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文学网
  1. 少年文学网
  2. 其他类型
  3. 中国通史
  4. 占田课田制
设置

占田课田制(1 / 1)


占田课田制

占田课田制,西晋经济制度之一。泰始四年(268年),晋武帝下诏改典农官为郡县官,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占田制和课田制,实际是一种租税制度。规定每户每人应种田若干亩,但不是按户口实际授予这个数额的田地,而是按规定的田数向每户每人征收规定的租税。此前司马昭改屯田官为郡县官,屯田农户成为普通农民,所耕官田成为私田。耕官田一般是50亩,屯田制废除后,加收50亩租税,作为官田变为私田的补偿。这是占田制的根据。屯田官强迫屯田客加种田亩,称为课田制度。占田制规定一户负担100亩的租税。朝廷不管农民实际种田多少,均按百亩收租税。屯田农户得私田50亩,普通农户得确定开垦地的占有权,百亩租税的负担可承受。课田制改按户加课,新垦田为按丁加课,农户也可接受。占田课田制实行时,额定田数与农户实有田数相差不远,所以占田课田制即租税制,也是农户土地占有制。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