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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像是披着羊皮的狼(1 / 1)


母子俩抱着本书视若珍宝的模样,看得孟昭昭又好笑又心酸,她缓声道:“我今日送完秋梨膏去了一趟万木学堂,也就是咱们平常在三岔口摆摊的那处学堂,不过——”

听得这,孟清宝呼吸声明显一重。

“万木学堂每年春秋两季招生,今年秋季的招生刚过去不久,清宝若想进万木学堂,还得待到明年立春,而且,这万木学堂只招生开蒙后的学子。”

“只招开蒙后的?”孟清宝嘴唇嗫嚅,眼中的小火花一一熄灭。

他手指不自觉抚着掌中的书扉。

开蒙?

便是他爹孟老二,也只是认得几个字,离正儿八经的开蒙亦是相隔十万八千里。

至于他,就更加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小老粗。

“人家只招开蒙后的,那咱们开了蒙再去就是。”孟昭昭望见他的神色,忍不住揉一揉他的发窝,笑问道:“这开蒙的‘三百千’如今都买回来了,清宝莫非觉得自己半年的时间,还开不了蒙?”

“自然不是!”孟清宝下意识摇头,“可白云镇就万木学堂一个读书的地儿,这清水村及附近的几个村子更是连个私塾也没有,虽是有书,可这字它兴许认得我,我完全认不得它呀……”

“清宝说的不错,咱们清水村穷得响叮当,完全就是一村的大老粗,便是魏老村长,”姜氏说到这,声音不由低了几分。

“他老人家亦是只认识章子,不认识字呀,清宝便是想找人学,都找不着人。”

其实,先前孟昭昭便已经在家里提过一嘴读书的事。

虽然知道读书各项的花费都高,可她自己已经当了一辈子白丁,还是想让孩子们能够认得几个字,不至于走她们这一辈的老路。

“谁说咱们清水村里没有识字的人?”孟昭昭勾唇浅笑,抬眸望向靠墙而立的深蓝色招幌。

孟清宝循着她视线一瞧,眼睛瞬时一亮,“墨大哥!对呀,墨大哥识字,而且他一手字写得漂亮极了,比云州府城墙上那两棵草一样的大字好看多了。”

孟昭昭嘴角一抽,那一幅狂草比起这招幌上的字分明就是一个爹一个崽的距离好么?

不对……她猛然回忆起那幅狂草。

又定睛往招幌上的五个大字瞧。

此时,她终于发现当时见到阿珩落笔时的熟悉感从哪儿来了。

这招幌上的字端端正正,乍眼一看,俨然便是初学学子写出来的字,可若是将一个个字单独提出来看,那一笔一划却是锋芒凌厉。

浑似是披着羊皮的狼。

而且,它和城门上‘云州’二字,似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微微眯起眼,心中已然升起一丝怪异。

“昭儿,马上快到晌午,我现在去煮饭,你去西坡一趟,叫珩儿一起来吃饭,顺便问问愿不愿意教清宝认认字?”姜氏言语之间有些激动。

“啊?”孟昭昭眼眸微征,赶忙摆手,“还是清宝去吧,他跑得快。”

那小破屋,打死她都不会再去。

“嗳,我现在就去……”

孟清宝连声接话,话音还没落,人已经跑到羊肠小道去了。

“这孩子。”姜氏摇头失笑,赶忙往灶屋走,原先还带着几分愁苦的面容此刻已然红润许多,连眸子里都闪着星星点点的亮光,

大黑今儿个早上送来的一条大草鱼,整个上晌一直放在木桶里用水养着,如今依旧活蹦乱跳。

可一条鱼,哪里够吃。

孟昭昭眼珠微转,背起稍破些的大背篓便往外走,小院前头正巧有一条小河穿过,方才她在村口洗血迹的时候,瞧着里头有几条巴掌大的鲫鱼,就是不知道这河流的上游有没有大货?

便是没有大货也没关系。

只要有河,她就有鱼。

正巧,她有些馋空间小溪里的鱼了。

秋天一到,河岸上的野草大部分已经枯萎发黄,直到临近河水的地方倒是有一些新鲜嫩绿的草重新长出。

孟昭昭走到河边,直接薅一大把青草,丢到竹背篓里,便要放到河中。

这时,一声惊诧声响起。

“昭昭姐!你这是在做什么?”

孟昭昭拎着背篓转身,便见二狗带着两朵花往家里赶,他背上背着一个大背篓,春花和夏花身后背着小一点的背篓,三个背篓上头的野梨子皆是堆得满满。

如今,大伙摘到梨子都是先往自家放好,等到下晌酉时再统一送梨子到孟家。

吴家的田地不多,差不多两亩的水田,只吴婶子夫妻俩在田里忙活两天便够,家里的三个娃娃秋收帮不上太多忙,索性让他们全摘梨子去了。

“今儿个有些嘴馋,想捞只鱼儿吃吃。”孟昭昭勾唇笑笑。

她说罢,手中的背篓已经放到河岸下,她里头特意放了一块大石头压着,省得鱼没抓到,反倒让背篓被水流冲走。

“昭昭姐,这河里的鱼儿一条条都精着哩,而且腥味贼重。”二狗望一眼背篓,不好直说这样的背篓根本抓不到鱼,他嗫嚅半天,终是出声,“昭昭姐若是想吃鱼,待我放好野梨回去,给你摸几条大板鲫……”

春花点点头补充,“我阿兄抓鱼最厉害,娘常说他除抓鱼就会掏鸟蛋,别的啥也不会!”

“对!”三岁的夏花眉头皱起,“可是阿兄抓的鱼又腥又难吃,还不如烤鸟蛋来的香。”

二狗一头黑线,梗着脖子道:“我抓鱼那也是本事,再说这是河里的鱼腥,可不是我抓的腥!”

说罢,转身便想将野梨子丢家去,这大鱼他怕是抓不到,可抓一两只大板鲫、马口还是不在话下。

“噗嗤——”孟昭昭被三兄妹逗得笑开来,“二狗不急,若是这河里的背篓一下晌没动静,我再请你帮忙捉鱼,而且这鱼呀,只要用对了方法,不但不腥,更是比猪肉还好吃。”

“当真?”三兄妹目光有些怔愣。

猪肉可是他们吃过最好吃的肉,随便放一点水煮都香。

比猪肉还好吃,那得是多香?

“自然,比真金还真。”孟昭昭轻笑着点头。

清水村处于大夏南方,南方河水水质好,河里的鱼虾更是肉质细嫩,他们觉得鱼腥味太重,实则是因为这时代的调味料极为稀少,村里人家做菜大多都是用筷子沾点猪油就算是放了油。

如此,又怎能做出香喷喷的鱼出来?

孟昭昭放好鱼篓,见二狗兄妹脸上的不可置信,也不再多言,拍拍手往回走。

她刚走到家门口,正好瞧见孟清宝引着墨珩来。

前头小家伙脸上堆满的殷勤都快溢出来了,真的是,令人不忍直视。

至于他身后的墨珩——

孟昭昭眸光微顿,望向那似乎又重新包扎过却依旧渗出血的纱布,脑海中蓦然浮现出早上离开村口时的那一声,他这是昨儿个摔一跤,今儿个又摔了一跤?

“阿昭勿担心……”墨珩感受到少女的视线,刚一开口。

脚下却是不知绊到什么,整个人脸朝地往下栽。

而往日平坦的泥地上,不知怎地,竟竖着一块尖利的青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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