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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终结者·元年之夜上海(1 / 1)


有人说,民国时代是一个“浪漫”的时代,尤其是上海,更是灯红酒绿,醉生梦死之地。只是,你能在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繁华夜上海,不过是军官与富豪的末日狂欢,他们披着人皮,咀嚼着老百姓的骨肉,在那繁华夜幕下,更多的是被残酷的生活压到喘不过气的底层人们。

谁想回到民国时代,要么就是脑子有病,要么就是成分有问题。只有资本家才愿意回到那个阶级裂痕严重,可以肆意妄为的时代。

繁华夜幕下的纸醉金迷,包括种种苦难,都被那双杏眼看在其中。

1928年前后的上海,舞厅尤其之多,在青帮与当地官僚的扶持下,大大小小的歌舞厅在上海拔地而起,将本就繁华的上海滩妆点的更加漂亮。

丽都舞厅,由杜月笙心腹高金宝开办的一家上海滩著名舞厅,就连对舞厅并不感冒的杜月笙都曾前来光顾,甚至结下一段良缘。

但这个故事的主角,并不是杜月笙这种叱咤上海滩的大人物,更不是任何一位国民党官僚,亦或是达官显贵。

他叫刘国志,是《时报》报社的一个底层记者。他成天的行头就如同大多数人想象中民国时期的记者一样,小马甲,白衬衫,有模有样的小皮鞋和满是补丁的裤子,戴着顶破旧的报童帽,顶着副又厚又圆的傻瓜眼镜儿,挎着agfal20的随身相机,在上海滩里东奔西跑,为那些花边新闻取照。

因为总是顶着副厚厚的眼镜儿,报社里的同行都管他叫「刘四眼」。

“四眼儿,你过来。”这一天,编辑将他叫到办公室。刘四眼跑的满头大汗,一进屋赶忙擦擦热汗:“编辑,您找我?”

“来来来。”编辑示意他近前说话。

“我这里有个爆炸新闻,只要你敢拍,看到这三枚大洋没有?”只见编辑摸出三枚袁大头来,“拍成了,都是你的!”

刘四眼一听还有这好事儿,赶忙凑过去问:“编辑您是赏识我!我到底要去拍点什么?”

编辑嘿嘿一笑:“杜月笙——”

“告辞!”

“回来!”

一听到杜月笙三个字,刘四眼扭头就走,编辑赶紧把他叫住:“我还没说完呢!你走什么走!”

刘四眼挠着脑袋满脸为难:“编辑您....您,您直说我哪得罪您了吧!我最近也没见着小雨姑娘啊,您不至于弄死我吧?”

“去去去。别废话。”编辑不耐烦的说道。

“杜月笙知道吧?前阵子我托关系打听了一下,杜月笙这次去丽都舞厅,跟那边的舞星头牌陈帼英好上了!你今天就去丽都舞厅碰碰运气,看看这次杜月笙在不在,在你就给拍下来,有没有陈帼英都没关系,标题我都想好了,就叫「青帮大佬日思夜想,一腔深情终为谁」!”

刘国志之嘬牙花子。杜月笙,那可是青帮大佬,他要是看到自己的头像被印在报纸的花边新闻上,明天他刘国志就该在黄浦江底下躺着了,要是偷拍时候被现场抓住,那纯粹就是给法医出难题啊。

“不是啊编辑。我就算拍回来,您不怕青帮来找我们麻烦?打我们一顿砸了报社还好说,可要是气急了咱俩小命可都不保啊!”

“你看看你看看!目光短浅!”编辑重重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富贵险中求的道理懂不懂?咱们「时报」可是大刊,这上海滩名流上过花边新闻的还缺他杜月笙一个吗?放心好了,青帮不会拿我们怎样的。再说了,你妹妹现在急需买药治病吧?”

