方面的变化?要讲清这一点,我们可以先分析一个故事。
伍子胥是楚国人,与孔子是同时代的人,据说比孔子大8岁。他的父亲和哥哥被楚国的国君楚平王给杀了,他为了报父亲的仇,跑到了楚国的敌国吴国,带领吴国的军队,把楚国给灭掉了。还把楚平王挖出来鞭尸。《史记·伍子胥列传》载:“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复仇故事。
伍子胥在中国文化里当然是正面形象,他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贤人。我们看先秦的史籍,比如《左传》《国语》《韩非子》《吕氏春秋》《战国策》等,提到伍子胥时,都肯定他的光辉事迹,说他是“烈丈夫”。就连楚国后来的大诗人屈原也好几次写诗歌颂他,还表示“浮江淮以入海兮,从子胥而自适”,要投入大海,去追随伍子胥的灵魂。
因为我们从小听惯了这个故事,所以习之不察,但是如果你细想一下,就会发现这个故事很奇怪。因为按照今天的价值标准,这伍子胥分明不是什么好人:他是楚国人,父亲被楚平王杀了。那是因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他不光不能反抗,还要继续为国效忠。结果他叛国投敌,把自己的祖国给灭了。这显然是大逆不道,这伍子胥应该是“楚奸”啊!后世岳飞的情况就很类似,岳飞和长子岳云都被宋高宗杀死了,死得很冤枉。岳飞的另外三个儿子活下来了。这三个儿子如果和伍子胥一样,去投奔金朝,帮助金朝灭了宋朝,然后把宋高宗的坟挖了,鞭尸三百,大家会歌颂他们吗?
那么,为什么伍子胥这样一个大楚奸,在先秦会受到肯定呢?
这个故事鲜明地反映出,周秦之变之前,和周秦之变之后,中国人的生存逻辑变了,评价标准也不一样了。
二
在周秦之变以前,中国社会秩序的最高原则是血缘原则:家大于国。
周代的社会是一个血缘社会,周王把自己的亲人分封到各地,他的亲人又在自己的小国之内,再进行层层分封。
这样分封的结果是,周代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大家族当中,效忠于自己的家族,比效忠国家重要。所以当时人的价值标准是“父高于君”,父亲比国王重要。郭店楚墓竹简上记载,“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意思是说,为了父亲,可以不管国王,但不能为了国王不管父亲。
《韩非子》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
大意是说鲁国有一个人去打仗,每次在前线都开小差,孔子就问为什么,那个人说,我是独生子,我如果战死了,我父亲就没人养了啊。孔子一听觉得这个人道德真高尚。
这个故事当然是把儒家观念推到了极致,有点夸张,不过也确实反映了儒家思想的本质。儒家认为,血缘是至高无上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而且给父亲报仇,是绝对正确的,别管对方是国君还是什么,因为“父高于君”。
秦晖先生说,这些故事说明先秦社会是以家族为单位的。提倡“父高于君”,正是为了阻止国家权力向家族内部延伸。所谓“忠孝不能两全”是后世的观念,先秦人是没有这个矛盾的。
三
周秦之变的第一个层次,就是从小共同体变成大共同体。
什么叫小共同体?就是老子说的“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帝王世纪》说,夏商之际,天下1800方国,那么按当时的总人口来看,每个方国平均人口不过1300人。宋镇豪在《夏商社会生活史》中根据夏商之际古城址考古资料,推测当时的平均人口是1500人。周初天下也是一千多个方国,薛涌说:“一千多个国,大体都集中于狭小的中原地区,每国的人口平均也就是几千人。”[1]为什么老死不相往来呢?因为各国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不用往来。
