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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立字据(1 / 1)


其实林晓卿并不是很想这么直接了当地威胁彩簪,实在是现在还在正月上下,还能趁着节点去做一些优惠活动,特别是正月十五的时候,传说中的古代情人节,做一个属于这个时代的情人节活动,那就很有得玩了。

但是彩簪还是梗着脖子,想着自己不能亏本的事情,那不是拖慢她的进度吗?所以林晓卿这才迫不得已说出了自己并不想说的话,她本来就是想和彩簪当朋友的,并不想处成上下级的关系,可是看彩簪现在的模样,自己如果不拿出点威势出来怕是彩簪都觉得自己是随随便便就做决定的人吧?

彩簪听着林晓卿命令的口吻,看着她严肃的表情,没有想到林晓卿居然还有这一面,而且她说的话,并不迟疑,好像一直胜券在握一般,所以她有些不情愿,“送东西给他们不是打水漂了吗?我们红颜铺虽然生意不好,但是制作胭脂水粉的材料都是极佳的,能卖出不少东西呢,现在红颜铺本来就在亏本,如果我们还送东西不是亏死了吗?”

虽然在红颜铺呆得时间不算是太长,但是彩簪却知道红颜铺的那些胭脂水粉的价值,同时她也去查过别人家的胭脂水粉的价值,反正通通都比不上红颜铺。

而这么好的胭脂水粉,林晓卿却说要拿去送人?这种亏本的事情,是没有几个人能下定决心去做的。

看着彩簪倔强的脸,林晓卿知道如果是放在商战特别激烈的现代,她也不可能去做,但是现在是商战策略还没被滥用的年代诶,她作为一个从现代穿越而来的人,有成功案例在前,她肯定会吧这件事做到极致,最好能让整个大梁的人都知道红颜铺的胭脂,这样才符合她作为穿越女的人设吧。

可是林晓卿又不能在这个时间和彩簪说,自己是从未来穿越来的,所以他知道很多商战的故事,也知道很多营销的手段。更不能告诉彩簪说,她生活的年代,不仅要给带人送东西,还要给代言人一笔不菲的代言费。

如果林晓卿真的和彩簪说这些事的话,彩簪大概率会以为她疯了吧!

“你是不相信我吗?”林晓卿想来想去,还是将自己的气场收了一下,彩簪这个人吧,说好听点叫做吃软不吃硬,说难听点就是认死理,软硬不吃。如果对她好点,她还能受着,如果违背她的意愿,还对她怒目而视,恐怕她会不开心。

彩簪看着林晓卿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也知道自己似乎是劝不了林晓卿了,所以她也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说,“倒也不是,只是这么大的事情,您不要和言公子商议一下吗?红颜铺再怎么说,都不是我们的,也不是我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地方。”

林晓卿现在能管红颜铺也都是因为言墨渊的首肯,若是言墨渊不肯让林晓卿去祸害自家的店铺呢?

彩簪虽然现在还是天天去往红颜铺,但也知道自己并不是红颜铺的主人,更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决定权,可是林晓卿却还想着自己能够掌控红颜铺,这不是在说笑吗?

大家都是商人,都是以利益为先的,怎么可能会有人傻乎乎地去做亏本生意呢?

万一言墨渊生气起来找林晓卿算账可怎么办?

到那个时候,林晓卿可能才会知道,一般的商贾是根本不会理会搞砸他们生意的到底是不是个孩子。

林晓卿见彩簪担忧的样子,觉得也是,有些事情确实是要比自己更权威的人来背书,更何况自己现在不过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孩子在彩簪的面前是没有什么话语权的,所以她欣然应允了,“我要你去做的事情,你就尽管做,若是你真的害怕,那我去找来言墨渊说事情也无妨,但是我们之间也要有个约定,那就是这次如果言墨渊同意了我的做法,那下次我再要你做什么事,你就得乖乖听话,否则的话我不要你也可以。”

如果是放在现代,林晓卿的下属如果在自己做没见识都怀疑自己的话,那她只会想着要不要把自己的这个下属给辞了,毕竟对于她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她做了一个决定本来就是为了能够赚到更多的钱,结交更多的资源,而这个时候来了一个只会怀疑她的下属,那不是耽误事吗?

可是现在是古代,她来到一个自己完全不熟悉的时代,不要说靠谱的人脉了,她就连做生意的本钱都没有。

而她唯一有的只有自己当时在猎头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出来的经验而已,此外再无其他。

所以她现在还是要用彩簪,既然要用彩簪的话,那就得让彩簪乖乖听自己的话才行,不能让彩簪对自己的怀疑渐渐变多。

彩簪听到林晓卿的这番话,想了想以后,就说道,“小姐,您这么说,不是在为难我吗?您还小,怎么可能可能事事都做主呢?”

