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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公堂之上(1 / 1)


“而我则怀疑郑庆并不是吴清兰所杀。

根据赵洋打听到的消息,吴清兰自小在吴家村中就有个金梅竹马的至交——吴责。

在他俩长成之后,两家本也有意结亲。

然,就在吴责家打算请媒登门的时候,郑庆下乡,看上了吴清兰。

吴清兰的父母就将吴清兰给‘卖’了。

此后,吴责就消失不见。

其家人说他外出做活,可没人知道他的行踪。

而吴责是有医术在身的。他的父亲是个郎中,经常在各村、镇走动,为人诊治。他也就跟着学了不少。

另据桑明在郑府打听到的:郑庆在死前,曾患过风寒,有请过一位村医为其看病。”

画谨年听到这儿,忍不住接口问道:“棠儿,你的意思是?那位村医是吴责?因此吴责见到了吴清兰,然后俩人合谋?最后吴清兰不忍牵连吴责,才自尽的?”

“说不好,”

画棠摇头。一双纯澈的杏眼微微眯起,思忖着回道:“郑庆的小儿子郑林,是个喜欢呼朋唤友的纨绔,而且三教九流什么人都爱结交。

假如。我是说假如:吴责早就对郑庆怀有恨心,离开吴家村就是为了报复。那么,他就会借机接近郑林。

所以,那次郑庆病了之后没有用郑府一直供奉的大夫,而是用了吴责。就是郑林推荐之故。

而吴责趁机就在药材中做了手脚。这也是为什么仵作没能验出郑庆所中之毒的原因?

吴清兰恐怕并不知情。她只是惶恐惧怕、知道郑庆死了自己也难逃一死,才悬梁自尽的。

吴责估计也是连带吴清兰一起恨上了的。

据打听到的消息:吴清兰被郑庆抬走之前,曾哀求其父母,想见吴责一面。然而吴责当时躲了。

之后,吴清兰就再没见过吴责,也从没有单独出过郑府。”

画谨年听到这儿,点头道:“面对权势,吴责选择了逃避,只将问题交给了吴清兰。

他大概也是盼着吴清兰能自己逃出来。可惜吴清兰并没有那么做,所以他便将吴清兰给一并恨上了。

下毒之事就没有告诉吴清兰。

可是,棠儿啊,你这么推测、为父的却感觉有些牵强啊。

你若就以此去判断吴清兰没有与吴责合谋,似乎并不怎么说得通啊。”

画棠听到父亲这么说,不置可否地点点头,伸手抓过桌上的一个梨子啃。

边啃边含含糊糊地道:“据各方打探到的消息:吴清兰在郑府三年,出过门的次数不到五次。

每次还有一堆人跟着。平时在府里,除了给主母请安之外,几乎不踏出自己的小院一步。

说她自己下毒、毒死郑庆的,那毒药是从何而来的?

是与吴责勾结得来的吗?

可即便吴责进府给郑庆看病,那也是在前院,吴清兰一个后宅小妾,怎么可能有机会与对方私见呢?

合谋?怎么合?

郑庆对吴清兰的喜爱早已经淡去,一个月才去她那儿一回。

而郑夫人一直对其府上的姬妾看管得很严,现在即便是郑庆死了、搬家了,她带着那些个人也一起搬了,并没有将人遣散。”

“所以你才由毒药的源头想到了吴责?那么照你这么说的话,吴清兰还真有可能是无辜的。”

画谨年放下茶杯,认可了女儿的推断。

画棠几口把梨啃完,扔掉梨核,站起身去净手。

顺便说道:“是不是的,把吴责抓回来审一审就知道了。

另外:明天找人去不着痕迹地问下吴责父亲。那种死后不轻易被分辨出来的毒物,想必他也是会有的。

即便没有,应该也是知道点儿什么的。

俩俩对证,就能出结果。”

当下别说是身为妾室,就是嫡女、庶女们,也是没有可能自由出入门户的。

那么,一个足不出户的女人,掌握了厉害的毒?太不可能了。这也是画棠对此案生疑的最大原因。

现在,只需要等抓到吴责就知道她是对是错了。

事实证明,画棠的推测并没有错。

七月初九,卯时末。(06:50)

太阳已经升起。

满心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且郑庆和吴清兰之死的案子已经了结了之后,就彻底放下心来的吴责,被逮了个正着。

被逮着的时候,他还和郑林在一家青楼内呼呼大睡。

自打跟着郑林就见识到了有钱人家的种种之后,吴责就一直围着郑林打转。

而年纪轻轻就已经将身子给淘虚了的郑林,见识到吴责的“高超”医术之后,更是人前身后都离不开他。

郑林丝毫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父亲的死,就与这个吴责有关。

直到吴责被捕。

……

公堂之上。

吴责被逼问不过,又听捕头说出了其父已经供认出了毒药的来源和根由,终是招认了所有罪行。

“俺与清兰青梅竹马,打小便在一块儿长大,他郑庆,快入土的老头子一个,就凭着有钱有势,硬生生地拆散了俺们。

偏是清兰那对狗眼看人低的势利父母,为了十两银子,就将她给卖了!

俺为啥不能恨?!”

跪在地上的吴责,梗直了脖子嚷嚷。

“最初,俺还以为吴清兰能想办法抗婚,俺就一直在等着。

想着她逃出来之后就带着她远走高飞。

可她呢?

原来她也是个见钱眼开的贱女人啊!”

嚷着,吴责就用拳头捶打胸口,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她根本没有跑出来。一直到郑庆那个畜生一顶小轿将她给抬走,她都没有逃出来!

俺恨,俺好恨!

俺待她那么好,打小就护着她、让着她,她却这样子对俺!

是俺眼瞎,看错了人,看错了那个贱女人!”

说着说着,吴责的眼睛里就一片血红。

“她对不起俺,俺就不会让她有好日子过!

俺离了村,混进了县城,借用医术在坊间立足,有了点儿名声。

也打听到了郑庆那狗官家里的许多事情。

恰逢郑林得了不干净的病,偷摸地寻到了俺这儿来。

哈哈,看吧,老天爷都不想放过那一家猪狗不如的畜生呢,居然就这样把郑林那个小畜生送到了俺这儿来。

俺就拿出了跟爹爹学来的全部本事,将郑林给治了个七七八八。

郑林还以为全好了,还夸俺是神医,给了俺一百两银子的报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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