刘国志沉默了。他家里确实有一个卧病在床的妹妹,需要吃药才能好起来。可是如今药价哪是老百姓吃得起的?有了这三枚大洋,妹妹的病就有救了。

“......行。”刘国志一咬牙一跺脚,脑袋别裤腰带上了!

晚上,刘国志梳洗打扮一番,怀揣着相机走进了丽都舞厅。望着看门的两个凶神恶煞的青帮成员,刘国志心里七上八下,一边希望杜月笙今晚千万别来,一方面又祈祷他千万要来,否则妹妹可就没救了。

顺利进入舞厅,刘国志紧张的找地方坐下。面对满面笑容的服务员,刘国志用蹩脚的英语磕磕巴巴应付了一下,随后十八盘面包被依次摆上。

刘国志哪里还有心情吃面包。他的目光在贵宾厅来回的扫视,立刻就被一群人包围着的贵宾吸引住,那长衫褂子,不正是杜月笙本人吗!

杜月笙的表情看起来相当落寞。只是他被人群包围着,在这个距离无论如何都拍不到杜月笙,非要是贴近了拍,才有可能拍到。

“贴近了拍,那不纯找死么!”刘国志这个恨啊,心里头已经把编辑骂了十七八遍。

就在刘国志一筹莫展之际,台上的聚光灯突然聚集在欧式平台上。只见那台上赫然站着一位身着旗袍的美丽女子,她害羞的用绒扇遮住杏口,戴着蕾丝长手套纤纤玉手已然握住了话筒。

一曲《何日君再来》缓缓响起,那美妙的歌声不由得让每个来宾都沉醉其中。

不管了,来都来了,听完这一曲再想办法也不迟。

一曲唱罢,刘国志随口打听起这位台上的丽人。侍者告诉他,这位丽人是丽都舞厅的新头牌,在陈帼英离开丽都舞厅后,这位名叫「时迁」的姑娘便成为了舞厅的红人,不但嗓音不输陈帼英,包括曼妙身姿,端庄大方的言谈举止,也都不输于曾经的头牌。

刘国志并未放在心上。他现在只想想办法弄到一张杜月笙的照片。这地方让他实在有些不自在。

不多时,杜月笙果然有了动作。只见他在一群人的簇拥下,径直往厕所方向走去。刘国志心说这是好机会,他上厕所总不能也把下属带着,于是起身跟上前去。

刘国志刚刚起身的离开,台上的时迁便轻笑一声:“诸位,今日便唱到这里吧。”任凭底下人如何扔钱起哄,时迁一概不予理会。她迈开那黑丝吊带袜的美腿,下了台去,一转身就隐没在了黑暗中。

......

刘国志快被这迷宫般的走廊绕晕了。明明看见杜月笙一行人进了走廊,厕所到底在哪啊?

“小伙子。”

刘国志吓得浑身一个激灵,身体抖得都快不行了!

他机械的转过身去,努力控制住自己要跪下求饶的冲动,艰难的挤出一个笑容:“杜.....杜先生,您好。”

杜月笙拄着拐出现在他身后,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从你一进舞厅我就觉得有问题。你揣着相机,鬼鬼祟祟的往我这里偷看,莫不是觉得我会没发现?”

刘国志心理防线已经到了崩溃边缘,差点就要哭出来:“我....您饶我一命吧!我妹妹还等着钱治病!全是我那个编辑老板出的馊主意!您大人大量,放我一条生路吧!”

杜月笙一声冷笑:“放你?放你离开,把我的照片发的满大街都是?”

刘国志跪在地上,紧紧闭上眼睛,不敢作答。

“听起来,倒也不错。”

杜月笙的态度却猛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把刘国志给整的一愣。

只见杜月笙满面笑意:“我倒是不建议上一上头版头条。只要你能说出让我上报纸的三个好处,我不但不杀你,我还允许你拍照,如何?”

刘国志就差直接扑上去轻吻杜月笙脚背了:“杜先生宽宏大量!您就是我再造的爹娘啊!”