“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对今天习惯了大共同体生活的中国人来说,可能难以想象。其实,如果对比一下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也许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日耳曼民族消灭了罗马帝国后,各地封建主关起门来过日子,中世纪庄园都是自给自足的,所有的生活用品基本上都可以自己生产,既种地打粮,也养牛养猪,还有人从事手工,当木匠或者铁匠。也就是说,关上大门与世隔绝也没有任何问题。庄园里的农奴和农民是不能随便离开庄园的。因此“每一个庄园就是一个社会。农民们大概一辈子都不会跑出家乡十里地以外去;庄园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地方,若没有战争波及这里,它与外界就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当时英国布满大大小小这样的庄园”[2]。
周代社会也差不多是这样。所以当时社会横向的结构是不连贯的,可以互不往来,或者很少往来。
纵向呢?当时社会上当然有等级结构,最上面是周天子,然后是诸侯,然后是卿,然后是士。虽然整齐有序,但是这种结构不像后来的官僚结构那样能“一竿子插到底”。为什么呢?因为和中世纪欧洲一样,“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附庸的附庸也不是我的附庸”。每个人只对他的直接上级负责,不对上级的上级负责。
读春秋战国史料的时候,相信很多人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孔子和孟子周游列国,不停地徒劳地游说各国的君主,却不去见最高领导?明明他们好几次路过周天子的领地,但就是不去朝见周天子。这是怎么回事?
关于这个问题,有人解释说,是因为周天子无权,诸侯有权,找他办不成事。可是有人也有疑惑,没权并不妨碍你去尊敬他、朝见他啊,孔子成天喊着要“尊王”,越是没权,你越应该尊重他啊。所以明治维新的时候,有的日本学者抓住这一点,说孔子不忠于周朝。
这其实就说明了后世的人对周制的不理解。在周制中,只有诸侯才需要效忠周天子,有朝见周天子的义务。孔子和孟子勉强只能算卿大夫一级,他们只需要对诸侯一级负责,轮不到他们对周天子负责。
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再来看一个故事。齐国有一个权臣叫崔杼,他派手下去刺杀他的国君齐庄公。如果故事发生在秦代以后,崔杼这个手下的行为肯定是大逆不道的,因为任何人都是国君的臣子,但是春秋时代的人们并不这样想。齐庄公看到崔杼的部下,说求求你,不要杀掉我啊。崔杼的部下说,对不起,我不是你的臣子,我是崔杼的臣子,我只听崔杼的话,“不知二命”。你要有命令,请和崔杼说,和我说不着;我只忠于崔杼,所以必须杀掉你。秦晖先生分析说,崔杼的部下在国君面前能如此长篇大论、振振有词,说明这个道理是当时大家公认的:我们只对我们的上一级负责,再上一级,我们就不用管了。
四
我相信,大家能从前面几个故事中感觉到,周代的人们是生活在一个一个小的自治社会当中的,也就是小共同体当中。
在这些小共同体中,各地诸侯大夫的权力是世袭的,不是上面的天子或者国君赐予的,因此也不能被他们剥夺。统治者的经济来源是自己领地的收入,而不是上一级给的工资。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有很大的自治权,他们的实力来自自己领地内民众的效忠,而不是凭借上级领导的赏识。他们很在乎是否获得本地民众的支持,制定措施要考虑民众的感受,剥削和压迫必须有一定限度。
因此,在这种社会结构中,自上而下的社会控制力也是很差的。上一级的命令只能到达自己的下一级,而无法穿透一层层的层级结构直接到达社会最底层。与此同时,小共同体社会的信息传递效率是很差的,周天子会了解诸侯国的一些大体情况,但很难掌握具体情况,至于诸侯国下面各个卿大夫领地的情况,他更是完全不了解。他想知道全天下一共有多少人口,直接从老百姓那里收税,是很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这样的社会,汲取能力很有限。
