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集团在国外也有那么多分部,加上现在我们是借故出国避难,又不是被发现出逃的,你是不是傻?难道等被发现才撤?到时候你想逃出去都难呢!”
宋华眯了眯眼,有点恨铁不成钢的看着眼前的女人,那眼角处,因为眯眼而显露的皱纹又生又明显。
他已经六十多岁的人了,再过五六年就要做七十大寿了,他可不想在监狱里老死!
像他这种犯罪分子,要是证据确切被投入牢狱,那铁定是妥妥二十年以上的。
要是被查出的证据越多,也许无期或是死刑也是很有可能的事。
所以,他不能等了,也赌不起呢。
“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就和公司的人说,要到国外去投资一个项目,近半年都不回来,让二叔和三叔先帮我看着公司。”
白梅盘算着这个计划的可行性,随后想到了舒澜,又紧张的跳起来,道:
“可是我无端端跑到国外这么久,舒澜这个死丫头肯定不会相信的,我怕她会趁机夺走白氏,那可怎么办?我怕这样反而会中了她的圈套!”
白梅越想越觉得可疑,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肯定是白兰两母女设的诡计,肯定又是想支走她,好让她拿回白氏!
那个阴险的舒澜,也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这次肯定又是她布的局,也许她根本就没察觉lucky身上的秘密。
只要等他们松懈一点,夺回lucky然后再销毁那些证据,这样才是最好的方案。
“呵,随便你,反正过两天我就走,如果你这么有把握,你就留下吧。”宋华可是不想冒险呢。
他身为犯罪集团的首要成员之一,除了有上头罩着,最主要还是因为自己够醒目,对危险将近的感知比较灵敏。
才能每次都能打擦边球不被死警察捉到,就算这几年被警方查的厉害,但是却每次都能让他销毁证据,连警察都奈何不了自己。
所以,这次他的感觉也不会出错的,如果傻乎乎的一直待在这,绝对会完蛋,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走。
“什么,你想自己走?怎么,你想撇下我吗?别忘了这几年我是怎么帮助你发达,帮助你讨好上面那个人的欢心的。”
“我说叫你走啊,是你自己不肯我有什么办法?难不成,我还要在这陪着你等死吗?”宋华有点可笑的看着她。
他慢慢悠悠的穿好衣服,走到窗户边点燃了一支烟,悠闲的吸了一口。
正所谓大难临头各自飞,就算他们本是同林鸟又如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只要有钱有权有自由,只要还没死,还怕找不到女人吗?
而且他又不止白梅这么个老女人,不过是念在她为自己生了个女儿,还在利益上对自己有所帮助,才对她好点罢了。
“可是我走,白氏怎么办?别忘了我白氏可是和你绑在一起了,洗钱和挪用了这么多公款,可都是为了帮助你的事业,为了得到那个人的重视,击败你其他的竞争对手啊!”
白梅想到宋华上头的最大boss就有点忍不住的后怕,那个男人她只见过一次,还只是看到一个背影。
那个男人的背影,给她的感觉应该是文质彬彬,绝对是被上天宠爱的幸运儿的。
可是看着斯文绅士的一个人,因为别人不小心碰了一下他的衣服,就让人把他的手给砍了!
又因为别人说的一句话,他不爱听,就直接命人把对方的舌头给割了!
听说他常年戴着面具,又因为有女人爱慕他,想要看他的脸,被他发现了,直接命人挖了对方的眼睛!
实在是恐怖残忍至极,她真的不想第二次看见这个男人了。
生怕自己做错什么,说错什么,被割了舌头或者砍了手!
“那是因为文先生看中了白氏,是你的荣幸,而且那样的男人,你敢不配合他,不听他的话吗?”
宋华说起自己的顶头上司文先生,也就是白梅所说的男人,不但一脸恭敬,那也是一脸的害怕。
他就算是核心成员之一,也不是轻易能见到文先生的,而且和他说话少一分精力,都无法跟得上他的节奏。
所以,他也很害怕和他近距离说话,每次和他近距离说完话,宋华整个后背都冒汗,生怕自己说错一句话,就得完蛋呢。
“总之,最迟一周后我就要离开这里,去文先生那里复命,你要是留就自己留这吧,别怪我不提醒你,你在这呆下去绝对会完蛋!现在不止那个舒澜,连国际刑警都出动了,这里本来就不适合久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