林晓卿挑眉,她知道彩簪这还是在怀疑自己。不过她并没有气馁,毕竟现在的林晓卿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身量还不足彩簪高,虽然她的灵魂是一个成人的灵魂,但是没办法展示啊!更何况之前林晓卿在林家可是一个傻子,彩簪跟在林晓卿的身边也不过半年。

在半年内改变彩簪对自己的固有印象还是有点难了。

“我没有为难你。”林晓卿说道,“我只是在给你一个选择,你对我有怀疑,我就想办法让你相信我,但是我也没有一直让你考察吧?我以后可不是要被困在这林家后宅的人,我能做的事情可多了,所以我身边不需要一个怀疑我的人。若是这件事我还是得到了言公子的首肯了,你以后就不能怀疑我了,否则的话我就把你还给大夫人,或者就把你踢出我的院子里了。”

彩簪一怔,她没有想到林晓卿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从前只觉得林晓卿是个小孩子,就算是有点本事,那也不过就是个小孩子,她做的事情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总是会有一些考虑不周的地方,所以自己是要时时帮着看住的,就像是今天她说要送胭脂水粉给南曲班子的那些伶人一样,这件事就是儿戏嘛!

但同时,彩簪也觉得林晓卿确实是变了许多,如果自己还是把她当做小孩子的话,恐怕真的是对自己不利。

想了好一会儿,彩簪才说道,“可以,您去和言公子说,如果他同意将红颜铺的胭脂水粉给那些南曲班子的伶人用,我就以后都听您的话,绝对不会有所怀疑的。但是若是言公子不答应的话,您以后做事还是规矩一些,不要想着那些异想天开的事情了。”

在大梁,言墨渊确实是有钱人没有错,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有钱人就能够为所欲为,也不代表着他们会肆意挥霍自己的财产,对于他们来说,自己的钱要能生钱才是最好的,如果钱不能生钱的话,那就要拿这些钱出来给自己享受,如果享受不到,那花这些钱也没有什么意思。

所以在彩簪看来,言墨渊肯定不会去做这种看起来就像是要亏本了的买卖,所以这会儿答应了也没有事情。

但是偏偏林晓卿却是信心满满,“好,这是你说的,要不要立字据为证?只要是言墨渊同意了我的想法,你就好好地去做这件事?”

彩簪见林晓卿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忽然觉得自己答应得还是太轻易了,所以还有些犹豫要怎么搪塞,就听到林晓卿又说。

林晓卿又说,“我知道你对我还是有所怀疑,那如果你真的不想和我一起做事的话,也尽早说,以后我要做什么,也不带着你和我一起担着风险。但是我能赚到的钱,你也一分别想赚到了哦。”

“我们立字据!”彩簪有些着急地说道。

虽然她并不认可现在林晓卿的想法,但是对林晓卿的能力还是稍稍有些认可的,毕竟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在一瞬之间就让言墨渊甩手就给出一个铺子,让林晓卿来经营。

在这一点上,彩簪是承认林晓卿确实是有过人之处的。

如果林晓卿不愿意带着她一起做事的话,那她是不是真的少了一条生财之道,给自己赎身了?

林晓卿听彩簪的话,便往书房走去,拿出纸笔来,在上面写下几行字,然后给彩簪看,“你看看,只要是你没有异议的话,就往上面签字画押就好了。”

彩簪见林晓卿在两张白纸上写了简简单单的几行字——本约定为林晓卿和彩簪之间的约定,只要林晓卿能够说服言墨渊同意将红颜铺的胭脂水粉给予南曲班子的伶人免费使用,那彩簪从此以后就将听从林晓卿的话,并不会对林晓卿的话产生任何疑问,本约定一式两份,由林晓卿和彩簪各执一份,以作凭证。

这约定并不是很规整,但是彩簪却觉得神奇,她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还能和自己的主子有约定,更没有想到自己甚至能够将自己的名字和一个小姐写在一起。

林晓卿看着彩簪的名字,感叹道,“我让你去学写字,但是你用上你认字的本事,居然是和我博弈。可叹呐可叹。”

“小姐还是不要说风凉话了,还是想想自己应该怎么劝言公子吧。”彩簪说道,“那红颜铺的胭脂水粉可不是什么便宜货,没有哪个冤大头会去做这样的事情。”

“那你看着到底谁才是冤大头吧。”林晓卿收拾好自己的那个约定书,说道,“你拿着你的这份约定去休息吧,等过几天你就会知道我的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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