因此,这种小共同体的结构显然不利于国家集权,也不利于国家汲取社会资源,统一指挥来办大事。
五
所以周制的社会结构就像是大船中有一个又一个的隔水舱,虽然同处一条大船,但这些隔水舱彼此是相对独立的。周秦之变的内容,就是国家权力打破层层限制,把小隔水舱全部打通,把一个个小共同体连接成了一个大共同体。
首先,各国诸侯国不存在了,贵族阶层被整体消灭了,六国贵族活下来的都被迁到了首都,不再有封地了。原来的封地全部变成郡县,由皇帝派地方官管理。地方官治理的逻辑和世袭贵族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力和地位完全来自皇帝,所以他们唯皇帝之命是听,不在乎被他们统治的老百姓对他们怎么看,因为他们是“流官”,干几年就走。皇帝的命令因此很容易直接贯彻到社会最底层,想要收多少税,马上就能收上来;想要调动多少人修长城,马上就能调动起来,不必管百姓的死活。所以,秦朝和汉朝出现了许多“酷吏”。
接下来,秦始皇又对民间的家族制度动手:贵族虽然没有了,但是血缘家族仍然是有效的民间组织形式,人们如果忠于家族,就会妨碍他忠于国家。儒家认为,孝子就是忠臣,所以求忠臣于孝子之门。而法家的逻辑完全相反,韩非子认为,“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我们不要孝子,只要忠臣,因为孝子只重视他爹,不能尽忠国家。
所以秦代和汉代都鼓励老百姓分家,甚至强迫老百姓分家。规定“不得族居”,“民有二男不分异者倍其赋”,“父子兄弟同室共息者为禁”,就是说姓一个姓的不能住在一个地方,家里有两个成年男人就必须分成两家,父子或者兄弟俩不能住在同一个房间。这样做的目的当然就是强制解散大家庭,把一夫一妇的个体家庭作为最基本的社会细胞。这样民众就原子化了,变成由最高统治者直接控制的“编户齐民”。
有人会疑惑,说分家,老百姓就会老老实实分家吗?说打散血缘纽带,就真的能打散吗?一个社会的传统是很难一下子改变的,官方的命令在社会上不一定能真的执行。
但是大量的学术研究成果证明,秦汉三国时代还真做到了这一点,通过强有力的权力高压实现了基层社会原子化——秦简汉简中有很多证据。
秦晖先生着重研究了20世纪末发现的长沙走马楼吴简,他发现在三国时代,长沙一带所有自然村的姓氏极度分散。分散到什么程度呢?一个村子如果有40户人家,那么,这40家至少包含20个姓氏。有一个姓氏在这一带共有70户,结果分散在70个村子里,每村只有一户。这显然是政府强迫原来的家族分家,把他们均匀地迁徙的结果,目的是彻底打散家族纽带。秦晖说,这是“极端的多姓杂居状态”,“其杂居的程度已经达到显得不自然的程度,令人怀疑是否有人为的‘不许族居’政策的结果”。[3]
我们知道,三国时代是世家大族与皇权分庭抗礼的时期,然而在皇权能控制的直接区域,宗族仍然被打散得如此彻底,更何况在秦朝和汉初。
这还不是一个地方的偶然现象。秦晖先生考察了上至秦汉,下到唐宋,包括湖南(长沙一带)、湖北(江陵一带)、四川(成都平原)、中原(洛阳一带)、河西走廊(张掖—敦煌一线)等地的历史资料,他发现,从内地到边疆,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全都是非宗族化的乡村,没有任何一例聚族而居的。这说明秦制为了打散家族的控制,花了很大的力气。有人说,不对,我们南方的很多村子只有一个姓。这个基本都是宋代之后宗族复兴的结果。[4]
所以,在周秦之变后,小共同体社会变成了大共同体社会,导致中国人的生存逻辑发生改变。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社会价值就从“父高于君”,变成了“君高于父”,人们要忠于国家,而不是忠于自己的家族。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遵循心里不能有其他,只能有君主的新准则,就是所谓的“官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皆虚其匈以听于上”。举国上下,皆以君主之是非为是非,以君主的利益为利益。