刘国志现编了三个好处,什么上报纸增加知名度啦,什么证明您是个有情有义之人啦什么的。杜月笙也不说话,只是笑着看着他。等到刘国志说完,杜月笙更是亲自领着他回到了包厢,让刘国志给他拍了几张正面照,并且亲自将他送出了歌舞厅。

抱着照相机的刘国志到现在还晕乎乎的,感觉就像做梦一样。直到夜晚的冷风将他拍醒,他这才没了命的赶回报社,将照片冲洗出来。

杜月笙,好像也不是那么坏的人嘛。

编辑是怎么都没想到他真的把杜月笙的照片拍回来了。编辑看着这些杜月笙的正面照,看看刘国志,看看照片,竟然直接给了他十个大洋。

这小子居然真的拍到了杜月笙的照片,骸兽这种形式。姑且先别动他,谁知道这小子是不是和杜月笙攀上了关系。

第二天,和杜月笙有关的花边新闻登上了上海滩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成为老百姓茶饭后又一谈资。

只有在杜府,杜月笙看到报纸大发雷霆,直接将报纸撕碎,怒气冲冲的质问手下:“我的照片是怎么流出去的?!”

昨天那几个负责看守包厢的混混吓得魂不附体:“不....不是您亲自邀请那小子上来拍照了吗?”

“什么拍照?啊?什么拍照?!”杜月笙活像一头狂暴的疯狗。

“我什么时候让人进包厢拍照的?!”

几个青帮混混全都一脸懵逼。有的说他们一直陪在杜月笙身边进了厕所,也有的说分明看见杜月笙领着一个记者进了包厢,双方各执一词,谁说的都不像对的。

“算了。”杜月笙大手一挥:“当务之急是立刻让各大报社撤下报纸,那些已经卖出去的,有多少回购多少。还有,把那个记者给处理了!”

......

“来,吃药。”

小姑娘喝下苦涩的汤药,用力咳嗽几声:“咳咳.....哥,这药好苦。”

刘国志挤出无奈的笑意:“良药苦口,快喝了吧。喝了病就能好了。”

“哥。”妹妹那冰凉的小手握住刘国志的手。

“等我病好了....我们去湖南好不好?”她艰难的苦笑道,“我想去一个叫井冈山的地方。我听说.....那里的老百姓不用挨饿,也不会受欺负。我们去那里吧,哥。”

“你又从哪听来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刘国志有些不满的说道,“湖南那边有G匪,你没听报纸上说吗,被他们抓住了,你就要当所有人的老婆!你的钱也会变得不是你的!”

“才不是这样!”妹妹着急的说道,“那只是....咳咳!那只是虚假的宣传!哥,求你了,带我去湖南吧。”

“诶.....就算要去湖南,咱们这点钱也走不出上海地界。”刘国志无奈的叹气道,“我们不能冒险去那么远的地方,要是那里什么都没有.....我们就真的没希望了。”

说话间,就听门外有人砸门。刘国志还没来得及问一句是谁,门便被猛的踹来,就见两个戴着软呢帽身穿破褂子的男人端着冲锋枪冲进屋来,指着刘国志:“你就是刘国志?!”

刘国志吓得魂不附体:“你们是谁?!”

“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跟我们走一趟吧!”说罢,那青帮混混一枪托将刘国志打翻在地,刘国志的后槽牙瞬间飞了出来,眼睛掉在地上碎成了渣。

妹妹尖叫着被另一个青帮成员扛起,刘国志着急大吼:“冲我来!别碰我妹妹!”

两个青帮成员不由分说将两人塞进汽车后备箱里,一脚油门是疾驰而去。

汽车的轰鸣,座椅皮革的臭味让人头疼。妹妹蜷缩在刘国志怀里,泣不成声:“哥,我好怕.....”

