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
《乐记》是中国古代儒家音乐理论的重要经典,是荀子学派的著作。《乐记》主要论述了音乐的产生和形成过程,指出音乐产生于人的思想感情,人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感情激动起来,就表现为“声”(包括乐音和噪音),这种声互相应和,其变化有一定规律的就成为“音”(乐音)。把音按照一定规律组织奏作起来,再加上舞蹈,就成为“乐”(音乐歌舞)。
《乐记》中认为音乐表现不同的感情,因而反映并影响社会的治、乱。它列举了哀、乐、喜、怒、敬、爱各种不同感情在音乐上的不同表现,进而指出社会的治、乱和国家的兴亡必然会影响人的思想感情,因此必然会从音乐中得到反映;反之,音乐表现的不同,也必然会对社会的治、乱和国家的兴亡起反作用,给予潜移默化的影响。《乐记》强调音乐的社会教育作用。音乐应成为社会教育的工具,与礼、刑、政一起,在不同的方面发挥作用,以安定社会,使国家有大治。它在后世被称为“乐教”。
在音乐美学方面,它要求以善为准则。提倡“德音”、“和乐”,反对“溺音”、“淫乐”;认为音乐美的最高境界在于个体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乐记》对后世有深远影响,在2000余年的封建社会中,它所表达的音乐思想被视为正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