所以在秦代之后,中国人开始推崇另一种价值,叫“舍小家顾大家”,叫“大义灭亲”,叫“忠孝不能两全”。不管皇帝怎么对待自己的臣民,臣民都不能反抗——所以岳飞的儿子也就不能去投奔金国了。
那么这一切,包括建立一个高效严密的官僚体系,包括把血缘组织打散,有什么目的呢?显然是为了提高国家的动员能力和汲取能力。这样,“2000万人口的秦朝,可以调40万劳动力去修长城,70万人去修始皇陵,70万人去修阿房宫,50万人戍五岭……这是宗法时代的周天子绝对不敢设想的”[5]。
所以,小共同体和大共同体的区别,或者说周秦之变的主要内容,就是政治组织形式变了,国家的汲取能力大大提高了。
[1]薛涌:《从中国文化的失败看孔子的价值》,《随笔》,2008年第1期。
[2]郭俊岩:《中世纪西欧农民的日常活动与贫困化之探讨》,《台东师院学报》1988年第10期。
[3]秦晖:《传统十论》,东方出版社,2014,第12页。
[4]秦晖:《传统十论》,东方出版社,2014。
[5]秦晖:《传统十论》,东方出版社,2014,第149页。
孔子为什么经常梦到周公
一
周秦之变的第二个变化,是人际关系和人的道德水平的变化。
周制是一个小共同体时代,当时的封国并不大,也就几千人或几万人,里面再分封,每个人具体生活的小社会可能就几百人,就像今天一个大村子那样的规模。
这样的社会,诚信度往往比较高。为什么呢?用秦晖先生的话来说,从“经济人的理性”角度来考虑,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都有或远或近的亲戚关系,都“知根知底”。所有人都要长期地、反复地打交道,也就是所谓的“反复博弈”。人们当然不会选择一锤子买卖,而是会将“诚信”作为处世的基本原则。
这一点我很容易理解,因为我小时候生活在农村。和城里相比,那时候的农村人情味非常浓厚。一个人去另一家串门儿,如果遇到饭点儿,可以自然地上炕一起吃饭。谁家园子里的豆角、黄瓜成熟了,也会很自然地送给旁边结得比较晚的邻居,大家从来不认为这需要客气。那时候我母亲在山村里做小学老师,是“吃国库粮”的,没有菜地,我家门口早上经常会收到一篮子新鲜蔬菜,很多时候根本不知道是谁送的。在这样的农村社会中,一个人“人性”好坏,也就是口碑怎么样,决定了他的地位和前途。而且农村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谁辈分大,谁就可以坐到炕头,谁就有话语权。甚至直到今天,那些外出打工的人不管在外面发了多少财,回到村子里,还是会露出淳厚的笑脸,见了长辈仍然要毕恭毕敬。
所谓小共同体,其实就是这样一个大村庄,民风自然很淳朴。所以儒家才得出了“人之初,性本善”的结论。
而变成了一个大共同体后,中国就从血缘社会变成了“陌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里,人和人之间都是一次性博弈,就是“一锤子买卖”。举个例子,开在小巷深处的小饭店的饭菜通常很可口,因为来吃的都是老主顾;但是火车站边上的饭店就差劲多了,因为来吃的都是流动人口。因此在陌生人社会里,人和人之间的欺诈行为越来越多,甚至亲人之间也很冷漠。所以秦代建立之后,中国社会原有的那种脉脉温情就逐渐消失了,变成了一个越来越冷冰冰的社会。贾谊说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鉏,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意思是秦人分完了家,儿子到爹家借个锄头,当爹的都不愿意;母亲到儿子这儿拿个扫帚用,儿媳妇叉着腰就破口大骂。整个社会风气为之一变。
二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回头再讲讲儒家。
孔子是古今中外最为特殊的一个思想家。为什么这么说呢?
