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昭昭看着白乎乎的豆包,脑袋中像是有马蹄碾过,瞬间空白一片。
也不知道是第几只草泥马奔腾过后,她终于回过神,黑干瘦的爪子对着豆包按下去。
什么烫不烫的,那重要吗?!不重要。
唔,煊软蓬松的包子并没消失,包子皮上赫然印着一个黑乎乎的指头印。
她看着姜氏和清宝都在忙活着烧火,至于怀中的小丫头,正啃着手指头玩。
于是,在心头默念:再来个豆包。
紧握的掌心瞬间又被烫到了。
不过,孟昭昭却是半点不觉得痛,她只想哭。
天知道她不过是丰收后多喝了两杯,再睁眼看到的便是自己差点被人当做食物吃掉时,内心是怎样的奔溃。
后来,她知道这具身体天生力气大时,她觉得自己能在这乱世中活下去的几率有了两成。
此刻,她看到这白乎乎的豆包,忍不住想,难道这就是中存在的金手指?
她急切地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将两个豆包默默收回去后,她借口出去上茅房,不过也没走远,就在隔壁屋子后面就没再走,毕竟这里荒山野岭,屋子里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娘仨,她不放心。
在确定四周都没有别人的情况下,孟昭昭走进高大的茅草从中,在心中默念:“进!”
只见一片白光闪过。
再睁眼时,看到的竟是她在现代的农家小院儿。
在她出生不久后,父母便离了婚,几年后又各自结婚,也都生了孩子,她便成了多余的那个,所以,自她有记忆以来,便是和爷爷奶奶生活在这处农家小院儿。
生活虽不富足,却是脚踏实地的平静和快乐。
只是,随着她一天天长大,爷奶的身体却是每况愈下,在她大学期间,二老一一撒手人寰。
后来,她毕业,和一家大公司签了四年的卖身契,但当螺丝钉的滋味并不好受,再加上口罩原因,于是,等到卖身契到期,她便带着赚回的三十万,又回到了这处小院,一心只想躺平。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有的人似乎天生就没有躺平的命。
她抬眸,只见院外的大路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环着院子的小溪。
前院里,一溜儿的果树,大多早已落果,唯有那株枝繁叶茂的老梨树,枝头挂着一个个水灵灵的大梨子。
孟昭昭习惯性地踮起脚尖,摘了个梨子,也不管脏不脏,直接啃了一口。
“唔,真甜。”
孟昭昭有些怀疑这只是一场梦,她瞄了眼梨树下悠闲打盹的奶山羊一家三口,逮着只吃草不干活的公山羊便是一薅。
“咩~咩~咩~”
公山羊痛得弹跳而起,气得胡子乱颤,羊眼瞪着始作俑者,满是怨怼。
孟?始作俑者?昭昭,却是看着手中雪白的羊毛咧开了嘴。
这不是梦!这是真的啊,她的小院儿,竟然跟着她一块穿越过来了。
她在外面万马奔腾的心塞,顿时一扫而空。
她这一世虽然也是骡马,但她好歹是有金手指的骡马啊。
一时间,便是树下每日凌晨四点就雷打不动吵她的大公鸡都变得不再面目可憎。
大公鸡瞄了她一眼,便没再理她,带着它的十一个老婆满院子找吃的去了。
主人不给吃的,它早已学会自力更生。
孟昭昭想到外面的一娘俩宝,不再耽搁,穿过前院,进了屋子。
屋子是典型的南方斜顶房,一层高,占地不大,二百五十个平方左右,两室一厅一卫一厨,还有一个地窖,屋后两亩田的收成全收在地窖里。
兴许是土地肥沃的原因,虽然两亩田都是种的普通稻谷,但还是收获了接近两千斤的谷子,其中一千斤已经碾成米,其余的则还都是黄灿灿的谷子。
其实,按照孟昭昭前世的抠搜,咳,节省的性子,这一千斤都够她敞开肚皮吃上三年了。
孟昭昭找了个深灰色的棉布袋子,装了八九十斤的大米,她和一娘俩宝,吃这些也能吃很长一段时间了。
放谷子旁的墙根处,最为显目的是整整齐齐码着的十多箱泡面,全是老坛酸菜的。
当初脚丫子事件爆出后,连带着孟昭昭所在的小镇上都被殃及,小卖铺的老板含泪打骨折大甩卖,于是,孟昭昭含笑将小卖铺的老坛酸菜泡面全包圆了。
什么脚丫子味,她完全不带嫌弃的,尤其是在这样的荒年,粮食就是命。
不得不说,这具身体果然是天生大力,八九十斤的大米,提在手里轻轻松松,完全不大喘气。
屋后的两亩田,在收获之后,也没浪费,一亩种上了红薯、玉米和土豆,一亩则是翻好土,种了些豆角、茄子、辣椒、毛豆、空心菜,葱姜蒜什么。
不过,种下去的时间都不长,不少还都只是小菜苗。
出地窖的时候,瞅到厨房那儿冒热气的豆包,孟昭昭一连吃了三个。
吃完,还福至心灵地端了杯开水做试验,结果却发现,屋子里全都具有保鲜功能。
这个结果也就意味着,她前世唯一舍得花大钱买下的五位数冰箱是浪费。
一时间,孟昭昭都不知道是笑还是哭好。
她整理好情绪,从厨房案台上拿了一小罐盐,还拿了有些缺口的水果刀和柴刀,用来给姜氏和清宝防身用。
又从卧室拿了个薄薄的棉胎,装在篓子里,山上的夜晚,昼夜温差大,得有保暖的才行。
待孟昭手提肩扛的出了空间,从茅草堆中走出,天色又暗了些。
她刚抬脚朝姜氏她们落脚的屋子走去,却听到另一头屋子似有男人压着嗓子说话的声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