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的信息十分宝贵,知识和书籍几乎全部被世家贵族垄断,平民很少有受教育的机会。
原身从10岁就开始当流民了,流民最初都是本地的农民,他们在土地生,在土地死,如果不是天灾人祸,这辈子都不会出县城。
问他们东岳的国君是英明还是昏庸?不知道。
东岳近些年在和谁打仗?和豫州接壤的是哪个州?哪里发生了水灾哪里发生了旱灾?通通都不知道。
苦难会磨灭掉人天性里的好奇,只是日复一日机械麻木地活着。
即便原主的父亲认识几个字,在认知上也并没有比这些人好多少。
所以云青无法从原主的记忆里获得太多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
原主的愿望是报答恩人,但除了记得他的样貌,别的就一无所知了,那要如何从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人?
云青反复搜寻记忆,记起了一个点,恩人的靴子上可是用金色的丝锦勾边,那么就可以划定一个范围,什么样的地方盛产锦线,什么样的人能用得起金色丝锦?
另外还有一点,恩人身上穿了白底蓝纹长衫,和他同行的一人也是同样穿着,那就说明这衣服是制式的。
再结合他的年纪,就能推导出这是学院制式长衫,他很可能在书院上学。
云青跟随的走镖护送人数为六人,因为她这具身体孱弱,手腕又受了伤不便骑马,便租了辆简易马车随行。
在随行的日子里,云青便时不时地和这些镖师打探消息。
镖头姓高,他很善谈,虽然没念过书,但这些年走镖生涯见过的世面还算多,云青一问,他便吐豆子般说出来了。
“你说金色丝锦?哎哟这可是贵人用的玩意儿,听说中洲国盛产丝绸,可能就是那块地儿流出来的。”
云青:“那高大哥是否清楚哪里的书院名气比较大?哪里的书院又能提供制式衣服?”
“这我可不清楚,我们这些粗人都没出过郡呢,往日最多就是在山里跑,贵人们的事哪里打听得到?”高镖头挠了挠头,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补充了句:“但我听说中洲人杰地灵,可是个求学圣地。”
云青默默把这些都记下来,看来她需要去一趟中洲国了。
幸运的是,安县距离中洲国挺近的。
他们镖队从汾大县出发前往安县,已经走了小半个月,这途中多是山路,偶尔还能遇见几个流民。
云青有些好奇问道:“高大哥,你们走镖遇到山匪的几率大吗?”
镖头很是自信:“害,这条道我都走大半年了,从没遇到过大型流寇,而且我们镖局个个好手,普通几个山匪轻易不敢招惹我们。”
“如此甚好。”
镖头还准备安慰她几句:“小公子不必担忧,这一路必是安全得很...”
他话音刚落,就看到了前方丛林中冒出来近三十个面色不善的山匪,他们体格剽悍,手上都握有武器,刀、弓箭,甚至还有锄头。
镖头:“......”
云青:“......”
说什么来什么。
云青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才出虎穴又入狼窝,也是倒霉得不行。
几个镖师面容紧张,靠近镖头:“头儿,现在该怎么半?这么多人,兄弟几个怕是对付不了。”
高镖头压下心绪,扬起一个和气的笑,上前对为首的几位山匪道:“几位兄台,我老高一直在这条道上跑镖,向来河水不犯井水,今日可否给个薄面让我们通过?”
他边说还边递上了几块碎银,当作是过路费。
然而为首的大胡子一脚往高镖头膝盖踹去,抽出腰间的刀吼了声:“把他们全给老子拿下。”
一群人立时混战成一团,几位镖师不敌,不一会儿就全部被擒,连一直乖乖站在马车旁的云青也不能幸免,几人被贼匪用绳子捆着连成一串。
这些山匪把人制服后,熟练地就去翻他们押运的货物,然后向大胡子报告:
“大当家,箱子里装的都是些药材。”
“他们行李里也没翻出几个银钱,都是些穷鬼。”
有个尖嘴猴腮的不满地撇了撇嘴,发泄般把最后面的镖师踢翻在地:“废物玩意儿!吃的没有,女人也没有,这趟他娘的真不值。”
“倒也不是,这小子长这么标致,让哥走旱路也不是不行啊。”有个眼下青黑的山匪淫邪地笑着,伸手就要去摸云青的脸。
云青躲开他的脏手,即便她已经做了伪装,但是底子太好,在一众歪瓜裂枣的大老粗间仍是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那个大当家看着他们这群人,阴狠地笑了笑:“先拉回山寨再说,没什么不值得,再不济,还能当两脚羊呢。”
“那倒是,嘻嘻...”
大胡子的话让被绑的几人浑身发冷。
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所有这些被吃的人都通称为“两脚羊”。
怪不得这些山匪的穿着破烂不堪,却还个个膘肥体壮,面带红光的,原来如此。
云青面色阴沉,眼神很冷,这种喜以人肉为食的贼寇绝对不能留。