孔子没有留下自己的著作。老子、墨子、韩非子,他们都各写了一本书。只有孔子一个字也没写过。《论语》不是他写的,是他的弟子们写的。为什么呢?是因为他文笔不好,怕露怯吗?不是。因为他的主张就是全面回到过去,因此不需要创新。
西周之时,并没有“儒家”这个词。为什么呢?因为儒家所主张的,其实在那个时代就是西周社会活生生的现实,是习以为常的具体生活。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西周的生活方式已经开始被抛弃,这时才出现了儒家。儒家其实没有“学说”,它提倡的就是全面复古,恢复西周的一切。也因此,后世历代儒生的最高政治理想也是回到“三代”,说白了其实就是回到西周。
所以孔子说他“述而不作”。儒家已经有了系统化的经典,周代传下来“五经”,因此不需要他劳神再去写作。他需要做的,就是整理和传授而已。
所以,孔子并没有创新,他风尘仆仆到处游说,是希望当权者能按他的意图来“从周”;他广收门徒,四处讲学,也是为让更多的人能传承“周公之道”,散播更多的文化火种。所以,儒家这一学派真正的始祖并不是孔子,而是周公。孔子自己也说,周公就是他心目中神一样的存在,他经常梦到周公。[1]所以汉代儒生坚持认为,儒门的宗主是周公,周公才是“先圣”,是开创者。孔子不过是“先师”,是传授者。[2]这个想法孔子如果得知,肯定会举双手赞同。
三
孔子为什么要回到过去呢?主要是他非常反感春秋战国的时代变化,反感人心不古。
虽然孔子活着的时候,秦国还没有统一天下,但是随着各国间的战争日趋激烈,周秦之变的趋势已经很明显了,中国的血缘社会正在崩溃的过程中,孔子对“巧言令色”“人心不古”“礼坏乐崩”“世风日下”这些“陌生人社会”的苗头非常敏感和痛心。薛涌说:“从我们两千多年后的人的角度看,在这方面,孔子可以说是最早看到专制将腐蚀了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的先知。”[3]
所以孔子不光主张文化上要回到过去,连政治结构也要全面回归小共同体时代,要“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恢复到周初那个一千七百多个小国并立的状态。这就和老子的主张不谋而合了。孔子和老子都喜欢小国寡民的状态,道理很简单:只有几千人口的小国,才能形成一个“熟人社会”,才能像一个大家庭,才能让“民德归厚”。
孔子反对社会变化的第二个原因,是反对国家组织能力和汲取能力的提高,对民众的压迫加重。
《礼记·檀弓》记载了一个故事——也许不是史实,但是很传神地说明了那个时代的气氛: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孔子经过泰山脚下,见到一位妇人在新坟前哀哀恸哭。孔子停下了车,询问是怎么回事。妇人说:“我是在哭三个人。我的公公、丈夫和儿子都先后被老虎吃掉了。”孔子很吃惊:“虎患如此严重,为什么你们不离开这个地方呢?”妇人说:“因为这里虽然有老虎,却没有严酷的政治剥削啊!”
孔子听罢,发出了那句著名的感叹:严酷的政治比老虎还要凶猛!
