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袋君惠每日会例行给他送上当日的报纸,还会简要讲述一下重要事件,有时也会是他们认识的人的消息。
“妃律师又胜诉了呢,毛利先生在法庭上推理出了案件真相,他们夫妻齐上阵,看样子离重新复合不远了。”岛袋君惠感慨着。
神代伊生看似在微笑聆听着,实则不置可否。
只要男主角柯南还寄宿在毛利侦探事务所,那么妃英理重回家庭的可能性就不大,不然需要特意隐瞒身份的对象又会多一个,对主线剧情来说也没有什么促进作用,更可能只会多一个遇危险需救助的工具人而已。
毛利小五郎和妃英理的复合更可能是发生在剧情的尾声,在合家欢大团圆的结局中,达成每个人都获得幸福的结果。
当然神代伊生不会把自己的猜测吐露出口,去泼岛袋君惠的冷水。
他看着报纸上的内容,正是对妃英理最近辩护的那起案件的详细报道,其中就说了“沉睡的小五郎”的推理桥段。
一看到“沉睡”二字便知毛利小五郎的脖子又遭殃了。
也不知道柯南在向毛利小五郎发射麻醉针时是否同时向周围使用了降智药物,哪怕柯南在法庭上玩这出把戏竟然都没有人发现毛利小五郎的嘴没有动,没有发现真相。
主角光环的威力恐怖如斯。
但是不提柯南的做法算不算蔑视公堂,单从报纸上写出来的信息就让神代伊生高高挑眉。
以他如今的心态早就不会露出那种“地铁老人手机”的表情,看到再多难以理解的事情,一想到这是个柯学的世界就可以心态平和地放下不去纠结了,最多了只是感叹一时。
妃英理被誉为律政界女王,保持着不败记录,这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而她在这个世界里做到了,也说明着她的能力。
她有着自己的律所,按理说妃英理接手的案子都应该是她自己选择的,或是熟人介绍的,神代伊生在报纸上看到的两起辩护案件都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均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人,妃英理会接下来辩护只可能是出于情谊上相识的熟人委托或自身对被告的同情想要帮助。
通常来说有着高胜率的知名律师会维护自己的胜诉率不轻易接手容易败诉的案件,从这两起案件来看,好像妃英理并无这种顾虑,虽说妃英理两起案件都胜诉了,依旧是不败记录,但一开始的辩护情况并不利于被告人。
神代伊生对日本的司法体系并不太了解,大多认知还都是来自他以前和发小一起看过的日剧《99.9-刑事专业律师-》。
在剧中可以看到日本的刑事案件的有罪率为99.9%,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一旦被起诉,就基本被确定为有罪。
不管这个出现在电视剧里是数据是否有被夸大的嫌疑,起码足以说明日本刑诉制度在表面上体现出了高效的特点,优先考虑快速逮捕和定罪。
但细究起来,高定罪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日本的低起诉率——检察官只会推进他们确信自己能赢的案件。日本法务省针对99.9%的这一数据也提到,“为了避免给参与审判的无辜者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在实践中,检察官只有在证据充分、有很大可能定罪的情况下才会提起公诉。”
柯南世界与现实世界相似度高,这样情况下妃英理接连辩护两起刑事案件还能均获得胜诉,不得不说是十分惊人的。
只是从结果与真相来看,这两起案件都是因为找出了真正的凶手,被告人才得以无罪释放。
那么就不得不思考起警方在这之中的责任了。
如果妃英理这边没能找出真凶,那么被告人必定会含冤入狱。
第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还属于想为妻子顶罪,警方没想到真凶另有其人也可以理解,可第二起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完全可以说存在有警方疏忽的原因了。
警方将第二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定为入室盗窃意外杀人,而检察官在法庭上指出被告与死者存在利害关系,从意外杀人转变为故意杀人,哪怕被告再三声明自己与死者不认识也不会有人相信他,若是败诉,被告人的判刑十分不妙。
当然有主角柯南在,必然能找出真相揪出真凶,可这还是主角所遇到的案子,主角没有遇到的又存在有多少的冤假错案?细思极恐。
神代伊生早在看到警方侦破案件的拉跨能力后便大致猜到会出现冤假错案与陈年悬案的情况了,对此他倒是没有多少情绪波动,因为那些人他又不认识。
尽管他从母亲的回忆讲述与父亲留下的笔记中得知了他的生父是一个追求公正的法医,可那人在他出生时便离世,他很难感同身受沉冤得雪背后的沉重责任与正义到来的喜悦。
至少在他短暂担任了警视厅顾问的那段日子里,失望是他升起的最多的情绪。
而且从现在看来,不止是警视厅,就连检察官等,甚至可能是整个司法体系都存在有问题。
最直观的就从报纸上写明了妃英理与负责这两起刑事案件起诉的检查官九条玲子是对手关系,由岛袋君惠的转述中九条玲子那句“打败她是我的职责”也入了神代伊生的耳朵里。
在作品中对手的存在是加强双方的角色魅力,体现角色的能力,可一旦考虑的现实因素,有些事情就经不起推敲了。
妃英理和九条玲子既然是竞争对手,那么她们的对战只可能出现在法庭上,并且是刑事案件,因为九条玲子是一名检察官。
她们的胜负要么是九条玲子让被告被判处检察官方面起诉的量刑甚至是重重判刑,要么是妃英理为被告减轻判刑或者直接判处无罪释放。
无论是哪一个结果,关系到的都是被告这人的未来。
神代伊生不知道妃英理是为什么要接下那两起刑事案件辩护的,但绝对不会是事先就知道真相知道真凶不是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