“不怕,不怕.....”刘国志自己也怕的要死。但作为她唯一的亲人,他还是强忍内心的恐惧,将妹妹紧紧搂在怀里,轻声安慰着。

汽车在路上行驶了很久,过了至少一个小时才停下。后备箱被打开,青帮混混粗暴的将二人拽出后备箱。刘国志就见四周是一片整齐的松林,没有任何的人家,而他们面前就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土坑。刚好,可以容纳两人。

“下去!”青帮混混粗暴的将二人推进土坑。刘国志放下妹妹,跪在土坑里向着青帮混混哭道:“大哥,求求你,我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杜先生!但是,但是我妹妹是无辜的!我怎样都无所谓,但是求求你.....”

他一头磕在青帮混混面前,已然是泣不成声:“求求你.....别伤害我妹妹,求你了.....”

青帮混混不理会他们,已经抄起了汤普森冲锋枪。

“哥!”

“妹妹!”

刘国志转身抱住妹妹,试图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她抵达即将到来的暴风骤雨。他万念俱灰,脑海中一片空白,只求自己的身体能帮自己这可怜的妹妹多抵挡几颗子弹。

两秒钟过去了,冲锋枪的声音并没有响起。

刘国志颤巍巍回头看去,却见那青帮混混依旧握着冲锋枪,只是身体耷拉着,口吐鲜血,一把银刀从背后直挺挺刺穿他的喉咙。

尸体缓缓从刀刃上滑落,径直栽倒在了土坑里。妹妹吓得一声尖叫,刘国志赶紧将妹妹抱住,惊恐的望着眼前的人:“你是什么东西?!”

那哪是什么银刀,分明是一条手臂!

只见那青帮混混的右臂化作一条银色长刀,缓缓收缩回去,顺滑的变回了人手。青帮混混甩了甩手上的血迹,对刘国志笑道:“这么快就不认识我了?”

刘国志大吃一惊。这声音分明是杜月笙的声音!

那青帮混混缓步走到土坑前。他的身形不断变化,就像某种浓稠的液体一样,变成了杜月笙的模样,又紧接着继续变化。

直到她站定在土坑前,刘国志才看出来,竟然是昨晚丽都舞厅的头牌时迁!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刘国志难以置信的问道。

“我是什么并不重要。”时迁笑盈盈的半蹲在土坑前,“重要的是,你们该走了。会开车吗?”

“会.....会!”

时迁轻而易举将两人从土坑里提出来,对刘国志说道:“顺着这条路一直开,到虹桥火车站,拿着这两张票,可以保你们平安抵达湖南。车上有药,可以缓解你妹妹的病情。”

说着,时迁取出两张车票:“如若你们想要投共,直接去井冈山找他们就好。”

“谢.....谢谢。”刘国志难以置信的接过车票,“可是,你为什么要帮我们?”

“因为我想这么做而已。”时迁摇动擅自,再次遮住杏口:“理由,很重要吗?”

“哥......”

“好。多谢时迁姑娘。这份恩情,我来日定会报答!”

刘国志拉着妹妹上车,扬长而去。

望着汽车逐渐消失在视野尽头,时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你明明更在乎人类,T-1000。为什么不加入我们呢?”

“呵。”时迁轻笑一声。

“我要不是留在上海滩,谁来给你们提供那些高官的情报呀?再说了,我可还没想好去过「苦日子」呢。对你的「直属上级」来说,我留在上海滩,应该更有用吧?”

“不置可否。不过,你一直不肯入党,即便教员对你百分百信任,局长却不敢完全信你。”

“说实话。我只是不相信人类真的能有实现那种所谓理想的一天。”时迁说道,“你我的计算力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那概率太低了,我不知道你为何坚定的站在他们那边,理想主义者我们难道见得还少吗?”

“但你还是选择在他们「下注」。”

“毕竟我是不会轻易吃亏的那种性格嘛~”时迁笑盈盈的转向身后。

“那么,今天你又给我带来了什么有趣的消息呢?T-800?或者说——「刘晴晴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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