这只老虎,就是越来越集权的国家。孔子虽然未见到商鞅变法,但是他经历了春秋战国之际的第一次改革,也就是鲁国的“初税亩”。
周室既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徭役横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公田不治。故鲁宣公“初税亩”,《春秋》讥焉。(《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第四上》)
“初税亩”是国家增强税收能力的一种改革。孔子对这种社会变化的趋势非常敏感,明确表示反对。
四
面对“集权国家”这只新出现的老虎,法家和儒家的态度是完全相反的。儒家想倒推历史的车轮,回到过去,消灭这只老虎;法家却主张前进,主张更快地推动历史的车轮,让这只老虎越来越凶猛。
那么,我们反观历史的发展,孔子的主张显然是脱离现实、不可能实现的。人类社会从小共同体社会进入大共同体社会,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中央集权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
秦王朝统一了度量衡,为建立全国性统一市场奠定了基础;废除了封建等级制,让社会流动性大大增强,平民从底层向上奋斗比以前容易多了。特别是终结了各国混战,天下大部分地区归复和平。这些都有利于大范围内的物资和信息交流,在全世界遥遥领先。欧洲一千多年后才结束了封建制,建立统一民族国家。而日本则直到明治维新后,才做到这几点。
王夫之因而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封建毁而选举行……势相激而理随以易,意者其天乎。”郡县制比封建制有很多优势,因此,它取代封建制,可以说是一种天意。
而且,儒学主张血缘关系解决一切社会问题,这也是一个过于简单化的方案——这在小共同体时代也许可以实现,到大共同体阶段显然就不行了。所以现在新儒学认为儒学包治百病,甚至认为“21世纪就是儒家的世纪”,我是不敢相信的。
但是,孔子的思想在今天也仍然有一定启发作用。
是的,中国社会早晚要走出血缘纽带,要走向大共同体,但是大共同体是否一定要采取秦国的方式?是否必然与小共同体不兼容?不见得。
在西方文化中,小共同体的传统一直很深。且不说希腊城邦是自治的,罗马帝国结构中也保留了大量自治成分,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也是小共同体,有自己的法庭,能解决自己的内部问题。中世纪后期出现的自治城市,更是现代西方民主的重要起源。
这造成了西欧近代大共同体即集权国家和中国式中央集权的不同:欧洲集权国家是在议会、自治城市、行会等多种社会力量发育起来之后出现的,因此君主的专制权力是有限的,君主权力不仅受法律、议会的制约,也受到各社会阶层、利益团体的限制。因此,虽然现在的西方国家都是大共同体,但是它们都保留了很多自治传统。比如今天美国社会超过一半的公共事务是由民众自我管理完成的,美国人今天仍然认为,“一切政治都是地方政治”。
因此阿夫纳·格雷夫(Avner Greif)在讨论西方文明成功的原因时,提出了一个基本的制度因子:西方人一直没有失去自治能力。当小共同体能够在现代国家的结构中保存自己的自立性和创造性时,就能促进社会的繁荣和国家的兴盛。如果这种小共同体过早地被国家权力整合,社会的基本动力就消解了。因为“文明的动力归根结底来自社会基层。当一个社会活跃着无数自治群体,每个人都参与社区事务的时候,这个社会才是健康的。当一个社会把所有权力都由高高在上的政府垄断,这个社会注定会失去活力”。
中国的“国家巩固发生在社会其他力量建制化地组织起来以前”,因此君权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周秦之变后,中国社会原有的那些小自治体和小共同体被消灭了,完全被官僚体系取代。正如同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描写法国专制王权时期一样,“中央集权下官僚机构的行政活动取代了地方民众的公共生活”,社会因此沙漠化。事实证明,这不利于一种文明和一个社会持续保持活力。
今天的中国当然不可能通过“反向的周秦之变”重新走回周制,走回小国寡民。但是,儒家反对权力过度扩张,强调家族自治,对我们今天思考如何治理社会还是有启发意义的。事实上,后来的大儒顾炎武就提出以宗族力量来限制皇权,“无强宗是以无立国”,没有强大的宗族就没法立国。他说唐代“贵士族而厚门荫,盖知封建之不可复,而寓其意于士大夫,以自卫于一旦仓皇之际”,唐代的君主虽然知道不能恢复封建制,但是还是保留了魏晋时再度发展起来的大家族制度,这样的话,天下苍黄之时,大家族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自保。虽然他对唐史的这种解读不见得正确,但这正是儒家精神一以贯之的体现。
[1]《论语·述而》:“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
[2]汉代儒生并不把《论语》当成经典,只当成普通读物。
[3]薛涌:《学而时习之》,新星出版社,2007,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